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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就是我的归宿

2017-08-09CherryWang

读者·原创版 2017年8期
关键词:舞团夹缝香港

文 | Cherry Wang

“夹缝”就是我的归宿

文 | Cherry Wang

我来香港8年了。从8年前在4平方米的房间睡了一年地铺,到现在做着跨国企业的采购员,住着地铁站边的两室一厅,还有能力让父母来港定居。我的故事其实并不热血也不励志,可是我想让你了解一个新闻之外的香港。

这是我的香港。

我的父亲如果喝点儿小酒,就会回忆他送我上直通车的那一天。我只订了3天的廉价酒店,身上的现金只有6000多港币。他在火车站亲亲我,我就走了。父亲说过无数次,当看到我过关的背影,他突然后悔了—就这样让她走了?目的地是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那里没有人接应,没有长期的住处。与我同期到香港的人,都是有亲戚朋友可以投奔,起码也是由父母一方送到香港的。他说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如果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情况,他和我妈那时候连港澳通行证都没有。父亲用醉酒之后的喋喋不休来纾解他挥之不去的内疚感,而那个时候年轻的我,还拿捏不准什么叫多愁善感。

直通车从深圳进入香港,眼前是一片醉人的翠绿,干净的街道、开阔的视野、精致的设施—这是我在电视里见过的香港吗?与大多数人印象中的繁华不同,我对香港的第一印象,竟然是新界那满眼苍翠的山和东铁站台上闲适安逸的人群。

一种强烈的直觉占据了我的大脑,一颗柔软的心突然变得如磐石般坚硬。我跟自己说:“我回不去了,这里就是我的归宿。”没有激动,没有害怕,有的只是一点点伤感。在直通车上,我默默地和家乡告别,即使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毕业后是否可以在香港找到工作,是否可以挨得过获得居留权要求的7年。那时的我用幼稚的坚定给自己壮胆。

那时,几乎每个来香港读研究生的人都抱着要留在香港的心态,我们不是可以拿奖学金去常春藤高校的最好的一群,但也不甘于随便在家乡找份工作度过余生。香港亦中亦西,是最适合我们的角落。可是“角落”—连接不同维度的直角,其实也可以叫作“夹缝”。在香港定居,从来就没有那么容易。

在港大的那一年是开心的,时刻伴随着一种留不住时间的危机感。我最喜欢在没有课的时候,坐叮叮车去港岛不同的地方,一口气由西环走到上环,沉浸于旧时代留下的印记,惊喜于与来港之前看的TVB剧集里的场景不期而遇,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我在香港。那种感觉壮丽而悲怆,像是一个登山的人攀上顶峰,激动地看着眼前连绵不绝的群山,而那群山,是他接下来要征服的前路。

毕业是无可避免的,身边的人一个个地走,带着不同的理由:内地的发展更好,父母要我回去,香港不适合我。而我在2008年金融海啸的时候,顺利地找到了工作。我听到了很多的声音,听得最多的就是:“你会粤语嘛,所以你留下来了。”没有人记得我其实来自一座北方城市,粤语根本不是我的家乡话—我连个广东亲戚都没有。“你可以像我一样学呀。”这句话快要脱口而出,又硬生生地咽了下去。人各有志,每个人只是选择对自己最好的去处,给自己找最适合的理由。

第一份工作,有幸运,也有不幸—我遇到了最好的直属上司,也遇到了最刻薄无赖的经理。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经理就以我出生于内地为由,一点点地剥夺和压榨我最基本的、法律规定的福利。那个时候我学会了隐忍,咬紧牙关,挨到每晚十点下班,无视那些莫名其妙的训斥和欺侮,对公司里最要好的同事都隐瞒着自己的计划,直到经理帮我做好新一年签证的那一天。

我告诉她我要辞职。她说:“你要是辞职,14天之内就要离开香港!”威胁的语气里带着难以掩饰的优越感。我说:“我是毕业留港,还可以留下来慢慢找工作。”经理歇斯底里的声音响彻整个办公室。我的直属上司微笑着对我点点头。

是的,我是希望留在这里,但要有尊严地留在这里。签证很重要,却不能任由它凌驾于一切之上,而忽略了自我的价值,轻视了这座城市求贤若渴的态度。我应该得到更多。

那时候,父亲退休了。我开始考虑把父母接过来候鸟式居住,夏天在北方,冬天在香港—这就意味着我不能与别人合租了。而在香港生活,最大的一笔开支就是住房。我那时候还在和第一份工作的“邪恶势力”斗智斗勇,没什么钱。

最后,我选择了租房。

一栋没有电梯的公寓被分成三套独立的套房,我们住在其中一套,里面有小得转不了身的厕所和开放的厨房。我妈睡觉的地方,头顶就是做饭的锅,而我如果不踩着我爸妈的床迈过两个人的身体,就出不了门。

可奇怪的是,那是我特别开心的一年。

我妈有时候会在我们两室一厅的家里回忆:“为什么那个时候不觉得挤,还特别高兴?”

那时候,我们开始长期在香港一起生活,平生第一次,父母反过来投奔我,让我供养他们,这份用尽心血培养我而终于得到回报的喜悦无可复制。我也在那时找到了我现在的工作,工资大幅增加,第一次被派去欧洲开会,这是比我资深很多的同事都没有的机会。我还记得,有一次回到家,因为刚爬了楼梯而气喘吁吁,等喘匀了气儿,我平静地告诉爸妈,我升职了,涨薪了。

妈妈一头扎进床上的被子里,手舞足蹈得像个小孩:“我脱贫了!我这辈子终于脱贫了!”

这座城市给我们局促,更给我们希望,人住在出租屋里,可前路一片明亮,怎么会不高兴呢?

我就这样不断地搬家,越搬越大;不断挑战新的项目,工资也稳步增加。而我还想说的是—这座城市里有我的青春。

我发现自己是个舞痴。

自认为人生最辉煌的一刻,是和大学同学一起站在人民大会堂的舞台上—本来我是台下的组织者,那时,我看着他们练舞,就哭了起来,最后站在了队列中。

我一直觉得如果工作了,就不可能再上台跳舞。但现在才懂得,如果是真心喜爱,人生永远没有不可能。

2009年年底,放假后百无聊赖又发胖的我像无头苍蝇一样冲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cosplay舞团。

把偶像的舞蹈、服饰、发型和风格完全模仿下来,然后再呈现给观众,这就是偶像cosplay,三次元的真人比二次元的动漫角色更难模仿。如果你不接触这群人,永远不会知道原来还存在着如此庞大的群体,认真地做着这样的活动。

那个时候,我在网上找到这个濒临解散的舞团,小心翼翼地问招新要求的年龄,负责招人的女孩回复说:“嗯,最大22岁。”我说:“哦,那我超龄了,谢谢你!再见!”她说:“你等等,我们太缺人了……”

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团友全都是中学生!

很快我又发现,和在内地的学校带着拿奖的任务跳舞不同,这里的一切努力,只与兴趣有关,只与对偶像的爱有关。

我大学的时候也喜欢过“早安少女组”,中学时还幻想过加入青春美少女组合,可AKB48对我来说实在有点儿遥远。但当了解了她们励志的、帅气的、可爱的舞蹈之后,小时候的偶像梦又回来了。舞蹈的魔力倾注于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走位,对舞蹈的喜爱,让我忘记了年龄和身份。

可是,和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女孩相处真的是个问题。我小心翼翼,慢慢探寻这个圈子的规则。一开始,比我小7岁的队长给了我一条很短的裙子,然后告诉我她们都穿这样的。我只好用自己的方法凑合着改,比如拉长上身来补下身,比如把裙子缝在打底裤上防止走光……虽然样子并不体面,但我还是把自己的第一场秀撑下来了。

很多人会问我,为什么要和一群小孩去做这样的事,还要受委屈?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单纯的喜欢,想跳舞,而开始了就不想中途停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舞团在圈子里越来越有名气,我找到了擅长扮演的角色,拥有了很多粉丝。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与队员们真正地融合到了一起。她们叫我站在中间,扮演队长的角色,因为我喊口令最有气势。当然,队长还是那个队长,她还会对跳错或者迟到的我发脾气,只不过遇到什么事情,她开始会偷偷问我的意见,可能因为我是团里年纪最大、经历最多的那个吧。

我们的名气越来越大,接受采访,上杂志,胃口也越来越大。2011年年末,我们准备了8个月,只为赢得一场重要的比赛,如果赢了,就不只是口口相传的无冕之王,而是真正的第一了。比赛前一晚练习时,我穿上了比赛用的高跟靴子,结果不慎滑倒,膝盖错位,十字韧带撕裂。疼到全身颤抖的我竟然自己一点点挪到街上打的去看医生。不是没人关心我,只是我不忍看见队友们那担忧而绝望的眼神。舞蹈室的门关上之前,我跟队长说:“你放心,我明天一定会上台。”其实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不行。

我因悔恨和失落痛哭了一整晚,在粉丝专页上给全队和支持我们的人道歉,没想到收获了百余个暖暖的问候和祝福。

我跟自己说:“即使腿会断,即使会有后遗症,我明天还是一定要上台!”无视医生奇怪的眼神,我坚持说:“绑紧点儿,我一会儿还要跳舞。”

我做到了,可我们输了。几个人在舞台上哭成一团,从此,我们之间好像有了一条无形的纽带。能够一起成功固然最好,能够一起失败、一起痛哭才是特别的缘分,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那次受伤让我近一年没法正常走路,现在跑多了膝盖还会酸。可是,有一次舞团接受采访,大家提起这件事,记者问我有什么忠告要给现在的青少年,我还是郑重地说:“不要做令你后悔的事情,如果那天我不上台,我会后悔一辈子。所以,如果你有青春,尽情地挥洒吧。”

当年的中学生很快上了大学,有了其他的寄托。我们在柴湾青年广场举办了属于自己的毕业演出—最后的演出,我们穿上婚纱,跟这段美好的时光告别。我是一个眼浅的人,不太能用粤语确切地表达心意,抱着鲜花,只是默默地对自己说:“我太幸运,我在香港遇到的,都是对我好的人。”

之后不久,我们又组了另一个舞团—只要是人生中真正喜爱的,就永远没有谢幕的时候吧。

就是这样一群小我一截的香港女孩,成了会在男朋友向我求婚时突然出现在我身后的最好的朋友。

是的,我准备结婚了。对象是香港人,我的同学。我们在一起5年了。

我们经历了家长反对,一起奋斗,直到成功的整个过程。

香港和所有的城市一样,有着它的好与坏、激情与无奈。

有时候,走在香港的街道上,我会不由自主地抬头看万家灯火,密密麻麻、高耸入云的住宅楼,人们被禁锢在一个个星火一样渺小的窗口里。这点点灯火中,什么时候才有小小的一盏,是属于我们两个的?有时候,我这样安慰自己:“都知道香港好,所以房子就贵。”香港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人们有钱买最好的日用品和食物,却没有钱住一间足够大的房子。

话说回来,香港已经和我来的那年大不一样了。现在,会有一些根本没有来过或是对香港仅了解皮毛的人不断地告诫我:“香港不行了!香港好乱的!”

我也只是笑笑,然后沉默。如果你不把这里当成家,你永远也不明白她的好。在这里的每一刻,心是安定的,公共交通准时、方便,食品会满足你对安全和美味的要求,医疗服务会让你觉得安心,哪怕晚上蜷缩在狭小的公寓里,依旧睡得安稳。

而我已经带着全家选择了这里,因为这里有我的爱情、我的青春、我的朋友、我的事业、我的大家小家……我对家乡的印象,是遥远的童年和繁重的课业,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像香港一样给我这样的归属感。

一次在车上,朋友把耳机递给我,叫我听首歌,那是一首我没听过的歌。

听到中段,我突然泪流满面。

那首歌叫《北京北京》。

朋友吓坏了,说你是不是想家了,听到北京那么伤感。

我说不是的,只是这首歌对我来说,就是《香港香港》—

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

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

我在这里寻找,在这里失去。

香港,香港。

即使有时候你会让我觉得无力,我依然不会离开你。

在这儿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这儿有太多让我眷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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