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丝路精神促进社会保障区域合作
2017-09-12秋实
秉承丝路精神促进社会保障区域合作
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一带一路”建设逐渐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取得积极成果。
“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致力于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
伴随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对于加强社会保障区域合作、建立更为开放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学习和借鉴区域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区域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地缘关联,邻近国家间居民的流动更强,例如,我国与越南、韩国等国接壤或邻近,来自这些国家的居民很多。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发展,丝路国家与我国的交往增多,关联更为密切,人员流动更为频繁,对区域性社会保障便携性的要求更多、更高,对于国家间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也会产生更为复杂的需求。在未来国际社会保障协定的商讨中,应当将丝路国家作为优先商谈对象,可以考虑推进区域多边社会保障协定,促进丝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合作。
相对于全球社会保障而言,区域内特别是相邻国家间的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存在更多的相互影响,具有更为现实的参照功能。丝路各国,有大国也有小国,有东方文化也有西方文明,有海洋国家也有大陆国家,作为深受经济、社会、文化传统影响的社会保障制度,探寻丝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状、经验与教训,可以为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建构提供更具现实意义的镜鉴。
建立健全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致力于减少贫困,为人们生活提供风险保障,发展人类福祉,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共同使命。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将在未来3年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600亿元人民币援助,用于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民生项目。通过区域合作,实现区域社会保障制度的共同发展,也是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平发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