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率市场背景下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策略研究
2017-08-11荣松文
荣松文
[摘 要] 在我国央行扩大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以后,存款利率允许上浮,这代表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在这一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需要进行存款定价的决策,重点结合笔者的实践,探讨存款利率市场背景下商业银行存款的定价策略。
[关键词] 存款利率市场;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策略
[中图分类号] F8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7)04-0107-04
一、引言
中國人民银行在2012年6月8日宣布在存款基准利率下调的同时,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并将此作为标志,预示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真正进入实质化的阶段。随后,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7月20日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进行自助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一旦利率政策出现变动,那么商业银行就作为有限理性决策主体,通过调整利率寻求达到暂时的均衡,进一步依靠产品差异化、地区差异化和服务差异化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调整利率实现均衡。
二、商业银行在存款利率开放过程中的合理选择
放开存款利率上限,使得商业银行得到资金来源将会更难,也因此而花费更多的成本。最开始有可能一些处于竞争劣势的商业银行还会以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预防资本脱媒,或是依靠稳定的客户来源处于竞争优势水平。伴随着存款利率上限的逐渐放开,商业银行定价的策略将会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首先,银行由于自身的发展,其业务结构和资产规模出现变化,竞争策略和市场优势也发生变化,那么每一次存款利率上限进一步放开,对应的策略也就不同。其次,在竞争过程中商业隐含一旦给对手策略选择的机会,那么就会迎来考验自身应对能力的问题,于是形成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动态化的博弈。为了让问题的分析更为简化,我们以列举的方式分析不同商业银行的发展状况及其对利率政策变动现实的反应[1]。
表1不同商业银行的发展情况与利率政策出台后的变动呈现情况:
第一类:我国的五大银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与建行可以分为一个类别,在利率上浮政策出台并且进行两次利率大调整以后,这五家银行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将利率上浮到顶,这表明其并不担心这种变动对客户忠诚度的考验,也不会影响其业务延伸上的冲击。五大银行利率少上浮的部分实际上也是它们商誉得到有价提升的无形资产体现。其中,工行和农行面临的情况基本相同,与另外三家银行相比,这两家银行的利息净收入同比有一定程度的下滑,尽管这一指标所发生的变化原因并不完全是国家在利率上的调整产生的影响,但依旧能看出这两家银行在利差等相关的业务上有不好的征兆,原因或许为农行与工行在我国城市农村地区覆盖广,客户多,当中不乏一些对利率较为敏感的客户。另外,因为利差问题导致资金利率上浮到顶的商业银行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都存在利益的显著流失。
第二类:兴业、华夏、光大、民生、中信、招商等。这些银行有较大收入的兴业只在1年期利率一浮到顶,保持了利差的业务发展态势,其余的银行在业务方面则有严重的下滑趋势,并且需要经过多次调整才能确定利率上浮到顶的模式。这个对比说明,与兴业相比,这一类其他的银行还有差异化经营或盲目上浮利率的操作,但这种模式势必与当前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无法融合。
第三类:宁波银行。这属于一种典型性的代表银行,表示没有上市的地区中小银行与邮政储蓄银行,由于在市场竞争中受到竞争环境的影响,所以采用不同期限利率全面一浮到顶的策略,甚至将此作为一种市场经营的手段与噱头。
第四类,南京银行。这属于比较另类的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其经营的模式跳出高利率和低利率评估的思维,选择以存款数额为准,确定不同利率的差别定价策略。这种策略应用后可以预见,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将更具灵活性,今后走这种模式的银行也会越来越多[2]。
三、存款利率市场背景下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策略研究
(一)商业银行要明确自身在市场上的定位
由于传统制造业厂商竞争策略的文化传输,在市场上价格领导者很大程度意味着竞争主体的强者。一些低成本、高效率或是具备雄厚实力的厂商在具有侵略性的定价竞争中往往具备优势,并逐渐腾出较大的利润空间,将竞争对手置于死地,这属于市场经济中的丛林法则。对于银行业的竞争来说,高效的管理、最优化的规模以及最低的成本就是丛林法则的精髓,能引领利率的上浮,将实力较弱的银行边缘化,于是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率,壮大市场。但因为银行有着自身的资本率,与其他行业的权益相比利率要少很多,在经营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都会引发逆向的选择性问题。一些资金实力较弱、资本充足率水平低或是市场品牌认可度低的银行就被促使扩大规模,反而更有提高利率的一系列举动。一旦诱发银行之间价格竞争,又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整个银行行业来说无疑是噩耗,所以各个商业银行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市场定位。
(二)商业银行要采取价格跟随的措施
价格跟随措施是在行动一方凸显竞争优势时,较弱的一方则要考虑是否进行跟进,但必须明确,无论跟进与否,短期内都没有办法改变当下的竞争劣势,但对于后行动的一方则具备更好的长期发展策略,对其经营管理以及效率的提高都有很大的帮助。其中短期内的劣势无法调整,因为价格的领导者对弱势一方带来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尤其是长期的形成过程,较弱的一方必须通过全方位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转型的改变,才能在成功一方过度的施压下逐渐发展壮大,但如果重压下没能做到这一点,就很有可能被迫连续追随强者的价格,处于更大压力的生存境地[3]。这种环境对银行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也会因此而产生更多负面影响。比如行动一方竞争中处于劣势,那么强者无论做何种战略选择都会相对轻松,甚至可以毫无顾虑地跟进决策。如果后行动的一方无法确认在迅速跟进后有进一步领导价格的优势,且不保证将竞争对手锁死,需要开展长期竞争,那么就必须确保自己的竞争优势有更大的利润空间,才能形成最优决策。在弱势的银行领导存款利率上浮以后,优势一方的银行会选择不跟进价格或是上浮价格以后保持与领导者价差小于优势的情况,这时强者继续上浮利率只会增加成本,无法突破竞争优势,于是逐渐实现均衡的状态。
(三)商业银行应结合现实情况观察市场做出调整
商业银行在存款利率市场背景下的竞争中,要全面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观察考虑市场发展实情,判断总结原因和决策。比如上述中行允许存款利率上浮10%以后,一些商业银行就做出了利率上浮的决定,而五大银行强势的背景下并没有选择跟进。这些举动能看出两大原因,首先,存款利率上浮空间放开有限,还没有达到市场自主决策的利率范围,所以现有的空间还不符合均衡利率水平。其次,价格领导的主要银行和五大银行之间价差明显超过现阶段五大银行所具备的相对优势,那么其承载的经济价值就不符合调整的标准,即表现为一种侵略性定价,这时弱势银行参与主体市场就有害,由此可见结合实情观察市场的重要意义[4]。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存款定价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负债管理,其提供给商业银行的竞争空间比较有限,所以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观察市场行情,结合实际发展,精确调整策略,挖掘更多利润空间才是更有效的措施。
[参考文献]
[1]刘蜀曦.基于市场结构的银行存款利率定价策略研究[J].商业银行经营管理,2011,(11).
[2]孙璐璐,黄树青.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定价策略的动态选择[J].上海金融,2014,(5).
[3]何淑兰.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银行存款价格竞争的破解:差别化战略——基于博弈的视角[J].理论探讨,2012,(10).
[4]王楚君.存款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存款定价策略研究[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6,(5).
[责任编辑:谭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