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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可卿看《红楼梦》

2017-09-09王小凡

商情 2017年27期
关键词:秦可卿判词贾宝玉

王小凡

摘要:《红楼梦》中的秦可卿素来被红学家给予高度重视,作为“兼美”林黛玉、薛宝钗的主要人物,这一角色的身上承担着许多任务。在内容上,她的取名、判词与曲文都能够起到一语成谶的作用。作者刻意塑造了这一人物形象,以完善整篇作品的内容。一面名利,一面爱与欲,这两个主题交互错杂构造成了《红楼梦》这部煌煌之作。由此看来,秦可卿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曹雪芹是利用整部《红楼梦》来为整个社会“立言”,利用儒家道德标准来明辨是非。而秦可卿身上所透露的道德评价标准是作者所认同的。

关键词:《红楼梦》 秦可卿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之作,其中众多形象都由各种性格要素有机结合、构筑而成,使观众观看之后产生对作品中人物强烈的同情与怜悯之情。《红楼梦》中的人物,尤其是若干主要人物,心灵极为丰富复杂,不可能用简单的、本质化的概念去描述它,把握它,确实需要不断去悟。在《红楼梦》众多人物当中,秦可卿作为唯一死于书中前八十回的十二钗之一,这一个人物实际起着重要的作用。她是《红楼梦》大悲剧的开端,是这一场大悲剧的序曲。

一、秦可卿的取名、判词与曲文

谈“《红楼》妙处,又莫如命名之切。他书姓名皆随笔杂凑,间有一二;有意义者,非失之浅率,即不能周详,岂若《红楼》一姓一名皆具精意,惟囫囵读之,则不觉耳。”秦可卿的名字也具有特殊含义,甚至秦可卿一家的名字都是取谐音命名。秦可卿是营缮郎秦业从延生堂抱来的弃婴。秦业,谐音“情孽”,脂砚斋评“名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这是秦可卿之“情”的源头,是发源地。

现实里,秦可卿是被秦邦业从养生堂包养的弃婴,但却成为了身份显贵的宁国府贾蓉的妻子;太虚幻境里,她是警幻仙子,带贾宝玉游历仙境,进行性启蒙教育。小说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在警幻仙子处翻看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上所罗列的每位女子的判词,听了《红楼梦》十四支曲文。在看过李纨判词之后,贾宝玉看到“诗后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主必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曲文《好事终》中唱到:“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根据判词和这只曲文,我们不难推论这个金陵十二钗正册最后一位女子便是秦可卿。从中我们可以隐约看到书中保留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画面,判词与曲文所传达出的对于秦可卿的整体塑造除了暗含她的死因外,最重要的是对她人格的描写:秦可卿的美貌是纵欲败家的根本;宁国府的堕落败坏,其根源就是秦可卿的“淫”。秦可卿的判词和曲文都非常严厉的批判和否定了秦可卿与秦可卿的“情”,“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以及“家事消亡首罪宁”等等,都犀利地表现出了曹雪芹对这种“情”的轻蔑。虽然秦可卿的“情”的表现情节被曹雪芹修改、删除,秦可卿是否与公公贾珍偷情这一问题在红学界还存在较大争议,但是从曹雪芹为她取的名字可以推断,秦可卿的“情”一定是为作者所不齿的、所反对的。

第五回慧芳园赏梅,秦可卿首次登场,;第七回王熙凤应邀到宁国府喝酒抹骨牌,秦可卿再次登场,并将弟弟秦钟引荐给贾宝玉。秦钟,谐音“情种”。秦钟与贾宝玉一见如故,但是作者却并未指出秦钟与贾宝玉的感情是“可轻”的,说明只要是真情、纯情、不淫的感情,是都值得赞颂的,是要被推崇的。

二、秦可卿与封建道德

《红楼梦》是一部言情小说,鲁迅将其定义为“人情小说”,这里的“人情”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所有感情,就像人际网络一般。曹雪芹是一个对于感情采取的是宽容的态度,他是赞同出自真心的情感的,甚至是同性之间的感情在曹雪芹笔下也获得了支持与肯定——这在小说中写秦钟等人与贾宝玉的关系时已经有明显表现。但是曹雪芹却否定秦可卿的“情”,是因为秦可卿的“情”导致了贾府的败亡;同时,也是因为曹雪芹所主张的“情”应该是在基本道德规范之内的,不超出人伦基本道德规范的,就是“封建”。这种封建,就是中国两千年的传统,“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这样的道德行为规范。曹雪芹将秦可卿的“情”定性为“淫”,便是以这种行为规范为判断标准的。秦可卿等一系列人物都是生活在今人所定义的“封建”社会,他们的身上都带有那一个时代所规定的人伦道德特征,曹雪芹仍然是受儒家传统道德的约束。他并未对合理的道德表现加以批判,而只是对不符合传统伦理道德的行为加以否定。因而可以推论曹雪芹的创作主旨并非是彻底反封建,而是在尊重、遵循传统封建的基本行为、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阐发对自由的爱情观、人生观的向往的主题。

秦可卿死于何故,这个问题在整个文坛一直被争论不休,从中窥探出的秦可卿的身世之谜也一直为红学家们所津津乐道。秦可卿是否如刘心武先生所言,身上流淌着皇室血液,是否真的是公主之身,这些疑问不足以让我们质疑秦可卿是的“淫乱”的代表。曹雪芹是利用这一部作品来为整个社会“立言”——利用儒家道德标准来明辨是非,为当时混乱的社会明确道德准绳。因此,读者不能将《红楼梦》简单地扣以“反封建”的帽子,而是应该还原作品本身的创作主旨,从中窥探作者的写作意图。

三、总结

《红楼梦》中的秦可卿的形象对整个红学界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和神秘感。作为“兼美”林黛玉、薛寶钗的主要人物,她的任务形象既有林黛玉的不羁,也有着薛宝钗安于被封建束缚的层面。在内容上,她的取名、判词与曲文都能够起到一语成谶的作用,寓言自己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败。曹雪芹是利用整部《红楼梦》来为整个社会“立言”,利用儒家道德标准来明辨是非。而秦可卿身上所透露的道德评价标准是作者所认同的。

参考文献:

[1]曹雪芹,等.潘渊点校[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6.11.

[2]刘再复,刘剑梅.共悟红楼[M].北京:新知三联书店,2009.1.

[3]洪秋蕃.红楼梦抉隐[M].上海:上海印书馆,193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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