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出台“新政”加强高层次人才管理
2017-08-16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14期
最近,剑阁县出台《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从编制岗位、培养使用和福利待遇管理等5个方面制定了39条具体措施,尽最大努力营造潜心干事创业、不断成长进步的良好氛围。
编制岗位管理。引进高层次人才占事业编制,遵循人岗相适原则实行岗位管理,不再约定试用期,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最高还可享受30万元安家补助和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培养使用管理。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免试纳入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定期上挂下派,定向培养,跟踪管理,并全额报销在职提升学历学位费用,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调任为公务员或相应领导职务。福利待遇管理。设立每年200万元高端人才服务基金,专项用于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及培养使用等,并为他们开辟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方面“绿色”通道,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及时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监督管理。对高层次人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明确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等,对未满5年服务期限单方面辞职的,需要获得批准并按规定退回安家补助费。(剑阁县委组织部 孙红军 郭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