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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学”不该重游轻学

2017-08-24王旭明

环球时报 2017-08-24
关键词:细则游学部门

王旭明

2016年我国共有约325万人次游学,国内和国外分别是260万次和65万次。游学无疑有助学生拓展视野,但“重游轻学”现象日渐突出,让我作为“游学生”家长,不得不多几分忧思。

“游学”关键在学不在游。那么该如何真正做到游中学呢?首先要在出发前对目的地常识有一定了解。其次,应紧紧扣着内容去游。游学生应与当地人有充分交流,参观当地学校、文化设施,欣赏高雅艺术等,而不是简单的游玩和购物。一定要把游学生和普通游客分别对待。游学生回来后,应根据制定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测。

游学的“学”要分为准备、成行、总结三个阶段。但从当下情况看,能做到游、学紧密结合起来的学生甚少。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学校利用游学牟取私利,让老师和某些社会人员“搭便车”,有关部门应对此进行批评和查处,要求在游学合同中列明禁止条款,让学生明明白白消费。

同时需要看到,尽管有关部门制定了鼓励游学的文件,但并没有下发配套的要求和细则,这是造成游学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

建议有关部门在出台这类文件时,一要慎重,轻易不要“提倡”,因为在中国经常“好经被和尚念歪”;二是主文件下发后要有配套要求和细则跟进,便于实施和检查;三是对此类商业目的明显且不易控制的活动,最好不要由政府发文鼓励。

不管怎么说,游学的根本目的在学,而不在游。如果重游而轻学,不仅浪费学生的钱财和时间,更极易增长攀比之风,成为一些学校腐败的温床。▲

(作者是语文出版社社长、教育部原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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