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仆:莫为政绩乱举债
2017-09-18吴之如
财政监督 2017年18期
●吴之如
地方公仆:莫为政绩乱举债
●吴之如
《中国经济周刊》报道,财政部先后通报对山东省邹城市和重庆市违规举债的查处结果,传递出一个强烈信号:地方政府举债,靠“旁门左道”行不通了!上海财经大学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要扎牢制度“笼子”,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监督,进行阳光化管理,避免产生新的“政绩工程”负债,从根本上遏制地方借钱的冲动。
地方上搞现代化建设,适度地通过合法渠道借一些债务,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无可厚非。但是,除了各项建设必须合乎科学、合乎规划、合乎民意外,在举债时掌握好这个“度”也十分重要,绝不是哪一个地方公仆可以随心所欲胡乱拍板的,尤其不可仅仅为了打造个人的“政绩”,就不顾当地财力而大上特上各类对国家对百姓并无多大实质意义的“形象工程”,以致酿成债台高筑、人民群众怨声载道的被动局面。有道是:
莫为政绩乱举债,公仆浮躁不应该;多干实事惠民众,量力而行局面开。
地方当家公仆在带领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过程中,既要高瞻远瞩,制定长远规划,又要脚踏实地,艰苦奋斗,而不能一味地大手大脚挥金如土,以为借债越多,才算越有气魄。当然,若是疯狂举债大搞“政绩工程”甚至腐败工程,那就更不允许了,理当依法循规严肃处置。■
(本栏目责任编辑:范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