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职院校师资供给的实证研究
2017-08-10张伟红黄国清
张伟红+黄国清
摘要:围绕高等职业教育师资供给的主要内容,选取生师比、年龄、学历、职称等几项关键指标,采用统计年鉴数据,从教师数量、结构、素质三个维度对2011—2015年江西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师资发展状况进行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江西省高职院校师资存在数量不足且呈现地区差异、结构明显不合理、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并从加强人才引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重视“双师”培养、推进校企合作等方面提出改善师资供给现状的对策。
关键词: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师资结构;供给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7)08-0023-06
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包括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部分成人高校和部分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本文重点研究江西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师资供给现状问题。由于统计年鉴仅有高等教育的整体数据,并未区分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故本研究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将2011—2015年江西省高职院校名单筛选出来,再利用《江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江西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对近几年江西省五十多所高职院校师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此外,从江西省统计局、江西省教育厅等网站上获取资料,也使江西省高职院校师资数据更加丰富。
笔者围绕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师资供给的主要内容,从教师数量、结构、素质三个维度,选取生师比、年龄、学历、职称等几项关键指标,对2011—2015年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发展状况进行实证研究。
一、江西省高职院校师资数量供给现状
(一)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概况
“十二五”期间,江西省的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至2015学年,我省54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拥有在校生31.63万人、招生数12.97万人、毕业生6.91万人,教职工人数是2.4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85万人,专任教师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的74.5%。从横向来看,2015学年初普通本科院校42所,招生数12.63万人,毕业生11.50万人,在校生是50.68万人,教职工5.3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87万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占高等教育很大比重,但其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量却远低于普通本科院校。从纵向来看,2011年我省50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在校生26.34万人,教职工2.40万人,专任教师1.71万人。2011—2015年,四年间高职在校生数增加了52 962人,增幅达20.1%;教职工增加838人,增幅為3.5%;专任教师增加1 370人,增幅8.0%;教职工增幅以及专任教师增幅要低于在校生增幅(见表1)。
(二)高职教师数量与素质的地区差异情况
江西省设11个地市,划分为赣北(含南昌、九江、景德镇)、赣西(含新余、宜春、萍乡)、赣中南(含赣州、吉安、抚州)以及赣东北(含上饶和鹰潭)四个地区。2015年江西省各地级市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情况见表2。
以2015年数据为例。赣北地区35所高职院校在校生数占全省总数的71.70%,教职工1.66万人,约占全省教职工2/3;赣西地区9所高职院校在校生数占比11.43%,教职工占比12.79%;赣中南6所高职院校教职工数占比为15.23%,比在校生数占比11.37%高出3.86个百分点;赣东北4所高职院校在校生数占比最少,仅为5.50%,教职工占比5.04%,与其接近。通过比较发现,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地区差异十分明显,赣北地区高职院校教职工数远高于其他三个地区。
就专任教师情况而言。首先从数量上看,2015年我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共18 475人,其中赣北地区12 312人,赣西地区2 318人,赣东北地区985人,赣中南地区2 860人,赣西、赣东北、赣中南地区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数量远低于赣北地区(见图1)。再从各地区专任教师职称上看,正高职称赣北、赣西、赣东北以及赣中南占比分别为6.11%、8.07%、7.21%、4.79%,副高职称四个地区占比依次为24.05%、20.23%、18.78%、19.20%,由赣北到赣中南所占比例在减少,赣西中级职称占比32.83%低于其他三个地区(赣北37.25%、赣东北38.98%、赣中南38.64%);而赣西初级及未评定职称的人员占比38.87%,为四个地区最高,其次为赣中南(37.38%),再次是赣东北(35.03%),占比最少的是赣北(32.59%)。总体来看,赣中南和赣东北地区获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低于赣北、赣西地区,而获得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及未评定职称专任教师比重更大,不同区域高职教师职称呈现不均衡状态。
(三)高职院校生师比
生师比是分析教师数量的基本参数,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指标。下页表3结果表明,江西省高职院校生师比由2011年的16.84∶1增长至2014年的18.15∶1,普通本科院校生师比由17.32∶1增至18.01∶1,高职院校生师比不仅从数量上超过普通本科院校,而且增幅也高于普通本科院校。另外,2014年江西省高职院校生师比从数量和增幅上均高于全国高职院校生师比。按照教育部办学标准,大学的生师比18∶1为合格,超过该比例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且限制招生。我省高职院校生师比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应警惕生师比超过规定标准。
三、江西省高职院校师资结构现状
师资结构,即师资力量的组成类型与比例关系,直接显示教师队伍的质量、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基本状况。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中既显而易见又可具体量化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等[1]。
(一)年龄结构
按五年一个年龄段对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分层,通过层与层之间的断层、凹陷、凸起、平滑等现象,可以看出老、中、青师资梯度结构是否合理,衡量新旧教师更替的平稳性[2]。2011年30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25%,31~50岁的中年教师为58.82%,51岁以上的老年教师为9.93%;至2014年,30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5.18%,31~50岁的中年教师为62.14%,51岁以上的老年教师为12.68%。(见图2)
图3为不同年龄段教师占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比例图,反映了2011—2014年间我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数量与教师的年龄成反比,即随着年龄增大,教师数量占比减少。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最大的是30岁及以下年龄段的教师,约为25.2%~31.3%;其次,31~35岁的教师占18.6%~22.7%;36~40岁的教师占15.2%~15.5%;41~45岁、46~50岁、51~55岁、56~60岁和61岁以上的教师,比例分别为13.3%~14.3%、11.0%~14.2%、5.5%~7.4%、3.0%~3.7%和1.4~ 2.1%。
从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年龄结构分析可知,30岁以下的教师约占30%,45岁以下的教师占到76%以上,45岁以上的中老年教师占比最少,呈现年轻化。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该特征要求教师具有一定的操作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年轻教师技能有限,实践经验也不甚丰富。一方面,我省高职师资这种年龄结构不利于教师的管理及晋升;另一方面,年龄段过于集中的状况已经形成某一年龄段的教师断层的局面,也不利于教师队伍的整体发展。
(二)学历(学位)结构
学历与学位结构是指各种不同的学历、学位的教师数量的构成状况,是衡量教师能力的指标之一。2014年江西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博士研究生占0.58%、硕士研究生占20.56%、本科学历者占76.21%、专科及以下学历者占2.65%,较2011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专科及以下学历占比,前两者分别提高0.03和3.24个百分点,后两者分别降低2.52和0.75个百分点(见图4),可知近几年江西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学历得到一定的提升。但应清楚地认识到,如果高职院校教师学历结构得不到有效优化,就不可能解决教学和科研发展能力差等问题。
另外,从高职院校教师获取学位情况来看,获得硕士学位的人数由2011年5 270人增至2014年的6 193人;获博士学位的人数由2011年的78人增至2014年的94人(详见表4)。2011年,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者占0.46%,硕士学位者比30.81%。2014年,上述比例分别达到0.57%和37.60%,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中规定的15%以上比例,即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位比例须达到的要求[3]。综上所述,近几年我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显著改善。
(三)职称结构
2011年我省高職院校专任教师评为正高职称的人数占5.85%,24.86%专任教师具有副高职称,而中级及以下职称者占比最大(69.29%)。至2015年,上述比例分别为6.15%、22.82%、71.03%。一方面,我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职称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高级职称教师大于20%的要求;另一方面,专任教师中级及以下职称者所占比例为71.03%,占比过重(见图5)。首先,进入高职院校的大量青年教师还处于中级或未评定职称这一层次,导致该比例过高;其次,很多高职院校是由中专升格而来,教师职称晋升渠道尚未打通,妨碍了职称结构改善,如实验指导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很是不易。
四、江西省高职院校师资素质现状
(一)“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通常是指专业教师既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反映专业教师素质的重要指标[4]。2011—2014年间,从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包括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比例来看,由50.86%提高到53.42%,三年间提高了2.56个百分点(见表5),说明在国家高度重视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另外,我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对高职院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达到 50%为合格,70%为优秀[5]。我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从2011年的37.55%提高到2014年的41.26%,提高了3.71个百分点,虽然比例有所提高,但未达到合格标准。
(二)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受聘兼职于高职院校承担某一专业课或实践教学任务、实践能力强或水平高的校外专家[6]。从企业或社会上其他行业的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中聘请来的兼职教师是高职师资队伍的有益补充,对提升师资队伍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4年的数据显示,江西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共5 002人,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23.3%。2011、2012、2013年兼职教师数量分别是4 767人、4 681人、4 860人,占教师总数22%左右。而近几年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增长率不是很高。(见表6)
长期以来,聘任兼职教师是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途径,也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区别于普通高校的特色所在。高职院校应结合实际,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培养一批素质精良、经验丰富、得到社会普遍认同的兼职教师[7]。另外,《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提出兼职教师占教师总数(包括专兼职)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我省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未超过此比例,兼职教师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研究结论
基于以上数据分析可以判断,近几年我省高职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在数量、结构和素质等方面得到发展,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一,师资数量不足。横向上,我省高职院校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量低于普通本科院校;纵向上,2011—2015年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数量的增速8.0%,远远落后于学生规模的增幅20.1%。从生师比来看,2014年我省高职院校生师比超过普通本科院校,近几年江西省高职院校生师比从数量和增幅上均高于全国高职院校生师比。另外,江西省赣西、赣东北、赣中南等地区的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数量及高职称人数远低于赣北地区,四个地区高职院校师资呈现不均衡状态。
其二,師资队伍结构明显不合理。合理的教师年龄结构应该体现为中年教师占主体,青年教师与老年教师占相对少数的“梭形”结构。江西省高职院校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为青年教师占据师资整体的半壁江山,中年教师的比重远不及青年教师,年龄结构呈现不合理的状态。教师学历总体上虽得到一定提升,但还是以本科学历为主,并存在低学历(专科及以下)的教师。高职院校教师职称结构方面,由于专任教师中级及以下职称者所占比例过重,高级职称教师相对偏少。
其三,教师素质有待提升。“双师型”教师兼具理论与实践,拥有丰富的生产一线实践经验,掌握行业的最新动态。兼职教师作为整体师资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缓解了教师数量不足的尴尬局面。我省“双师型”教师比例未达合格标准,而兼职教师比例也有待提高。
六、对策建议
(一)加强人才引进,实施地区间资源整合
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中最基本的就是教师数量问题。拓宽教师来源渠道,除了到普通高等学校引进高学历(学位)毕业生外,还可加大企业来源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企业中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来学校担任教师。尤其要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专业带头人的引进,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要给予政策倾斜和配套资金。返聘身心素质好的退休教师也不失为一种缓解教师数量问题的有效办法,既发挥他们余热又充分利用资源。另外,江西省四个地区高职院校在师资数量、职称结构等方面存在差距,可在全省高职院校之间实施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教师资源,更好地发挥师资队伍的整体作用。
(二)优化师资结构,健全用人机制
针对目前不合理的师资结构,高职院校应采取多方面的手段加以解决。第一,现阶段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出现明显的断层现象,“老中青”的合理结构难以形成,流失众多经验丰富、理论扎实的中老年教师,高职院校应制定合理的保障制度,留住专家型教师。第二,通过建立专门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来改善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状况,高职院校要转变原有单一的以科研为评定要求的做法,将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教学实绩等纳入高职院校特有的评定要求中,打通高职教师的晋升通道。第三,解决学历结构问题,除了加强对硕士和博士学历教师的培养外,各高职院校应提供给教师提高学历水平的相应环境,鼓励他们攻读在职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且落实相应的学历津贴[8]。高职院校应建立师资培养长效机制,引入激励机制,优化教师结构。
(三)重视“双师”培养,提高教师素质
高等职业院校彰显特色、提高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工作就是建设素质优良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这需要依托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和南昌工程学院等高校和部分企业,重点建设一批“双师型”职教师资培训基地。积极探索应用技术型本科及以上层次培养高职师资的路径,加大职业院校教育硕士、专业博士等高层次教师培养力度,培养双师素质的专业人才,构建高职师资层次贯通的培养通道[9]。另外,学习借鉴德国的做法,高职院校中不论是实训、实践课教师,还是理论课教师,都对其进行严格的专业资格培训,同时还要必修教育学知识,对其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进行严格考试,经过层层把关最终培养“双师型”教师。保证教师挂职锻炼的人数和时长,每个专业每年选拔部分教师到企业一线去挂职锻炼,以期达到教育部颁布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有关职业院校教师每5年至少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挂职锻炼 6个月的要求。
(四)推进校企合作,建设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具体而言,以兼职教师与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吸收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兼职教师队伍;校企双方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不同的优势资源,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搭建专兼职教师互动合作平台[10];建立互动合作机制,包括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资源共享机制、联合评价机制以及合作保障机制。努力做到专兼融合和教师能力素质的异质互补,形成一支专职教师为主、兼职教师发挥重要作用的相对稳定的教学队伍,促进职教师资队伍的有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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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在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