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对党风廉政工作的源动引领
2017-08-25李长春
摘 要: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要使这项工程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就要从源头抓起,而廉政教育就是思想引领,是根源基础。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的工作和治本之措,它与制度机制、监督举措、惩治预防等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构成了坚实的廉政预防体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思想防线。
关键词:廉政教育;党风廉政工作;源动引领
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中,廉政教育作为思想意识引领,教育导向性和针对性明确,是重要的根源基础工作。是廉政思想理念形成指导纪律作风工作实践的关键。
一、正确处理廉政教育与制度、监督、惩治的关系
1.廉政教育与制度、监督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廉政教育,对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根本途径。要使教育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制度、监督的作用,使它们成为廉政教育的强有力支撑。
廉政制度,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设定基准,强化管理,提供保障,把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通过制度建设使教育工作的开展目标化、长期化、系统化,避免盲目教育和突击教育;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加强廉政思想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体制的建设,保证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一面接受教育,一面抱着侥幸心理,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就是重要体现。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依靠监督,通过加强监督制度、监督机构的建设。
2.廉政教育和惩治处理相结合,形成预防合力
一方面,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逐步培养起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和政治素质,从源头筑器起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惩治,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制裁,失去了再犯的机会,也使其他同志受到震撼。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变相教育。另一方面,将教育和惩治的结合运用可以使两者互补。预防性教育本身的前瞻性弥补了事后惩罚的滞后性,惩治结果的强制性和严酷性也从反面弥补了教育的柔性,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了不认真接受教育,不遵守法纪的严重后果。
二、正确处理廉政教育长期规划与短期计划的关系
搞好廉政教育,只有制定具有指导性的长期教育规划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短期教育计划,才能使廉政教育的开展有高度,使工作有目的、有层次、有步骤的进行,达到应有的成效。
在长期教育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要从宏观上把握,从原则上要求,围绕大宣教的格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以一年或几年为一个规划阶段,制定一个对自身教育工作开展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以该长期教育规划为指导性蓝本,制定本单位的短期廉政教育计划。以一个季度或月份为一个教育周期,细化具体教育措施,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方法,使其更具操作性,尽量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和改进工作,以切实达到教育的目的。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廉政教育中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较好地探索出一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路子。修订完善了《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制度规定,创新提出了纪在法前、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等许多好的廉政理念举措,这些经验应该坚决继承下来。一方面,加大宣教力度,使更多的同志知道、学习借鉴这些经验,另一方面,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创造性地利用这些经验,让它们为更好的为实现教育目的服务。
1.坚持教育工作延续性,继承与发展相结合
对于过去宝贵的经验必须借鉴,这种借鉴既有纵向的,也有横向的;即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所谓纵向的继承,是指我们要对过去各个时期廉政教育工作所形成的有益经验加以学习、消化和利用;所谓横向的继承,是指我们不但要学习以往的,还要学习其他地区和单位的廉政教育经验;所谓正面的继承,是指我们要对好的经验加以学习,对典型做法进行良性移植,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所谓反面的继承,是指我们要加强对过去错误的指导思想和做法的剖析,分析出问题症结所在,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
2.大胆创新,不断为廉政教育注入新思路
搞好廉政教育工作,要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体现创新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一是要做到以继承为基础,在已有的反腐倡廉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毕竟创新不等同于创造,不能完全脱离现有的思路和方法搞一套全新的东西;二是要做到以客观实际为依托,只有认真细致地了解单位的实际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创新工作才不会犯主观主义错误;三是要做到以个体为单位,廉政教育的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是水中望月、雾里看花,必须要具体化,这就要求我们要从不同的个体情况出发搞好制度和方法的创新工作,这个个体,既可以是一个地区,也可以是一个人,还可以是一个具体问题。
四、廉政教育要处理好纪检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必须处理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合力,有效地廉政教育工作。
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可以独立地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工作,突出自身的特色,采用集中的主题和内容,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如专题廉政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廉政教育更具针对性、更有震撼力和冲击力。
另一方面,廉政教育不是一个部门的独立性工作,而是多个部门的全面性、系统性工作。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积极与思想宣传、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其他部门也应积极响应,在相关工作中主动安排廉政教育内容。
作者简介:
李长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监察科科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