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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制问题

2017-09-01王金全

法制博览 2017年8期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民主

摘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必须加强对农村问题的研究,发现农村建设中的法制缺陷,有针对性地加强立法、法制宣传和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在促进、实现和保障农村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用法制保证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0.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3-0233-01

作者简介:王金全(1973-),男,回族,宁夏西吉人,宁夏西吉县委党校,法学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一、加强法制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紧迫性和必然性

(一)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紧迫性

现阶段,一些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注重政府管理职能的发挥,在农民权益保护方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所提供的相关服务是严重不足的。此外,大部分法律法规可操作性都相对较差,难以充分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从执法角度出发,农业行政执法主体以及执法行为相对来说都不够规范化,甚至存在多头执法或者是多层执法的问题,而且执法期间的地方保护思想问题相对突出。再加上滥用职权以及徇私枉法问题频发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了农村法制化建设进程。从司法角度出发,存在较为严重的司法不公或者是司法效率较低等问题,农民打官司相对较难,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多种监督力量之间各自为战,很难形成法制建设的合力,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

(二)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必然性

1.法制建设可以保障农村生产发展活动得到顺利运行。从专业化角度出发,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经济目标在于促进农村生产力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农民日常生活水平。实质上,建设新农村不仅仅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且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民在物质和精神上的其他需求。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依赖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与配合。

2.法制建设可以促进农村乡风文明的健康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文化目标就是要改善农村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提升农民的精神风貌,形成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现代化农村。为此,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村落后状况。

3.法制建设可以推进农村管理决策的民主进行。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目标,要求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真正让农民当家作主。实现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才能根据农民的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断向前发展。

二、当前新农村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国农村农民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也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农民的法律意识不够强

“法制是民主和效率的协调器,也是民主和效率助推器”,但是“徒法不能自行”。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农业法律体系,但是农民的法律意识较淡薄,严重影响了农村法制的现代化进程,抑制和影响了农民积极参与生产生活、积极创新谋求发展,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二)立法上仍然存在空白和缺陷

目前,我国农村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首先是立法中存在着非常大的空白,部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相对来说比较缺乏,难以保障农民权利或者是新农村建设规划。在实际工作中,农民权益保障等问题是没有法律可依的。此外,相关的立法层次比较低,一些仍然是停留在部门规章、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法规等层次,严重缺乏法律效力。

三、强化农村法制建设设想

从某种程度上讲,农村法治化属于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以及必要保障。所以,新农村建设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依法治农以及依法建农的法律意识,培养较强的法治精神,实现农业发展、建设以及农民利益的有机结合,将三者共同纳入法律环境中。

(一)加强立法,完善农村法律体系

立法是法制的基础,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进行依法治农、依法建农、依法兴农。加强立法,完善法律体系就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空白领域进行立法。其次,就要完善现行法律,要结合、吸收农村的一些现实而有益的习惯,使之更切合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生活,而更利于执行。要改变过于原则,规范性、可操作性差的缺点,同时,注意不同部门法之间的联系,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法律体系。

(二)加强法制教育的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建设新型法治国家,从根本上提升国民法律素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更要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自身的法制观念以及法律素質,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村级事务处理工作中的实际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制的作用。此外,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应该与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参考文献]

[1]陈庆立.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的关键[EB/OL].https://wenku.baidu.com/view/0557032b7375a417866f8f6d.html,2006-8-7.

[2]马长山.公民意识:中国法治进程的内驱力[J].法学研究,1996(6).

[3]许章润.论中国人的人生态度与法律生活[J].中外法学,1988(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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