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坠亡,“对价” 几何?
2017-09-16米绪
米绪
陕西榆林产妇坠亡惨剧发生后,当事双方依然在为“真相”争执中。真相其实已经被产妇带走,我们无论如何努力,也不能完全复刻这场惨剧以及洞悉几方的心理。
在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女性們不能自由地选择好决定生或者不生、顺产或剖腹,无痛与否,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一种丑陋乃至罪恶。
产妇小马老师以及腹中的胎儿双双惨死,已经成为中国孕产妇权益及尊严领域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共事件。朋友圈里,两个态度广为流传:
将来我女儿生孩子我一定陪在旁边,揣着钱拿着刀,医生要钱就给,婆婆敢拦就砍。
我以后是当婆婆的人,攒钱准备着:想顺产就顺产,想剖腹产就剖腹产,想请月嫂就请月嫂,想去月子中心就去月子中心!亲家母,请把刀放下……
毋庸置疑,这两条升斗小民的情绪流传本身说明了这一事件对于维护中国孕产妇权益及尊严的推动力度。《杀死榆林产妇的精子决定论的社会偏见》一文认为:提供了卵子和卵巢的母亲,在生育生产的决定权上,尚未具备像精子一样的本体论意义。作者刘彦在文中尖锐指出:一颗精子,是否因为参与了一个新生命的制作过程,就具备了取代产妇意志的资格?关于这个问题,从法律到民俗民情有诸多解释,但产妇小马老师以自己的决绝一跃,让所有精子决定论患者闭嘴,用生命给之后的产妇们开辟了一条生路。微信朋友圈里疯传的岳母和婆婆的表态足以证明,不管医院的相关规定啥时候能真正维护产妇的个人利益和尊严,至少在民间层面,在最难推动的集体潜意识里,小马老师一死的价值。小马老师,或成为生产方式精子决定论的终结者,如同魏则西之于竞价排名、孙志刚之于收容遣送。让人感到绝望的是,为什么这些对于普通大众常年累月作恶的中止,一定要以一条年轻的生命的含恨而去来支付所谓的“对价”?
产妇小马老师的死亡,还把无痛分娩技术拉到大众视野。无痛分娩在发达国家已经普及,英国在近70年前就立法强制推行,欧美国家的推广率达到80%以上。我国虽然应用了一二十年,但无痛分娩率依然不到一成,而另一数据显示,目前全中国只有1%的产妇享受过。没有推广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全国大部分地方对分娩镇痛没有额外的收费标准,只能按照硬膜外麻醉的标准来收费,如果做硬膜外麻醉再做一个剖宫产,只要半小时;而无痛分娩则需要麻醉师和医生一直关注产妇十几个小时。在麻醉师不足而收费低廉的情况下,医疗系统当然没有积极性去做分娩镇痛。而无痛分娩的麻醉药物剂量只有剖宫产手术麻醉药剂量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少,风险比剖腹产要小,在有规律宫缩就开始为产妇做分娩镇痛的话,产妇完全可以屏蔽掉相当比例的产痛。这么棒的进步因为收费问题被搁置,简直就是“奇葩说”。另一个原因则更加可笑,有相当国人认为生产之痛是天经地义。持这种观点的男性都应该去体验一下电流模仿分娩阵痛。据说疼痛感分为十个等级,多数男性止步于三四级。一些所谓的过来者女性,则忘记了痛点高低是非常私人的体验,你可以选择忍,但不代表你有权利要求别人忍。何况产痛的疼痛程度,仅次于烧灼的剧痛和肝肾结石的绞痛,是排名第三的疼痛。
在当下,无痛分娩更是一种奢侈品而非基本医疗需求,其实也是经年累月的作恶,而且是对于所有人的母亲。比较奇怪的是,我们一边讴歌母亲的伟大,一般无视母亲们承受着可以避免的极致痛楚,这才是最深最深、没有之一的恶吧。
李银河所说:“为产妇减轻痛苦,既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更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如果说,文明的每一步,都要以生命为代价的话,我们希望,产妇小马老师和她未出生的宝宝,已经为这一步支付了足够的“对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