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损毁玉器的复原价值评估方法探讨

2017-09-12TEXT曾卫胜吴海根

中国宝玉石 2017年4期
关键词:原貌玉器珠宝

□TEXT曾卫胜 吴海根

损毁玉器的复原价值评估方法探讨

Assessment of Original Value for Damage Jade

□TEXT曾卫胜 吴海根

数年前,两位珠宝玉器商人的一次车祸,一批玉器被烧毁,为了挽回一些损失,被害人将汽车运输公司起诉。诉讼经历了漫长的3年,终于,原告赢得了赔偿,在与律师朋友聊天时,律师觉得此案例具有十分典型的指导和参考意义,经律师朋友鼓励,希望将此总结成文章,让更多的人能够作为参考。

损毁玉器的复原价值评估是玉器价值评估的难题,本次评估努力探索对损毁玉器的复原价值评估的方法,为诉讼赔偿提供了一次有益实践,法院采用了本次评估结果,为受害人挽回了部分损失。本次实践也许对中国珠宝玉器的评估活动有参考意义。

随着中国珠宝市场飞速发展,玉器市场存量已经占到相当大的份量,玉器价值评估的工作量也不断上升。玉器的价值评估一直是资产评估的难题之一,而对损毁(特别是烧毁)的玉器作价值评估尤其困难,一方面,货主没有(或不愿出示)购买凭据;一方面,货物被毁,很难对玉器做复原鉴别,物品原貌的特征鉴定和价值要素确定很难进行,价值很难评估。然而,当遇到这类工作任务时,作为珠宝玉器鉴定从业者,尤其是作为司法鉴定时,是推辞还是承接呢?面对货主的损失,作为珠宝鉴定从业者,职业道德要求我们,尽力做到“科学、公正、准确、合法”的为顾客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数年后,本次鉴定评估工作及其司法实践,仍然对类似案例有参考意义。

本文将分享给大家,也许对珠宝玉器的评估工作有参考意义。

一、案例简介

1.委托人的事故

委托人王xx、王xx于2009年11月13日乘坐赣客车从深圳返回江西,客车行至江西境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此事故造成2人死亡,五车燃烧损毁及车上货物、行李被烧毁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委托鉴定评估

委托人王xx、王xx是玉器零售商,称在广州批发市场采购一批玉器成品,用于商店销售。在返程途中遇车祸,玉器烧毁,造成经济损失。当事人请求汽车运输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交通事故有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书为证;当事人无法出具玉器的购买凭证证实其货物价值,遂向某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对他们在客车事故中所载行李物品的一批玉器作恢复原貌的价值评估;该机构受理了当事人的委托请求。某司法鉴定中心遂将此任务委托给笔者所在机构进行鉴定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经充分了解沟通,我们承接了此任务,并且我们申明,我们的评估结果仅仅是依据专业知识结合市场实际做出的专家意见,不代表当事人的实际购买支出,也不代表当事人一定能够获得的实际赔偿数额。

二、评估对象

1.确立如下主要评估技术要素

评估目的:财产损失赔偿

期望用途:诉讼赔偿

价值类型:重置成本价值

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

价值基准日:2009年12月20日

市场参照:深圳、广州华林、广东四会、河南镇平等玉器批发市场

(1)价值基准日的选择

本次任务的委托接受日期是2009年12月10日,本次物品的事故日是2009年11月13日,因而当事人购买物品应不晚于该日。根据玉器市场的一般规律,常规玉器商品(特别是玉器摆件)流通性较低,价格变化较小。所以,我们在进行了市场调查和分析后,选择的价格基准日为2009年12月20日。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是国际公认的三大价值评估方法,也是我国珠宝玉器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中普遍认可和采用的评估方法。就方法本身而言,并无哪种方法有绝对的优势,就具体的评估项目而言,由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不同,要恰当地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本次评估的对象和目的的特殊性限定我们只能选择市场比较法。

(3)本次的评估目的与期望用途

为财产损失赔偿,当事人是玉器零售商,其买入商品的市场级别应是批发市场,因而,我们选择的价值类型只能是重置成本价值。根据评估对象的价值要素特征,到玉器批发市场收集与评估对象价值要素相同或相似相关的资料。

2.鉴定评估

(1)双耳瓶:高14.5cm,两耳宽10.5cm,约550克,经常规宝石学检测和红外光谱、X-粉晶、拉曼等检测,材料为和田玉白玉。按现有的器物推测原貌价值,估价50000元。

(2)茶壶摆件:高7.5cm,宽12cm,厚5.5cm,约1100克,经常规宝石学检测和红外光谱、X-粉晶、拉曼等检测,材料为和田玉青白玉。按现有的器物推测原貌价值,估价8000元。

(3)香炉盖:质量309克,形态为三狮凤凰盖,经常规宝石学检测和红外光谱、X-粉晶、拉曼等检测,材料为和田玉白玉。按现有的器物推测原貌价值,估价10000元。

(4)和田玉五件套牛摆件:每件牛约重1750克,高9cm,长19cm,按现有的器物推测原貌价值,估价15000×5=75000元。

(5)关公骑马摆件:重1650克,高21cm,宽14cm,厚7cm,红色、白色、微晶-隐晶质结构,土状光泽,X衍射分析主要矿物成分为迪开石,鉴定结果为寿山石。按现有的器物推测原貌价值,估价20000元。

(6)和田玉灵芝摆件:重1700克,白色,按现有的器物推测原貌价值,估价40000元。

(7)铜香炉:重3700克,高12cm,宽23cm,厚13cm,表面有铜绿,无法判断原状是否有盖或顶,按现有的器物推测原貌价值,估价5000元。

3.评估师声明

(1)该批物品的10件玉器和1件铜器均被严重烧损。评估确定该批物品烧毁前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08000元。根据“玉器的使用价值主要为审美价值”的认识,当作品的审美价值不存在时,其价值也可忽略不计,除非另有某些使用价值如纪念价值、研究价值等。所以,我们认为,本次评估物的审美价值已经完全失去,其物品价值的“残值”可忽略不计。

(2)本次评估活动是对损毁玉器复原性价值评估的科学探索,评估人与委托人及其相关利益人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本报告所述为现有器物状况的恢复原貌价值推测,仅限于评估人目前的专业水平和仪器设备所获得的专业结果,是评估人做出的专业判断和意见;本报告所述结论并不代表物主购买物品时所支付的价值金额,也不代表报告使用者一定能够获得此价值的金额。

三、玉器复原价值分析

由于本次评估的特殊性,委托方将评估资料全部取走,不允许我们保留原始图片资料和检测评估资料,我们也没有准备事后深入研究总结,所以,现在无法用清晰的图像、详实的检测评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对损毁的玉器进行恢复原貌的判断的主要价值要素是:形状、大小、工艺、完整程度、颜色、光泽等,玉器被烧后,颜色、光泽、裂纹等变化较大,形状、折射率、密度等变化较小。

1.和田玉白玉双耳瓶

高14.5cm,两耳宽10.5cm,约550克,器物现状:灰白色~灰色、杂色,经高温烧烤,失去光泽,裂痕很多。瓶内多处尚能见原貌颜色—白色,强油脂光泽,毡状纤维状结构,油脂光泽,X衍射分析主要矿物成分为透闪石,鉴定结果为和田玉之白玉。

评价:该件物品中等烧损,表面出现了大面积的漆黑色,局部出现鸡骨白和石化现象。复原性推断,用强光透射,内部有较好的透光度,有细腻感、温润感,油脂光泽明显;从现有的透明感和玉质感推论,原件为质量较好的白玉,颜色白,结构致密细腻,雕工精致,器形规整;从常规分析,该物品缺少一个瓶盖,使得该物品价值损失20%左右。比较四会、镇平、广州玉器批发市场的相似材料、大小、造型、工艺等价值要素的器物的市场价值,按该器物现状推测原貌价值,估价50000元。

2.和田玉五件套牛摆件

绿色,每件牛约重1750克,高9cm,长19cm,可见大面积的漆黑色。不透明,毡状纤维状结构,有油脂光泽,X衍射分析主要矿物成分为透闪石和阳起石,鉴定结果为和田玉之碧玉。

评价:恢复性推断,该套物品烧损严重,牛身表面出现了大面积的漆黑色,局部出现石化现象,有烧裂现象,用强光透射,内部有一定的透光度,有玉质感,有油脂光泽,从现在的透明感和玉质感来推论,原件为质量较好的碧玉,颜色碧绿,结构致密。雕工精细,器形工整。比较四会、镇平、广州玉器批发市场的相似材料、大小、造型、工艺等价值要素的器物的市场价值,按该器物现状推测原貌价值,估价15000×5=75000元。

3.和田玉灵芝摆件

可见大面积的漆黑色和鸡骨白色,微透明,密度较好,毡状纤维状结构,新鲜部位油脂光泽,X衍射分析主要矿物成分为透闪石,鉴定结果为和田玉之白玉。

评价:恢复性推断,该件物品烧损严重,表面出现了大面积的漆黑色、鸡骨白白化现象。用强光透射,内部有较好的透光度,有细腻感,温润感,烧损较轻部位表面油脂光泽明显,从现在的透明感和玉质感推论,原件为质量较好的白玉,颜色白,结构致密,细腻,雕工精致,器形很好。比较四会、镇平、广州玉器批发市场的相似材料、大小、造型、工艺等价值要素的器物的市场价值,按该器物现状推测原貌价值,估价40000元。

四、本次评估的体会及讨论

1.全社会对玉器价值判断的真实性信任度低

考察中国几千年玉文化史,玉器历来都不是一般商品,玉器的商品属性复杂而特殊。玉器的交易性、流通性差,价值要素可比性差。虽然中国玉文化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但并没有形成作为商品流通的可资参考和类比的价值体系。玉器作为一般商品流通于市场还只有近100年的历程,市场价值要素尚未发育成熟,市场的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也尚未发育成熟。

常言道“黄金有价玉无价”。目前,在中国玉器行业中尚没有建立起玉器价值的理论体系和价值要素评估的操作体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对玉器的价值理解没有一致或相近的判断依据;商品销售方的激烈竞争,一直以价格战—打折为主要形式,人们对玉器价格的真实性信任度很低,这是制约中国玉器市场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玉器价值判断的特殊性—玉器作为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载体的神圣性的悠久历史,与玉器作为一般商品流通的短暂历史的矛盾,人们对玉器的价值理解一直都没有一致的评价标准。

2.损毁玉器的原貌如何恢复

本次评估的样品是在车祸中被火灾烧毁的玉器,评估目的是要求证明被毁前的原貌价值,物主又没有任何购买凭据能够证明其购买所支付的金额,也无法证明其购物所在的市场级别。但物主作为玉器零售商的身份是明确的,物主购买本次评估样品的目的是销售,因此,我们判断:物主王xx、王xx购买的是可以销售的、完整的玉器商品,其购物所在的市场级别是批发市场。

对损毁的玉器进行恢复原貌的判断:玉器被烧后,颜色、光泽、裂纹等变化较大,形状、折射率、密度等变化较小。

(1)材质鉴定:取新鲜部位,做折射率、密度,红外光谱、X-衍射、电子探针等测试,对原颜色、光泽、结构和成分等做出判读,取得鉴定结果;

(2)价值要素比较:颜色、光泽、结构、加工工艺的价值比较判读;

(3)在相同市场级别的市场寻找相似价值要素的商品,进行重置成本评估。

3.评估结果如何满足评估期望用途

本次评估的期望用途是诉讼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怎样,总有一方甚至双方都对评估结果不满:受害方原告希望利益最大化,希望评估结果越大越好;被告方希望赔偿最小化,希望评估结果越小越好。所以,我们对评估结果、评估过程的要求十分严谨。

我们的评估结果将作为司法证据效力使用,我们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仪器设备、法律知识、品牌公信力等等都受到严峻考验。我们坚信,在执业过程中遵循坚持“科学、公正、准确、合法”的工作原则,坚持“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最佳效用原则、贡献原则”等评估的经济技术原则,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科学严谨,符合逻辑,我们的评估结论是可以满足司法诉讼证据效力要求的。

其中在二审中被告提出,残损玉器的价值可做8万元,法院已经给予支持。原告和上诉终审法院分别咨询我们,我们认为,玉器价值的最主要部分是审美价值,本次被评估的玉器已经被烧毁,其审美价值已经失去,残损玉器的残值无法评估,原告的购买目的是销售后获利,根据珠宝评估的“预期收益原则”,残损玉器已经失去了销售后获利的价值,残损玉器作价8万元的结论不能成立。就此,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但被告又对我们有意见,被告又指责和否定我们的评估结论的法律效力。经过法庭审理,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否定了残损玉器的价值。

事实证明,本次诉讼,原告、被告双方经过一审、二审和上诉终审三次司法审理程序,原告和法院始终采纳我们的评估结果;被告一直对我们的评估进行各方面的挑剔,经过反复解释,被告终于接受。原告、被告双方最终都认可了法院的判决。

本次案例,经过几年的时间检验,已经成为该类事件的典型案例,律师、法院已经较多采用参考,司法和资产评估、保险等学术界也多次引用。

4.本次评估的体会

(1)面对难题任务,接还是不接。玉器评估本身就是资产评估的难题之一,损毁玉器的复原性价值评估,不见有典型案例,无法参考。我们基于对我们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仪器设备、法律知识、中国玉文化知识和我们机构品牌公信力等的自信,我们认为有把握做出符合“科学、公正、准确、合法”原则的评估结果,得到使用方的认可。所以,我们接!

(2)面对难题,我们如何取费。资产评估的通常收费方法是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部分议价取费;常规珠宝玉石鉴定评估是按件取费。我们一直坚持的原则是按鉴定评估任务所需的工作量成本而收费,收费不与评估结论挂钩。本次评估任务的收费并没有因为任务的难度而增加收费。事实证明,本次收费取值经得起法庭、双方当事人的反复考验。

(3)本次任务的难点之一是:对玉器火烧后的颜色、光泽、结构、密度、折射率等的变化与原玉石的对应关系。在8000年中国玉文化中,玉器的主要功能有5000年是用于祭祀的,在古玉文物中,多数玉器都有烧灼、烧毁的痕迹。我们通过对中国玉文化史的学习和研究,对这样的难点也就有了解决的理论自信和依据。我们通过运用岩石矿物学鉴定检测手段,对标本进行复原性的材质鉴定。

(4)本次任务的另一难点是:复原性价值要素的确立和价值等级评判。现代玉器的价值主要是审美价值,一般产品的审美价值主要取决于材质质量,工艺水平价值也占相当比例;材质的价值要素主要是:颜色、光泽、结构致密程度、净度等及其等级判断,工艺价值要素主要是:造型、画面布局、纹饰、寓意、制作工艺精细程度等及其等级判断。我们基于对玉石材质质量与等级的广泛了解,对玉器加工工艺的质量及其等级的广泛了解,对这样的难点也就有了解决的理论自信和依据。

(5)本次任务的又一难点是:对复原后相似物的市场重置成本价值的市场选择与比较。本次任务的标本9件和田玉、1件寿山石、1件铜器,根据其材质和工艺水平判断,属普通工艺商品。这类商品多在河南镇平、广州、四会和深圳玉器批发市场常见。物主是在从深圳回江西抚州的路途中,所乘汽车发生车祸导致损失的。我们选择河南镇平和广州、四会、深圳玉器批发市场作为参照物的市场重置成本价值的市场选择与比较。我们基于对多数玉器市场特别是广州、四会、深圳和河南镇平玉器批发市场的了解与熟悉,对这样的难点也就有了解决的理论自信和依据。

(6)面对司法诉讼,我们应当了解司法诉讼的相关法律常识,了解原、被告双方可能挑剔的逻辑,了解审判人员可能挑剔的逻辑。基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我们的鉴定评估报告必须做到: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文字精炼,程序规范。我们正是做到了这些,面对多次判决,法庭最终采纳了我们的结论,为受害人挽回了大部分损失。

随着中国珠宝玉器市场的快速发展,珠宝玉器评估的业务量及其种类也在不断发展。此类损毁玉器的复原性价值评估的任务可能也不在少数,而且会越来越多。此前,我们尚没有见到类似的案例报道。由于本次评估的特殊性,委托方将评估资料全部取走,我们也没有准备事后深入研究总结和攥写文章,所以,本文的写作,无法用清晰的图像、详实的检测评估数据进行深入对比分析。本文的努力如果能够对珠宝鉴定评估的同仁们有些参考价值、能够为更多的类似受害人挽回些损失,我们将感到莫大的欣慰和荣幸!

感谢著名珠宝评估专家陈华老师对本文写作的具体指导与修改意见!感谢《中国宝玉石》杂志对珠宝评估研究的重视与支持!

1.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珠宝玉石国家标准》GB/T 16552-2010珠宝玉石名称、GB/T 16553-2010珠宝玉石鉴定、GB/T 16554-2010钻石分级;

2.张蓓莉等:《系统宝石学》(第二版),北京,地质出版社,2006;

3.张蓓莉等:《珠宝首饰评估》,北京,地质出版社,2001;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2010;

5.曾卫胜:《玉与美学论纲》,《宝玉之炼》,北京,地质出版社,2010;

6.陆建芳、曾卫胜等:《中国玉器通史》,深圳,海天出版社,2014。

曾卫胜,江西省地矿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南昌矿产资源监测中心)。长期从事岩矿鉴定和珠宝玉石鉴定评估、珠宝玉石贸易与企业管理、珠宝玉石文化与中国玉文化研究等。

吴海根,江西省地矿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南昌矿产资源监测中心)。长期从事岩矿鉴定和珠宝玉石鉴定评估。

猜你喜欢

原貌玉器珠宝
丢珠宝的人
以《进步日报》看中央音乐学院初创历史原貌
明中期的玉器研究
探究玉器的鉴赏与收藏之间的关系
我的珠宝之途(之十三)
西汉玉器的鉴定
《官场现形记》官特征研究探析
厚德载物——中国古代玉器展(上)
珠宝被劫案
珠宝的 YOUNG AND CH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