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大学建设中的工会教代会职能
2017-08-05吴岚胡劲松
吴岚++胡劲松
摘要:工会组织和教代会制度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构成。在“双一流”大学建设中,创新性地履行源头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引导支持教职工促进学校发展、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教职工职业和专业发展四项职能,不仅能充分发挥高校工会教代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有效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能凝心聚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关键词:“双一流”大学;工会教代会;职能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基本原则,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提出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近年来,以省级政府主导和统筹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陆续推出,目标直指整体提升区域高等教育质量,增强区域乃至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和竞争力。[1]广东省以“双高”对接“双一流”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出台《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提出用5-10年时间,建成若干所高水平大学。教师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双一流”大学建设中的人力资源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一方面促进了高层次人才的流动,另一方面则在客观上导致高校内部利益分配格局的变化,并由此催生各种矛盾,处理不好则会消解“双一流”的导向功能,影响“双一流”的建设进程和目标达成。高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依法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和建设四项职能。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则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两者的有机统一,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构成。充分发挥其职能,则能有效调动教职工投身“双一流”大学建设的积极性。
一、源头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
民主管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构成。工会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则是大学实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大学实施民主管理既有利于激发教职工参与学校发展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构建和谐校园,还有利于“双一流”建设。其中,源头参与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它既能为学校提供充分的参照依据和科学基础,又奠定了群众基础,提高了审议质量,并有利于贯彻实施。如果没有源头参与,民主管理也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教代会的审议就是徒有形式。
(一)源头参与制定学校基本制度
学校的基本制度是章程。源头参与章程制定则是教代会的基本职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3条规定: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社会合作。作为高等学校的自我规范,章程旨在调整内部和外部关系,不仅规范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组织、结构和功能,而且还规范学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7条则规定:教代会有权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上述规定不仅是教代会源头参与制定学校基本制度的法规依据,而且也是对教代会进行源头参与的具体要求。工会教代会应积极介入拟制学校章程等工作之中,抓紧源头参与,以期同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民主管理工作程序。据此,教代会的源头参与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教代会主任和有关代表直接参与起草学校章程。《办法》第16条规定:章程起草组织应当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相关专家,以及学校举办者或者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据此,教师代表应该成为章程起草组织的成员。由于国内高校一般实行工会教代会“双代会”合一制度,而教代会中的教师代表又必然被要求为多数,加之有些高校的工会主席和教代会主任一人双职,且由专任教师担任,因此,教代会主任以及教代会中的相关专家代表在章程制定中的角色和地位就倍显特殊。他们直接参与章程制定,既能确保源头代表教职工利益,更能源头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二是在章程起草过程中积极广泛聽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办法》第17、18条规定:在章程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听取教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这里,不仅包括征求代表的意见,还要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在最后审定和审核章程之前必须提交教代会大会讨论。作为一项程序性规定,教代会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大会的正式决议,不仅使章程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更能保障章程最大限度地得到全体教职工的认同和支持。
(二)源头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重要管理规范
学校发展与教职工息息相关。就教代会自身的职权和工作流程而言,参与民主管理不仅是一个过程,而且更应该促成能促进学校发展、真正反映教职工心声和解决教职工实际问题的结果。为此,《规定》第7条赋予了教代会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职权,并具体化为“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双一流”大学建设关涉学校的超常规发展,需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更涉及教职工的利益调整。为此,通过教代会制度平台,并充分发挥教职工源头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规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有利于明确学校发展定位,有利于做好学校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有利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教代会要把教职工最关心的教学科研、劳动保障、岗位设置、职称评聘、校内业绩分配等制度的制定,作为民主管理的重点,广泛了解、收集来自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教育管理·“双一流”大学建设中的工会教代会职能
(三)源头参与学校财务预算
无论是高水平大学建设还是“双一流”大学建设,均给学校带来了大量的政府专项财政资金。究竟该如何安全、快捷和高效地使用好这笔资金,如何构建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不仅越来越受到教职工的普遍关注,而且也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课题。在此,通过教代会的源头参与,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预算决策方面的咨询功能,就显得十分必要。教代会源头发挥预算决策咨询功能主要可以通過如下两条途径:一是教代会代表作为学校预算与投资工作咨询机构成员。高校财务预算是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采用价值形式对经济活动进行预测、调节、决策和目标控制的管理形式,体现了事业发展的导向功能。当前,为规范预算,不少高校引入全面预算管理,增设了预算决策咨询机构,成立了预算与投资工作委员会。通过教代会源头参与,尤其是将教代会代表作为预算决策咨询机构的当然成员,既能保证预算决策的广泛参与,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预算决策的盲点。二是教代会代表直接参与预算事项前期实地调研。为提高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财经违纪,促进学校廉政建设,应在学校中积极推进预算民主决策制度,增强财务预算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性。其中,教代会组织教代会代表进行预算立项的前期调研就显得十分必要。通过对预算项目逐一论证,对资本性项目等重大预算项目采取听证会等形式,不仅可以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而且可以提高预算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源头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代表和组织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制度。教代会代表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言人,代表依法履职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实现方式。代表主动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校情、关注教职工切身利益、努力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审议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定,使学校党政的决策更加符合本校实际,更加民主科学化,更加具有群众基础。教代会源头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听取学校各种报告并发表意见建议,被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教代会的制度平台为教职工知晓、了解和评价学校的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了方便。一方面通过在教代会的各种工作报告,学校主动寻求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教职工和教代会代表则通过教代会平台,行使对学校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通过提案和意见建议,主动要求学校作出重大决策。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教代会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教学、科研、管理、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和处理的方案和建议。由于高水平大学建设关涉学校各项事业的超常规发展,也关涉教职工利益的重大调整,教代会更可以、也更应该通过提案以及意见和建议,主动要求学校作出改变。比如,一些高校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规范,就不断成为教代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教代会积极寻变的话题。
二、引导支持教职工促进“双一流”建设
“双一流”建设的主体是教师,而“双一流”大学的建成则离不开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虽然高校工会教代会不在“双一流”建设的最“前线”,但基于工会的“建设”职能要求,决定其势必成为引导和支持教职工促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弘扬教师职业道德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017年1月由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颁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则更是明确要求,“双一流”大学建设不仅需要教师提高政治素质和教学水平,而且也要树立优良的师德师风。教职工既是学校发展改革与构建和谐校园的实践者,也是工会组织的力量源泉。工会教代会当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双一流”建设需要,努力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引导从善向学做好本职。具体而言,就是要引导教师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严慈相济,因材施教。同时,在教师中倡导以德修身、提高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既教书又育人的行为自觉性,建立一种互敬、互信、互帮、互学的和谐人际关系。[2]二是开展符合高校教师特点的建功立业活动,有效地促进学校发展。近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联合举办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得到了各省和各高校的积极响应,不仅反映了高校工会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思维转变,而且发现和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的高校青年教师。比赛优胜者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则更是凸显了其标杆和榜样的作用。三是发扬劳模精神,鼓励教师争先创优。劳模精神折射出一个时代的人文精神,反映出一个民族在某一个时代的人生价值和思想道德取向。它简洁而深刻地展示着一个时代的人之精神的演进与发展,它凝重而浪漫地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时代的思想与情愫。高校知识分子聚集,劳动模范辈出。高校工会应采用多种形式和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发掘、宣传、弘扬和凝练劳模精神,激励教职工立足岗位创造佳绩,引领全校教职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功立业。
(二)助力办学条件改善
过去十多年,我国高等教育不仅实现了大众化,而且正向着普及化迅速迈进。尽管国家的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但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却事实上导致了办学条件的滞后。虽然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责任在政府、在学校、在学校职能部门,但工会教代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却能够使其发挥独特的功能。在学校软环境方面,工会教代会可以通过推进学校制度和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的软实力。软环境相对硬环境而言,指物质条件以外的诸如政策、文化、制度、法律、思想观念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学校的软环境包括学校的管理能力、师资力量、学习氛围、社会声誉等。高校软环境的建设,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要营造学校的整体精神风貌和内在品质。为此,工会教代会一是要引导教职工情系学校、热爱学校,把自身的成才发展与学校发展紧密相连;二是要重视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重视教职工之间的情感交流,重视人文关怀,凝聚教职工奋发拼搏的合力;三是要协助学校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管理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地促进学校的健康和谐发展。而在学校硬条件方面,工会教代会则该加强调查研究,不仅及时发现办学条件的短板和问题,而且积极帮助学校寻求有效解决的办法。硬环境相对于软件而言,泛指学校的所有有形环境或条件,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实习基地和一切教学科研设备设施等。改善学校的硬环境,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的需要,满足学校培养人才的需要。为此,工会教代会应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提案”功能,同时搭建教职工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的平台,通过提案办理和意见反馈等途径,及时有效解决教学科研急需,确保学校正常运行。在此方面,广东一些高校工会和教代会不仅进行了积极尝试,而且也在实践层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创建和谐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和制度文化建设。三方面协调发展,可以为学校树立起完整的文化形象,也有利于促进教职工与学校同步协调发展。工会的自身特点和性质决定了工会在建设和谐校园中具有独特的优势。高校工会可以通过建教工之家、建网上之家、建活动之家来创建和谐校園。一是建设教工之家。建设教职工之家,是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重要平台,是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有效手段,是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的综合性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亦策善能的精神文化是目的,物质文化则是实现目的的途径和载体,是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的必要前提。完善的校园设施能为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和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提供重要的阵地,也有助于陶冶教职工情操,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更能激发教职工的进取精神。高校工会要将建家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在学校和学院或部门两个层面努力建设好“主人之家、发展之家、健康之家和爱心之家”,改善教职工活动和休息环境,增强教职工的学校和部门认同感。二是建立网上工会。校园文化是一种文化形态,网络宣传平台则是其重要载体。高校工会应主动适应信息化和新媒体广泛应用的新趋势,及时推动实施“互联网+”,按照全国总工会打造互联网+职工服务新模式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创造新的工会发展生态。推动网上网下互动融合,使教职工得到工会更高效便捷的服务。工会“互联网+”是要找准互联网和工会工作的结合点,形成全新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工会工作形态。在工会组织建设方面,可以开辟网络在线申请、手机APP申请等多种便捷的工会会员入会方式,并建立会员信息数据库。在服务教职工方面,则可以通过建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微课、电子刊物、电子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建立“网上工会”和“指尖工会”,及时向教职工展示和推送工会服务项目;也可以通过创建微信和QQ社交群,增强工会与教职工之间,以及教职工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需求,提高服务的及时性和精准性;还可以通过及时的官网新闻报道,提升宣传的时效性,增强宣传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创新文体活动。教职工文体活动是高校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教职工素质、提高凝聚力、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手段。当前,一方面是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对文体活动的多元需求越来越强烈,另一方面则是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工越来越多,活动也越来越难以组织。工会应遵循“尊重、合作、发展”的理念,不断创新各类文体活动。一是探索大众与专业相结合的活动形式。除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年龄教职工需求,开办歌唱、舞蹈、书画、形体、礼仪等各类学习班以满足大众普遍需求之外,工会还可以组织文艺观摩、演出和比赛等专业性较强的活动,将专业延伸到文体活动中,提升教职工的文体素养。比如,有高校工会就尝试运用“合唱培训+比赛”模式,借助音乐专业师生的指导,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大合唱比赛。二是探索集体化向个性化迁移的组织形式。工会还可以设计组织个性化的文体活动,通过实施项目负责制,将工作组织重心下移,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活动的主动性,通过教职工社团和部门工会开展各类活动,让教职工在工会的“文体超市”中选择自己喜爱的活动。三是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平台建设。通过新媒体搭建线上活动平台,利用手机开设微课,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开展活动,创办电子刊物等,打破受时间空间约束的传统方式,让教职工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参加工会活动。
三、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四个方面,具体包括就业、报酬、社会保障、安全卫生、民主、精神文化及社会权利等。
(一)建构学校和谐工作关系
和谐校园需要民主宽松的校园氛围和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和谐的工作关系则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双一流”大学建设中,教学科研、人事分配、劳资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力度不断增大,各种矛盾日益凸显。作为教职工自己的组织,也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高校工会教代会不仅要支持学校领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更要旗帜鲜明地做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3]工会应牢固树立“以教职工为本”的维权观,遵循“抓机制、办实事、求实效、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依法科学有效的维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行政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教职工参与的维权格局。一方面,可以吸引和动员教职工参加学校的发展建设、民主管理和各类活动,参与人事管理文件起草工作,调解评聘考核纠纷,受理教职工申诉等,在劳资关系上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和工作氛围。另一方面,则可以与行政职能部门协调内部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和处理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纠纷和矛盾,促进学校与教职工的和谐发展。把维权工作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
(二)提升教职工身心健康水平
具备丰厚的文化素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魄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保证和必备条件,是学校事业发展的基石。在“双一流”大学建设中,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职工工作强度、生活压力不断增大,身心健康明显下降。为保障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工会应重点开展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普及健康知识。工会要通过开展讲座、在工会网站开辟心理健康知识专区、为教职工提供心理咨询等,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倡导教职工做好自我保健,增强教职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心理调适方法,让教职工认识到拥有健康的心理与拥有健康的身体同样重要。二是通过活动减压。工会应寓工作和教育于活动中,通过组织各种舒缓压力的活动,使教职工在活动中愉悦身心、在潜移默化中释放压力、在具体实践中激发动力,进而使他们能拥有健康的身心和充沛的精力,更能为构建和谐校园作出应有的贡献。三是组织定期体检。工会应呼吁学校主动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要求学校加大对教职工的健康投入,同时积极探索招标引入三甲医院服务的新模式,逐步扩大教职工体检的人群范围,提高教职工体检的服务保障标准,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热心互助帮扶。针对个人和家庭困难,尤其针对因病致困和因病致贫现象,工会要团结教职工做好互助保障工作,进一步建设教职工互助保障机制,建立教职工互助中心,提供保障帮扶。
(三)关注女教职工特殊需求
基于性别,女教职工比男教职工更需要维权,也更需要帮扶。积极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高校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工会,尤其是女教职工委员会应该按照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女教职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帮助女教职工维護权益。一是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高校工会和女教职工委员会应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女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使女教职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女教职工特殊利益。高校工会和女教职工委员会应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开展 “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女教职工在基层的活动,通过创建女教职工服务支持系统、开展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依法保护女教职工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三是服务女教职工特殊需要。高校工会应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特殊利益,为女教职工进行定期的妇科检查和妇科疾病治疗创设医疗和保健条件,也提供必要和可能的方便。
四、促进教职工职业和专业发展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和象征,如果没有一流的教师就难以有一流大学存在,高校必须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才能建成高水平的大学。《方案》强调“双一流”建设实行建设与改革并重,同时明确了包括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在内的五项建设任务。作为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高校工会肩负着提高教职工素质,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责任。作为工会的一项基本职能,履行教育职能旨在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文化知识水平以及劳动技能及创新能力。而工会履行教育职能,则要求工会自身首先要成为学习型组织。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
(一)坚持教育教学方向引领
《规范》指出,为教职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教师只有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掌握时事政治、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有过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高校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的优势和特色,从促进和服务的角度出发,充分把握服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学校中心工作的大局,深入思考如何切实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方向和专业知识,通过创新思路、引导主流、启发自觉、拓展渠道等方式,建立长效学习机制,搭建常规和网络学习平台,着力开展适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教职工要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和培训,引领教职工坚持正确的教育教学方向。
(二)助力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专业人员,其职业特征要求教师必须具有高素质。一方面,高校教职工自己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专业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另一方面,高校也要为教职工提升职业和专业能力提供机会和创造条件。作为群众团体,虽然工会并非学校职能部门,也不掌握足够的培训资源,但从其基本职能出发,工会却责无旁贷地承担着教育教职工和提高教职工专业素质的责任。当这种责任与高校的“双一流”建设目标叠加,势必要求工会必须与相关职能部门相配合,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教学和科研能力。首先,协助教职工进行专业和职业发展规划。长期以来,教职工的人事信息一般由学校人事部门采集和保存,个人的职业和专业发展规划虽然有学科支撑和要求,但无论是信息的全面性和多样性,还是发展规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均还有很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工会主动配合学校采集教职工相关数据和完善教职工相关信息,同时参与帮助教职工进行职业规划,不仅是履行教育职能的自然延伸,更能增加教职工成长机会。其次,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学比赛。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要求,高校工会要主动参与教职工文化技术教育活动,通过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把职业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贯穿于教学科研实践中,倡导、鼓励、帮助和引导教职工自主学习、提高能力、岗位成才、创新立业。近年来,在全国和全省层面开展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已经成为高校工会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履行教育职能的重要载体和形式,对提升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最后,支持落实教师“传帮带”制度。近年来,尤其在“双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各高校都从国内外和校内外引进了大批青年才俊,他们也成为学校教学科研的生力军。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并非师范专业毕业,更未曾受过教师专业训练,对于教师和教学工作还比较生疏。与此同时,高校原有的教研室体制机制处于变化之中,作用也有待加强。从有效履行教育职责出发,工会应该也能够支持落实教师的“传帮带”制度,通过邀请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对青年教职工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发挥科学指导作用,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胜任力,也提高他们对工作压力的自我调节能力。
总之,工会教代会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织和制度构成,践行工会教代会职能则是国家实施“双一流”大学建设战略的重要条件保障。只有与时俱进地创新工会教代会工作,才能不断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依法推进教职工参与高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努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彬.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动背景与核心议题[J].高教探索,2016(1):11.
[2]王晓红.谈高校工会的职能拓展与工作创新[J].工会论坛,2007(5):38.
[3]王源平,赵芳,高隽,赵丽.现代大学制度下的高校工会角色定位与职能要求[J].社会科学家,2012(10):147.
(责任编辑刘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