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世上不会存在大风厂的问题
——我的观剧日志
2017-08-09魏雅华
魏雅华
借 鉴
但愿世上不会存在大风厂的问题
——我的观剧日志
魏雅华
我认识《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是在1982年,那一年他25岁。时光流去35年,他已成为中国文坛的重量级作家,为了《人民的名义》这部书,八年磨一剑的精神,我自愧弗如。
也许因为这是老朋友的作品,所以我看得格外认真,长达51集的《人民的名义》我边看边记,把自己的感受用日记记录了下来。看完之后。觉得有许多话不吐不快。因为剧中有许多情节是可以不必发生的,我觉得,如果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大风厂的命运也许会被重新改写。
4月1日大风厂在刚刚出现困境的时候为什么不处置一些闲置资产
剧中,大风厂在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深陷债务漩涡的蔡成功,到处求助,四处碰壁,他的一步之错等待他的是一场牢狱之灾。但在我看来,为什么大风厂在资金刚刚进入短缺阶段的时候不及时进入当地的产权交易市场?如果大风厂有一批闲置资产,比如废旧设备等可以先将设备进行评估,然后在当地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转让。如果可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在全国征集买家,最大程度的发现价格发现投资人,从而盘活一定的资金,得到一笔合法的救命钱,这是大风厂在最初可以选择的一条起死回生之路。
在政府指导下的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平公开以及发现价格、发现和寻找战略投资人的功能,或许能在早期让大风厂清理闲置的设备卸掉部分包袱,获得一定的资金,而不是饮鸩止渴,去向山水集团借驴打滚儿的高利贷,既避免了导致大风厂的关门风险,又不会使大风厂的老板蔡成功遭受牢狱之灾。为什么放着大路不走,偏要去走独木桥?
4月3日国企混改是大风厂焕发青春的一次契机
细细想来,或许大风厂最终走上破产也是因为没有赶上国企混改的东风。现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造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这是大风厂类企业的一个契机。即便没有太多的闲置资产可以处置,也可以在当地国资委的帮助下,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产、股权转让或者增资扩股的业务。我觉得可以将大风厂的股权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股权大风厂继续持有保持国有控股的地位,其余的股权分为两份,一份用以吸引战略投资者,另一部分可以吸引一些投资公司这样的资本投资方。
如果按照大风厂的情况,大风厂并不是一家生产能力老旧、产品无销路的企业,而是一家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具有与市场相适应的生产老企业,基础很好,所遇到的困难只是眼前暂时的困难,这很可能会成为手握其他相关资源的战略投资人以及掌握大量资本的金融资产眼中的一块香饽饽。同样在在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产权出售方的大风厂,可以很容易找到合适的战略投资者,利用其资源拓展企业的上下游,使自己生产销售的链条完整并有可能降低成本。而资本投资方的资金,则可以最大程度的解救燃眉之急。
4月4日过桥资金究竟是什么
在电视剧中,大风厂的老板蔡成功想从山水集团那里得到一笔过桥资金,那么什么是过桥资金?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以六个月为限,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提供过桥资金的目的是通过过桥资金的融通,达到与长期资金对接的条件,然后以长期资金替代过桥资金。过桥只是一种暂时状态。简单而言就是即通过一笔短期资金来“搭一座桥”,以填补还旧借新的空档。
在剧中,大风厂向山水集团所借的过桥资金,期限仅为六天,利率为日息千分之四,年化利率高达146%。这一数字并非艺术夸张。现实中,很多超短期过桥贷款的利率的确非常高。另外,大风厂除了支付利息外,老板蔡成功还要向银行行贿。现实中,通常是银行牵线,帮助借款企业联系过桥资金,借款企业除了支付过桥利息外,还要给银行一些中间费,企业承担的过桥资金成本接近高利贷。
早在2014年银监会就颁布了《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新规指出,对信用记录良好、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可进行贷款展期,可发放新贷款偿还老贷款,避免小微企业去市场上找更贵的资金借新还旧。蔡成功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给予企业的权力,降低企业借高利贷的风险,山水集团也就没有机会将大风厂一口鲸吞。
4月7日土地归属权并不简单
《人民的名义》全剧围绕着大风厂的那块价值超过10亿元的土地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并导致了一场贪腐大案的揭开。这块地的产权问题是全剧大船的龙骨,是双方争夺的标的。
大风厂原是一家创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老国企,可以肯定大风厂获得的这一块土地是由国土资源局按照企业生产的需要无偿划拨的。对于划拨土地企业只具有使用权,即便处置也必须经过当地的国土资源局的批复。国土资源局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划,重新安排也必须要给企业必要的补偿。包括机器搬迁、新的厂房建设、职工安置等问题都是可以寻求补偿的。
如果大风厂整体进行对外转让或增资扩股,应首先取得当地国土资源局的同意转让的批复,将土地作为无形资产是应该包含进去的,但在土地事项方面在资产评估中应特别反映出来。尤其是划拨土地在进行土地估价的时候与资产评估不应该属于一个整体。退一万步来讲,即便大风厂的土地被转手,想得到它的山水集团也需要补交不菲的土地出让金,因为欠债而被一口吞掉更是不可能。
换句话说,你们争什么啊,土地是国家的。
4月13日大风厂真的破产了吗
大风厂因为在与山水集团的股权之争中败诉,最终破产。但令我疑惑的是,大风厂真的破产了吗?在这部戏中,多处提到“蔡成功破产了”,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制度目前还仅仅是适用于企业法人,尚未有自然人破产制度,故即使蔡成功本人确实因为经营大风厂导致负债累累,也不能称其为“破产”。
另外,从不断发展的剧情中看,大风厂是一家传统国企改制而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职工同时也是该厂的股权持有人。因此看来,蔡成功未经员工签字同意将员工的股权质押是不生效的。此外,法院只能判决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归还借款5000万元,同时对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作出判决后,应当对股权进行司法拍卖,股权拍卖所得款由山水集团优先受偿,超出债务部分的拍卖所得款,应当归还给蔡成功和员工。
另外,既然大风厂名下的土地值十多个亿,也就是说大风厂的无形资产或有十多个亿,只要大风厂的债务没有超过该金额,就没达到破产的条件。退一步讲,如果大风厂破产了,山水集团也没有权利用这块土地搞开发,除非通过招拍挂程序重新花钱购买。大风厂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的公司,无论公司的股东如何变更,都不影响大风厂作为独立的法人存在。说白了,企业更换股东不属于企业破产,大风厂只是换了老板,也就是大风厂的老板由蔡成功换成了山水集团。
也就是说,企业不是“想破就能破”、“说破就破”的。
4月21日即便真的不行了还可以试试破产重整
之前说到了大风厂可以清理闲置资产,可以吸引外部投资者。如果大风厂之前都没有做那后面还是有出路的。
现行《企业破产法》一共设计了三种破产制度,分别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其中,“破产重整”就是《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它是指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并不立即对其现有财产进行清算,而是在破产管理人的监管下,由负债企业按照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在一定期限内引入投资、重启生产、调整股权、清偿债务,直至起死回生。而在剧集中已经为大丰厂的出路,而设计了实力强大的大路集团公司,就可以成为战略投资人,参与到大风厂的重整计划中来。这是困境中的大风厂绝处逢生最好出路。
4月27日一些零星的念头
山水集团高小琴的高利贷,超出法律所规定限度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能够认定的蔡成功的贷款,并不是一个大数字。而且蔡成功的贷款是用于大风厂的工人工资发放和债务清偿,而不是蔡成功的个人挥霍,不能把这笔账都算在蔡成功的头上。
在该剧中,大风厂在郑乾父子带领全场职工的努力下,找到了新的订单,撕掉被法院查封的厂房的封条,日夜加班,生产自救,起死回生演变成了新的大丰厂,细究起来,大风厂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所有的企业资产都应被冻结,只能用于债务清偿,连机器设备也必须完好无损地存放于原处,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剧集中抵抗拆迁队的行为虽然鼓舞人心但是却由于是在法院宣判之后,所以涉嫌暴利抗法,让有理变成了无理。
结束语:但愿现实中不会出现大风厂
纵观我之前的日志,一家优秀的企业并不会一下倒塌,过程中会有多种解决方式,但如何选择恰恰才是重点。与其私下去借高利贷,为什么不堂堂正正的在产权交易机构中寻找机会。既然暗箱操作中人心叵测有那么多的风险,为什么不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地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阳光交易,杜绝风险。
诚然,企业的生生死死是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而且中央针对于供给侧改革也提出“巩固加强一批、创新发展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和清理退出一批”,对于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目标是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但像大风厂这样的企业并不是僵尸企业,让这样的企业重新步入正轨、焕发新的生机是当地政府应尽的职责。但愿世上不会真正存在这样的大风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