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高校的发展现状及法律风险

2017-08-16

陇东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借贷贷款校园

陈 蕾

(陇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甘肃庆阳745000)

论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高校的发展现状及法律风险

陈 蕾

(陇东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甘肃庆阳745000)

2013年P2P借贷平台出现在大学校园,但由于立法、市场不成熟以及大学生群体特质原因,致使“校园贷”存在大量的法律风险,如“合同欺诈”“无权代理”以及“暴力催收”所衍生的种种法律风险。本文分析了造成这些法律风险的种种原因,并建议从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建立统一的平台市场准入标准、完善征信体系以及加强大学生金融风险意识教育等方面防范这类风险的发生和蔓延。

P2P平台;校园贷款;立法规范;法律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1],其借贷程序简单、方便、快捷,为个人提供相对透明直接的小额信用交易,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的空缺[2]。2013年,P2P借贷平台开始出现在大学校园[3],通过简单的程序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分期借贷服务,自此,校园借贷这块曾经被“摈弃”的信用贷款市场成了各大P2P贷款平台新的进军之地。

当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利用P2P借贷平台满足日常消费需求,但由于相关立法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确,借贷市场混乱,加之大学生金融风险意识淡薄,校园贷问题不断[4],譬如无经营资质、利率过高、暴力催收、个人信息被泄露等。这些现象反映出校园网络借贷行业仍处在野蛮的生长期,由此带来的不良效应亟需解决[5]。

校园借贷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当前学术界对其研究尚未形成体系。本文基于目前的研究现状,认真分析校园P2P借贷平台的产生与发展现状、校园P2P借贷平台的分类和商业运作模式,并对中美校园借贷平台进行对比,从而对校园P2P借贷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对保障校园P2P借贷平台的良性发展提出规制性建议。

一、校园P2P借贷平台的产生与发展现状

2009年,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6],大学生信用卡业务被全面叫停,最终退出大学生市场。银行信用卡的退位,给大学生分期贷款服务提供了生长空间。同时,大学生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观念也发生了较大转变,他们对于新产品、新概念的接受能力强,消费过程中也表现出较强的依附性[7]。强烈的需求和空缺的市场促使校园借贷平台应运而生。2013年起,P2P借贷平台开始出现在我国的大学校园;2014年起,各种分期借贷平台纷纷涌现。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大学生消费分期调查报告”显示,在抽取的30家以大学生为目标客户的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上,13%成立于2013年及以前,67%成立于2014年,20%成立于2015年。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研究管理中心调查了全国252所高校的近5万名大学生,并发布《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经济拮据时,8.77%的同学会选择贷款,其中网络贷款比例接近一半[8]。

2016年,Analysys易库智联发布《2016中国校园消费金融市场专题研究报告》[9]。对随机抽取的2893份大学生问卷进行分析得出,90后大学生对分期、超前消费的接受度很高,超过67%的大学生用过分期消费且表示可能再次使用,剩余的33%的大学生,仅有22%未曾使用过分期消费。调查还显示,大学生超前消费表现出频次高、粘性大的特征,活跃用户高达36%,使用一家平台的大学生高达66%。

从2013年发展至今,大学生借贷金融市场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必争之地。2015年、2016年是大学生借贷市场突飞猛进发展的两年,截至目前,大学生群体对校园借贷平台的接受度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校园借贷平台俨然成为了象牙塔内的新生事物。据易观智库2016年发布的报告来看,以2015年2600多万名在校大学生群体为基数,在这庞大的基数上,暂且按每人每年分期消费贷款5000元估算,大学生金额借贷消费市场的规模都业已达千亿元[10]。校园金融借贷市场是一块十足的大蛋糕,各类校园P2P平台仍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校园P2P借贷平台的分类和商业运作

目前,学术界对于校园P2P借贷平台的研究较少,对其也没有准确的定义和分类。通过查新文献,调查访谈,将大学校园的P2P借贷平台归纳为主要的三种形式[11]:

(一)分期购物消费为主的购物平台

此类平台以分期付款、贷款消费为主要业务,兼带提供小额现金借贷等业务。这类平台的分期贷款消费门槛低,条件限制少,部分不规范平台呈现出放纵甚至迎合心智未成熟大学生的虚假消费能力,刺激大学生消费各类经济能力之外的东西。

这种分期购物平台的商业模式较为特别,它们一端和传统电商对接,另一端和投资理财对接。这些平台本身不是电商,却扮演着电商销售员的身份。当大学生成功买单时,平台又对接投资理财方为大学生进行分期贷款,最终达到分期消费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投资理财方进入投资流程,电商卖出产品,大学生群体分期消费产品,购物平台则收取电商和投资理财方的双重费用。但是,由于平台大多是P2P结构,借贷成本不低(大都在15%上下),再加上平台各项运营费用、成本,导致商品的年利率大多在20%,甚至有些平台的产品年利率达到了令人乍舌程度,直逼35%。对比信用卡16%的年利率,对经济较为拮据的大学生来说,购物平台的利率不可谓不高。

(二)P2P小额现金贷款平台

此类平台以提供小额现金贷款为主要业务,贷款名目众多,有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启动金贷款的,有为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还有为大学生旅游贷款的服务项目,其中较有名的有“投投贷”“名校贷”等。

这种现金贷款平台抛开明面上宣传的低利率,主要以繁琐的咨询费、服务费、账户管理费等进行盈利。以某校园P2P贷款平台为例,网站宣传的月息是0.99%,只需登陆该网站,注册会员,提交身份证、学生证、申请表和视频,10分钟即可完成所有贷款程序,最快3小时放款。但如果要贷款,必须先交纳5%~20%的咨询费,待按时还清贷款时,这部分咨询费会退还给贷款人。假设某大学生需借款10000元,申请了12个月的还款期限,按照20%的咨询费来算,在拿到贷款之前,他需要先缴纳2000元的保证金,然后按照月利率,该大学生每月应还932.33元。如果该同学按期还清了贷款,那么此次贷款本息共计11187.96元。同样的,如果在银行贷款10000元,根据2016年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内(含一年)利率为4.35%,则贷款一年的利息为435元,本息共计10435元。两者对比可发现,同样的10000元贷款,校园P2P借贷利率比银行高出数倍,同时,2000元的保证金在这一年内也失去了它的流动价值。表面上看,校园P2P借贷的月利率不是太高,但是由专业人士计算出来的年利率很多都超过了20%。校园P2P小额借贷和分期购物平台一样,存在着以表面上不太高的利率刺激大学生的膨胀欲求。

(三)传统电商平台的消费贷款服务

传统电商的信贷服务,如阿里巴巴的“蚂蚁花呗”和“京东白条”。作为传统电商,面对大学生群体这个大蛋糕,也拓展了校园的分期付款服务。蚂蚁花呗是指由蚂蚁微贷提供给消费者“这月买、下月还”(确认收货后下月再还款)的网购服务,具体额度由蚂蚁微贷经过在线综合评估客户信用后,给予用户贷款消费权限。在实际消费中,有账单日、还款日,和银行信用卡十分相似。同时,借贷方可选择分期数,分期期数对应的费率暂为:2.5%(3期),4.5%(6期),6.5%(9期),8.8%(12期)。此外,花呗分期仅会向借贷方或商家一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不会向双方同时收取。当借贷方选择分期付款时,若商家愿意承担费用,按商家设置的费率收取;卖家不承担的部分由买家承担。相对来说,这项业务比较规范,对于学生来说,也比较合理,唯一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自控能力弱的学生,他们面临着较大的债务危机。

三、中美校园借贷平台对比

国内外大学生都存在将贷款用于学业、消费的情况[12],但国内外借贷平台在贷款目的,借贷经营对象、模式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很大区别。在美国,学生贷款现象十分普遍,以商学院为例,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学生需要通过贷款完成学业。但是,美国的校园贷和中国目前的校园借贷仍有很大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目的不同

美国大多数为学生提供服务的贷款平台,都是以学业贷款为主要业务,并不存在专门为学生消费而构建的借贷平台。目前,出现在我国校园的借贷平台,绝大多数是以消费贷为主,即便是单纯的P2P小额现金贷款平台,仍然有14%的学生贷款是用于消费或旅游的。满足消费需求是我国大学生贷款的主要目的。

(二)经营对象、模式不同

美国最大的两家专门做学生学业贷款服务的平台,在最初都是以名校毕业生为用户群,他们的目标直接指向精英群体,平台的经营理念是“有赚钱能力并有信誉的借款人值得拥有更低的借款利率”。为了达成这一服务理念,他们推出了针对未来精英的“校友融资贷款模式”,在这一贷款模式下,借款者能够获得比联邦政府更低的贷款利率,一般为4%~5%,低于学生和政府平均借款成本的6%~8%。这些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社区模式迅速扩大,其违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我国,校园贷款平台则直指全国在校大学生,从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贷款学生以地方三本院校、高职居多。同时,在我国各大校园借贷平台上,不难看出“只需提供学生证即可办理”“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等噱头的广告语。部分平台在贷款过程中,很少关注学生有无还款能力,部分校园代理人甚至联合贷款学生一起欺骗家长达成贷款目的,而平台的管理者在高额利率的诱惑下,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归根到底,这些借贷平台认准了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以学位证、毕业证为威胁,并以父母是最坏也是最靠谱的承担者[13]的模式,使得我国校园贷款乱象丛生。

(三)审核机制,风险控制不同

美国的个人贷款对个人贷款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表1),具备还款能力是最起码的标准。若标准不符,贷款要求则无法通过。不论何种形式的贷款,较高的信用分数、个人收入、征信历史都是贷款者必须具备的条件。目前,我国高校借贷平台的审核、监管机制近乎于零。更有甚者,一些实力不强的公司,甚至不需要视频,也没有人脸识别技术。正是因为审核机制的缺失,风险控制不够,才发生了河南一名大学生冒用了全班30多人的信息,从多个平台获得巨额贷款,最终在还款绝境中选择了跳楼自杀。

表1 中美学生贷款资格比较[12]

数据来源:消费金融行业资讯。

(四)收费透明程度不同

收费透明化是美国贷款平台的一大特点。以SoFi为例,在此平台贷款,无需申请费或初始费,也不会有任何名目众多的保证金等,不同的贷款时间对应着不同的利率标准(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但是都小于联邦政府给予学生的贷款利率。在该平台上,一切需要交纳的费用一目了然,贷款学生只需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而我国目前的高校借贷平台,以低分期利率来吸引学生,大多数贷款平台实际上往往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应还金额。这种方式看似简单,实际上月利率、年利率远远高于噱头广告中的利率。更严重的是,一旦学生的还款逾期,便产生了利滚利的情况。

四、校园P2P借贷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原因分析

对于校园P2P借贷平台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原因,我们从三方面进行分析。首先,在国家层面,相关立法滞后,外部监管缺失。2016年8月17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虽然规定了监管主体,但是主体并不明确。其次,在借贷平台方面,其运行模式不当,征信体系不健全,行业自律不够,市场准入的标准也不明确。再次,在校园借贷人方面,大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金融风险意识淡薄。这三方面使得校园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大量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涉嫌欺诈风险

2016年,南方周末对参与校园借贷的大学生进行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分期消费群体中有90%的学生表示,未看清楚借贷时签订的协议内容,也未索要分期购物的发票。在这9成学生中有4成是由于借贷平台不提供协议而无法查看协议的具体内容。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成立即生效,而合同成立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标准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合同内容需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意思表达一致,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部分校园分期平台不为借贷学生提供协议,对其收费细则、真实利率等重要信息进行隐瞒,双方订立的合同涉嫌欺诈,属于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其次,《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标准和内容必须合法。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即P2P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综合年利率在24%以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14],超过36%则绝对无效。即便是借款人自愿给付,也可基于合同无效要求出借人返还,而此时的出借人则必须归还,无法与之前一样以对方已自愿付息为由进行有效抗辩。部分P2P借贷平台的真实利率已经逾越了法律红线,并触发部分合同内容无效的法律风险。

(二)无权代理风险

河南大学生盗用全班学生信息在校园P2P借贷平台上贷款赌球,最终欠下60多万巨额债务,无力偿还后选择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一事件背后,揭示了部分校园借贷平台的审核机制不完善、学生金融风险意识淡薄的事实。在上述案例中,若校园借贷平台严格履行平台的监管审核义务,惨案也无从发生。而信息被盗用的大学生们,个人征信记录会留下抹不去的污点。冒用他人信息对他人进行“被贷款”,实际上构成了无权代理,情节严重的,或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三)暴力催收衍生的法律风险

校园借贷平台的高利率,让不少大学生陷入了金融陷阱,一旦学生无力偿还债务,平台会进行债务催收。常见的校园贷的催收手段如先以告诉家长、老师进行恐吓,如不奏效,可能会发生殴打、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行为。在恶性催收过程中,侮辱、诽谤、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有触犯我国《刑法》的风险。更有甚者,竟推出了针对女大学生的“裸条”借贷业务[15]。所谓的“裸条”借贷,即借款人向放贷人借款时,需要提供手持身份证的正面裸体照片作为借条,同时视借款额度需要提供借款人的亲人、朋友的联系方式;若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放贷人则可以公开裸照或与借款人的亲朋联系,以此逼迫借款人还款。如若借贷者的利率高于最高法规定的36%的年利率,借贷者借助公开“裸条”这一手段则具有明显的胁迫性,其目的和手段均是违法的,只要涉案金额达到目前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外,放贷人获得借贷人的裸照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很大可能会滥用裸照谋取非法收益。前段时间,新浪微博上出现大学生10G多裸贷照片[16],就可能涉嫌了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传播淫秽物品罪、强迫卖淫罪等。如果不及时终止这类强制催收形式,相信河南大学生因无力还贷而跳楼的惨剧,不会是“校园贷”制造惨案的终结。

五、校园P2P借贷平台的规制建议

针对校园借贷平台乱象横生的现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完善校园P2P借贷平台的法律体系

教育部和中国银监会曾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但这一通知涉及的大都是加大大学生消费引导力度和网络安全普及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校园内不良借贷现象的预警机制没有进行详细说明。笔者认为,当前,对校园贷中的违法现象尤其是暴力催收、高利贷现象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完善校园P2P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体系,以便为治理校园贷乱象提供专门的执法依据。

(二)明确监管主体

2016年8月17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目前我国P2P借贷平台已经有了监管主体,只是多龙治水,主体并不明确;同时,校园贷平台的借贷对象和普通P2P平台借贷对象是有着很大区别,他们虽已成年,但是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又由于针对学生的借贷平台多以消费贷为主,其中商品的买卖关系,售后服务与工商等多个部门有密切联系。遏制校园贷乱象最为迫切的是尽快立法,明确监管主体,实行银监会、教育部、工商、金融办等部门联合治理,明确各部门职责,综合规制校园贷业务。

(三)建立统一的平台市场准入标准

校园贷风险多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借贷平台问题。要想对校园借贷乱象横生的现状进行规制,必须从平台市场入手,对平台的运行模式进行变革。首先,应该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查平台资格,限制平台的数目,建立统一的平台市场准入标准。其次,应加强此类借贷平台的行业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监管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要做好管理惩戒工作,及时惩罚部分平台滥发贷款在先、暴力催收在后的行为。再次,应从根本上改变平台的运行模式,各平台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服务费、催收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变相发放高利贷。监管部门应规定合理月利率、年利率水平,强制平台公开收费标准、收费过程及收费结果[17]。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替代各种违规的校园贷。

(四)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体系,完善征信体系建设

校园贷借贷平台应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体系,为大学生量体裁衣提供符合该学生还款能力的额度,通过建立各平台大的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分享,可以有效解决借贷人从不同平台借新贷还旧贷、利滚利,最终发生恶性借贷这种情况产生;同时,应建立一个完善的,较为官方的征信体系,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平台和借贷人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做好大学生金融风险意识教育工作

校园贷发展至今乱象横生,除去法规的缺失、不规范,借贷的大学生本身金融风险意识不强,不懂得理智消费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由。建议高校增加相关金融风险意识教育,有利于大学生正确理解网络借贷等金融行为,提高大学生处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能力,从而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金融风险意识。同时,家长也要参与其中,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金融观和消费观。大学生自身要提高对个人信用的认知,严于律己、理智消费,积极学习相关信用知识,从而提高自己的金融法治意识,规范自己的金融行为。

六、结语

2016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将“规范发展互联网”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进入“监管时代”,只有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建立统一的平台市场准入标准、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以及加强大学生金融风险意识教育,“校园贷”才能规范、守法经营,互联网金融才会健康、有序发展[3]。

[1]董翠倩,王申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管理分析——以拍拍贷为例[J].河北企业,2017(2):14-15.

[2]关家仪.浅析P2P网络借贷风险、监管新政及改进建议[J].现代商业,2017(2):184-185.

[3]肖岳.失控的校园贷[J].法人,2016(5):76-77,96.

[4]范又予.校园借贷畸形异化与改进策略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7(10):77-78.

[5]赵静汐.校园网贷的法律规制及安全保障[J].法制博览,2017(9):281.

[6]赵永峰.信息化时代引导大学生远离“校园贷”的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3):281-282.

[7]邓秀焕.大学生信贷消费市场前景分析[J].现代商业,2015(17):282-284.

[8]黄志敏,熊纬辉.“校园贷”类P2P平台面临的风险隐患及监管对策[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3):17-22.

[9]胡钧歌.消费理念、风险认知视角下的校园分期市场研究——以南京高校为例[J].时代金融,2017(3):228-230,232.

[10]冯文中.试论“校园贷”法律风险防范[J].法制与社会,2017(3):99-100.

[11]陈威中.校园贷的发展与影响探讨[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13):118-120.

[12]郑春梅,贾珊珊.国内外校园贷平台比较及规制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6(17):349-351.

[13]闫瑾.昂贵的校园贷[N].北京商报,2016-03-21(B4).

[14]杨洋.“畸形”的校园贷款[N].金融时报,2016-03-28(006).

[15]88名学生陷借贷揭露P2P网贷潜在的危险裸贷事件回顾[CP/OL].http://www.ddsb.cn/news/20170331/23301100594.html,2017-03-3117:16:38/2017-4-310:54.

[16]田珊檑.遏制“裸贷”,把好监管引导两道门[N].中国妇女报,2016-12-20(A03).

[17]陈岩,剌文琪,范杰.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可持续发展研究[J].南方金融,2016(12):50-56.

【责任编辑 答会明】

The Development and Legal Risks of P2P Online Loan Platforms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CHEN Lei

(College of Information Engineering,Longdong University,Qingyang 745000,Gansu)

P2P lending platforms appeared in Chinese universities in 2013.However,due to the legislation,the immaturity of the market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llege students,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s have a lot of legal risks in the "campus loan",such as contract fraud,no right agent risk and other various legal risks generated by violent collection.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se legal risks,and suggests that,in order to protect college students from these risks,we should improve the relevant legal system,clear the main body of supervision,establish a unified platform for market access standards,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credit system and strengthen the financial risk awareness of college students.

P2P platform;campus loan;norm of legislation;legal risk

D922.282

A

1674- 1730(2017)04- 0116- 05

2017- 02- 18

陈 蕾(1988—),女,甘肃庆阳人,硕士,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研究。

猜你喜欢

借贷贷款校园
不断滚动贷款,同时减记债务:政府如何才能从破产中更快恢复? 精读
Wang Yuan: the Brilliant Boy
My Huckleberry Friends:Even if the Whole World Stand against me,I Will always Stand by You
让民间借贷驶入法治轨道
旧信封
校园的早晨
春满校园
信息不对称下P2P网络借贷投资者行为的实证
一张图看懂民间借贷“防火墙”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