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不是终局
2017-08-13周静
周静
沈斐斐没料到,自己原来铁定要“下岗”的现实,后来居然发生了剧情大反转。她所在的南京天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天印公司)以前是资不抵债,乱象重生,处于停业状态。仅账面上的债务就高达9000多万元,但公司账面结余只有42万元。天印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之后,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重整管理人开始介入此公司,短短不到三年时间,天印公司起死回生,不仅偿还了此前债务,还迎来发展新局面。
破产重整,让天印公司重获新生。
事实上,只要提起破产,估计大多数创业者会心生畏惧,搏击商海的一腔热血往往因“破产”二字而泯灭。“破产是件丢人的事”,打击着创业者的信心和激情。但,当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文简称《企业破产法》)实施的第十个年头,企业经营者们对破产的认知正在发生积极的转变。
破产并不意味着彻底的失败,破产之后也不立刻就是清算,进入司法破产程序并不是说企业就被判了“死刑”。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戎浩军律师称,法院用破产审判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体现在拯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
据悉,破产程序由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这三大基石构成。这当中,破产重整制度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
践行破产重整制度的力量——破产管理人如同妙手回春的医师,他们介入破产重整程序之后,能在相对比较短的时间之内,厘清现状,快刀斩乱麻,剥去不良资产,再整合资源、融资引智、重构秩序,让濒临破产的企业满血复活,焕发新生机。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接手了三起破产重整案件,这三家陷入困境的企业都借助了破产重整程序,以市场化方式成功剥离亏损资产、调整自身资产和业务结构、优化商業模式,最终从根本上改善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结构,增强了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彻底摆脱了经营及债务困境。
但不得不承认,破产管理人作为第三方的力量介入破产重整的企业之后,如何力挽狂澜,怎么构建新的运营生态以及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并无现成的模式借鉴。因此,对破产管理人来说进行破产重整是具备相当的风险。“西装笔挺地进去,风尘仆仆地出来”是破产管理人的写照。因此,在业内,谈起当破产管理人,他们自称是需要“情怀”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申请破产的企业都有重拾河山的相同机遇。适宜走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最关键的一条,是所在行业、所进行的项目或生产的产品、商业模式等要符合市场发展之大势,也就是说企业的发展势头符合市场规律,企业现有的矛盾化解之后,便可以重新制胜于市场。而那些身处夕阳行业、容易被市场竞争淘汰掉的企业,即使走了破产重整的程序,也不见得能起死回生。
破产重整虽然是一项有利于危机企业重新向好的制度,但在实际生活中,因为人们的观念、政府部门的配合、管理人的缺乏等种种因素的掣肘,发展并不十分如人意,随着像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这样的专业破产管理人队伍日趋成熟,破产重整也将成为企业退出市场、回归市场的新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