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联合发布
2017-08-29
办公室业务 2017年8期
近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意见》明确,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費用直接结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等。同时,将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倡导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照顾服务。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