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场所做生意,从此摊贩不再怕城管
2017-09-09
齐鲁周刊 2017年34期
新京报8月24日讯 日前,国务院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周刊注疏:
按照之前的規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而现在除了“销售农副产品”之外,又多了“日常生活用品”和“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城市的管理不应冷漠,要有温度、风度。对于小商小贩多些宽容,改变一味打击压制的思维,必须管的要管,能宽容的要宽容,该扶持的要扶持,这才是民生之福、大众创业之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