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诚实信用民商法的重要原则的内涵

2017-09-13张恩英

进出口经理人 2017年8期
关键词:诚实信用民商法内涵

张恩英

摘 要:信用原则在我国私法领域的地位较高。体现了民事立法对于自身价值的追求,并在债权法与物权法中也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诚实信用的认识受到了一定冲击,其维护措施仍然匮乏。本文主要分析了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并对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了探索,以供参考。

关键词:诚实信用;民商法;重要原则;内涵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于诚实信用原则有了不一样的理解和解释,而且也越来越感受到其重要性,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它还是没有形成为相关的措施成文规定。本文主要通过对现状问题入手,提出相关的完善的办法。

一、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

民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进行各种市场经济活动时,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应该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主体间达成的协议,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的经济利益为前提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我国民商法明确规定,经济活动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规范着我们的经济活动,同时也规范着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诚实信用原则不仅在民商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其它的法律中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特征

民商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有如下三个法律特征:

1、衡平性。衡平性要求市场交易主体的交易行为必须秉持以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了经济行为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特征。衡平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的不足。例如,当适用法律中存在没能与社会的发展同步的缺陷,法官可以利用衡平性,以实际情况为准,灵活的、公平的、公正的处理这些情况。

2、不确定性。总的来说,我国法律保持着一定的稳定状态,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我国的法律也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的修订和完善我们的法律,以适应社会的需求。不确定性就是在法律不断的变化以适应社会需求的环境中产生。法律为了保持和社会一致,它需要根据社会的实际变化而变化,这样才能跟紧社会的步伐,对社会中的各种关系进行调整。

3、补充性。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环境的不同和对象的不同,民事案件中会出现各种新的状况,这些新的状况不能够预料同时也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诚实信用原则就会发挥其补充性,这种补充性保证了社会公平公正的运行。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问题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诚实信用原则序位相对滞后;内涵与概念界定不清;缺乏具体的法律保障。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途径

1、明确界定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概念作为法律的基本构成要素,对于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模糊的概念无法帮助法官界定某种具体的行为是否违法。因此,为了让诚实信用原则更好的发挥效用,应当尽早从立法的角度明确其内涵和外延,要统一学术界的争论,改变其概念混乱的现状。只有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外延得到明确之后,才能更具体地应用在法律法规中,发挥其应有的制约作用及积极效果。

2、提高诚实信用原则的排序。从民法通则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都证明我国在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也一直在进行探索。由于我国着手出台《民法典》,这一原则的重要地位有机会被正式确立下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第一序位基本原则应放在其他基本原则之前,成为名副其实的私法领域的最高行为准则,赋予其应有的地位,让人们知道一切民事活动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提高对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视度。在十六大上,我党已经明确了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学习国外经验,完善信用体系的架构和管理方式,能够从根本上消除现阶段我国复杂的经济市场上出现的信用矛盾,改变以往市场经济的混乱情况。只有最大限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结合中国实际国情进行组织管理,才能提高和培养市场的信用度,推动信用市场的成熟发展,并促进国家更多的出台一些能够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只有整个社会将诚实信用放在一个更高的位置上,才有可能构建一个符合我国市场需求的优良的社会信用体系。

4、强化诚实信用原则的执行力。我国有许多的法律法規中都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覆盖面并非不广。但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本身特征难以测量,应用起来就会出现不少问题,尤其是执行力的不足最为突出。执行力缺乏衡量和细化的标准,也致使这一原则很难被切实贯彻下去。目前,强化诚实信用原则的执行力是最为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应当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特征进行测量和细化,制定具体的衡量标准来将执行工作进行划分;其次,对于各行各业违法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单位,要出台一定的惩罚条款和制约手段,促进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监督各行各业遵守这一原则。

5、政府机构加强约束、监督和管理。具体说来,政府机构应当做到如下几点:一是推动信用立法的引导与监督,确立信用的主客体;二是实现公开和透明的监管制度和引导机制,建立个人信用信息监管机制和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机制;三是最大限度地让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化,有利于个人信用信息体系和企业信用信息体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三、结语

综上所述,诚实信用原则不仅在民商法中具有重要作用,还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减少不守信用事件的发生,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吴丽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J].法制博览,2016,04:224+223.endprint

猜你喜欢

诚实信用民商法内涵
活出精致内涵
理解本质,丰富内涵
挖掘习题的内涵
民商法课程体系:经验与改革方向
关于民商法的研究方法
浅谈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要准确理解“终身追责”的丰富内涵
市场经济视域下民商法承载的伦理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