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现状调查
2017-09-22刘静霞
刘静霞
摘 要:伴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国人口结构构成逐渐步入老龄化阶段,为了有效缓解目前面临的人口问题以及由人口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孩政策。但是,两孩政策的推行,对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社会、个人条件以及价值观的影响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适龄生育群众是否会愿意选择生育二孩,就成为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关键问题。鉴于此,本文对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现状调查进行分析,期望能够从中总结出地区政府制定后续相关生育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能够作为今后出台相关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计划生育;二孩政策;城镇居民;经济压力
改革开放多年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展开速度以及规模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形成该种变化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在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过程中,适龄生育群众自身具备的生育意愿与生育社会、经济影响因素的存在,是我国目前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探讨的热门话题,针对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后的现状,诸多研究学者也相继展开了调查。但是最终得出的结论表明,普遍存在社会适龄群众生育二孩的意愿能动性并不高,针对这一现象,全文从经济因素、个人因素以及社会因素三个问题展开讨论思考。
一、全面两孩政策的普及程度
党十八大会议召开后,我国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在政策宣传期间,国家政府利用电视、媒体、报刊以及网络等多种宣传途径,针对全面两孩政策的实际内容开展宣传工作[1]。本文通过对Y市城镇居民展开调查,通过发放300份调查问卷,现场回收300份问卷,回收率以及有效率都为100%。本次调查过程中对象的组成分别是男性130人,占总体人数43.3%,女性170人,占总体人数56.7%;城镇户籍134人,占总体人数44.6%,农村户籍166人,占总体人数55.4%;在年龄构成方面,调查对象中年龄在20-28岁的共222人,占总体调查人数的74.0%,是本次调查工作的的主要构成部分,29-36岁52人,37-43岁的18人,44-51岁的7人,51岁以上的1人。另外,调查对象中独生子女有120人,占总体调查人数的40%,非独生子女180人,占总体人数的60%。通过调查结果能够发现,大部分居民对于全面两孩政策的实际内容了解程度并不深,超过50%的人对于该项政策的知晓程度表现为一般了解,仅有5.2%的居民对于全面两孩政策表现为详细知晓,还有15%的居民对于两孩政策完全不了解。
二、城镇居民在生育二孩观念上的总体意愿
由于我国当前社会制度的影响,不同性别、不同身份、年龄、地位以及文化程度的国民,在生育二孩的意愿选择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相对而言,城镇男性独生子女较于农村女性非独生子女生育二孩的意愿较为强烈。从夫妻身份特性与生育二孩意愿之间的关系上来讲,单方独生子女夫妻以及双方独生子女夫妻生育二孩的意愿强于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的夫妻[2]。另外,从个人经济收入与生育二孩之間的关系上来讲,由于市场资源配置对于人民生活水平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夫妻间的个人经济收入对于生育二孩并抚养起到了基础性的奠定,收入较低与收入较高的人群对于生育二孩意愿较为强烈,处于两者之间的群体对于生育二孩的意愿反而比较低。
三、全面两孩政策的生育现状的解决办法
(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伴随着当前社会发展的全球化、社会信息网络化的急速发展大背景下,社会中各行各业都存在不确定性事件发生几率的明显提升状况,该种几率的提升就是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从而对现代社会产生的副作用,最终将人类推向一个风险社会之中。那么,想要最大程度的降低该种社会风险,就必须针对当前的社会发展现状进行社会保障工作体制完善。该项社会保障工作体制的完善过程,主要是指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功能,将各个方面的资源有效的调动起来,从而保障无收入或者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存,该项制度的健全,也是我国城镇居民二孩生育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3]。在当前这个处处充斥着不确定因素的风险型社会中,想要在社会保障的力度以及强度工作上做到有效提升,政府部门就必须持之以恒的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工作,从而将国家政策中的社会保障政策真正落实到个人公民身上。尤其需要强调的,就是生育保险政策,在其推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在不同的实施群体中开展。另外一方面,也就是宣传方面,政府部门可以将网络媒体的宣传功能充分利用起来,让广大的城镇居民对社会保障的认知内容上,通过有效的方式真实掌握国家对全面两孩政策推行下的社会保障内容。
(二)建立生育二孩的补偿基金体制
在全面两孩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影响两孩政策实施的主要原因还包括国民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在城镇居民的二孩生育经济压力上起到帮助作用,也就是建立起生育二孩补偿基金。在该项基金的获取资格上,设置成只要生育二孩的城镇居民都有权利领取该项补偿基金,实现政府经济救助,该项生育二孩补偿基金的的设立,相当于是将政策鼓励转化为经济鼓励,从而减轻生育二孩家庭的经济负担[4]。从另一方面来讲,想要真正的将(全面两)孩政策推行开来,就要将原本的国民家庭独自承担抚养责任转化成由政府、社会、家庭三方共同抚养的模式,让国民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享受社会回馈。只有做到以上两点,才能真正让政府、社会、家庭三者之间对国家下一代人才的抚养责任分工明确,进而让城镇居民实现“生得起也养得起”的夙愿,最终达到从根本上减轻国民自身的家庭经济抚育以及精力付出。
四、全面两孩政策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在我国当前推行的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二孩生育年龄人群的构成普遍偏大,并且主要集中在三十五岁至四十五岁之间,如此状态下的年龄结构是十分可怕的。从医学角度来讲,一旦生理年龄超出三十五岁,就属于高龄产妇,无论该产妇之前的身体有多么健康,只要在年龄范围上超出三十五岁,就是高龄产妇[5]。高龄产妇在孕期中,腹中胎儿以及孕妇自身风险都是相当高的。endprint
(一)不孕问题
根据相关医学研究表明,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上的女性,生育能力相较于二十五岁来讲,只有一半的生育能力,以此类推,四十岁又是三十五岁的一半。在此基础上,可以得出,一旦该批次的高龄产妇准备应国家全面两孩政策生育二孩,首先摆在眼前的问题就是不孕的问题。届时,大部分的妇产医院在不孕不育方面将会起到关键性的辅助生育功能,这对于国内医院来讲也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二)孕期安全问题
全面两孩政策下的高龄产妇群体中,部分产妇会在怀孕早期安全度过,但是在怀孕中期时,大部分的高龄产妇都会出现各类并发症。其中, 三体综合症的孕妇占据比例越来越高,据相关医学研究表明,四十五岁以上的女性在孕期的并发症发病率高达5%。该种病症的出现,不仅会对胎儿自身是一种伤害,同时对于国家以及产妇家庭也是一种负担,所以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响应全面两孩政策的高龄产妇应该在整个孕期做好医学干预的准备。
五、总结
综合全文论述来看,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既有优点也存在一定的劣势。从整体上来讲,两孩政策的有效推行,会极大程度的改善当前社会的老龄化问题以及相关社会现象,对我国整体的经济、社会、人文的进步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国家全面两孩政策的推行对于国内70后以及80后而言,是一项难以作出抉择的事情,不仅是高龄产妇的各种孕期问题,更大一部分是在于部分80后多数为独生子女,父母辈分人群正在趋向于老龄化发展,作为独生子女的自身性于社会立足过程的中期,两孩政策的推行对于这部分人来讲无异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真实写照。想要解决这一劣势,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积极的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老有所養,小有所依”。
参考文献:
[1]吴敏.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原因及其影响分析[J].改革与开放,2016,04:85.
[2]庄丽,唐茜.“全面二孩”背景下职业女性权益保障的调查与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6,07:152.
[3]蒋旻霈.生育观念变迁及其对“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J].知与行,2016,02:35.
[4]姜丽琴.论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J].中国商论,2016,07:176.
[5]韩晓雨.全面二孩政策下城乡生育观的差异及影响因素调查报告——基于重庆北碚部分城乡居民的调查[J].商,2016,26:5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