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
——机遇、挑战和路径
2017-08-16本刊评论员
■ 文/本刊评论员 杨 丹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
——机遇、挑战和路径
■ 文/本刊评论员 杨 丹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的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在这一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下,农业部、发改委、商务部、外交部于2017年联合发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进一步明确了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而农民合作社作为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面临着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应充分发挥其在生产组织、市场开发、扶贫攻坚等方面的优势,探寻适宜的发展路径,为“一带一路”的农业合作贡献力量。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农民合作社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民合作社跨国交流合作的机遇。“一带一路”建设给沿线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农民合作社带来了广泛的跨国交流合作机遇。中国农民合作社可以向欧洲国家学习合作社发展的先进经验,也可以把中国的合作社发展经验传播到东南亚等国家。二是农民合作社农产品贸易合作的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将在沿线国家合作开展运输、仓储等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有利于中国农民合作社扩大其农产品贸易规模,拓展其农产品贸易范围,有效实现沿线国家合作社不同农产品的贸易交换。三是农民合作社农业技术交流的机遇。“一带一路”建设将在沿线国家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共同进行农业科技研发和成果示范,有利于中国农民合作社了解最新的国际农业技术信息,学习国外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升合作社农业技术水平。
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也给中国农民合作社带来了多方位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民合作社运营规范的挑战。欧洲许多国家的合作社发展成熟,农产品市场的占有率很高,而中国农民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很多农民合作社运营不够规范,要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将面临挑战。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挑战。欧洲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要求偏高,安全标准严格。中国农民合作社生产的一些农产品达不到国际市场的农产品标准,缺乏市场竞争力;而且缺乏对农产品质量进行跨国认证的思维,从而丧失竞争机会。三是国际资本的冲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必然会带来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入。中国农民合作社如何应对国际资本的冲击,甚至将冲击转化为机遇,也是当前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的中国农民合作社将面临的巨大挑战。
据此,笔者提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农民合作社的有效发展路径,主要包括:一是利用国际资源加强中国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和管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规范合作社运营以实现自我改造提升,建立跨国合作社以及合作社跨国联合社,以实现跨国合作社运营,通过对合作社信用评级等方式对合作社进行风险管控等。二是积极延伸与整合农产品产业链,在全产业价值链拉长的基础上增强中国农民合作社实力。通过与国外农民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把涵盖种植、收购、加工、仓储、物流、贸易等多个环节的农产品产业链从国内延伸到境外,形成覆盖“一带一路”区域的农产品产业链。三是加强农民合作社品牌合作和文化交流。鼓励中国的农民合作社注册海外商标,打造国际农民合作社品牌,在海外超市设立中国农民合作社特色农产品专区,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等。
〔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CGL036)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