随笔三则
2017-09-23黄晓晖
黄晓晖
“绅士”的态度
在茅盾的《森林里的绅士》中,北美洲大森林的豪猪被作者称为“森林中的绅士”,源于它用一身钢针似的毛刺保持与外界的“礼帽距离”。但也正是因这浑身的刺毛,这位“绅士”的生活状态叫人看了寒心,最终招来绝种之灾祸。看过这篇文章,我由衷地感到:浮躁的现代社会,我们更需要有“态度”的绅士。
豪猪不喜群居的生活,但它并不孤独,反而一副全然的绅士做派。古语有言:“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真正的绅士可享独往之乐,也可得共享之福。独享固然有其乐趣,如王维所说“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但绅士们切忌俯视人,站得高只会摔得更惨。
豪猪天生顶着那张“方正而持重”的面孔,有“长毛大衣”保护,它的悠闲好像一位品味不俗的绅士的修养,但这也是祸患,真正的绅士岂能每天游手好闲?绅士的态度不在于活得有“人样儿”,更在于有“人味儿”。“样儿”是人的面孔,“味儿”才是内质。高姿态不是绅士的态度,保护好身上的烟火气才是“绅士”最该讲究的地方。绅士明辨是非,以修身立德为准则,真正的绅士绝不会像豪猪那样遭到袭击等着被动挨打,拼命将短处护住逃跑。我认为,绅士就该像《八十天环游地球》中的主人公列格佛那样,用脚步丈量地球,走遍世界、见识丰富。
茅盾讽刺绅士们都是摹仿豪猪,豪猪才是“青出于蓝”。“绅士”并不是那么好当的,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绅士得有该有的态度!
妈妈的爱
江非的《妈妈》一诗中,地铁、电车、飞机、玛丽莲·梦露、银行的点钞机对于来自农村在城市闯荡的游子来说是新奇又刺激的,对山坳坳里的妈妈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玩意儿。诗人熟悉的,是“妈妈,今天你已经爬了两次山坡/妈妈,今天你已拾回了两背柴火”,这样的场景描述里,我好像看到诗人眼角泛出的点点光泽,妈妈操劳的身影在晃动着,是妈妈朴实但深沉的爱,让诗人走向外界的步伐坚定而有力。
妈妈的爱是一个被永恒歌颂的主题,歌颂母亲的诗作亦汗牛充栋。小学时,我常在作文里写妈妈在雨中为我送伞、在学习时为我端上一杯热牛奶等等。但随着岁月的增长,我不仅在作文中越来越羞于表达对妈妈的爱,在生活中与妈妈的交流也越来越少。经常,妈妈的关爱、问询被我当成盘问,我愤怒地关上房门以沉默与之对抗,想着:“妈妈根本不理解我,她已经老了,远远地落伍了!”这时,我体会不到媽妈面对冷冰冰门板的心境,认识不到我的歇斯底里伤到了她。她只能不语地走开,满是失落。
看到妈妈的模样,我起初被一种无知的胜利感包围着,过后却只有深深的愧疚。妈妈为了照顾我日夜操劳,她不知疲倦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那一夜,我含着愧疚的眼泪不能入眠,妈妈则在我身旁沉沉睡去。第二天一早,丰盛美味的早餐代表着妈妈的原谅和宽容,我再一次热泪盈眶。
诗人的妈妈渐渐老去,她不再像从前那样动作灵活,也没见过“飞机”,只知道那是“飞在天上的一只白雀”;她没见过“国家的印钞机”,只听过“门前小河哗哗的流水声”。但这一切都不是问题,而我也会像诗人那样耐心地对待妈妈,就像小时候她教我说话、教我走路一样,陪她一起慢慢变老。
闹中取静的风景
转眼就入夏了,我椅背上还搭着羽绒背心,头顶却是吊扇在转,不违和。武汉的春天就是河马的脖子——太短了。
这个春天我搬进学校附近租的房子,就在临街那一排。房子在二楼,楼下的商铺是一个炸鸡店,窗外就是粮道街,凌晨也不休息的卡车来往不停,一平米见方的厕所与厨房比临,窗户不关就吵,关上就闷。但是,我喜欢这里。窗外有一排香樟,窗口与树冠平齐,鸟叫婉转而不聒噪。搬进来的时候,可惜香樟花已经谢掉,不然能让我在窗口一天都挪不动步。
夏天人们熙来攘往,我有时跟自己笑笑逗逗,有时只是看着,行人们边走边望也不会注意到我痴痴地坐在窗口,这让我感觉自己就像穿了一件隐身斗篷。“市井”一词也就是这样了吧,以后我若一个人住,一定要租个这样的房子。这房子很老,但隔音效果极佳,不仅能挡住外面大马路的吵闹,而且能不惊扰楼上楼下和隔壁邻居。不论我想深夜还是傍晚在房间唱歌,一点儿也不担心吵到他人。
比起小区里无穷尽的钢琴声和早上八九点就能在书桌上看到的放肆的阳光,我喜欢“叭叭叭”的汽车喇叭声和白天也要开灯的客厅。这让我想起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对面楼离我家窗户只有几米距离,他家熬汤的香味能飘得我家满屋都是。我想起八九岁时,半夜偷偷坐在防盗铁丝网的木板上看月亮和那部只有一面的小说《铁丝网公主》。月亮啊,你记得那时的我是在思念谁、又为什么掉眼泪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