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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问题和影响

2017-09-04李璐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24期
关键词:财产性低收入差距

李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是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内需,建设“橄榄形”社会的重要基础。

一、积极进展

中等收入群体有很多定义,国际通行的标准是收入处于社会平均收入或收入中位数及其附近区间的劳动者。我国有学者根据国民收入与消费情况,将年收入6万元以上的人群划为中产阶层。2005年,国家统计局将年收入6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人群定位为中等收入人群。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的一项研究认为,中国中产阶层正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在扩大规模,2010年中产阶层在我国占22%—23%。2016年底,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收入分配差距缩小,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所占比重为37.4%。

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人口比重。2016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目标。《意见》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分类施策,找准各自的重点,比如技能人才关键要实现技高者多得,新型职业农民关键是推进职业化,小微创业者关键是降低创业成本,科研人员关键是实现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企业家关键是解决产权保护法治化,基层干部队伍关键是完善工资制度,困难群体关键是提升人力资本。2017年1月发布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也提出了居民增收行动,尤其是针对上述七类群体实行激励计划,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我国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意味着中等收入群体逐渐增大。全国居民收入差距基尼系数从2009年起,已连续7年下降。从我国近年来的收入差距走向来看,2009年之后由于各种惠农政策和对低收入群体的保护,收入差距水平逐年缩小,这表明过去一系列“提低、扩中和提高”的政策措施有效地干预了收入分配状况,成为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

我国居民财产存量和人均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对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具有推动作用。根据李实等(2015)的研究,在2002—2012年期间,全国家庭人均净财产①平均每年以16.4%的速度在增加,远超过居民收入和人均GDP的增速。2002年家庭人均财产平均不到3.2万元(按照2012年的价格折算)。而到2012年,家庭人均财产则超过14.5万元,是2002年的4.5倍以上。从2013年开始,我国居民人均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例快速增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2013年的2551.5元增长到2015年的3041.9元,年均增长9%左右;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从2013年的194.7元增长到2015年的251.5元,年均增长13%左右。2015年,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的收入占比情况分别为9.8%和2.2%。

二、问题和变化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核心上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内容,本质上还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加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等改革和发展方向,是一系列综合配套改革的产物。实际上,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到2020年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有效的举措之一。但是,近年来涉及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问题和变化也很多,主要包括:

(一)居民收入增长乏力,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财产性收入难度增加

我国宏观经济增速下行,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各种三角债的发生导致企业倒闭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2%。自2002年以来,我国工业企业平均利润率一直在6%—7%附近波动,从2010年之后开始持续下滑,到2015年1—4月份,工业企业平均利润同比迅速下跌4.2%。在这一指标的直接影响下,居民收入增长缺乏来源,工资性收入增速出现连年放缓的态势,我国居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从2013年的62.8%下降至2015年的62.0%,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呈现显著下降趋势。

(二)低收入群体增收压力大,难以形成中等收入群体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和难点是:一方面要使偏低收入者群体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另一方面要让现有的中等收入劳动者不因为各种原因重新下掉到低收入群體。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任务实际上是促进低收入群体稳定增收。但是,近年来,不同行业发展呈现差异,主要依靠体力劳动获取收入的低收入人群在经济下行中所受冲击较大,收入下降的面在扩大,收入差距问题仍然突出。根据国务院发展中心“中国民生指数研究”课题组的调查,2014年以来,家庭总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家庭中,收入下降的比例超过三成。其中,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下的受访者,认为自2014年以来收入下降的比例达到31.4%,比2014年的调查上升了3.3个百分点;家庭年收入在1—3万元和3—5万元的受访者,收入下降的比例分别达到33.6%和30.2%,较2014年的调查分别高出6.9个和7.9个百分点。

从行业来看,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时,传统一、二产业的中低端行业景气状况较低迷,而这些行业大量使用初级劳动力,其用工量减少,导致这些行业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下降面扩大。在工作量减少的受访者中,72.4%的人收入出现下降。

从职业来看,从事农业生产的受访者家庭收入下降范围扩大,比例达到37.0%,比非农就业受访者家庭高出12.7个百分点,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家庭收入增加的比例只有16.7%,比非农就业受访者家庭低7.2个百分点,比上年下降6.9个百分点。

(三)中等收入群体税负压力大、社会保障低,难以形成群体认同

我国一直没有形成中等收入阶层的原因即在于中等收入群体缺乏群体认同,在税负、社保、分配不公等各种社会压力下,自身的群体属性极为不稳定。各项税收改革中,包括调高印花税、征收物业税和房产税、出台车船税、提高烟草税等等,各种税种税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群体即中等收入群体。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医疗、养老、生育等方面都意味着巨大开支,自身疾病、家庭变故、企业倒闭,都可能导致中等收入者落入低收入范围。有专家指出,在新近出台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中,并没有详细指出如何降低政府所得,如何减少政府的税收、行政性收费和社会保障缴费问题。所以,中等收入群体面临的社会压力很难真正缓解。

(四)社会公众对收入差距的容忍度在降低,极易带来社会风险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随着经济形势下滑,长期下去就可能会影响到就业,并带来收入的绝对下滑和贫困数量的激增。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低收入居民来说,不但跟其他群体相比的相对收入水平会下降,甚至跟自己过去相比的绝对收入水平也会显著下降。在没有收入来源或收入水平出现绝对下滑的情况下,低收入居民的生存都会成问题,因此动乱寻求改变的情绪就会被激发,从而社会稳定的前提就会丧失。可以说,我国持续多年的高收入差距水平,再加上收入流动性的持续降低,已经给社会积累了不少的愤怒情绪。一旦再加上经济新常态对居民收入带来的明显冲击,这种社会矛盾就有可能被触发。另外,我国除了出现较高的收入差距之外,还存在着严重的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问题,这也会进一步降低居民对高收入差距的容忍程度。在经济新常态下,收入分配不公所带来的贫富分化问题,就有可能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不稳定的来源。

三、原因和具体影响

上述问题大多体现为收入分配问题,但背后的原因却体现在经济发展方式等层面。一般来说,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至少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包括整个经济结构的变化(保持一定比例的高端服务业和制造业)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即高等教育人群比例需要达到50%以上)。而目前,我国的高端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占比只有13%,而劳动力结构中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也低于15%。这两个因素都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要经过长期的发展才能达成。

同时,在新常态下,高收入群体更容易在短期内获益。这是由于高收入群体的主要收入来源在于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政府不断出台各种反周期政策来调节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如各种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等,而这短期内就会加速资产价格暴涨、显著提升财产收益,从而以财产性收入为主的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快速膨胀;相反,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中低收入群体,无法分享资产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很难跟上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速度。而且,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收入份额不断降低,客观上形成了更大的收入落差。这就意味着,高收入者财产越来越多,但群体阶层固化,对形成中等收入群体没有任何贡献;同时,低收入者的收入不断走低,上升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可能性不断降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努力则成为泡影。

这种趋势如果持续下去,将产生以下影响:

(一)橄榄型社会难建,社会活力严重不足

虽然我国总体的收入差距呈现出缩小的发展态势,但是收入差距以及财富差距的绝对值水平,造成了社会阶层流动性下降、特别是向上流动困难的问题,中等收入群体难形成、难巩固、难扩大。收入差距虽然已经出现拐点迹象,但累积效应、财富效应、排斥效应等阻碍构建橄榄型社会。

(二)极易形成贫穷的代际传递

擴大中等收入群体,就是要加大社会流动,并增加向上流动的机会,使得低收入群体、普通劳动者群体能够获得上升渠道,跻身中等收入群体。但是,如果形成社会固化,从长远看,极易形成贫困的代际传递。这样一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大打折扣了。要从根本上消除贫困,提高农村儿童和贫困家庭子女的人力资源积累能力是关键。

(三)社会不稳定风险加剧

民众对更多更好的享有经济发展的成果、公平收入分配的期盼日益强烈。历年两会网络调查显示,收入分配改革在网民最为关注的两会话题中位居首位。推动收入分配改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刻不容缓。如果低收入群体收入降低的趋势不加以缓解,极有可能造成底层社会不稳定,并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等。

注:

①与国际标准的家庭人均净财产概念一致,包括净房产、金融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耐用消费品、其他资产、非住房负债和土地价值等7类。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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