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在我国的适应性研究
2017-09-09邢佳騉贺前程
邢佳騉+贺前程
[摘要]P2P网贷平台的建立就是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作为一个新兴的产物,P2P网贷平台的发展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不同的网贷平台其模式也大相径庭。文章探究现存在三种主流模式,对比分析不容模式之间的优劣之处,通过对模式的探究,成交量的比较,借款人和投资人群的分析,收益率的比较三个方面分析现有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发现线下担保模式和纯线上中介模式两种模式更加符合当下我国P2P平台的选择。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风险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5.150
1 分析及方法研究
通过对我国P2P网贷市场现存的一百多家P2P网贷公司进行分类,针对前文存在的三种模式,然后进行对号入座,针对三种模式的公司进行归纳分析。通过成交量、收益率、借贷人数等指标进行均值比较分析,得出三种模式的特点以及各自适应的人群特征。
文章针对所研究的110家P2P网贷平台的分类方法主要针对以下几个基准指标作为参考。第一个指标根据平台的公示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鉴定;第二个指标则是借款人借款流程;第三个指标则为公司是否有自有资金及其数额的大小。分为:线下担保模式、纯线上中介模式和O2O模式。
2 从网贷平台数据分析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优劣性
2.1 网贷平台模式成交量研究
文章样本数据采用我国P2P市场现存的110家网贷平台,这是我国2015年第一季度成交量排名靠前的前110家平台,所以能够有代表性。其中对这些网贷平台模式分类发现。其中以线下担保模式的有36家,纯中介的线上模式有40家,O2O模式的有34家平台,从数量上来看,整体上采用哪种模式没有特别的偏好,差异并不大。经过对比发现,在第一季度成交量的前二十排名中,其中线下担保模式的有8家,采用线上纯中介模式的P2P网贷平台有9家,而采用P2P网贷O2O模式的网贷平台有3家。交易平台交易量在前五十名中,其中采用线下担保模式的有15家,纯中介模式的平台有22家,而采用O2O模式的平台有13家,由此可见纯中介模式的在数量上占有优势。说明这种模式得到了更多网贷平台的认可。在110家平台中,采用线下担保模式的网贷平台在第一季度的成交量里总额达到了3488888.16 万元,采用纯中介模式的网贷平台在第一季度的总成交量达到了2034137.37 万元,采用O2O模式的网贷平台成交量有1283848.17 万元,如表1所示,可见采用线下担保模式的成交额最高,采用线上中介模式的成交额第二,这说明采用线下担保模式的每个平台,成交量比较大,这种模式更能获得用户的信任度,当然,线下模式在我国起步最早,所以在当下用户比较早地接触。
从表1可以看出,网贷平台中采用线下担保模式的平台,其平均交易量比较大,这说明采用线下担保模式的平台规模更大,在我国P2P网贷市场上发展得更好。其他两种模式相对比较小,纯线上中介模式的网贷平台,规模比O2O模式更大,这说明中介模式在我国发展更快些。担保模式更早,所以有先入为主的优势。
2.2 网贷平台模式收益率研究
从我国选取的样本平台看,平台同一时间段收益率最高的可达到20%左右,而最低的平台收益率却只有8%,通过对三种不同模式的代表公司进行分类研究发现,平台的收益率相比也是不同的。
在线下担保模式和纯线上中介模式的比较中,用SPSS软件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从以上分析结果我們发现,在样本数据中,采用线下担保模式P2P网贷平台的收益率要比采用纯线上中介模式的收益率更高。不拒绝T检验的零假设,说明担保模式的网贷平台同线上纯中介模式的平台相比,收益率没有显著的差异。另外,从样本均值的差分的95%的置信区间看,区间跨零,说明两中模式之间的收益率平均值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在纯线上的中介模式和O2O模式的收益率中,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两种模式对于收益率有显著性的影响,两种运营模式的平台的收益率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
在线下担保模式的P2P网贷运营模式同O2O模式的网贷平台收益率相比,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只有纯线上模式的P2P网贷平台和O2O模式的平台有差异,总体来说O2O模式的平台,在收益率上要低于具有线下担保模式和纯线上中介模式的平台,有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所以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这很大一方面减少了平台自身的利润,因为O2O模式的平台征信系统借用第三方,很多公司担保也是借用第三方,所以利用了线下的资源,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而先下担保模式的平台和纯线上中介模式的P2P网贷平台就没有这种情况出现。
2.3 从平台投资人数分析P2P网贷平台
通过收集第一季度的投资人数,我们试图探究不同的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的研究和对投资人数的影响。从各个月的投资人数来看我国的P2P网贷平台正处于高速增长期,每个月的平台投资人数在不断地增长。我们探究不同的模式的网贷平台对于投资人的人数的特征。通过分析第一季度的数据来看,其单月的网贷人数关系检验方式同表2。从上表可以看出经过独立样本检验,可以发现方差不相等的情况下,纯线上中介模式的平台平均投资人数要比O2O模式的人数少。对比O2O模式和线下担保模式,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上边看出两者并不具有相关性。
可知平台模式的不同,平均投资人数也是不同的。纯线上中介模式的P2P网贷平台和线下担保模式的P2P网贷平台的确是在平均投资人数相比于O2O模式的P2P网贷平台具有更多的投资人数。
3 网贷平台模式研究结果
通过对上边三种模式的110家代表性网贷P2P平台分析发现三种平台模式大有区别,这种区别不仅体现在平台的运营模式本身,由于选择的模式不同,造成的结果和业务模式的特点也是有相当的差别。
从上边结果来看,当下前两种模式,线下担保模式和纯线上中介模式两种模式更加符合当下我国P2P平台的选择。O2O模式有相当的P2P平台在使用,但是效果从数据来看并不够理想,但是平台的运营模式都不能够一概而论,没有哪种模式是绝对得好,也没有哪种模式是绝对地坏,只有针对自己服务的人群开发高效,低风险的模式才是最适合的模式。
参考文献:
[1]陆岷峰,徐阳洋.关于打造中国互联网金融中心战略研究[J].西南金融,2017(2):3-11.
[2]程立茹,向凡.论“互联网+”时代传统金融机构普惠化转型[J].经济与管理,2015(12):68-7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