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规模医学论文造假案背后
2017-08-15陈霄
陈霄
在中国,医生想要晋升,除了熬年头以外,唯一的硬指标就是发表论文,致使一些医生不能专心为病人看病和钻研提高临床水平。现有评价机制如果不变,恐怕很难杜绝医学论文造假。
107篇造假论文,涉及125家中国研究机构,524名中国医生。
世界知名学术出版机构施普林格近日宣布因同行评议造假撤回107篇论文,创下了正规学术期刊单次撤销数量之最。
医学论文造假事件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这次,夹带上了近年来屡屡受到挑战的医患信任关系。
医学论文造假?那不是新闻
余立的朋友圈完全波澜不惊。
“论文造假又不是什么新鲜事,圈内早已经不是秘密,大把的医生买论文。”这位从医十余年的大夫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很是外行不懂业内惯例的表情。
她确实所言非虚,这其实并不是中国医学论文造假被撤的首例。
去年9月,美国知名抄袭监测网站就发现了世界最大规模的英文论文造假公司与一本巴西的学术期刊合作,收费为大量的中国医生发表涉嫌抄袭、造假的论文,引起了广泛关注。
类似的丑闻2015年也出现过数起,包括施普林格当年8月宣布撤回旗下10个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64篇医学论文,这些论文作者均来自中国;还包括英国一家大型医学学术机构当年3月撤回的43篇论文中,41篇也是中国作者……
施普林格此次撤掉的107篇论文于2012年至2015年发表于其旗下的杂志《肿瘤生物学》,论文作者来源于125家中国研究机构和4个国外研究机构。
参与此次调查的施普林格细胞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编辑巴特勒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说,同行评审及投稿过程中的造假问题是全球性的,并非任何国家所特有。
“造假是世界性难题,但中国比较严重。”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血管内科副主任医师杨进刚坦言。
余立说,论文是医生评职称的决定性因素,论文的质量如何基本没人关心,按规定要求的只是数量,买论文的医生不在少数,即使是自己动手,很多医生也是剪刀加浆糊工程,根本没有实验和材料。
无论文,不专家
在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医生张进看来,此次大规模的造假事件其实与目前国内医生晋升制度有关。他说,这些年来,无论是大医院还是小医院,职称评定和晋升都要求与论文发表挂钩,各地医院的规定不尽相同,但一般大医院要求更高,比如多少篇SCI论文;小医院则相对宽松,可能不会对论文发表刊物级别作硬性要求。
SCI是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SI)编辑出版的引文索引类刊物。SCI论文,顾名思义,即为被SCI索引收录的期刊所刊登的论文。
余立直言,医生有时候挤破头去想办法发论文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论文与职称挂钩后,医生的工资、门诊费、会诊费、在科室里的地位等切身利益就全部与职称捆绑在一起,由不得医生,“只懂得埋头给病人看病、做手术的医生可能永远只是个主治医师。”
张进和余立都提到,目前的晋升制度对医生来说其实并不公平,有些医生把精力都放在看病诊疗上,临床能力虽然患者和同行都有目共睹,但就是因为缺乏科研成果、达不到科研指标而无法晋升;反而一些医生整天忙着钻图书馆、进实验室,热衷于发表论文,最后成了所谓的“专家”。
知名肿瘤生物治疗专家、武警总医院原病理科主任纪小龙说,在中国,医生想要晋升,除了熬年头以外,唯一的硬指标就是发表论文,致使一些医生不能专心为病人看病和钻研提高临床水平,目前国内医学论文大多学术价值不大,也缺乏临床指导意义。
“回顾一下,当代中国的知名临床专家,他们的论文数并非高得惊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把大量精力花在临床。一个好的医生是能为病人看好病,而不是看他们的论文数有多少。”纪小龙在撰文中写道。
该用什么来评价医生
业内人几乎熟知、而多数患者都弄不清楚的一个事实是,那些职务头衔多、职级高的医生未必真的医术高超。
这个道理被医生们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靠论文堆砌出来的荣耀不值得信赖。
事实上,524名造假名单公布之后,患者的看法也并不一致。有些患者认为,论文都造假的醫生,怎么敢找他治病?有些患者则认为,找那些级别高、挂号费贵的专家教授治病才放心,论文发表多的专家临床水平肯定也不会差。
受访的医生均提到,作为实践性极强的一个行业,不该把论文强加在医生身上,更不应该将论文用作评价医生的最重要标准。
不过,一些医生也提出他们的困惑,对于医生的考核,大家都觉得不应该用论文衡量水平,但除此之外,还可以用什么呢?哪个标准是比较硬的指标?如果没有一个公认的指标的话,就又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什么是临床水平?谁的水平更高?不同级别医院、不同专业、不同级别医生如何评估?
实际上,相关主管部门也已关注到这一现状。
2015年11月,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将来的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系列推进卫生专业系列的职称制度改革中采取针对性措施,更加突出工作实绩。该文件中其实已规定,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关于论文、科研的要求,不再做硬性规定,可以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
去年4月,国家卫计委、科技部、教育部等联合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因伪造、篡改、抄袭等严重科研不端行为被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出版刊物撤稿,或被国内外政府奖励评审主办方取消评审和获奖资格并正式通报的,将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同时也规定了对上述行为的处罚措施。
只不过,如果现有评价机制不变,这一切能够杜绝医生的论文造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