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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港口集团与浙江海港集团达成相互参股意向

2017-08-07

大陆桥视野 2017年13期
关键词:沿海港口海港意向

江苏港口集团与浙江海港集团达成相互参股意向

近日,从相关单位获悉,江苏省港口集团公司(下称江苏港口集团)已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海港集团)已达成相互参股意向。

江苏港口集团成立于2017年5月22日,是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沿江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和一体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江苏省政府日前还印发了《关于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的意见》,提出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具有区域枢纽功能的航运物流中心,培育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特大型港航集团。

浙江海港集团于2015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是浙江省级海洋港口资源开发建设投融资主平台。浙江海港集团已完成对温州港、嘉兴港、台州港和义乌陆港等港口资产的整合,统筹推进一批内河港口发展。至2017年6月底,集团资产总额达1075亿元,资产负债率36.2%,所有者权益692亿元。

局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开展“口岸天平”行动,建立重点货物风险预警机制的重点布防,严格打击“缺斤少两”的贸易欺诈行为,并利用技术优势为国内贸易企业做好后续追偿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连云港口岸共查处大豆短重案例16例,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200万元,有力维护了我国大豆加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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