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法宜突出差异税率和央地共享
2017-09-20
财经国家周刊 2017年18期
瞭望智库《建议在车辆购置税立法中突出差异税率和央地共享引领绿色发展》(8月15日)
2001年车购税开征以来,在组织财政收入、完善道路建设基础设施、推动汽车产业整体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8月7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将自2001年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为使后续车购税法案在保证财政收入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税收对于汽车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体现对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支持作用,瞭望智库建议法案调整具体可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践行节能环保要求,实行差异化车购税率。目前,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汽车税费制度正逐步转型,因此中国可考虑对标欧美日等国,根据车辆节能环保效果或對道路资源的占用情况,在车购税征收环节实行差异化税率,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引导汽车产业绿色转型。
二是完善车购税收入资金用途,适当调整央地收入权限及比例。可考虑将车辆购置税使用范围由城市间道路建设,向城市内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倾斜;同时,将车购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缓解城市交通建设资金压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