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青少年犯罪问题之法经济学分析

2017-08-12高佳毅

成长·读写月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法经济学青少年犯罪

高佳毅

【摘 要】当今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尤其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经济高速发展,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在社会变革中青少年犯罪率出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和忧虑。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学科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相关问题。本文以法经济学为分析视角,以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预防为切入点,构建青少年犯罪的法经济学分析理论体系,对青少年犯罪做一个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法经济学;犯罪成因;犯罪预防体系

一、研究背景

随着社会转型速度加快,社会更加开放,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之一。一般而言,青少年犯罪指的是14周岁到25周岁之间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2016年1月10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78 %,未来五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青少年犯罪数量的上升,犯罪年龄的下降,暴力行为的增加等特点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忧虑。为了更好的分析探索我国青少年犯罪的背景、成因以及预防和应对策略,需要从不同学科角度深入全面的阐述分析,本文将以法经济学的视角进行分析。

二、概念、学说阐述

(一)法经济学的概念

法经济学又叫“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律与经济学”。法经济学分析就是运用相關的经济学理论、方法来研究法学理论和具体的法律问题的具有交叉性、边缘性的一门学科。

(二) 法经济学主要学说

在法经济学说不断发展的历程中,许多的法学家、经济学家都在该领域做了深入探索。在众多的大师对该理论不断探索的过程当中,尤以科斯、波斯纳二人的贡献最为巨大。其中主流经济学忽视制度的缺陷被科斯所发现,并以其独特的观察视角,把对成本与收益、投入与产出的分析和认识伸展到制度所提供的框架之中,进而在经济学与法学之间建立了合适的契合点,成为法经济学最重要的奠基人;而波斯纳继承了科斯对法律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并初步完成了对法经济学说完整理论体系的构建,促进了法经济学说迈向成熟。

三、青少年犯罪之成本收益理论分析

犯罪成本收益理论是对犯罪的成本和收益的进行一个比较,罪犯是否犯罪会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如道德伦理、社会价值观、法律法规、家庭环境、个人偏好等等。而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是为了获取某种利益,那么,突破上述种种约束的努力就构成其犯罪活动的成本。相对而言,犯罪的收益是犯罪对罪犯的效用,即通过犯罪行为所得到的各种不同的有形(在金钱犯罪中)或无形(在所谓的感官满足性犯罪中)的满足。而其成本包括各种不同的现金购买支出(购买作案工具、交通费、饮食住宿费等)、罪犯时间的机会成本和面临的刑事处罚的预期成本。

犯罪收益是罪犯可以从犯罪行为中得到满足。因此,犯罪效用的大小具有主观度量性,衡量效用大小的标尺是罪犯自我感觉的比较。

犯罪的成本要素包括为犯罪行为的达成而付出的必要的现金购买支出,罪犯时间的机会成本以及将会面临的刑事处罚的风险预期成本。

在现金购买支出中又分为犯罪行为实施前的支出,事中支出以及事后支出。事前支出如实施盗窃前购买的撬锁工具等,事中支出如诈骗罪中为了得到受欺骗人的信任往往欺诈人会在先给对方一些利益好处,而事后支出则包括行为人为了掩埋犯罪痕迹所付出的成本,如杀人后为了将尸体运走所付出的交通费等。

其二,罪犯的机会成本也是犯罪总成本中的一部分。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罪犯的机会成本是指罪犯在犯罪的这段时间中所得的收益是以放弃其合法工作所得的最大收益为代价的。

其三,在风险成本中,如果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被查获的几率越大,所面临的刑事处罚越严重,那么他的风险成本也就越高。

一个正常理性的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会考虑上述的三种犯罪成本,倘若犯罪的成本远远大于自己所预计的收益,那么,他会放弃犯罪,反之,收益高于成本,则选择犯罪。

四、青少年犯罪惩罚预防之法经济学分析

根据上文的分析,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有成本和效益的考虑,因此,如果我们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刑事制裁方案,通过提高犯罪的成本来对犯罪的潜在人群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这种制裁方案的基础就在于为犯罪设定价格,使得罪犯对他的预期成本超过其预期收益。根据上文的分析说明,罪犯会对他实施犯罪行为的现金支出、机会成本、面临的处罚和其他相关变量进行衡量分析。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公式,假设K=M/P,其中K是各种处罚措施,包括罚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M是青少年罪犯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中所造成的损害,P则是青少年罪犯被查获的概率。我们以罚金为例,如果一个抢劫犯在该案件中所造成的损害是5000元,如果他被查获的几率是0.1,那么它所对应的刑罚就应当比K(50000元)要高,使其犯罪的成本高于效益。这样设计的原因是考虑到处罚中罪犯已经被假设为9次逃离处罚,所以他应当被处以十倍的罚金。但是,处罚额度也要有上限,因为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期,可塑性强,对于青少年犯罪应以预防和保护为主。同时,为了更好的保护青少年,对于危害腐蚀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犯罪,更应加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

五、结语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民族的希望之所在,大量的青少年犯罪将会导致国家未来人才的流失,使中国梦难以实现。成功的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要能从青少年的特殊性出发,并能针对性、高效地解决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为此,国家应当结合青少年本身的特性,应用法经济学成本效益分析的视角,制定理想的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来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杨春学:经济人与社会秩序分析[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7.

[3]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M].上海三联书店.1990.

[4]蒋自强、史晋川等: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5]奥斯特罗姆等: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M].《商务印书馆》.1992.

猜你喜欢

法经济学青少年犯罪
论青少年犯罪现状及预防犯罪的策略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特许经营研究综述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法经济学视野下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的法经济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