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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及其践行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2017-09-03葛春娱黄明理

关键词:层面价值观核心

葛春娱 黄明理

(1.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 2.江苏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镇江 212003)

和谐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及其践行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葛春娱1,2黄明理1

(1.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 2.江苏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镇江 212003)

作为国家层面核心价值观的和谐是我国“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社会建设与生态建设目标的高度概括,它与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或社会和谐中的和谐虽然有联系,但它们不是同一个概念。如果把它视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那么,就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和谐核心价值观反映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是我国传统“天人合一”价值观精华的继承与超越,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特征。和谐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目标,面临着为发展经济而破坏生态环境的挑战,为此需要确立绿色发展理念和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谐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价值目标,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分化的挑战,为此需要在政策上真正落实共享发展的理念;和谐作为公民个人身心健康发展的价值目标,面临着人性异化的挑战,为此需要确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合理的价值观。

和谐;核心价值观;意义;挑战

自2004年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政治口号以来,和谐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很多人在理解和谐时,存在着明显的路径依赖,认为和谐显然是社会建设的目标,为何不放在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中而却放在国家建设的目标中去?学界对此存疑较大。从理论上讲,将和谐提升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优越性的重要表现。从现实上看,将和谐提升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观,有其演进的过程,尤其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社会矛盾和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客观需要。

一、和谐核心价值观的含义再厘析及其意义

“和谐”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和向往,已经历经了人类两千多年的历史积累和沉淀,在东西方文化中皆可找到“和谐”思想发展的脉络[1]。从哲学角度看,和谐是一种关系,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这就是和谐观的最一般理解。将和谐提升为社会主义国家核心价值观后,和谐地位大大提高了,遗憾的是,学界并没有就核心价值观层面的和谐进行严格的概念界定,而是侧重于从和谐的价值地位谈和谐,如,和谐指“国家之秩序”;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特征”。之所以不去界定它,可能是由于和谐核心价值观是从和谐社会概念中演进而来的,它的基本含义和基本要求应当与和谐社会具有一致性。其实,作为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和谐与作为和谐社会的和谐概念既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就二者的区别而言,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指的是一种和睦、融洽并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而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和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性要求包括: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和谐是以民主法治为根本保障,以公平正义为前提,以诚信友爱为重要内容,以安定有序和充满活力为重要标志,以人与人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内在要求。和谐社会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

如果从国家核心价值观层面来理解和谐,其主要是指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人际关系(包括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他人)、人与自然关系、人的身心关系时所要实现的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基本价值目标,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目标先进性的重要表现。

从以上可以看出,和谐社会的含义要比作为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含义更丰富和具体。但相对而言,国家核心价值观层面的和谐更宏观地概括了国家发展“五位一体”总布局和总战略目标中的社会建设与生态建设的理想目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分别用富强、民主和文明来概括)。如果说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更多地侧重于中观与微观的策略层面,那么,国家核心层面的和谐更侧重于宏观的战略层面。因此,国家层面的和谐核心价值观与和谐社会中的和谐或社会和谐中的和谐不是同一个概念。如果把它视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那么,一方面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社会存在的客观要求(如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另一方面和谐就与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不在同一个层面,导致前者包含了后者。

从字面上看,和谐似乎应当是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观。然而,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社会生活层面的价值取向就无法再生发出其他核心价值观了,或者说,和谐作为总目标就与其他3个价值取向形成了包含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性要求(如自由、平等)和实际社会关系处理原则(如公正、法治)就无法显现。再说,核心价值观的3个层面的具体要求表述是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的,在国家层面用的是“价值目标”,在社会层面用的是“价值取向”,在个体层面用的“价值准则”,显然,“价值目标”是具有航标和方向意义的进而也是最高层次的要求,它统摄与引领着社会层面的4个价值取向和个体层面的4个价值准则。而且,相对而言,“目标”比“取向”和“准则”更具刚性意义。

因此,和谐核心价值观上升到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就能够站到国家这一更高的层面来统筹和指导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目标。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只是国家建设的两个重要内容,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自然的关系上,国家对社会与自然具有主导作用,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是在国家意志的自觉指导下实现其发展的。因此,作为核心价值观的和谐与和谐社会的要求既有相通之处,也有相异的地方。和谐核心价值观是指国家在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关系时所要实现的协调而共同发展的价值理想,它鲜明地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

作为国家层面的和谐核心价值观是对以往社会形态里的和谐观继承,更是对其超越,其创新意义具体表现在:

第一,和谐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天人合一”价值观精华的继承和发展。核心价值观既是要有那个时代和社会制度的之源,同时也要有其民族文化之流,和谐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够很快为国人所高度认同,一方面它体现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它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之基,而民族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遗传性。以“天人合一”为哲学根基的和合精神是我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精华,已经深深地铭刻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谱系中,它上升为哲学本体论的高度,成为中国人对“天”的准宗教信仰的哲学基础。“可以使全体中华儿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建设社会主义美好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同时,它还是最重要的价值原则,内化为中国人处事的重要准则,和为贵、和气生财、政通人和、和而不同、家和万事兴等,和合精神渗透到各家各派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儒家贵和,如何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呢?他们提出以“仁爱”为原则,具体来说,能够自觉做到以下两条便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一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二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不是无原则的,它不是一方无条件顺从另一方,这是掩盖矛盾从而无助于事物发展的消极和谐,而是在承认差异前提下的求同存异,是在秉承客观事物固有矛盾基础上的、利用矛盾来推动事物发展的积极的和谐。“和”在儒家处理人际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追求群己和谐和人与人的和谐;道家追求的是主客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佛教追求的是内心世界的和谐。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价值观的和谐理论体系,涵盖了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心灵与肉体等所有重大关系。它不仅是我国国家和谐核心价值观直接的思想来源,同时对和谐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具有直接的启示作用。例如,“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被提升到万物本源的本体论高度。正如有学者所概括的那样,“和实生物”揭示的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强调大到宇宙,小到人自身,无不由“和”产生[3-4]。而“和”的前提,则是物质世界的多样性和差异性,“相成相济”揭示的是以多元为基础的统一才是和谐社会应有的秩序。然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的和合精神在以阶级对立为社会关系基调的那个时代里,在当时人类还更多地受自然必然性制约进而消极适应自然的生产力落后的时代里,它还更多的只是哲人和政治家们的理想诉求,在调节社会关系时实际所起到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无法上升到“三纲五常”那样成为全社会所共同信奉的核心价值观。

第二,和谐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全球化时代里不同国家共同发展的共同愿望。和谐固然是人类永恒的理想,但在当今社会,它更具紧迫性和现实可能性,“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和而不同’这一思想观念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表现出了‘有容乃大’的宽广情怀,不仅具有伦理价值,还具有工作方法和处世哲学的意义,不但是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重要原则,也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各种文明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4]。既然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共处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是各国人民最大的愿望,“不同”是各国的民族差异性和文化的多样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么,在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时,“和而不同”原则便成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基本遵循,以“不同”为前提来寻找和平合作的路径,由此,便可以实现各国之间的合作共赢。所谓“文明对抗论”“文明冲突论”暴露的是少数霸权国家意识形态优越论和霸权论心态。“和而不同”是君子处事之道,它带来的是世界多元文化共同繁荣发展,因此,它是合乎民意和合乎历史趋势的文明理念;而“同而不和”乃小人处事之道,它带来的是纷争乃至战争,因此,它是悖逆民意和历史趋势的野蛮理念。在当今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并处于重新建构的背景下,中国将和谐提升为核心价值观,强调世界是命运共同体,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走向强大国家对世界发展的庄严承诺和担当精神。

第三,和谐核心价值观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本质特征。在一些人看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似乎特别强调斗争与革命,不要和谐。其实,这是极大的误解。从价值论视角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正是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盘剥和由此带来的阶级对抗与社会不和谐,看到了异化了的人性即自私贪婪所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对抗性冲突,以及由此带来的自然规律对人类的惩罚,才努力寻找人类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的规律,探讨人类超越阶级对抗走向和平的路径,探索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相互发展的可靠路径。正如《共产党宣言》对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状态的经典描述,被恩格斯视为最能代表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经典思想。在“自由人联合体”中,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劳动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是乐生要素,人的精神境界大大提高,阶级对立和三大差别消失,“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决不存在一部分人的自由发展以牺牲另一部分人自由发展为条件和代价。在这个社会里,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4]。马克思在此上升到哲学的维度描绘了共产主义社会的情景,随着阶级对抗的消失,各种对抗性矛盾已不存在,各种关系处于矛盾的和谐统一状态。这就是说,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换言之,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就是和谐。

二、和谐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价值目标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人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人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和发展。然而,不同社会形态里,最终依赖于生产力状况的社会根本制度决定了社会关系的根本性质,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阶级关系即根本利益的对抗性是社会关系的主色调,决定了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必然以分离与对立的面目出现。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即市民社会中的生活时指出:“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别人看作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成为外力随意摆布的玩物”[3]。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私人利益相对抗的社会,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这一共同利益本质是少数统治阶级集团利益的虚幻表现,因此,它带有极大的虚假性和欺骗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称之为“虚幻的共同体”和“虚幻的‘普遍’利益”,所以说,个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性质本质上是对抗性的。不仅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是对抗性的,统治阶级的自由是建立在对被统治阶级自由的剥夺基础上的。社会对于被剥削阶级而言,不仅是虚假的共同体,而且还是新的桎梏。即使在统治阶级内部的个人而言,唯有其成为这个阶级的一份子,他才能拥有所谓的阶级自由。总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部分人反对另外一部分的战争,是整个社会关系的主色调。自私性(“彻底实现了的个人主义”“把别人看作工具”)和物役性或异化(“把自己降格为工具”)正是资本主义人际关系的真实样态。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赤裸裸的金钱至上主义和公开的利己主义性质给予了无情地批判:“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6]34。 资本主义社会开始实现了人际关系的一大转变,人与人之间变成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和“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拜金主义使一切神圣的职业都失去了其应有的神圣性和人性之美,这样的社会关系不符合人性的发展,其生命力是极其有限的,最终是要被共产主义社会所扬弃,“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6]53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本质上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只有消灭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和压迫,在真实的共同体中这种“真正的社会联系”才能逐渐实现。“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6]571社会与个人的矛盾得到了解决,社会集体利益成为所有社会集体中的个人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个人利益成为社会集体利益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互为道德的过滤器和评价标准。个人与集体之间的相辅相成的关系性质决定了个人与个人之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关系总趋势,资本主义社会中“我是目的,其他人只是实现我的目的的手段”这种目的与手段分离的现象得到了克服,个人实现了目的性与手段性、主体性与客体性辩证统一的复合存在。每个人在一个场合通过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时,他是目的;而在另外一个场合,当别人通过他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时,他便成为满足别人需要的手段,最后,每个人既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个人为别人而存在,别人也为他而存在。”[7]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不仅与旧社会相比有了质的改变,而且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改善的趋势。社会集体与个人休戚与共的关系使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成为调节个人与社会集体关系的基本原则,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与相互依存性关系使诚信、友善成为调节人与人关系的基本准则,社会人际关系和道德风尚总体上呈现出进步态势,悲观论调是缺乏历史的和发展的眼光使然。

当然,随着社会转型和发展,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甚至面临新的挑战。过去的基本利益格局是强化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的一致性和个人利益的均等性,同时,不同形式的集体垄断了利益资源,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存在着准依附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有学者对这种利益格局的变化作了如下概括:从纵向上划分,体制内的利益格局发生了变化——地方、部门对中央政府,单位对国家行政部门的依赖性减弱,自主性增强;不同单位、部门和地区之间的利益差别明显拉大。体制外部的利益格局变化更加巨大——集体利益向少数个人流动,新的利益主体不断出现,个人身份与地位不再简单地由国家和社会集体来认定或决定,而是由其实际掌握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所决定。从横向划分,利益主体多元化,国家、地方、单位、群体和个人都成为利益主体;利益主体之间的规则发生了变化,市场契约成为主要规则;利益自身的构成也多样化,权力、收入、声望等分离并成为人们的追求目标[8]。这些变化总体上合乎历史发展的必然,为构建基于差异基础上的和谐社会关系提供了条件。然而,这其中也隐含着一些问题与挑战,如,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差异性带来了社会矛盾空前增加;社会矛盾关系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和调节困难化,达成共识性规则和共享性价值理念较为困难。还如,市场化成为社会生活的基调,它必然伴随着金钱崇拜和个人利益至上的观念滋生,功利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甚至官僚主义等有了滋长的温床,既污染了社会道德风气,也造成了人性的异化。

要使转型时期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减少对立、增加和谐因素,就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不断健全利益分配和调节机制,将共享发展理念落实落细。既坚持公平正义,又有社会主义的人道关怀,既使强者致富,又能使弱者不失生存之尊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合法收入。同时,社会给个人以充分的自由选择的空间,创造使每个人都能出彩的机会。其二,不断改变和完善人们的公平理念。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不和谐的重要原因是人们的公平观念未能与时俱进。因此,要抛弃过时的平均主义观念,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的多维度的公平正义观念,即起点平等、规则平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等辩证统一。接受差序公平观,即存在合理差异基础上的相对公平观。同时,在积极地解决矛盾冲突中寻求统一和共识。其三,培养规则意识和对合理规则的敬畏之心。当人们从对集体的依附性关系中解放出来时,个人自由便被误解为不受约束。缺乏规则约束的个人权利就可能蜕变为没有边界的权利任性,最终必将给社会、他人和自己带来伤害。同样,社会集体也应当有规则意识,培养对个人权益的应有尊重,以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为己任,而不能随意侵犯私人空间。总之,社会与个人不仅要有权利意识,更要有责任意识。

三、和谐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目标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人与自然的关系性质既受制于生产力,更受制于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时代里,自然界对人类而言是盲目的外在必然性,人受自然奴役。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人性异化现象的日益严重,特别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工业化大生产使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性质发生了根本的逆转,人类任意掠夺、奴役和破坏自然,人类同时也因为违背自然规律而不断遭受处罚。

人类无论是在野蛮的动物界,还是在文明的人类社会,就人的肉体存在而言,都不得不依靠自然无机界生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9]56这就如同人对世界的认识似一个圆圈一样,圆圈越大意味着知识水平越高,但同时,圆圈越大也意味着我们面对的未知世界越大。人类社会改造世界能力越强,人的需要就越广泛,进而对自然的依赖性就越强。就人的精神存在而言,人类精神世界的发展同样依赖于自然界,马克思破除了人类的一个自负,即误以为精神成果是人类完全离开自然界的独创,提出了人最高级的精神成果也源于自然界的观点。自然不仅是人类的衣食父母,还是人类求知、伦理和艺术等高级需要产生的不竭之源。没有了自然界,就没有人类精神世界发展的根基,进而不可能有人类发展的全面性。如,人类常常是从动物界中得到伦理的启示,虎毒不食子、乌鸦有反哺之恩、羊有跪乳之恩,人类从中得到了孝德的启示。至于文艺方面的精神审美能力的发展更是离不开自然,王安石的“人怜直节生来瘦,自许高材老更刚”,温庭筠的“三秋庭绿尽霜,唯有荷花守死红”,是竹子和荷花让人类有了更形象而富有美感地表达高尚的气节的载体。《红楼梦》有诗云:“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哪一个自然现象不是人生命运的征象和引发人类对人生的感怀?自然生命的短暂以及从中生发出惜命的感怀,自然界的永恒引发出友谊和男女爱情的坚贞。试想,如果没有丰富的自然存在,哪里会有人类审美的发展?至于认识世界的智慧更是如此,智慧之源就是源于对自然的无知和敬畏。

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才空前紧张,这也导致了人性的异化和生活意义的丧失,这也是资本主义失去历史存在根据和道义合法性的重要原因。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与自然不存在根本冲突,“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9]56-57。马克思在此从本体论的高度阐发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或自然中心主义都是对人与自然内在关系的片面理解,人与自然是互主体性关系,是互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的最初二三十年里,一方面生产力相对落后,自然对人的奴役状态依然严重,另一方面我们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理解不深刻,甚至过于夸大人的能动性,信奉所谓“人定胜天”,犯了唯意志论错误。为了暂时的经济繁荣,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发,造成了资源枯竭,生态危机日益严重,尤其是环境问题、生态问题日益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使我们逐渐意识到,建设生态文明,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彰显。为此,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许多振聋发聩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观点:“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10]。近年来,十八大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作为行动纲领。“十三五”规划就如何具体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做出了更为详细具体而具有可操作性的部署,足见我们国家在解决人与自然矛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方面决心之大、措施之有力。

四、和谐作为公民个人身心健康发展的价值目标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创立唯物史观的同时也将人学理论推进到了全新的高度,他们首先从人类产生演进史上得出劳动创造人的观点,人的一切需要都是在劳动中产生,并随着劳动的发展而发展。虽然可以任何东西来区别人和动物,但人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是人会劳动,正是由于人所特有的劳动实践又决定了人的需要的开放性和发展性,人以其需要的广泛性和无限性而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人的需要与动物本能的最大区别是前者是变化发展的,而后者是封闭固化的,人的需要总体上呈现出由物质需要到精神需要递进发展趋势,而且,越是到高级阶段,越具有属人性。所以,马克思、恩格斯不仅认为人是能思想的存在物,而且还认为,“真正的人=思维着的人的精神”。因此,人的需要的发展性和丰富性是人性的证明,人的物质性需要和精神性需要相辅相成和协调发展是人性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也就是我们所追求的人的身心和谐。换言之,追求身心和谐是对科学人性理论的自觉遵循。

如今,人的身心和谐面临严重威胁,突出地表现在由人性需要的片面化甚至异化导致人的幸福感下降。“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2011—2012)”抽样7万参与者表示90%有孤独感,46.9%对生活不满意,19.1%对生活非常不满意。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有近1亿人患有各种类型的精神疾病,其中抑郁症已成为中国人的最大精神杀手。市场经济本身是“双刃剑”,它既能带来科技创新和高效率,但也有其所固有的负面影响,如培植人的自私与贪婪,滋生拜金主义、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与官僚主义。人的需要的丰富性被单一的物质占有欲望所独占,除了获得金钱的快乐便没有其他快乐,尤其是无孔不入的各种商业广告激发起人的近乎病态的消费欲望,让人成为物质消费的奴隶。物质的富有与精神的贫乏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而失去了健康的精神世界,人们就无法体验到物质财富的意义。

要保持人的身心和谐,最根本的就是要确立科学的世界观和合理的价值观,具体地说,首先,需要自觉地加强哲学修养。哲学是观察世界的智慧,生活在世界中的人如果不能正确地观察世界,就不能有关于人类世界的正确评价。当代国人的许多人生悲苦大多源于其世界观的错误。而在网媒时代里,信息的碎片化、随意性,尤其是许多网媒信息发布者为了吸引眼球而故意矮化、丑化现实,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泛道德化批判和泛政治化批判之误区,这正是对社会产生怀疑主义和对生活产生悲观主义的重要原因。加强哲学修养不仅仅是要掌握科学的哲学概念和原理,更要善于化哲学道理为方法论,自觉地运用它来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在甄别“客观存在的事实”与“个别性的事例”“现实”与“现存”等基础上培养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思维理念。特别是要自觉地树立理性、辩证的科学批判观,克服形而上学的批判观,坚持科学标准和价值标准的辩证统一。

其次,需要正确处理好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利己与利他的辩证关系。人作为肉体的自然生命,其存在和发展都必然需要物质资料,生存是最具基础性的需要,因此,人们必须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劳动中去,挣钱养家糊口,使自己富裕起来。然而,人毕竟不是动物,当物质需要得到相对满足之后,人必然要产生精神性需要,如果精神性需要得不到满足,人就会陷入精神焦虑和痛苦之中,尤其重要的是,物质需要正是由精神需要赋予其意义与价值,如果没有正确的价值观,人最终难免被金钱财富所奴役,成为金钱财富的奴隶,因失去精神自由而失去应有的幸福体验。在生活中,最为困扰人的就是难以处理好利己与利他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两种错误的观点,一是将利己与利己主义简单划等号。如,自私自利这个成语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自利或利己是主观需要的状态,属于动机或目的范畴,它是中性的,只有将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结合起来,才能对其进行客观的道德评价。将自利与自私混同,是唯动机论的泛道德化批判的表现。对自利进行否定性的道德评价不仅是对我国传统重义轻利思想的极端化,也是禁欲主义的翻版。二是将利己与利他、幸福与德性二元对立。利己与利他并非是其表面上所呈现出来的价值取向上的对立,如果不用个别性例证来否定一般,我们便不难发现,利己与利他其实是同一个主体身上的两种相辅相成的利益,它们有时表现为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有时表现为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关系。利己与利他的统一并非是空洞的道德说教,而是有其科学根据的,人的需要是丰富的,人作为共生关系中的相互需要的社会性存在,他人不过是自我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人既是目的性存在,又是手段性存在,这就使利己与利他统一的根据。精神需要是人的所特有的需要,这一需要更多的只能通过他人的回馈才能得到满足。因为道德需要是精神需要的典型形式,而利他又是道德存在的典型形式,因此,利他的道德需要是人性及其发展的重要表征。一个人如果能够自觉地保持功利与超功利、道德与幸福追求的内在统一,便为身心和谐创造了根本条件。

再次,需要正确处理理性与感性的辩证关系。从认知层面看,感性与理性既是人的两种认知状态;从价值论层面看,感性与理性是人的两种精神需要的状态。无论是认识论层面还是价值论层面,感性与理性理应都是内在统一和相辅相成的关系。任何偏执于一端都是有害的:过于理性化,既可能形成心理严重压抑进而容易导致精神疾患,也可能走向排他性的原教旨主义或信仰主义;过于感性化,既可能因为缺乏基本的利害权衡能力而导致身心受到伤害——所以便有跟着感觉走就是跟着不幸走之说,也可能因为认知的浅表化而形成错误的观念。在当代,一方面,我们要尽量避免陷入价值论层面上的理性有余、感性不足的信仰主义,忽视现实生活和人的感性需要,过度关注虚幻的信仰世界,把自己的整个生活甚至是生命时光都用在某种精神信仰的参拜上,如果是这样,便有以神道排斥人道之嫌了,最终也背离了信仰的目的。另一方面,我们更要警惕陷入认识论层面的经验主义化、情绪化以及价值论层面的享乐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大众文化盛行消费主义时代里,更兼网络社会的技术背景,文化越来越娱乐化,信息发布越来越随意化,而在这个人类历史发展的特殊阶段,又是我国社会改革处于深水区,种种社会矛盾叠加呈现的特殊历史时期,在看待社会问题时,更容易情绪化和极端化。这种情绪蔓延的后果,必然带来全社会的焦虑与不安,最终严重影响我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感受。因此,要努力避免认知的片面性,学会理性判断,特别是在批判社会现实问题时,避免批判的感性化与情绪化所带来的偏执,培育将科学批判与道德批判有机结合的科学批判观。在处理生活矛盾的冲突时,学会理性地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避免使自己在无意中形成“垃圾人人格”。无数的教训都证明,一个可怕的后果往往是由微不足道的原因引起的,跟着感觉走往往就是跟着不幸走,而宽容别人同时也意味着也给自己开辟了一条绝处逢生的道路。

总之,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其极其丰富的内涵,它是人和自然、人和人之间、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6大矛盾的真正解决。和谐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各种关系不和谐状态的克服,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建设目标上的优越性,和谐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目标中具有长期指导意义的价值目标。同时,和谐也是动态的过程,是在解决种种问题与矛盾中实现的积极的和谐,从一定意义上讲,和谐建设永远在路上。

[1] 刘娟,杨文娟.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思想渊源[J].学术交流,2015(6):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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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宇鹏)

10.3876/j.issn.1671-4970.2017.04.004

2017-04-25

葛春娱(1981—),女,江苏淮安人,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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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4970(2017)04-0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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