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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进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与行动策略

2017-09-18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网络媒体政府信息

罗 亮 余 颖

(1.南昌大学 廉政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31;2.南昌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政府·行政】

网络反腐进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与行动策略

罗 亮1余 颖2

(1.南昌大学 廉政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31;2.南昌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逐渐成为反腐倡廉的新领域。在网络反腐的热潮下,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包含 “公民发声-媒体发酵-政府发力”三个程序的网络反腐运行模式。而在这当中,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关系到网络反腐的实效。因此,政府有必要明晰自身在网络反腐中的角色定位,充分认识到网络反腐的制度和实践困境,善于利用网络环境所创造的新机遇,推动反腐工作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推进网络反腐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网络反腐;政府;公民;媒体

随着越来越多的腐败事件通过网络举报的形式浮出水面,网络反腐的态势愈发迅猛,各级政府也逐渐意识到这一新生事物的巨大价值,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并积极推动官方网络举报网站的建设工作,从制度设计和平台搭建两方面助推网络反腐。基于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始积极适应时代变化,改过去单纯地以“自上而下”的制度反腐模式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反腐相交融的互动模式,由被动到主动,使得众多网络反腐事件得到有效的处置,逐渐构建出政府与社会持续互动的良好局面。然而根治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须得细化和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包含公众、媒体和政府的多主体协作的互动模式,共同助推反腐进程。

一、政府主导下网络反腐的运行模式

“网络反腐”是通过互联网络技术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实现对国家公职机关及各类公职人员的监督和对公共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1](P11-17)不同于传统反腐模式,借助于信息化技术,通过“自下而上”的舆情传达和“自上而下”的信息回应,网络反腐有其独特的衍生机理,通过多主体的交互作用,由此形成反腐动态化运行模式。

(一) 多元交互:模式双向化之循环运作

公众、网络媒体及政府三者构成了网络反腐的重要主体,通过交互作用,表现出独特的运行机理,形成了“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两条主线。网络反腐将公民与政府的腐败治理相衔接,通过微博、网站、网络论坛等为主的网络参与平台,推动了反腐工作的纵向延伸,形成网络反腐的“自下而上”的第一轮运行机理(①),即腐败信息线索提供(公众发声)——腐败信息舆论融合(媒体发酵)——腐败案件处理(政府发力)。公众通过“自下而上”的运行流程将信息传递到决策层后,政府对事件真实性进行考量,并及时做出回应,再次通过网络媒体平台将信息处理结果下达,告知公众,如果回应得当,将激发公众热情,启动“自上而下”的第二轮信息反腐热潮,最终形成双向运作式的良性循环。其运行机理可展示为图1:

图1 网络反腐运行机理

(二)公民:身份虚拟化之线索提供

网络反腐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公民的线索提供,腐败信息被公众发现后,网民通过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网络反腐平台向社会输出信息,进行信息发声(A)。据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2]网民群体日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部分。由于网络匿名性、符号化的特点,在思想观念、政治参与热情、人文素质、情绪心理、表达习惯等方面,网民群体相比于过去大有不同。加之微博、微信的广泛运用以及各类反腐网站的开通,网络反腐的举报方式日益多样化,网民群众进行网络监督的热情被极大地调动,实现了由现实化公民身份到虚拟化网民身份的转变,公民更愿意通过网络表达意见、反映诉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

(三)网络媒体:平台多样化之焦点引爆

网络反腐的第二个中介环节就是网络媒体的信息发酵,经由网络媒体对公民传达的信息进行广泛散播和持续发酵(B) ,由此引爆网络舆论焦点,吸引众多网民议论和关注。网络作为第四媒体,以其及时性、开放性、交互性等特征,成为我国新时期反腐倡廉的重要载体,在维护公民权利、提高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3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早建立了官方网络举报平台,与此同时,民间也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的反腐网站,例如《中国民生申诉网》、 《中国百姓喉舌网》、 《我行贿了》等[3](P53-55)。另外,微博、微信以及论坛的广泛运用使之逐渐成为网民反腐的新场地,网络反腐形式愈发多样化,成为公民进行反腐的首选。

(四)政府:政务信息化之有效发力

网络反腐的第三个环节就是政府的有效发力,公众通过网络曝光来揭露腐败事件,以网络舆论压力形成的触发机制迫使政府部门发力(C)受理调查。随着政务信息化的有效推进,为网络反腐创造了制度化环境。置于网络化的政治空间中,领导干部的权力透明化和公开化,网民对执政党的当政效果有了更高的评价标准,形成全民反腐热潮,为干部规范行为提供了方向导航,为反腐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修复党群关系提供了制度化的工具。借助网络媒体的快速传播优势,网络反腐突破了时空和行政层级的限制,实现政府和公民跨级跨区交流。通过“键对键”的信息反馈方式融汇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政府部门迅速行动提供现实支撑。

二、政府在网络反腐进程中的角色定位

网络反腐作为信息化时代孕育的新生事物,其与传统制度反腐的调和需要一个适应性的过程。政府主体在应对网络反腐事件中,扮演着制度化表达渠道的提供者、媒体选择性价值的导向者、网络反腐实效性的保障者等多重角色。

(一)制度化表达渠道的提供者

政府合法性地位的一个表现在于政府对民意的积极回应,而民意的畅通表达关键在于民意是否能得到相关回应。传统民众请愿通过层层向上传达,不论信息在此传递过程中是否存在失真的风险,所请之愿是否真正能反映到相关部门并得到妥善处置仍有待考究。此种情境下,民愿往往最终沦为沉没的声音而得不到挖掘。群众所反映的现实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置身于网络世界,人们思想的活跃性、差异性、激进性更为显著,诸位利益诉求者希望通过网络发声博取高关注度,把官员腐败问题摆在台面上,进而引发政府高层的重视。网络反腐中政府对民众的回应,即对民众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的事件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由于政府部门对网络反腐的重视,官方的反腐举报平台逐步建立并持续地运转,得到有效地运用。官方反腐平台区别与民间平台的一个根本标志就是其更具制度性和法制性,以政府的公共权威保障民意的畅通表达,为其搭建了制度化的平台。

(二)媒体选择性价值的导向者

网络媒体以其能够迅速扩散信息而彰显出强大的渗透功能。作为串联公民与政府的桥梁,它建构的“第二现实”影响受众对问题内容及其性质的认识和态度[4](P100),进而影响着整个反腐事件的舆论走向。网络媒体因其媒介属性,往往倾向于选择能够引爆网络舆论焦点的信息进行发酵,而直接过滤公众关注度低、难以引发“眼球效应”的腐败事件。不同媒体基于自身利益诉求的考量,有针对性地筛选公众爆料的腐败事件。网络反腐聚焦官员道德伦理、奢靡作风等问题,反腐内容呈现娱乐化、低俗化的特质,媒体评判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难以考量。政府应认识到网络媒体在反腐事件中的平台推动作用,同时鼓励和引导网络媒体朝着健康、有序、理性的方向发展。通过建立网络舆情动态监测机制,及时约束虚假信息的扩散,防止公众被恶意煽动,使网络反腐偏离正常轨迹,并以规章制度形式规范网络媒体信息传播的机理,保障媒体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网络反腐实效性的保障者

网络反腐的实效性是其经由舆论传导至体制内部进而转变为制度反腐来保证的,关键在于政府是否能够实现民意、网络媒体、与政府的良性互动,达成官方和民间力量的有效衔接。网络反腐仅仅是治理腐败的一种方式,反腐倡廉关键还是要依靠制度反腐[5](P36-39)。公众发声、媒体发酵行动的目的便在于向政府权威机构反映诉求。不管网络舆情如何激荡,网络反腐只是提供了反腐的信息线索,只是开启了反腐工作的第一步,仍依赖于纪检部门严密地调查和处置工作,包括信息筛选审核、立案调查、审讯处理等诸多环节,每一环节政府都承担着治理腐败的主要责任,在其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只有政府有效发力,理解民众对腐败的拒斥态度,同时以包容的态度对待网络媒体,才能真正建立起联通民众、媒体和政府的机制渠道。

三、政府视角下网络反腐的现实困境

现阶段,尽管网络反腐在我国逐步朝着常态化的轨道发展,我国官方网络反腐模式也正在探索之中,但是总体而言,由于网络反腐本身的复杂特性以及政府观念和能力的迟滞,政府视角下的网络反腐仍然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

(一)平台堵塞:“互联网+政务”未融合

要挖掘网络反腐的深层功能有赖于将网络技术的创新与政府的治理工作相融合,构筑一条“互联网+政务”的发展道路。现阶段,我国仍处于电子政府建设的初期,许多地域、部门的政务信息存在着公开限制,表现为信息内容受限、信息量较小、信息公开方式单一,政府透明度不强。另外,一些政府网站设计极为僵化,相关信息未能及时公布,举报信息也得不到应答。官民互动低效,政府内部各网站间也缺乏横向沟通,此种情境下,网络舆论的风向标极易转向与实际相背离的局面,网络平台资源急需整合。在观念转变、技术创新、制度构建上,政府还未完成由传统政府向电子政府的角色转换,还未借助网络平台的特殊优势畅通反腐的多样化渠道。

(二)行动迟缓:政府回应滞后

政府部门在制度反腐的常态化机制下已经形成了固化的反腐事件的处理模式,其思维逻辑难以随着环境变动及时做出反应。一些政府官员依然固守传统的反腐治理经验,缺乏对网络反腐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理网络反腐事件时显得手足无措,而又不愿更新工作方法。我国特殊的政府体制导致中央对地方的工作有较大的话语权,在中央强压反腐态势之下,地方政府只是在事件经过媒体持续发酵后才开始着手调查,其着力点随着上级注意力的转移而变动,对于中央重视的事件高度警惕,反应迅速,对于中央并未过多关注的事件敷衍了事。显然,地方政府对于反腐的支持力度不足,往往会错失治理的最佳时机。近年来,网络曝光的反腐事件愈来愈多,一方面是工作量巨大,另一方面是政府所处的被动地位,因此政府对民声的呼应迟滞性凸显。有学者认为,在网络时代下,由于政府的反映比较滞后,以致于在形形色色的网络舆论漩涡中已经形成了网络舆情危机。[6](P79-81)政府回应的积极程度对于公众参与而言是一个信号器,政府回应滞后将会反过来挫伤民众网络反腐的积极性,最终切断网络反腐的发展脉络,形成恶性循环。

(三)制度缺失:配套措施不健全

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引导网络反腐的方向盘,通过规范化的途径,将其纳入有序、法治的轨道,是推动网络反腐平稳运行的首要环节。政府作为政策法规的制定者,虽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法规,但是关于网络反腐的制度体系仍存在着对口衔接问题,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目前,网络反腐中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事件频繁发生,却因缺乏对网络传播相关责任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难以防范网络主体的不良传播行为。另外,政府回应滞后,反腐事件的调查进度迟缓,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相关的政策法规未及时跟进。正因为法制的缺位,使得民众的非理性行动得不到有效整治,网络管理的弊端难以消解,极大地限制了网络反腐的实效性。

四、网络反腐中的政府推进策略

网络反腐的具体操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各种管理部门、各级政府,因此这无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政府如何突破网络反腐的现实困境,形成一整套网络反腐治理的流程体系,政府需要进行以下三个机制的建设:

(一)科技引领,搭建有效的电子政务平台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虚假信息的甚嚣尘上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一个闭塞、信息传播受阻的政治环境。对于网络反腐案件,政府应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为公民爆料信息提供平台,将官员的信息公布于网,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性,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便于其通过网络进行监督,发挥民主监督的外部功能;同时,政府应借助网络媒介的平台作用与公众建立良性的沟通关系,注重官方的网站及相应平台的搭建。政府应对官方网站进行实时的动态化管理,及时处理公众反馈的信息,防止其变成“僵尸网站”,不能够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同时,政府还应建立相应的舆情研判机制,把握反腐舆情的新走向,以权威信息的发布消除网络谣言,规范网络行动和政府行为。当然也要规范和引导民间网站的建设,吸纳民间力量,将其作为官方反腐的有力支撑。我们应该加强网络反腐的制度规范把握网络环境下公众的心理,引导公民理性参与网络反腐行动,结束网络反腐治理的混乱状态。

(二)职能转变,建设及时的政府回应机制

在网络舆论激荡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朝着健康、有序、理性的方向发展,使网民群众在形成网上舆论的正面强势是政府面临的一大困境。政府回应的快慢作为衡量政府对公众政治参与的重视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影响网络反腐互动模式建成的一大因素。因此,政府部门必须更新对网络反腐的认知,建立起相关问题的回应和处理机制。首先,建立网络反腐的流程系统,将事件处理纳入体系化范畴。要做到“四及时”:收到举报及时处理,各路证据及时核实,进展状况及时公开,情况属实及时惩办。要摆正对待网络监督的态度,建立网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增强民众的信任感。通过确定政府回应的主体、时间、方式等事项,划清事权,明确职责,形成问题曝光后连贯清晰的指挥链,避免出事之后不知所措而将事件搁置;其次,要建立网络信息甄别分析系统,对反应属实的问题及时回应并公布处置方案,对反应频率高的相同相似问题应召开研讨会集中处理,当然,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抚平网民非理性情绪,做出说明和解释。正确把握网络传播的机理,理顺关系,深化认识。

(三)内部合力,完善反腐事件调查流程

反腐涉及一整套的流程体系,为此,政府必须建立反腐事件的跟踪调查机制。明确界定反腐信息搜集、甄别的主体、调查程序启动的标准、调查的时间跨度、调查后的处置对策和防范措施等各项内容。一是选派专员负责将举报信息整理归类,事件反映上来之后,对于实名爆料的反腐事件应该予以高度重视,对于匿名爆料的事件虽不排除有捕风捉影、恶意举报的倾向,但也有可能是与该案件切身相关的人员为避免遭受人身侵害而选择规避风险的做法,因此可遵循优先处理实名举报案件的原则;二是对信息进行科学评估,对其准确性、优先级进行考核衡量;三是决断事件的处置安排,对经查实确有腐败行迹的分子进行查处,并将处置结果公布于众。通过细化流程,层层跟踪,促进反腐工作的体系化。在这一系列调查过程中,必须要进一步强化纪检部门在网络反腐中的决定性地位,同时辅之以立法、司法、执法机关的协同配合行动,整合各国家机关的资源优势,以政府内部合力共促网络反腐的机制建设。

网络反腐的技术条件已形成,关键在于政府如何利用,结合过往制度反腐的经验,加之信息化时代的新机遇建立一个智能型的信息化政府来推动多主体的有效互动反腐模式,促进其与传统制度反腐的深度融合。网络反腐的热潮彰显了公众迫切希望通过网络进行监督的心理,网络反腐既需要民间的助力,更需要政府的有效衔接,形成社会与政府的互动合力。政府应秉持着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态度,积极引导网络反腐步入常态化轨道。

[1]肖生福.“网络反腐”中媒体、民意与政府的互动分析[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11-17.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nnic.com.cn,2016-08-03.

[3]吕伟波.政府主导下的网络反腐常态化探析[J].邢台学院学报,2014,(04),53-55.

[4]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00.

[5]张维平,魏伟.信息化时代我国完善网络反腐的政府作为[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5),36-39.

[责任编辑:张乔娜]

D630

A

1672-4445(2017)04-0058-04

2017-06-06

本文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网络反腐的政府流程监控模式及其应用研究”(项目编号:JD14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罗亮(1984-),江西吉安人,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系讲师,政治学博士,主要从事网络政治与政治发展研究;余颖(1996-),女,江西乐平人,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从事网络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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