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推进 频频互动
——在区域游戏中培养中班幼儿主动交往意识的“六步”推进策略研究
2017-08-04余华娟
余华娟
(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花园幼儿园 浙江 杭州 310000)
步步推进 频频互动
——在区域游戏中培养中班幼儿主动交往意识的“六步”推进策略研究
余华娟
(杭州市西湖区蒋村花园幼儿园 浙江 杭州 310000)
中班幼儿已经开始乐意与同伴交往,但是缺乏交往的主动性。从小培养幼儿的主动交往意识,对其今后的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区角活动作为幼儿生活中最喜欢的游戏活动,是培养幼儿交往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本研究主要实施了创设游戏情境,激发交往兴趣;设定游戏规则,提供交往机会;限量提供材料,促进合作交往;增加区域互动,提升交往频率;同伴榜样示范,提高交往水平;教师参与游戏,引发交往互动等“六步”推进策略,较好得促进了中班幼儿主动交往的意识。
区角活动 中班幼儿 主动交往意识 推进策略
中班幼儿已经开始乐意与同伴交往,但是缺乏交往的主动性。从小培养幼儿的主动交往意识,对其今后的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区角活动作为幼儿生活中最喜欢的游戏活动,是培养幼儿交往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笔者以幼儿喜爱的区域游戏为入口,采取一系列方式培养幼儿的交往能力。
一、第一步:创设游戏情境,激发交往兴趣
区域活动的内容,有时候个体性操作会比较多,这会影响同伴之间的交往。而在幼儿的游戏常常需要伴随着情境而展开,这也正是幼儿交往的原动力。为此,教师可以将区域活动的内容设计成某种游戏情境,借助一定情境的暗示和推动,激发游戏欲望,引发幼儿主动与他人交往的意识。
案例一:垒高王
在建构区中,大家都在玩《垒高王》的游戏。孩子们拿着积木一个劲地往上搭,可是,都是各玩各的,缺乏合作和交往。于是,我有意识地在区域中“引进”了一个“垒高王”。只见每天都有孩子进入这个区域和“垒高王”对擂,但孩子们发现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已无法超越“垒高王”时,便有几个幼儿成双结对地开始合作。有些幼儿负责维护“地基”,有些幼儿负责往上垒高,最终合作超越“垒高王”。
在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游戏情境对幼儿的活动具有积极的暗示作用,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和交往意识。幼儿以自己对社会生活的种种印象对游戏的情节进行设计和安排,并按照自己的愿望,兴趣和能力来进行游戏。幼儿个人的经验丰富,角色游戏的水平也就越高。因此,教师应当注意幼儿的生活印象,应在宽松的环境中开展游戏。孩子是游戏的主人。在游戏中,孩子应该是自由的、自主的,这样才能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第二步:设定游戏规则,提供交往机会
中班幼儿已经逐渐有了规则意识,因此在游戏活动中,仅仅创设情境渐渐满足不了幼儿的需求。实际上,每一个活动区都应该有各自的游戏规则。在幼儿萌生交往兴趣的基础上,教师也有必要设定一些有利于交往的游戏规则,促使幼儿之间的合作交往。如在棋类区域规则中,教师和幼儿一起商讨出有关棋类游戏的总规则。在进行棋的游戏中,需要大家共同注意的玩棋规则,如:下棋前谁先下,由孩子们参与自己制定规则,而谁先下棋的方法有多种,在老师的引导下,孩子们总结了三种谁先来下棋的办法,分别是(1)掷筛子谁的点大谁先下。(2)石头剪刀布决定谁先下。(3)有好谦让,你先来。
三、第三步:限量提供材料,促进合作交往
在游戏规则的制定中,幼儿之间的交往行为逐步增多。但从中也发现,教师提供的材料数量也会影响幼儿的交往。如为了吸引更多的幼儿来参加“丫丫超市”这个角色区,刚开始教师在超市里投放了数量众多、品种丰富的各种食物包装盒和各类“水果”、“糕点”等,真可谓是琳琅满目。小朋友看见这么多“好吃”的“食品”都急着去购买。可是接下来的活动却让教师看到了过多的玩具材料会对使用效率以及幼儿的游戏发展产生较大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因此,当游戏有了情境和规则之后,就要开始考虑怎么样在每一个区域投放合适合理的材料,才能更好的促进幼儿主动交往。
案例二:材料多≠交往多
“营业员”:在游戏开始的3到4分钟里忙于整理没有摆放好的东西,游戏结束又用了将近5分钟的时间用于整理。而在顾客购买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东西多而导致食品打翻在地的现象,“营业员”对此表现出非常厌烦的情绪,一开始还会去整理,到后来索性不予理睬。游戏中,“营业员”与“顾客”进行交往的时间占总游戏时间40%还不到。
“顾客”:面对品种繁多的食品,幼儿无从选择,许多幼儿在“丫丫超市”内“狂扫”一圈就走了,根本没有考虑自己需要什么样的食品。
这样大量投放的游戏材料的结果就是使幼儿的游戏成为一种重复、机械地操作,剥夺了幼儿在游戏中与人交往、合作等其他游戏特征的发展,忽视了幼儿游戏的主体性,是与幼儿游戏的意愿相违背的。此时的玩具材料不仅没有起到应有的效益,甚至还妨碍、干扰了幼儿游戏水平的发展。因此,在这一时期,教师投放材料的实施原则应该是:1.按需投放。适量的投放材料可以让幼儿有足够的时间摆弄、熟悉,并积累一定的游戏经验,能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喜好,有目的地选择材料。2.逐步增加。根据游戏情节的发展,主题活动的需要,教师可以逐步添加游戏材料。
四、第四步:增加互动区域,提升交往频率
社会生活是多元化的,因此游戏活动之间是相互牵引的,相互联系的。在单个区域内的交往行为增多,交往水平提高后,教师可以引导幼儿增加区域与区域间的互动。如超市的人可以到理发店理发,可以到医院区看病,可以到娃娃家做客;而娃娃家的人也可以到超市里面买东西,到医院区看病、到小舞台看表演等等,各区域游戏之间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整体的区域游戏活动网。幼儿在其中就是一个个小社会成员,与同伴间发生各种交往,语言的对答、应变、协调能力均得到很大的锻炼,从而也提升了其交往频率。
五、第五步:同伴榜样示范,提高交往水平
在区域互动中,教师通过观察会更清楚得发现幼儿之间交往水平的差异。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同伴群体是宝贵的教育资源,是幼儿成长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同伴群体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幼儿园中,幼儿间交往最多,因此,我们应充分发挥同伴群体的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同伴的亲身体验,使幼儿自我发展。而幼儿的学习很大一部分就是在模仿中获得的,抓住中班幼儿的模仿性很强的这一特点。教师可采取强弱互补的教育策略,即“搭配法”,在提高幼儿能力的同时促进交往。如玩“美食城”游戏,果果当服务员,很有礼貌得招待客人。在游戏过程中我表扬了她。另一个服务员涵涵听见了,也像她一样有礼貌得招待客人。
同伴的榜样示范在他们的交往中起着很大的作用,他们间的相互模仿也促进了交往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能力强的幼儿还会提醒能力弱的幼儿。此外,孩子喜欢模仿同伴的行为。如果以孩子的同伴作为模仿的榜样,可以有意地设置一些情境,把欲让其习得的认识、行为在榜样身上表现出来。这类榜样大量存在于生活、学习、游戏的细节当中。老师只要表扬了某个小朋友,就会有许多小朋友模仿他的良好行为。
此外,区域评价环节是一个经验传递和积累的分享过程。在实践中我们尝试运用三种方式以加强榜样的示范作用:
1.“散步观赏”交流整理的方法。
在自主游戏结束后,每当孩子们整理完毕,我会和孩子们一起到每个区域走走看看,
孩子们一边看,一边情不自禁得会说每个区域的整理情况。围绕着“哪里摆放得好”、“哪里摆放得不够好”、“应该怎么样摆比较好”等等话题就自然而然得展开了讨论。
2. “场景还原”模仿角色的交往。
孩子游戏时,我会把有趣的、有价值的或者重要的场景拍下来。游戏结束后打开电视把照片播放起来,孩子们一看到自己或者同伴在照片上就主动的围坐到了电视机前。于是,“娃娃家的爸爸是何如做菜的”、“妈妈是怎么给宝宝喂饭的”、“小医院中的医生是如何给病人看病的”这些可以提升孩子游戏经验和能力的场景一一还原,不仅激发了孩子游戏的满足感和成功感,更能让同伴之间相互影响,从而推进游戏的效果。
3. “保留成果”分享成功的喜悦。
我觉得中班游戏分享可以让小朋友把成果保留,大家一起来欣赏。在轻松自由的状态下,小朋友们就会主动的介绍、主动的询问、主动的观察、主动的交谈,这使“分享”不仅变得随处可见,更使“分享”效果有明显得提升。
六、第六步:教师参与游戏,引发交往互动
通过前面一步步的推进策略之后,教师发现幼儿之间的交往行为明显增多,但交往增加往往随之而来的矛盾和遇到的难题也就增多。中班在处理矛盾和困难事件时往往会表现的手足无措。教师应作为游戏伙伴参与到幼儿的游戏中去,见机行事地给予指导,促使游戏顺利开展。如游戏中“美食城”的服务员,因为生意冷清,正闲着没事做,站在那儿摸灶具。过了好长时间才见到乐乐小朋友去买了份儿童餐。我便随即跟上去问:“乐乐,你买儿童餐有没有玩具送呀?”“没有。”“我们去问问服务员吧!”乐乐赶紧跑过去问,服务员说:“没有呀!我想想吧!”忽然服务员像是得到什么启发,兴奋地找来一些小玩意,包括卡片、雪花片等,当成儿童套餐的赠品来吸引顾客。当别的顾客听说后,都跑来向服务员要赠品,游戏气氛一下活跃起来,幼儿相互交流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
在幼儿游戏时,教师适时的以游戏同伴的身份参与到活动中去,潜移默化地教给孩子交往时应有的语言,态度,表情,帮助孩子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障碍和问题。当幼儿做出合作行为,能较好地与同伴一同合作学习或游戏时,教师要及时地给予肯定、鼓励,如 “你们俩配合得真好!”教师赞许的目光、肯定的语言、微笑的面容,以及轻抚孩子的肩膀、对孩子亲切地点头、翘起大拇指等,能使幼儿受到极大的鼓励,因而进一步强化合作的动机,愿意更多地、自觉地做出合作行为。
[1]华爱华.幼儿游戏理论.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2]刘焱.儿童游戏通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赵凤娟.我的区角我做主[J].早期教育(教师版).2010年02期.
[4]马华.浅谈幼儿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J].黑河教育.2010年07期.
G612
A
2095-3089(2017)24-0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