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之手”是否用之不尽?
2017-08-09
多家非房地产主业的A股公司,通过卖房,进行提前减亏、保壳的行为,和足球比赛中的“上帝之手”如出一辙。
非房地产主业公司的经营应该聚焦在核心业务,其利润也应该来自公告中的核心业务,如果此前既没有宣称转型,也没有告之有新的业务产生,突然发生一笔房地产销售业务并取得利润,进而实现利润增厚,即使没有违法违规,但对于A股环境、行业的公平环境势必形成一种负面。
足球比赛中最具争议的当属“上帝之手”。无论是有意或者无意,进攻方球员一旦通过“上帝之手”将球攻进对方大门,且当场裁判只要不吹判进球无效,那么进攻方就是赢家,这是足球比赛至今都很难改变的明规则。
既然是一项可以利用的明规则,受惠的一方是没有必要主动认错的,而被打入球门的一方只能默认事实。足球比赛毕竟是一种娱乐,其顶多博得一部分人愤怒,一部分人雀跃,时间一久,也就被淡忘殆尽,但是,类似的这种娱乐方式如果在A股中形成固化,将诱发出更多的投机性,并伤害整个商业环境。
纵观A股中的“上帝之手”,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多发生在亏损或者保壳的公司中。以*ST宁通B为例,此前的2014年、2015年,这家公司分别亏损额为1897.65万元、1659.08万元,今年上半年,亏损面继续扩大,半年再亏掉2110.91万元。按照规则,如果这家公司今年全年无法扭转亏损,将被实施退市。为了保壳,*ST宁通B在9月21日发布公告稱,卖掉手里的两套位于北京的学区房。
*ST宁通B的这两套于2004年购买的房产,原值为214.71万元,现按2272.62万元的评估值计算,其房产通过12年涨幅,涨至2056万元,增值了958%。而算上截至2016年7月底已计提折旧84.97万元,增值额则为2142.88万元,增值率更是高达1651.68%。这笔钱,正好可抵充今年前半年的亏损,由此实现减亏、保壳。
无独有偶。包括*ST宁通B在内,截至9月28日,共有73家公司发布包括出售或处置房产、转让房产、购买及投资性房产、涉及到房产的关联交易、房产抵押公告。而涉及房产交易的上市公司其主业均非房地产,公司都在行业下坡路趋势中,或是处于退市边缘。
客观说,这些上市公司使用的“上帝之手”很难被监管制约,因为它合法、合规的被对应到“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最终的“其他收入”的会计科目中,只是对于那些当初没有进行“投资性房地产”,且同样现在处于亏损、退市边缘的企业来说,必然产生一种后悔莫及的情绪。这就产生一种悖论:热度的房地产拯救了实业!
必须思考的是,如果经济继续下行、房地产热度急转直下、自身经营继续低迷,上市公司所赖于取巧的“投资性房地产”资源全部耗尽后,救命的“上帝之手”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