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权力止于手机?
2017-08-12
学者涂子沛撰文称:一个犯罪嫌疑人如果被警察截留,警察有没有权力查看他随身携带的手机?美国警察曾经认为有。在2016年的两起案件中,警察就是通过查看嫌疑人的手机获得其犯罪的证据。一起是加州的赖利案,另一起是麻省的伍瑞案。但这两名嫌疑人却不示弱,认为警方查看手机属于非法取证,侵犯了其隐私权,提起诉讼。两起官司打下来,两地的法院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加州的联邦第九巡回法院批准了对赖利的定罪,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如果你被捕了,警方不需要特别的搜查证就可以检查你随身携带的东西,包括钱包、手机等等。而麻省的联邦第一巡回法院却未采纳对伍瑞的定罪,判决认为警方未经许可,无权查看犯罪嫌疑人的手机。经过复审,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第一案的判决,维持第二案的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你被捕了,警方可以检查你口袋里的其他任何物品,但是手机除外,因为存储在手机上的数据也适用相关的宪法隐私保护条款。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判词中认为,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与嫌犯携带的其他任何物品都有本质的区别。“大多数人都不能带着他们过去几个月收到的每一封邮件、看过的每一本书或者文章到处跑”,但是带着手机,却几乎就有相同的功效。如今,对智能手机的搜查,和搜查一个人的电脑没有本质的区别,这也不是翻翻一个人的电话记录本那么简单。警察如果继续声称“搜查手机信息与搜查其他有形物品从性质上来说是一样的”,就像说“骑马和坐飞机是一回事”同样荒唐。手机,应该是大数据时代每个人新的城堡。相较于一个人房子,这个新的城堡还可能是无限延伸的,因为它和云相连。手机上的信息,可能保存在手机中,更可能是保存在云上。手机虽小,但是数据存储量巨大。你跟哪些人交谈,去过哪些地方,买过哪些东西,看过什么网址,都会在手机上留有記录。在面对政府权力和商业利益的时候,手机这个城堡一旦被攻破,个人的隐私便可能会荡然无存。记录隐私的不仅有手机,还有谷歌眼镜、智能手环,甚至包括你们家的电视盒子、电动汽车、物联冰箱和智能电表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