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污染与反腐败
2017-09-08
反污染与反腐败
环保腐败窝案频发 执法者成违法者“保护伞”。 (CNS/图)
可能很多人忽略了一点:中央环保督察之所以“提气解恨”,除了治污得力,还有无法忽略的“神来之笔”——整肃官场、反腐倡廉。
环保生态问题,说到底,是资源与权益、公益与私利的PK。
环保上的反腐,大致有两种:一是权力资本的勾兑。比如督察发现,为让企业通过环保备案,湘潭及湘乡两级政府于2016年12月分别出具备案申报文件,均写明“通过多年在线监控运行及各级环境保护监测站监督性监测表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弄虚作假。类似这样“长袖善舞”的桥段,恐怕纪检部门更要顺藤摸瓜,查查背后有没有贪腐的疑云。
二是不作为的慵懒。数年前,李克强总理就曾说过,“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事实上,在几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比率令人瞠目。
截至2017年8月1日,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公布了对天津等省市全部的反馈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反馈意见中,对湖南省使用了“只说不干”“弄虚作假”“被动”等词17次;对天津市使用了“不落实”“敷衍塞责”“编造”等词14次;对山西省使用了“漠视”“失控局面”“未落实”等词13次;对安徽省使用了“意识淡薄”“严重缺位”“不严不实”等词13次……
治污先治人。污染问题,说到底大多还是“人的问题”。环保督察就是环保领域的“巡视”。和反腐拍蝇打虎的中央巡视组有相似之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专啃地方环保“硬骨头”,动真碰硬,毫不留情。眼下来看,它们起码有三个异曲同工之处:第一,带有检视权力干净指数的显微镜。第二,都有纪检监察等专业人员组成或参与。第三,反污染和反腐败一样,没有上限、没有保留,涉及到谁就问责谁。
近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免去李洪艳东丽区副区长职务和陈波津南区副区长职务,并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他们不是因为出现了贪腐问题,而是没有落实好环境整改工作职责。今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东丽区与津南区均在巡查中被提出问题,但在此后的多次巡查中发现两地仍未达到整改要求。
十八大以来,中央成功打掉100多只“大老虎”。反腐风暴同样也“刮”到了环保部。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部门人员4618人,包括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在内的至少7名厅局级(含)以上高官落马。 2016年5月10日,环保工作部署大会上,时任部长陈吉宁再次指出,当前环保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复杂,党风廉政建设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不少人认为,如果能像“纪委巡视”一样,掀起一轮轮的“环保风暴”,对环保决策落实情况和突出环境问题等进行督察,啃地方不愿啃、啃不动的环保“硬骨头”,或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反污染的过程,既能揪出环保领域的贪官污吏,更能在环保执法中整肃风纪——而这些,何尝不是永远在路上的反腐进程的题中之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