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眼
2017-09-04高涛
我叫路易斯。怎么样,这名字够派的吧,听起来洋气,时髦,贵族。听说国外有一明星也叫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是我干娘给我起的。我的亲娘是一条流浪狗,她四处为家,过着风雨飘摇的日子。我干娘是市长的女人。她叫我儿子,一口一个儿子地叫,叫得我眼圈发湿。
对于我的亲娘,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她在身不由己地生下我之后就不知去向。流浪,挨饿,时时还得提防人类的捕杀。这就是她带给我的生活。我对她谈不上感激,一星半点都没有,要说有,也只有满腔的怨恨。可是我实在不应该一味地抱怨,干娘的出现改变了我的一生。
起初被干娘叫路易斯时,我还愣头愣脑。看见她一个劲儿笑着冲我招手,我想,她大约是叫我吧。我走向她,她将手伸过来。我先拿舌尖舔她的手心,蜻蜓点水式地舔,她的手心又软又白,还有一股子茉莉花的清香。我一边舔一边打量她,看见她享受的样子,我就放开胆子把整个舌头都压上去舔。舔得她咯咯笑出声来,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挠了痒痒。仰头看,她真好看,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扑闪得我心里一浪一浪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狗屁!好像我们狗类就没有。
我越看就越恨我狗的身份,我要是市长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和近在眼前的女人夜夜厮守了。想想女人那棉花一样雪白温软的身子,那将是何等的销魂啊。可我不是,我只是一条狗,一条地地道道的乡村土狗。
我的爹是谁?我真不想说,这实在是个难以启齿的话题。我娘和那么多叫不上名字的杂种发生过激烈的鏖战,就算她记性再好,能说得清我爹是谁吗?
日头似一团火,我身上的皮毛随时都可能腾起火焰。饥饿逼着我不得不把嘴巴插进村口苍蝇乱舞的垃圾堆,我在搜寻可吃的东西。一根没有啃干净的骨头,一堆金黄的粪便。于我而言,都是难得的佳肴。干硬的土地如一块滚烫的铁板,被我的利爪刨出一道道狭长的小沟,我的爪子都刨出血来了,可是狗屁都没有。
我耷拉着头,准备离开这堆令人绝望的垃圾,一辆甲壳虫样的白色轿车停到我身边。后头跟了一辆灰色的中巴车。一个俊俏的女人从甲壳虫的肚皮里钻出来。后头的车里也吐出一窝人。狗眼一扫,就扫见了刘家圪崂村的朱村长,永宁乡的吕乡长,天都市市委宣传部和电视台的一帮记者。朱村长平日他妈的牛逼哄哄的,可那天却显得很孙子。
女人原先在民生商场站柜台。一次,当时还是城建局副局长的市长逛商场,当他的目光落在一把标价三千八的剃须刀上时,女人捕捉到了商机。她笑吟吟地走过去,细致热情地介绍起那款剃须刀的种种妙處来。他的目光离开了剃须刀,死死咬住女人的脸蛋。在接过女人递过来的剃须刀的同时他顺势也接住了女人的手,女人的脸当下就红了,但并没急于抽手。一只手在另一只手里停了一小会儿。女人的手温润光滑,像一块从温水里捞出来的玉。
后来,副局长就成了那家商场的常客。还用说嘛,他当然是奔着女人去的。一来二去,三来四往,两个人就好上了。
女人也知道了副局长和他的前妻一年半前就离了婚。五岁的女儿判给了前妻。女人不在乎男人是不是二茬货,她看好的是来日。
女人果然没有看走眼,没几年,副局长就成了局长,成了副市长,成了市长。几乎一口气三连跳。虽说是个县级市,可毕竟是一市之长。
女人成了一家大型超市的老总。有了市长那张招牌,超市自然开在人流最稠的繁华地段,再说了,超市里的好些商品如烟啊酒啊茶叶啊都是别人孝敬市、而市长又消耗不掉的,同样的东西,女人那里要比别家稍微便宜那么一点点。再说,女人本来就好看,嘴甜。时间一长,就有不少回头客。一些部门的头头脑脑知道超市是女人开的,就指示下属去那里采购。
生意好得出奇。只几年,女人就成了款姐。
女人是受市长之托来永宁乡结扶贫对子的。
永宁乡是天都市出了名的贫困乡,村民人均年收入还不到八百,北边山区的村民吃水全赖雨季时地窖里积攒的雨水,水就稀罕得很,那里流行一句话,宁可给人一块馍,也不给人一口水。没有人把尿水撒进别人家的田地里。女人们平日极少洗澡,偶尔洗一次,也要拿洗过的脏水浇菜浇树。
接连两三个月没下雨了,玉米叶子拧成了一条细绳。村民背篓里放了香火、贡品,哭天喊地去北山上求雨。
市长在电视中号召全市人民向灾区捐款捐物,市政府就号召党员干部企业老总带头与灾民结对子。市长还满怀深情地回忆起自己的苦难童年,说当年要不是乡亲们你一块他五毛地凑钱让他上大学……说到伤心处,竟泣不成声。
市电台新闻频道的记者,还为市长抓拍了一个特写镜头:画面中,市长的眼泪大得像颗蚕豆。第二天《天都日报》就在头版位置迅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刘家圪崂村只有三十多户人家,这边几家,那边几户,野蘑菇一样散落在半山腰。
女人刚进村口,就看见两个穿戴脏乱的小孩子在争抢一堆牛粪,一个说是他先看见的,理应归他,另一个说那是他二爸家牛屙的,谁也甭打主意。孩子们的争吵声惹来了村民。看到三三两两不断聚拢过来的人群,女人大惊失色,她觉得自己一下子进入了《格列佛游记》里的小人国。这里的男人大都不到一米四五,偶尔也有过一米六的,已是彪形大汉了。女人也是一米二三的样子。一问才知道,是一种地方病。听说城里的医学专家曾把这儿地窖里的水用玻璃瓶带回去在显微镜下化验过,说水里缺少一种什么化学元素。
女人对身边的乡长说:“群众的吃水问题要加快解决,资金上市政府会想法扶持,再也不能让这样的水祸害百姓了。”
乡长当下表态,就是把山底打透也要打出水来。
女人最终选定了一个叫小梳子的结为扶贫对子。村长说:“她爹外出打工让车撞废了瘫在炕上,肇事者一直没有下落,娃她娘跟一个烧窑的山东客跑了。娃和她婆就靠拾点破烂生活。娃他爹喝过农药,好在发现及时,留住一条命,可脑子给药烧坏了,傻了。傻了也好,倒是再没有寻死。”
女人准备离开时,我正耷拉着脑袋,吐着粉红的舌头卧在车子的轮胎底下躲日头。司机把喇叭按得滴滴响,可我没理睬。我想,有种你从老子身上碾过去吧,反正老子活腻了,少活一天少受一天的罪。女人笑着蹲下身子,不住抚摸我乱兮兮的皮毛。也许她是被我黑白斑点的皮毛给迷住了,不嫌我脏,也不怕我皮毛里的跳蚤。这个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为了表达对她的感激,我抖擞着撑起身子,奋力让自己站得尽量稳一点,一边看着女人,一边摇着尾巴。女人再次用她光滑的手指情意绵绵地抚摸我的皮毛说:“多乖的狗狗,黑一块白一块的!”她扭头对村长说:“我能把它带走吗?”村长就说:“能么能么能么!”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女人去刘家圪崂村结扶贫对子的事情很快就发在《天都日报》的头条。
回到城里,女人就拉开冰箱丢给我一疙瘩牛肉,又把盛着牛奶的塑料饭盒放到我嘴边。这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我的吃相一定有点不雅,我听见女人说:“不着急慢慢吃,可别噎着了呛着了。”我把舌头舔得吱溜响。我一边舔嘴一边在想,作为一条狗,这才是我想过的生活。
女人后来又带我到“贝贝家园”给我洗澡,在那里,我看到好多我的同类,一个个娇态十足,陶醉滋润。看得出来,它们是这里的常客。而这样的场景对于我来说却显得新奇和刺激。
一位身穿印有“贝贝家园”工作服的女子把我领进洗澡间,温热的水轻轻地滑过我的皮肤,后来,她还给我身上涂洗发膏,用吹风机给我把皮毛吹干,用特制的剪刀给我修剪指甲,再用梳子一遍一遍地梳,一边梳一边还小声哼着歌谣:“小狗狗穿花衣,穿了花衣美滋滋……”
洗一次,八十块。这点钱,够刘家圪崂村的人花好几个月的。我干娘后来又请来一个裁缝给我做了几件合身的花衣服,脖子上也挂起了一串银铃。还附在我耳根说,她要让我重新做狗。
自从进了干娘家的门,我的命运可以用“翻天覆地”来描述。一日三餐,吃的是牛肉火腿,喝的是牛奶豆浆,就连睡觉的沙发也是瑞典进口的真皮玩意。每隔三两天还能洗一回热水澡。不到两个月,我的皮毛就缎子一样光滑闪亮,耷拉着的耳朵也竖得直挺挺的。
我成了干娘家的看门狗。曲江6号203幢别墅是一个房产开发商送给我干娘的。家里常有人来,很少有空着手来的。一个个经过我身旁时,还朝我友好而亲切地点头哈腰,甚至拿出早先预备好的火腿肠、牛肉干来讨好我。这时,我的尾巴就摇得像一面旗帜。当然也有不知深浅不识好歹的,不但不扔我东西,还警惕地瞪着我,我乌青着脸,呜呜吠几声,吓得狗日的腿直打颤。
春天来了,花草在长,树苗在长,藏在我身体里的欲望也在疯长。
而我,也已长大成狗。
也不知怎么回事,我时常会莫名地乱叫一通,那叫声又急切又凄厉,常常把女人和市长从梦里吵醒。
有天夜里,我听见女人对市长说:“该给路易斯找个伴了。”
知子莫若娘。干娘是真心疼我。我真想扑上去,含住我干娘樱桃一样的小嘴,给我干娘一个长长久久的吻。
我干娘要给我找伴的事不脛而走。上门应征者络绎不绝,我每天都要见无数个姿色不错的母狗。人有黑人白人黄人,狗有黄狗黑狗白狗。有的人家给狗爪子涂了指甲油,有的在宠物医院给狗拉了双眼皮,有的竟然独出心裁地给狗干脆做了一身性感的模特装。有一条白色的贵宾犬,两只耳朵被染成粉红色,看上去像两朵花。脖子被染成浅绿色,像戴了一条绿项圈。说实话,我看上的还真不少。有几次,我差点没忍住要扑上去行好事,我干娘死死拽住我的尾巴说:“路易斯!听娘的,什么样的狗娘给你找不来呢,咱不急这一时半会儿啊。”
我干娘对于国产狗没有一丝兴趣,她执意要为我找一个洋妞,我当然求之不得。本地的妞我泡多了,我做梦都想尝尝洋妞的滋味。经过近乎苛刻的筛选,一位副市长家的卷毛的德国牧羊犬最终脱颖而出。我干娘对这个门当户对的儿媳很满意。在干娘家,这个叫露丝的洋妞居然和我名正言顺地过起了夫妻生活。不久,露丝的肚皮就一天天鼓了起来,她怀上了我的种。我干娘还特意给露丝熬了骨头汤,服了保胎药。有次我听见她给副市长家女人打电话,一口一个亲家母地叫着。我对露丝说:“咱娘的好你要记住。”露丝就朝我摇尾巴。她一定听懂了我的话。
谁也不会想到正沉浸在做父亲的喜悦中的我偏偏这个时候却给我干娘闯下祸。
一天,我干娘带我去公园溜达,远远我就看见了一只米黄色的母狗,她眯着眼,卧在草坪上的一棵玉兰树下晒太阳。阳光照在她金黄的皮毛上,一片的辉煌。空气里弥漫着玉兰的清香,草的气息。可我闻到的只是一股子浓郁的腥味。我知道它来自那只米黄色的母狗。我跑到黄狗身边时,黄狗也站了起来。她玲珑苗条,几乎小我一圈。她看着我,秋波粼粼;我看着她,情意绵绵。相看两不厌唯有我和她。我不得不承认,她是一条姿色卓尔的狗。我鼻子凑近她的屁股,她把尾巴微微一翘,挪向一旁,那地方就露出来了,像盛开的红牡丹。我前爪搭在她的脖子上,她非但不躲,还一声不吭地配合着,爪子稳稳地抓住地面。我夹带的东西瞬间就进到它的身体里。她弓背弯腰,身子像寒风中的枯叶一样哗哗抖个不停。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腿就被某个硬物打疼了,是跛脚女人的拐杖。她边打边喊:“嗨嗨,你这疯狗!”好事正在进行中,我哪里顾得理睬她。她发现敲打我的腿没用又打算来敲打我的头。可是没等她的拐杖落在我的头上就被奔过来的我的干娘给夺下来扔得老远。她的拐杖在和水泥地面发生激烈的撞击后摔成了两截。没有了拐杖的支撑,女人就跌倒在地。
两个女人吵就起来了。
跛子女人说:“你家的狗凭啥欺负我家的狗?”
我干娘鼻子一哼,冷笑着反问:“我儿子怎么欺负你家的狗了?”
跛脚女人说:“你家的狗明明都……你!还不承认?!”
我干娘说:“要不是你家的母狗朝我儿子摆尾巴,我儿子会上吗?得了便宜还卖乖啊!实话告诉你,想让我儿子上的狗多得排队哩!”
我娘就喊我说:“路易斯、路易斯,咱回吧。”
跛脚女人想用两只手撑起身子,她撑了又撑,一次次都失败了。她哎哎呀呀,再次灰心瘫坐在地。她怯怯地对我干娘说:“总不能……这样就算了吧?”
我干娘再次哼了哼,说:“不算了还能咋?你能告他强奸?你能判他个三年六个月?”
我朝跛脚女人吠了几吠,她果然吓得哆嗦成一团。羊癫疯发作一样。不知是吓得还是气得,女人的脸苍白如雪。
看热闹的先是三四个,后来就围了十几个。我干娘想走掉,有人就说:“你总得赔人家一条拐杖吧!”我干娘说:“那是拐杖?那是凶器!要不是她用这东西打我儿子我会摔她的拐杖吗?”有人掏出手机拍照,发微信。有人给电视台和报社打热线。很快,一个肩扛摄像机的矮个大肚的记者就大汗淋漓地出现在现场。这场由狗咬狗而引发的争吵在当晚就上了“都市快报”,我干娘和坐在地上的跛脚女人都出现在镜头里。我干娘像刺猬一样满身都竖起刺,而跛脚女人蔫得像一头拉磨的驴。
第二天,那个自以为抓了个好新闻的记者就被电视台开了。
被解聘的记者了解到内幕后,他向省电视台报料,诉说自己遭遇的不公。省电台很快就对这事进行了追踪报道。
省电台一报道,市长坐不住了,让人给跛脚女人送去一副新拐杖。又给我干娘打电说:他不能因为一只狗毁了前程。
市长半个多月都没回家了。他准是去苗娜那里了。苗娜是市电视台金牌主持人,她和市长的传闻已不是什么秘密。
市长不来,最遭罪的是我干娘,她一下子就没食欲,平日里爱喝的瘦肉粥抿了两小口就放下碗筷。夜里睡不着就一个人在床上翻烙饼。她把自己捂在被窝里,噙着被角淌眼泪,先是无声地淌,后来竟呜呜地哭出声来。她泪水涟涟地对我说:“你干爹,他还在生娘的气。也怨娘,和那个破女人杠什么劲哩!”
那些天,我干娘本来已变粗的腰再次细了下来,可眼圈却乌乌的青,扑了厚厚的粉也掩盖不住。
尽管我干娘吃不下睡不着,她还是望眼欲穿地等着市长。
每天她都要站在梳妆台前画啊描啊的,头发每几天也要换个造型。我不解地拿狗眼看她,心想,市长都不来了你画给谁看啊?我干娘看透了我的心思,她说:“没准他哪天突然就回来了。”
真让我干娘给说对了。
我那干爹市长果然回来了。
我干娘什么都没有问,我干爹更没有一句解释。像刀子划过的水面,什么都未曾发生。
干娘还是干娘。市长还是市长。日子还是日子。
后来又过了一段日子,我干娘随外贸团去了趟新加坡。苗娜夜夜都来曲江6号。她和市长在我干娘的床上狠着劲地冲浪,制造出嘹亮的响声。冲了一波又冲了一波,一波比一波热烈,一波比一波壮观。苗娜的尖叫潮起潮落。
也许是疏忽了,苗娜竟然把一条披肩落在那里。他们离开后我就把披肩藏起来了,我要让我干娘知道他们的勾当。我干娘对我那么好,我不能让她蒙在鼓里。
我干娘回来后,趁着市长不在,我把披肩叼给她看。她冷漠地接过那条粉色披肩,铺展开来,是一朵白色的玫瑰花。我干娘的眼角滑出透亮的雨滴,滴在玫瑰的花瓣上。我干娘对我说:“儿子,你爹在外面有女人的事,其实,干娘早就知道。你说说,那些狗官,谁不是妻妾成群?谁没个三奶四奶?可是干娘不能说,干娘不但不能说,还要装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真就不明白干娘的用心吗?只有这样,娘才是安全的。娘若安全,你才无恙。可是,娘也怕啊,他在省城买了十几套房,收了人家那么多的钱,万一哪天船翻了,会不会把娘也牵扯进去啊!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每个周末,娘都会去南五台的山上给神磕头烧香,给功德箱里成卷地塞钱。神既然把钱收下了,他就理应不会有事的。”
我被干娘送到乡下。干娘对我说:“路易斯,娘和你爹不能在老人跟前尽孝,你就代表我们多陪陪老人。”
市长也曾把父亲接到城里住过一段日子,可老人在城里住了不到一个月就闹着要回。儿子成天不着家,儿媳忙着做生意,一日三餐都有专人送到家里来。三百多平米的房子就剩老人和我了。老人从不下楼,他刚来头一天我干娘就吩咐过,说:“爹,您没事就和路易斯呆在家,除了送饭的,谁叫门都甭开,外面乱得很,小偷大白天都敢进屋偷东西。”虽说住在儿子家,老人时常一连几天也见不上儿子个面。老人有啥话都给我说,他说:“你个狗日的日子过得比老子舒坦啊,牛肉都吃腻了,牛奶都喝烦了,你狗日的把福享尽了。”我汪了一下。他说:“老伴转眼都死了五六年了,天冷了你得提醒我给她烧纸衣啊。”我又汪了一声。他说:“你狗日的到底听明白了吗?”我连着汪汪。我啥都明白可我不会说人话啊。老人就生气了,说:“狗日的老子不给你说了。跟你说话老子费劲,老子我要回我乡下去。”
老人就回去了。
我干娘走时留下几纸箱东西,说是给我留的粮食。市长他爹打开纸箱一看,牛肉块,火腿肠,羊杂碎,啥都有。老人就骂:“狗是亲爹还是亲娘?”老人当然不会拿那些东西给我吃。我的口粮成了他的口粮。
老人在頭门的墙角处用砖头给我垒了一个窝,我的三餐也换成潲水拌和的麸皮和麦糠。我只拿鼻子轻轻碰一碰,闻一闻,就闷闷不乐地走开了。到了第二天,狗食盆子里还是先一天我没吃的东西,我就拿嘴把盛狗食的盆子掀翻了。狗食在地上流成一张非洲地图。老人气躁了,他骂我:“狗日的,嫌不好吃,不吃就饿着吧,饿死了正好炖狗肉。”没娘的孩子像根草。我现在连一坨狗屎都不是。我又想起了我的干娘。想起干娘我的泪疙瘩就像从羊屁股冒出的屎蛋蛋。
三天后,面对麦糠和凉水拌和的狗食,我终于极不情愿地张开口,再这样下去,我的狗命都保不住了。我才不会那么傻。活着才有盼头,说不准哪一天,我干娘就会把我接走。哎,要不是自己任性惹祸,我还在城里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
再后来的某个漆黑的夜晚,我卧在窝里打盹,就听见咚的一声,我警惕地起身,我的眼睛一亮,一块香喷喷的猪肉就在我的嘴边。我几下就把那块肉消耗得干干净净,算起来我有一个多月都没沾腥了。可是很快我的肚子就翻江倒海地痛,后来我就不明不白地死了。你一定奇怪,我都死了,还说话,你们人类有灵魂,我们狗类难道就没有吗?
干娘给我在南山底下选了一块墓地。还立了一块碑,碑顶镶着我的彩照。上书:爱犬路易斯之墓。这几个字出自省城一位著名书法家之手。
窄窄的村街上一下子挤满了警车,上百名警察由市局局长亲自带队对村子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查,凶手第二天就落网了。谁都没想到会是茂娃。茂娃平日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瓷锤,穷到要死的地步。媳妇脑子差窍不说,还生了一窝子鼻嘴娃。在派出所,民警问他为啥要毒死我。他说,听说老汉家里有一副柏木棺材板,值五六千块钱哩。他就想翻墙进去偷,可每次都被我给搅黄了。民警说:“想钱想疯了吧你!”他说:“娃病了住院没钱看嘛。”民警说:“没钱住院就偷啊?”他说:“不偷还能咋办啊!”民警手中的警棍还没落下,茂娃已吓得瘫到地上。有一股黄黄的尿水蛇一样从他的裤裆蹿出来。
茂娃被拷走那天,晴好的天空突然就涌动起一团乌云。乌云很快就变成鳄鱼形状,把个红红的日头活活地吞进肚里。
可就在警车要离开村子的时候,却被村民团团围住了。
村民质问:“警察同志,我们村去年丢的几头牛啥时候能找回来?”
“乡亲们,你们丢了牛,心里着急,我就不急吗?可办案需要时间,请大家耐心等待。案子有了眉目立马告知大伙。”
有人就喊:“还要等?等到牛年还是马月啊?为啥市长家的狗死了一天就破案了,而我们的牛丢了一年多都破不了案?”
“乡亲们,我叫王彪,是天都市的公安局长。一个月内,我保证会给你们一个答复。若要做不到,你们操我八辈先人都行。”
一年多很快就过去了。一点音信都没有。
偶尔,村民们还会提起那些被偷的牛。免不了要骂一句:狗日的王彪!
作者简介:高涛,男,陕西乾县人。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供职于西安市某市政公司。2007年开始小说写作,在《山花》《文学界》《芳草》《飞天》《西南军事文学》《星火》《鸭绿江》《四川文学》《天津文学》《延河》《山东文学》《延安文学》等发表小说四十余篇。有小说被《小说选刊》《长江文艺·好小说》转载并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1世纪小说年度选《2012短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