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服务民生推进住建事业改革发展
2017-09-22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
党的十八大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大住房工作力度,改善住房条件
住房是民生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大力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促进住有所居。
加快住房建设步伐。2013-2016年,全国城镇住房竣工41.5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竣工31.1亿平方米。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6.6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3.7平方米,新建住房质量明显提高,配套设施日趋完备,群众的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明显提升。
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2013-2016年,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36万套,帮助4700多万群众从低矮破旧的棚户区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房屋,解决了“蜗居” “陋居” “忧居”等住房困难,切实改善了住房条件,使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通过城中村改造,帮助约950万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住进了配套完善的安置房小区,实现了就地城镇化。棚户区改造有力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改善了居住环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持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从2014年起,实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改革,并轨后统称公租房。加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督导各地早供应、早分配、早入住。扩大租赁补贴范围,因地制宜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截至2016年底,112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住进了公租房,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大量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公租房改善了住房条件。积极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进一步提高了公租房保障效率,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住房需求,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受益。
住房公积金有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近年来,住建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放宽租房提取条件,适度提高贷款额度,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建立转移接续平台,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2016年全国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为2.2万亿元、2.4万亿元,连创历史新高。
强化城乡规划工作,推动城乡转型
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城乡规划体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促进城乡转型发展。
坚持城乡规划的民生导向。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优化城镇化布局与形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县城规划建设水平,发挥县城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搭建空间规划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空间管理职能,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坚持规划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试点建立社区规划师制度,将规划管理下沉到基层,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类型,适当提高配套建设标准,使群众日常的休闲健身等在社区层面就能够得到满足。
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发布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制定《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在全国57个城市开展城市设计试点。注重通过城市设计,优化城市与自然山水格局,传承历史文化,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努力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同时,全面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指导地方做好系统保护、完整保护和科学保护。
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2015年在海南省三亚市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总结推广试点 经验,在全国全面推开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各地通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治理违法建设,修复被破坏的山体、岸线、绿地等生态环境,补上市政公用、道路、停车等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便利、舒适。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宜居环境
切实转变城市发展理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城镇(城市、县城)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4063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78亿立方米/日,分别比2012年增加723座、提高25.4%。2016年,城镇污水处理量达到542.4亿立方米,削减COD(化学需氧量)达到1300.7万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5%,分别比2012年提高28.3%、20.6%和7.2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2100个黑臭水体中,已开工整治1785个,占85%,已完工958个,占45.6%,其中,36个重点城市的681个黑臭水体已全部开工整治,已完工373个,占54.8%。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整治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切实改善了城市环境。
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基本建立。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逐步完善,垃圾處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做到日产日清。2016年,我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的生活垃圾清运量分别为2.03亿吨、0.67亿吨。大部分城市和县城建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率为96.6%,分别比2012年提高38.9%和11.8个百分点;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5.22%,分别比2012年提高49.9%和31个百分点。处理水平不断提升,2014年以后投运的焚烧厂已经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改造提质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步推进,城市“里子”更加牢固。截至2016年底,全国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5公里,2017年全国计划再开工建设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16年末,全国城市道路总长度达39万公里,道路面积达77亿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达18.9平方米。从2012年到2016年初,城市立交桥由4048座增加至4666座。城市轨道交通飞速发展,到2016年底,全国已有28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达3504公里。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率不断提高,从2012年到2016年初,人行道面积由13.3亿平方米增加至15.8亿平方米。此外还倡导绿色出行。
与此同时,城镇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等工作也取得显著进展。这些工作的快速推进,切实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营造了绿色、优美、环保、宜居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美丽,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近年来,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重点工程,农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
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从2017年起,中央财政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中央户均补助标准从7500元提高到14000元。实施了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帮助7.1万户渔民告别“水上漂”,住上了安全舒适的房屋。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突破。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到2020年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的目标,建立逐省验收制度。目前,已有5省市通过部门验收,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60%。部署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较大规模的堆放点整治任务。命名了第一批共10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2015年,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开展示范。截至2016年底,示范县中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48%,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5倍。2017年7月,召开了全国农村厕所污水治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是真正的“里子工程”和“民心工程”,切实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住建部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建筑业科技进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市建筑绿色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群众生活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推进依法治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增进民生福祉。(本文有删节,请扫描二维码阅读精彩全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