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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人生哲学

2017-09-11赵慧萱

祖国 2017年15期
关键词:修身老子

赵慧萱

摘要: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老子思想主要集中于《老子》一书。在《老子》一书中,老子以“道法自然”为理论基础,探讨人生在世的修身之道和处世之道,提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个体修身之道和“守柔谦下、报怨以德”的处世之道,形成其独特的人生哲学,为人类生活提供指导。

关键词:老子 道 修身 处世

一、引论

老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也是是道教始祖,他创立的道家学说成为道教理论最为重要的渊源,他的思想对整个世界都产生了重大影响。老子思想主要集中于《老子》一书,《老子》,又名《道德经》,是道家哲学的代表之作,全书只有五千余言,却是人类最伟大的经典之一。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除《圣经》外,《老子》一书是被翻译成外文最多的文化著作,同《易经》、《论语》一起被认为是对中国人的思想影响最为重大而又深远的巨著。以当代的目光来看,《老子》一书的内容有其当时代的社会历史的局限性,但是抛开这些局限性,书中所蕴含的丰富而积极的人生智慧,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借鉴和启迪意义。老子的人生哲学以“道法自然”为其理论基础,把形而上的大道落实到形而下的人生领域,探讨人生在世的修身之道和处世之道,为人类的现实生活提供指导。

二、“道法自然”——《老子》人生哲学的理论基础

“道”是老子哲学的中心思想,老子从“道”的高度来考察自然、社会和人生问题,以“道”为最高范畴构建出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老子把“道”作为世界的本原和最高本体,正所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作为世界本原的“道”首先是作为形而上的存在,它是浑然一体的,是超越时空之外的存在,相对于具体的时空之物,“道”无形无象、不可名状,不能被规定和把握,是永恒的、绝对的。但“道”又是真实的存在体,“道”虽无形无象,却创造出了有形有象的天地万物,它是天地万物的生命根源,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创生万物之后,又内在地存在于万物之中,万物只有凭恃“道”才得以存在,离开“道”,万物也无法继续存在,所谓“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然而“道”虽然是万物的最高本原,但是它与万物之间的关系是自然的,“道”创造和成就万物不含有任何目的和意识,也不会想要将万物据为己有,从而宰制万物,更不会要求万物的回报,“道”在创生、养育万物的过程中,完全是任其自然、无为而为。因此“道”在处理与万物的关系时是以“自然”作为其最基本的法则。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也是老子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所谓“自然”,“自然”不是常识中的自然界,而是对自然界自然秩序和状态的追求,是一种自然而然、自如其然的狀态。因此“道法自然”,作为最高范畴的“道”取法于“自然”,以“自然”作为自己的本性和基本准则,则人、地、天等世间万物都要取法于自然,以“道法自然”为基本原则,建立起包括作为个体的人、人与人和人与自然在内的整个世界的和谐秩序。《老子》中的人生哲学就是“道法自然”的基本原则在人生领域的具体化。

三、“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的修身之道

人生哲学最重要的意义是要确立人生在世的价值、目标和意义,从而为人的现实生活提供指导,这种指导首先表现在对主体内部的道德要求和性情修养,即个人的修身之道。注重修身之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重要特色,不同于儒家以伦理为核心和目标的修身之道,老子则提出以“道法自然”为修身之道的最高的价值取向,把素朴看作个体的本质规定,倡导“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道德和性情修养。

“见素抱朴”是老子修身之道的本质要求。素指未经染色的丝,朴指未经雕饰的木头,素朴引申为人之天然纯真的本性,所谓“见素抱朴”则是明自然之道,守自然之德。老子认为,人的本性就是朴素自然的,这种朴素的本性是人少私寡欲的根基。如果失去了素朴,人就会贪得无厌、索求无度,而这种贪欲,正是社会动乱和道德低下的根源,因此,老子主张返朴归真。老子经常用婴儿来生动形象地比喻人返朴归真的状态,即“复归于婴儿”,老子认为婴儿是人的生命中最自然本真的阶段,像一块没有雕琢的璞玉,自然纯净。但人不可能永远停留于婴儿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开始进入社会,与人进行交往,人逐渐远离婴儿本性,沉溺于对各种名利欲望的追求之中,而这些都有可能损害人的天性,玷污人的品格、因此,老子希望人不管是处于青年、中年还是老年阶段,都要在精神上永远保持婴儿心态,抽离出声名色利的社会,复归于婴儿,保持纯真、纯净、淳朴的本性。

老子认为想要达到素朴自然的婴儿境界,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少私寡欲”。老子不是克己主义者,因此他不主张绝欲、去欲,他认为人之为人,有私欲是在所难免的,私欲是不可去除的。但是如果不对私欲加以控制,人们就会无止境地追求物欲名利,不但会危害社会,也会损害人的自然之性。因此,老子主张“少私寡欲”,把私欲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凡事要求适可而止,要像圣人一样自我节制,“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只有通过“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修身之道,才可能达到理想的人生境界,即归于自然的境界,亦即“道”的境界,这也是老子修身之道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标。

四、“守柔谦下、报怨以德”——《老子》的处世之道

人生哲学对人的现实生活的指导作用,不仅表现为个人内在的修身之道,还表现为外在的处世之道。因为人不是孤立的个体,人总是要在社会中生存,与他人发生交往和联系,因此,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应对社会,即如何处世则是《老子》的人生哲学所必须要回答的问题。老子的处世之道,也是以“道法自然”为其最基本的原则,具体表现为“守柔谦下、报怨以德”。

首先要“守柔谦下”。《吕氏春秋·不二》中指出:“老聃贵柔”,这比较准确了表达了老子人生哲学的处世之道。在老子看来,世间的一切纷争、敌对都是由于人们恃刚逞强、不肯退让而发生的,因此老子主张柔弱处世,即以柔弱的原则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老子从自然的生命现象中获得柔弱胜刚强的启示,“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天下莫柔若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因此“守柔”,不是软弱、懦弱、遭受屈辱,老子主张“守柔谦下”,并不是让人在与人交往之时不顾原则的退让和以弱示人,而是主张用温和灵活的方式与人相处,善于圆融处世,不在相处过程中咄咄逼人。就社会中的个人来说,温和圆融的处世方式可以使个人在社会交往中如鱼得水,更快地适应社会,从而更顺利地达成个人的目的;就整个社会而言,社会的纷争、敌对正是由于恃刚逞强而引起的,“守柔”则可以减少纷争,有利于社会和平稳定地发展。在老子看来,“守柔”必然要求“谦下”,即谦恭处下、不与人争。正所谓“谦受益、满招损”,老子有见于大道“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所以人亦应当自谦,只有自谦,才能“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不自大、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都是老子对于“谦下”的要求,只有做到这几点要求,才能成其大,此则“谦受益”。只有谦卑内敛才能够避免祸端,保全自己,进而有效解决社会争端,实现社会和平,骄矜自满只能导致失败,引起争端。

其次要“报怨以德”。人生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老子主张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应该与人为善,不计较得失,不与人结怨,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与其等到有了积怨再去化解,不如在一开始就与人为善,不结怨,因为深重的怨恨即使经过化解,还是会有残留的嫌隙,“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与人为善的最高姿态,是要善待那些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即“报怨以德”。“报怨以德”要求个人不但不能做伤害他人之事,而且对于曾经伤害过自己的人,也不应计较和报复,反而要相报以德,主动消解彼此的恩怨嫌隙。“报怨以德”能够息事宁人,转祸为福,是一种充满着智慧的宽容精神,有利于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否则,若以怨报怨、以牙还牙,只能是矛盾越来越大,仇怨越结越深。

总之,《老子》一书中以“道法自然”为理论根基,探讨人生在世的修身之道和处世之道,形成其独特的人生哲学体系,直到当代仍然对人的现实生活具有启迪和影响。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M].商务印书馆,2003.

[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陈鼓应,白奚.老子评传[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单位:河北省卢龙县中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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