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思路
2017-08-23孟玉智
孟玉智
前言
為进一步发展临夏市村级集体经济,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夯实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推进我市农村整体步入共同富裕,根据全市20个贫困村实际,现对我市贫困村从现今到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发展思路。
1 贫困村集体经济基本情况
临夏市地处黄河上游,地处农区和牧区结合部,交通便利,平均海拔1800米,为甘肃省西南部中心城市,是一个汉、回、东乡等多民族居住,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县(市)。全市辖城郊、折桥、枹罕、南龙四镇,36个行政村,农村行政区域面积70.49平方公里。全市共有20个贫困村,其中城郊镇2个村、折桥镇4个村、枹罕镇8个村、南龙镇6个村。20个贫困村总农户为10338户,贫困村人口为46335人,共有212个村民合作社,耕地面积为19887.2亩。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临夏市农业、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
2 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临夏市3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均衡,但有共同的一点就是互助社全覆盖,解决了群众融资,投资的燃眉之急。36个村中有集体经济收入且发展较好的村为城郊镇木场村和瓦窑村,主要为临街集体铺面出租收入;南龙镇尕杨家村和四家咀村,主要为集体村建公园收入和临街集体铺面出租收入;垉罕镇后杨村和街子村,主要为集体土地出租兴办休闲园和企业加工厂为收入。而2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很是薄弱,增收渠道狭窄,集体经济收入更是单一,发展底子薄,集体经济收入多为上级单位拨付补助性收入,集体经济积累不足等严重制约着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如何拓宽思路,结合各贫困村实情,积极发展创建集体经济增收路径是我们农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3 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
3.1 村域内以集体形式经营的山林、“四荒”等资源,采取租赁承包或吸收其他资金参股联合的方式,进行合理开发,集体收取承包费和租金。
3.2 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贫困村村集体可以自主创办企业,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实力较弱的,兴办小型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3.3 相关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整治、土地流转,最大限度的盘活土地资源,成立土地存贷合作社,将农户自愿流转的土地集中起来再统一出租,获得存贷利差收益。
3.4 相关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由村集体牵头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经济组织,提供农技农机、商品供销、社会关怀、委托代理服务、设施维护、技能培训、休闲饮食等各种服务。
3.5 相关贫困村在建立严格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将集体所有的闲置资产,以股份合作、使用权有偿转让、租赁等形式,对闲置资产进行处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6 相关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将存量资金入股企业经营、异地购买资产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
3.7 相关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自然条件优越的贫困村村,可利用区位优势开发旅游资源,依托农业产业化相关政策,创办农家乐、餐馆、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经济实体。
3.8 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红白理事会和民间文艺团体服务村(居)民创收。有条件的可以兴办幼儿园、敬老院解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管理服务问题,开辟新的领域和服务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 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的保障措施
4.1 加强组织领导。临夏市把发展壮大村集体收入列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的临夏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市农牧、财政、发改、住建、金融、税务、国土等部门及四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临夏市农牧局农村经营管理站,具体负责临夏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日常工作,确保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落到实处。
4.2 加强部门协作。临夏市市农牧局要切实履行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市财政部门对加大发展集体经济要有力的资金扶持力度。市国土部门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用地保障。市发改、住建、金融、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免税减税,同时,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审批开设绿色通道。
4.3 加强宣传培训。临夏市农牧局,全市四镇要加大对乡镇干部在市场经济、适用技术、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同时采取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4.4 加强监管指导。临夏市市农牧局要加强市级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力度,健全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和产权变动登记制度。强化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审计力度。建立四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机构,加快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的步伐。
4.5 加强绩效考核。成立的“临夏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要把发展集体经济工作年度考核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市委、市政府,市农牧局,四镇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考核责任书,建立目标责任制,每年度进行检查考核,并公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村、镇、及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作者单位:甘肃省临夏市农牧局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