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与《乐记》关于音乐本源的思考及相互联系
2017-08-04谭真谛
谭真谛
摘要:儒道两家分别以“天”和“道”作为宇宙本体,而这两种宇宙本体观均影响了《乐记》和《庄子》中对于音乐本源的思考。对比发现,《乐记》和《庄子》对于音乐本源的思考具有相似之处,这种相似之处源于两家“天”和“道”的相似哲学内涵,具体并反映在二者对音乐产生和审美的探讨之中。
关键词:《乐记》;《庄子》;“天”;“道”;比较
与古希腊时期一样,中国先秦时期也开始了关于宇宙本体的讨论。其中儒道两家关于宇宙本体的讨论主要表现为:儒家以“天”作为宇宙本体和道家以“道”作为宇宙本体。儒道两家的两种不同宇宙本体观在其代表作《乐记》和《庄子》之中均有所涉及,且基于儒道两家的宇宙本体观,二家亦有与之相应的音乐美学思想。
一、《庄子》以“道”为音乐本源
庄子认为“道”乃宇宙本体。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而庄子继承老子思想,亦认为“道”乃宇宙本体。具体反映为三个方面的思考。
第一,“道”孕育万物。《庄子》记:“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1]此处,成玄英《疏》:“二仪赖虚通而高广,三光资玄道以运行,庶物得之以昌盛,斯大道之功用也。故老经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万物得一以生,是之谓也。”在庄子思想中“道”才是宇宙万物的孕育者。
第二,“道”非具象且充盈于天地之间。《庄子》记:“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广广乎其无不容也,渊乎其不可测也。”[2]庄子认为“道”作为宇宙本体,其最大的特征是充盈于天地万物之间的,无处不在。相应地,庄子对于音乐的看法亦是受此影响。一方面,“乐,乐其所自生”,好的音乐由“道”所生。另一方面,“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3]借此老子认为“大音希声”,好的音乐还符合“道”不可言说、简单质朴的特点。庄子崇尚简单质朴的音乐形式,以及对自然之音的欣赏,认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所以庄子才会有“鼓盆而歌”的典故。
第三,“道”乃宇宙万物运行规律。《庄子·逍遥游》谈到“鹏”和“鴳”二者虽大小有别,但是均缘“道”而生,且需按“道”而行。郭象《注》:“各以得性为至,自尽为极也。”庄子认为“道”是天地万物运行的最高法则。由此,庄子认为“游”的境界乃是得“道”的境界,即“得至美而游乎至乐”(《庄子·田子方》)的境界,也就是一种艺术人生的生存之境,这种人生是自由而且审美的人生。就此,庄子音乐美学思想中认为,音乐创作和欣赏中要秉持人的本性,更需要除去主观的杂念和功利心,即“心斋”,“坐忘”,“无己、无功、无名”。
二、《乐记》以“天”为音乐本源
《乐记》中关于音乐本源的思考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感物说”,《乐记》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4]二是“乐由天作”。两种说法看似矛盾,但《乐记》关于音乐产生模式的看法应该是:天——心——乐。蔡仲德认为:“值得注意的是,《乐记》的音乐本源论与黑格尔思想有某种近似之处。黑格尔曾说:‘音乐的基本任务不在于反映出客观事物,而在于反映出最内在的自我。又说,作曲家作乐是一种‘返回到他自己内心世界的过程,一种反躬内省的过程,‘音乐的本源就是主体内心生活(《美学》第三卷上册)。这种类似是一种巧合但并非偶然,它说明《乐记》的音乐本源论与黑格尔思想在唯心论的本质仁是一致的。”[5]
《易传》记:“一阴一阳之谓道。”(《易传·系辞上》)《乐记》借用《易传》观点,《乐记》喜欢将“天”“地”二者并举。认为“乐”属于“天”、“乾”、“阳”和“神”的范畴,而“礼”属于“地”、“坤”、“阴”和“鬼”的范畴。《乐记》记载:“乐著太始,而礼居成物。”[6]“礼”由“地”所生和“礼”具有的独特作用。一方面,“礼”的作用对象是万物的具体物质存在,即“成物”。另一方面,“礼者别宜”,“礼”可以用于区分万物。“阳”则对应“神”、“天”、“乾”。我们需看到“天”的始物力,“天”才是孕育万物的根本,“天”显然才是真正的宇宙本体。由此《乐记》明确提出“乐由天作”,“天”即是音乐的本源。
三、“道”与“天”二者的关系
孔子问“道”于老子之事,除《庄子》各篇有所提及之外,《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礼记·曾子问》和《史记·孔子世家》等文献同样有所记录。班固说:“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起,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亦相成也。”[7]
“天”和“道”分别作为儒道两家宇宙本体,以及对音乐本源问题的最终回答,加以比较可见,道家的“道”既是孕生万物的宇宙本体,又是宇宙运行的规律;而儒家并承用道家“道”既孕育万物,又是宇宙规律的观点,儒家认为“天”是孕生万物的宇宙本体,而宇宙规律则是“命”或“天命”。但是“天”、“命”、“天命”等概念仍然和“道”有着相当大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是在受道家哲学思想的启发下形成的宇宙本体思考。孔子曾说自己“五十而知天命”,巧合的是,这一年孔子恰好问“道”于老子。“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孟子·万章上》)“天”即孕育万物的宇宙本体。之所以“莫之为”,正是因为“天”的存在。这不正是老子所讲的“无为”吗?“无为”是因为“道”的存在。由此,可以看到“道”即是“天”,孕育万物;“道”也是“命”,是宇宙运行的规律。
第一,“天”与“道”相同,孕育万物。《乐记》记载:“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8]郑玄《注》:“言乐法阳而生,礼法阴而成。”《乐记》中的“天”属于“阳”,孕育万物。
第二,《乐记》提出“作乐以应天”,认为如果“礼乐明备”则宇宙万物可以各行其道,保证社会稳定。《乐记》记载:“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9]“天地之道”即“道”和“命”,就是宇宙运行的最高法则,“天地之道”是宇宙运行的规律,无形之中支配着宇宙万物运行。当礼乐与宇宙运行规律相符合的时候,才能起到正面的作用,促使万物按“道”而行。由此,《乐记》所谈的“天”与“道”仍有相同的意义,乐记谈“作乐以应天”,正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庄子·天下》)
第三,《乐记》看到了“道”的不可言说性。《乐记》记载:“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10]庄子认为“道”具有不可言说的特点,提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知北游》)与之相似,《乐记》亦认为作为宇宙本体的“天”同样“不言而信”。
综上可知,儒道两家分别以“天”和“道”作为的宇宙本体,二者虽称谓不一,但是作为宇宙本体,二者的哲学内涵和本质特征和上具有诸多相似之处。《乐记》和《庄子》更是很好地继承了各家对宇宙本体的探索成果,将两家对于宇宙本体的思考沿用到了对音乐本源的探究之中,讨论了音乐的产生和审美等一系列问题,对我国古代音乐思想理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0:741.
[2]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0:478.
[3]中和.道德經译注[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78.
[4]吉联抗.乐记译注[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8:1.
[5]蔡仲德.《乐记》音乐思想评述[J].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81(2).
[6]吉联抗.乐记译注[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8:19.
[7]班固.汉书·艺文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1746.
[8]吉联抗.乐记译注[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8:16.
[9]吉联抗.乐记译注[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8:21.
[10]吉联抗.乐记译注[M].北京:音乐出版社,1958:3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