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从何处来
2017-09-05花凉
■花凉
客从何处来
■花凉
摄影/李钱钱 模特/窦鹤鑫
黄昏的古董珠宝店
钟绍阳摸到曾黎的店里的时候是黄昏时分。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店里只有柜台上方的那盏吊灯开着,影影绰绰的光线中,曾黎坐在柜台后的长椅上翻书。
虚掩着的门被“咣当”一声推开,把她吓了一跳,微微蹙眉抬起头来,面前已经站着一个男孩,头发短短的,穿一身宽松的运动服。
曾黎有些不解,扬起眉毛问他:“有什么事吗?”
她并未把他当成前来挑选东西的顾客。这家店是古董珠宝店,平日里鲜少有人光顾,偶尔有人来,也大多是喜欢古着的女生,或是有一定年纪和阅历的中年人,而眼前这个男孩实在不像是会对这些感兴趣的。
钟绍阳咧开嘴笑了笑,几步走到柜台前站定,看向曾黎,说:“我想给我的女朋友买枚戒指。”
曾黎把手中的书放在柜台上,钟绍阳探过头去看了看,是《白马啸西风》。他的表情有点惊喜,问:“你喜欢看金庸?”
曾黎轻轻点了点头就顺手把那本书塞进了抽屉。她把钟绍阳带到了右侧的一个柜台前,捧出一个珠宝盒,打开,说:“戒指都在这里。”
多是一些宝石戒指,祖母绿、绿松石、碧玺、摩根石……钟绍阳不知如何挑选,向曾黎求助:“你来帮我选吧。”
曾黎问他:“你的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
钟绍阳从口袋里拿出手机递到曾黎面前,说:“你看。”屏幕上是一个女孩,中分长发,下颌尖尖,鼻梁高挺。
曾黎从盒子里挑选了一枚戒指,放到钟绍阳面前,说:“这个你喜欢吗?”
那种绿色太美,仿佛初春时节,清冽的雨水过后,芳草地上新叶所独有的清新与明艳。钟绍阳几乎是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他小心翼翼地把那枚戒指放在手心,问:“这是绿宝石吗?”
“祖母绿。”曾黎回答,“祖母绿被称为这世界上最美的绿色,是能让人百看不厌的宝石,象征着忠贞不渝的爱情。”
钟绍阳点点头,而后环顾了一下这间小小的店铺——墙上挂着古典而精致的衣物和摆件,玻璃柜台里是一些沉淀着岁月味道但不掩其精美的首饰。他有些好奇地问曾黎:“这些都是古董吗?”
曾黎点点头,说:“多半都是从欧洲搜集回流的古董首饰,每一件首饰背后都承载着一段故事。”
“真浪漫。”钟绍阳由衷地称赞道。
曾黎找出一个小盒子,坐下来为这枚戒指包装,顺便递给钟绍阳一张卡片。
钟绍阳写完卡片交给曾黎的时候,她瞄了两眼——蓝色的钢笔字刚劲有力,开头写的是“致梨子”,署名是“钟绍阳”。
向曾黎道别的时候,钟绍阳咧着嘴笑。店里点着熏香,烟雾缭绕,灯光也是昏黄的,再加上那些有些年月的古董充斥着陈旧与老朽的味道,终日坐在这里的曾黎觉得自己好似提前进入了老年期。然而钟绍阳的笑,却像早晨拉开窗帘时的第一缕阳光,这整个房间都好像明亮了。
钟绍阳走后,曾黎坐回原处,继续读着原先的那本书。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地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地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
曾黎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后来读得累了,便把头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许是方才看到了明亮笑容的缘故,曾黎做了一个梦,梦到她站在一片湖泊前,湖面上起了雾,白茫茫的一片,她想去对岸,却不知该怎么办。焦急之中,有人撑着一叶扁舟从白雾中而来,梦中氤氲的雾气里,她看不清楚他的脸。
直到那扁舟载着她到了对岸,她从上面下来,那人的脸才渐渐清晰起来,他带着无比清澈的笑容,说:“阿黎,我就渡你到这里了。”
是方朝。
你笑起来多美
隔了一周,曾黎竟然又见到了钟绍阳。
她也还是在闷头看书,听到推门声,懒懒地应了句“欢迎光临”,直到来人的脚步停在自己面前才抬起头来。
“你怎么又来了?”曾黎开口问道。
钟绍阳眉毛一挑,说:“喂,曾黎,哪有你这样做生意的?”
曾黎板起脸来,问:“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钟绍阳“嘿嘿”一笑,指了指曾黎背后的柜架上的一张照片,说:“那上面写着呢。”
那是曾黎15岁时的照片。照片上,她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坐在一棵大柳树下,咧着嘴冲着镜头笑得异常开心。
许是因为镜头的另一端,是方朝吧。
“上次买的戒指没有送掉,我的女朋友和我分手了。”钟绍阳叹了口气,顺势拉了把椅子坐下,“不过我妈妈很喜欢那枚戒指,我就送给她了,她让我再帮她挑一条项链。”
曾黎捧出另一个首饰盒,拿出来几条祖母绿的项链。钟绍阳信任曾黎的眼光,还是交给她挑选,他就坐在一旁歪着头看着她。
她随意地裹着一袭墨绿色的大披肩,长发绾在脑后,低头包礼盒的侧脸异常美,整个人安静极了,看起来像《诗经》里的植物。
曾黎把礼盒递到钟绍阳手中的时候,墙上的老式挂钟正发出“嗡嗡”的报时声,18点钟。
“你还没吃晚饭吧?”钟绍阳问,“我请你吃饭吧。”
“不用了。”她冷冷地应了一声,坐回了原处。
钟绍阳却不肯走,说:“哎,我都没见你笑过,你是不是不会笑啊?”
“干吗要笑?”曾黎回答道。
“笑起来好看啊,”他伸手指了指那张照片,“你看你笑起来多美。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曾黎的“不”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钟绍阳的话匣子已经打开,果真一个接着一个地讲起了笑话,没把曾黎逗笑,自己先笑得前仰后合。
看着他那么卖力的样子,一直抱着手臂冷眼旁观的曾黎,终是不自觉地微微扬起了嘴角。
听到心跳的声音
那之后,钟绍阳就经常出现在店里。平日安安静静的店里凭空多出来一个人,曾黎怎么都觉得烦。
刚开始时,她对钟绍阳冷嘲热讽:“刚被甩了就开始来缠别的女生,你的脸皮可真厚。”钟绍阳却不生气,总是一副乐呵呵的样子,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带点饭过来,寿司手卷、烤鸡比萨,或者热气腾腾的冒菜。他吃饭的时候嘴巴也不肯闲着,绘声绘色地跟曾黎说着各种奇闻轶事,曾黎慢慢也习惯了。
有一次,钟绍阳提来了两份桂花莲藕粥。店里的老式电视机开着,两人一边吃,一边时不时地瞄上几眼。正在播的是一个娱乐节目,几位嘉宾走出来的时候,曾黎觉得其中一个女孩有些面熟,用胳膊捅了捅钟绍阳,说:“你前女友。”
钟绍阳正在往嘴里送粥,抬起头瞄了一眼,哈哈大笑:“那是Angelababy好不好!”
“谁?”曾黎平日极少上网或是看电视,对娱乐圈一窍不通,于是拿过钟绍阳的手机。
她按了一个键,屏幕亮了起来,锁屏的照片还是钟绍阳买戒指时给她看的那张。她放在自己眼前比画着,有些不解,右手不小心一划,其他照片便跳了出来——竟然是自己的照片。
照片中的她一袭长裙,长发盘在脑后。曾黎眉头皱起,想了一会儿,这应当是大半年前自己去参加一次古董珠宝展销会时拍的。那枚祖母绿的戒指就是她在那次展销会上带回来的。
曾黎转过脸看向钟绍阳,眼中有质问,也有困惑与不解。钟绍阳自知已经瞒不住,把手中的粥放下,拿过手机。
“曾黎,”他低下头去,轻轻说,“我走进这家店并不是为了给女朋友买戒指,女朋友是我杜撰出来的。”顿了顿,他又说道:“我只是想认识你。”
那场珠宝展销会,钟绍阳是陪同痴迷珠宝的妈妈去的。他对这些毫无研究,觉得索然无味,便四处转悠。
珠宝展销会是在郊外一处偌大的古宅里举办的,周遭空旷,有古树和绿草。钟绍阳在那里信步走着,远远地看到路边的一个女孩,穿着一袭绿色长裙,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
当时正是晌午,阳光炽烈,钟绍阳不懂为何有人就这样坐在路边。他走近,想问一下原因,却被女孩低声叫住:“喂,不要走那里。”
他愣了愣,问:“为什么?”
女孩赶紧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指了指前方,解释道:“那里有只小鸟掉下来了。”
钟绍阳看过去,果然有一只跌落在地上的幼鸟,再抬起头,看见古树上有一个鸟巢。
他自告奋勇道:“我会爬树,我去把它放回去。”
女孩赶紧摇头,说:“不行,你不能碰它,否则鸟妈妈回来闻到它身上有人的气息,会把它推下去的。最好的办法是等鸟妈妈回巢之后把它衔上去,我怕有人踩到它,就在这里提醒一下。”
钟绍阳的心头一热,忙说:“我陪你等。”
“不用了。”一见有人向自己表示亲近,女孩立即板起脸来,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然而再怎么板着一张脸,却也是好看的。趁着她转过头的时候,钟绍阳偷拍了一张照片。
他原本在心中盘算了许多,想问她的名字,想要她的电话号码,只是还未来得及开口,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是妈妈打过来的,声音焦急:“绍阳,你去哪里了?我刚接到电话,说你爸上班时昏倒被送到医院了,快跟我去医院……”
钟绍阳赶紧起身,向女孩点了点头,便慌忙往回跑。
“后来,我一直想找到你。”钟绍阳说,“我记得那天你脖子上挂着展销会的入场牌,我猜你应该跟珠宝行业有些关系。这大半年来,我一有空就到这座城市的珠宝店转悠,却从来没有见到过你,直到前段时间,我从一个朋友那里听到了这家店……在我推门走进来那天之前,我其实来过好几次,没敢进来,就站在窗外看着你……”
“曾黎,”钟绍阳抬起头来,看向她的眼睛,“我喜欢你。”
曾黎眼中的错愕很快被嘲讽代替,她的嘴角上扬成一个冷酷的姿态,说:“钟绍阳,你和我的交集不过是在这间店里,你了解我多少,竟可以让你说出喜欢?”
那时已经是初夏,曾黎靠着椅背缓缓起身,把长及脚踝的裙子缓缓地撩起来,而后俯下身去,取下右腿的假肢。
她的声音冷冰冰的:“钟绍阳,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总是一个人闷在店里吗,现在你知道答案了吧?”
钟绍阳一时有些发怔,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曾黎歪歪扭扭地坐回椅子上,一甩手,把旁边的瓷碗摔到地上。瓷碗跌成一块块的碎片,她低下头看那些碎片,说:“你走吧。”
钟绍阳缓缓伸出手去想要扶住她,她的声音尖锐又凌厉,几乎是在嘶吼:“你走!”他无奈,只得转过身去,推门离开。
曾黎的眼泪汹涌而出。她转过头,正好看见身后柜台上的那张照片,方朝给她拍下的那张。
她的少女时期,家境优渥,备受宠溺,最是逍遥快活,又最是跋扈霸道。
幼年时,她的母亲便离世,父亲常年在国外,照顾她起居的便是一位方姓阿姨,方朝是她的独子。最初几年,方阿姨来曾家做家政的时候都会带上他,一来二去,两个孩子便相熟起来,她跟在他身后“方朝哥哥”“方朝哥哥”地喊,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她喜欢方朝,也一厢情愿地认为,方朝也喜欢自己。
她不爱学习,被罚放学后抄课文,方朝陪着她坐在教室里抄。她早上老是迟到,方朝会在上学路上绕到她家楼下喊她起床。
她喜欢上他是在什么时候呢?那天她参加班级的野餐活动,去卫生间时发现裤子上有殷红的血迹。她模模糊糊地懂得一些,却又不大懂,心里紧张又害怕,出去之后便独自躲在一棵大树下,抽泣着给方朝打了一个电话。
野餐是在郊外,方朝的学校在市区,他骑了两个小时的单车赶来,找到她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把自己的外套系在她的腰间,又骑着单车把她送回家。
坐在单车后座上的时候,曾黎歪着脑袋,靠着方朝的后背,她听到自己胸膛里心脏微微跳动的声音。那一刻,她坚信,方朝就是自己的盖世英雄。
然而她不知道,方朝不爱她。
我愿意等
钟绍阳离开之后,曾黎的生活又恢复原样:足不出户,窝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看书,一看就是一天,随意打发着时间。
偶尔在吃饭的时候,她会想起钟绍阳,想他每次过来时带来的各种各样的菜肴,有他自己煲的鸡汤、蒸的花卷,还有肥而不腻的红烧肉。
一个月里,那扇门被推开了许多次,“咯吱”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曾黎抬起头——是那个来店里买过胸针的老阿姨,是一个要给妻子挑选礼物的中年人,是一对无意中逛进来的情侣……没有钟绍阳。
某天,曾黎正一点点擦拭着柜台的时候,钟绍阳走了进来。
他走进来时一点声音都没有,曾黎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眼前就这么站着个人,吓了一跳,手中的抹布都掉在了地上。
钟绍阳穿着白色T恤和运动裤,还是干净明朗的模样。他咧着嘴冲曾黎笑笑,指着外面停放着的那辆单车,说:“我带你出去吃晚饭。”
曾黎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怔神的时候,钟绍阳已经径直拉起了她的手。
当室外明媚的阳光照到曾黎身上时,她在那一瞬间竟有恍如隔世之感。
钟绍阳跨上单车,拍了拍后座,示意她坐上来。
那天阳光很好,风也温柔,钟绍阳蹬了半个多小时的单车,在一家考究精致的餐馆门前停了下来。
钟绍阳对曾黎的口味很清楚,熟稔地为她点餐:香煎的秋刀鱼、香草味的沙拉和七成熟的牛排。快要吃完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盒子,推到曾黎面前。曾黎有些错愕地打开,发现里面是那枚祖母绿的戒指。
“这枚戒指,我买下来的时候就是想要送给你的。虽说你有满满一屋子,可我还是想亲自送给你一枚。你跟我说过,拥有祖母绿的人会得到爱神维纳斯的庇护,会得到忠贞不渝的爱情。曾黎,我希望你能得到忠贞不渝的爱情,但我更希望,”钟绍阳顿了顿,微笑着看向曾黎,“我更希望这份爱情,是我给你的。”
曾黎放下手中的刀叉,转过头看向窗外。
“没关系的,”钟绍阳还是温柔地注视着她,“你不用急着回复我,我愿意等。”
从餐馆出来之后,钟绍阳还带着曾黎去了很多地方。她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长裙在风中飘来飘去。
钟绍阳仍旧是爱说爱笑,曾黎安安静静地听着,内心出奇平静,听到有趣处,脸上也挂着浅淡的笑意。
钟绍阳想起了读书时的一件趣事,说:“我以前在巴黎留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
“你在巴黎上过学?”曾黎一愣,打断了他的话。
“是啊。”钟绍阳笑了笑,回过头看了看她,“怎么啦?”
曾黎停顿了一下,问道:“你在巴黎读书的时候,有没有听过一个叫方朝的中国留学生?”
“方朝?”钟绍阳认真思索,然后问,“是学什么的?”
“珠宝设计……”几个字吐出来之后,曾黎觉得其实没有必要问的,巴黎不止一所大学,城市又那么大,钟绍阳怎么可能认识她少女时期迷恋过的那个人?于是她摇摇头,轻声说:“没什么。”
始终活在过去
曾黎和方朝在同一座城市读大学。大学的闲暇时间实在太多,她隔三岔五便去找方朝。也并没有去表白,她以为他们在一起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所以,就算是方朝的嘴里开始出现另一个女孩的名字时,曾黎也并没有在意,后来,那个女孩的名字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有一次,她想去找方朝吃饭,打他电话没有打通,便自己跑了过去。往他的宿舍楼方向走着的时候,她在校园的操场上看到了他,他正在打篮球,投进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周遭响起欢呼声。她正想大声叫他的时候,看到他的目光向人群中投去,冲着最前面的一个女孩笑了笑。
曾黎的心中当即便“咯噔”了一下。
那天她还看到了什么呢?看到了球赛中场休息的时候,女孩蹦蹦跳跳地上前去给方朝擦拭头上的汗珠。他和那女孩也极其亲昵,帮她整理额前被风吹乱的刘海儿。
曾黎只觉得当头一棒。
方朝再抬起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了站在那里的曾黎,他微微愣了一下,继而几步跑了过去,说:“阿黎,你来啦,怎么没有跟我说一声?”
“打你的电话没有打通……”曾黎的脸色沉了下来,声音冷冷的,指了指那个女孩,“她是谁?”
方朝笑了笑,扬扬手让那个女孩过来,然后自然而然地拉起她的手向曾黎介绍:“这就是我经常跟你说起的小茉。小茉,这是我自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曾黎。”
那女孩友好地把手伸过来,笑吟吟地同曾黎打招呼,曾黎却只觉得血气上涌,将手中提着的原本准备带给方朝的点心狠狠丢在地上,然后便大步跑开。
朋友?她的眼泪汹涌而出,原来在方朝的心底,她不过是一个朋友。
如果换作别的女生或许会就此放弃,但曾黎不一样,她先前的人生实在是太过骄纵和顺利,所以在她的意识里,她想得到的东西,一定要伸手去争取。
后来,她大张旗鼓地向方朝表白。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会令这件事在他们学校人尽皆知,她也知道她把那个女孩气得红了眼眶,可她全都不在乎。她并未把那个女孩当成什么强劲对手,自以为她和方朝这么多年来一起长大的情谊是无人能敌的。
然而她错了,对于方朝而言,他们那些年来一起长大的时光的确珍贵,但那毕竟不同于爱情。
大三那年,方朝和女友一起申请了国外留学,接到录取通知的时候,才告诉曾黎这个消息。
曾黎当即从椅子上站起来,大声说:“不准和她一起去!”
方朝哑然失笑,却还是好脾气地向她解释:“阿黎,我们已经决定了……”
方朝和女友坐的是夜里的航班,在候机厅,他接到曾黎的电话。电话那端,她喝得醉醺醺,哭得稀里哗啦。方朝听不清楚她讲了些什么,好像是“留下来吧”,也好像是“你等等我,我也要去”。
方朝担忧她的安全,在电话这端劝她:“阿黎,你喝酒了是不是?你在哪里?快点回家……”
身后是女友的声音:“方朝,过来啦,要检票了。”
“好。”他应了一声,对电话那端轻轻说了句,“我走了,阿黎。”而后便挂断了电话。
那晚发生了什么呢?喝得醉醺醺的曾黎坐到自己的车里,迷迷糊糊地拧了车钥匙。车没有起步多久便发出一声极其沉闷的撞击声,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病床上,右侧裤管空落落的。
她的青春在那天结束了。
曾黎没有再见过方朝,也不敢再见他。
那之后的三年,她来到了这座与之前生活的地方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城市,如同一个蚕茧一样把自己包裹起来。几年后,父亲去世,她继承了父亲的财产,一部分存了起来,一部分用来开了这间古董珠宝店。
她并不在意生意的好坏,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白马啸西风》那本书是有一年生日方朝送给她的,她也特别爱看。每次看到书中的那句“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爱上了别人”,她都忍不住心痛。
祖母绿呢?高中时,方朝学美术,他在那时便对珠宝首饰的设计感兴趣,曾对曾黎说起过祖母绿的传说,他说以后向自己心上人求婚的时候,不用俗气的钻戒,一定要用祖母绿。
那时候,曾黎乐呵呵地听着,以为有朝一日,自己会收到他的那枚祖母绿。如今,她确实收到了一枚祖母绿的戒指,却并不是来自他。
曾黎经营着这家古董珠宝店,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隐隐约约还希冀着某天方朝能走进来,然后,她与他的人生还会有些许交集。
她始终活在过去,活在那片沉重的阴霾里,不愿走出来。
命运落定尘埃
为了走进曾黎的心中,钟绍阳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
说起来,他也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三年里,他没事的时候便会来珠宝店找曾黎,带她出门找美味的餐厅,为她讲好笑的故事,让她慢慢快乐起来。
有一天,曾黎睡觉时做了一个噩梦,梦境中,她惊恐万分,大声求救,汗淋淋地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喊出来的是“绍阳”两个字。于是她伸手抓起床边的手机,拨通了钟绍阳的电话。
他那端立即接通,声音里有担忧和紧张:“小黎,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曾黎的眼泪汹涌着流出来,好像洪水一样一遍遍地冲刷心中那座固执的堡垒。
那个夜晚,在珠宝店里,曾黎把头靠在匆匆赶来的钟绍阳的肩膀上,用一种怀念前尘旧事的口气说起:“我在少女时期,喜欢过一个男孩……”
钟绍阳的眼中带着温柔的笑意,用手指在嘴边比画了一个“嘘”的手势,然后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说:“都过去了,这些都过去了。”
其实,在巴黎留学的时候,钟绍阳的确是认得方朝的。
珠宝设计专业赫赫有名的才子,还在读书时就已在业界显露锋芒。他当初是和女友一同出国的,但女友在来到巴黎一年半之后,为了获得永久居住权,毅然决然地同方朝分手,和一位当地人结了婚。
方朝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是钟绍阳陪他度过的。
钟绍阳学医,当时正在医院实习,方朝是他当时看护的一个病人。
方朝患的是家族遗传的病症,据他自己所说,二十出头的时候便已经露出端倪。
临终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极其瘦削,对钟绍阳聊起自己少年时的故事,讲到了一个骄傲又任性的女孩。
他叹息了一声,说:“我出国那天,接到了她的一个电话,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她应当已经忘记了我,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了……”
钟绍阳原本是计划着回国之后找一找方朝故事里的女孩,可最后还是作罢。方朝已经离世,本应两两相忘,何必自寻苦恼。
后来,他在那场珠宝展销会上遇见了曾黎,在一点点爱上她的过程中,竟也慢慢将她的故事和方朝的故事拼凑在一起,知道他们是彼此故事里的人。
就当他怀有私心吧,他并未对曾黎讲出这些过往,因为他已经下定决心要驱散掉她之前小半生里所有的阴霾与伤痛。他爱她故作的坚强和她冷漠外表下的善良。
与曾黎订婚的那天,曾黎的手上戴着的是钟绍阳从她的店里买走又送给她的那枚祖母绿。
那天,她看向钟绍阳,笑得明媚,她知道自己此后的一生,要走进同这个人的幸福里。
她不会知道,钟绍阳送给她的那枚戒指,与从她店里买走的那枚,只是很像,却并不是同一枚。
方朝生前留下太多惊艳的珠宝设计,唯独这一款是最普通的指环,上面镶嵌着一枚祖母绿。也只有这一枚,戒指的内环里刻着一个小小的姓氏首字母:F。
他离世前,把这枚戒指当作礼物赠给了钟绍阳,感激他的照顾,祝他有朝一日能将这枚戒指戴在所爱之人的手上。
起承转合的曲折人生里,命运总算落定了它的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