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认定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创建单位的通知
2017-09-09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40号),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吉农计发〔2017〕3号)的部署要求,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在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推荐评定的同时开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评定操作。按照省政府部署,经过县(市、区)申请、专家评审、现场考核等程序,经省政府审核同意,认定榆树市玉米现代农业产业园、集安市人参现代农业产业园等2个园区为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吉林市昌邑区(东福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园、永吉县万昌现代农业产业园、东辽县金翼蛋品现代农业产业园、洮南市金塔辣椒现代农业产业园、长春市双阳区鹿业现代农业产业园、汪清县北耳现代农业产业园、长春市九台区天景现代农业产业园、吉林市中新食品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8个园区为吉林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单位。
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推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吉林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吉农计发〔2017〕3号)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规划,加强引导,积极推进。要制定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功能定位、重点内容、建设期限、地理边界,规划要以当地政府批复实施。要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集中度,突出粮食、畜牧、特产业等主导产业发展;要创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机制,组建現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的组织领导机构和产业园管委会,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带动区域现代农业发展;要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投入倾斜,努力形成合力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良好局面。
省里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将加大支持力度,优先认定省级园并推荐申报国家级园;对违反国家重大“三农”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撤销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或创建单位称号。请各地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与管理,切实发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积极作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