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跃旧时
2017-08-03袁道一
袁道一
三面环山的村庄盛产水稻,也盛产麻雀。它身形纤小,毛色灰不溜湫,从额至后颈部肝褐色;上体砂褐色,背部具黑色纵纹,并缀以棕褐色;尾暗褐色,羽缘较浅淡;翅小覆羽栗色,胸和腹淡灰近白,沾有褐色,两胁转为淡黄褐色,尾下覆羽与之相同,但色更淡。也许,是适者生存的法则使然,它这身颜色和村庄的土地颜色远远看去别无二致。村庄以极其宽容的胸怀容纳麻雀,麻雀在这种巨大的庇护下,繁衍生息,像炊烟一样弥漫在乡村的每一个角落,经常跟鸡狗一起嘻闹,和孩童一起玩耍。和谐共处,千百年来,麻雀大概是村庄唯一不曾远离过的同存共荣的飞翔动物。
村庄里长大的孩子,童年的记忆深处总是飞翔着几只调皮捣蛋的麻雀。平日里,麻雀在我的身前身后觅食或飞个不停,我都习以为常,不觉得讨厌,只是叫的声音不好听,喳喳唧唧的像门前的溪水一样不停歇,单调划一没什么新意。可一到稻收季节,我就对麻雀恨之入骨。当金灿灿的谷子堆满晒谷坪,平时好像也就那么几只在屋前屋后打转的麻雀,不知从哪里呼朋引伴,瞬间聚集成大部队,黑鸦鸦地直逼村庄各家各户的晒谷坪。
这个时候,看守谷子的任务义不容辞的落到我这个小屁孩身上。此时,往常看起来憨头憨脑的麻雀一下变得聪明起来,不,变得狡猾起来,让我无数次领略到了它的厉害。麻雀叼食时很机警,面对满坪的谷子,一点也不激动,极为镇定。它总是先向四周巡视后,觉得安全,或见有几只在吸食时,更多的鸟才敢飞近。而任何一个突然的声响,它们都会毫不例外地全被惊飞。刚开始,我用响把敲击地面,响把发出叭叭的声音,一下就把它们吓走了。响把是我们南方村庄的特产,就是一根一米来长的竹杆,最下端用刀剖开。用力敲击地面时,竹片相互撞击,发出叭叭的声音。响把是专门用来赶偷食的麻雀或鸡鸭的。起先几个回合,麻雀落到坪上,我坐在屋檐下,重重地敲击几下,立竿见影,麻雀一次次惊飞。
我有些轻视起他们来,思想开始开小差,拿起一本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并自作聪明地不时挥动响把,以为麻雀不敢再来。哪知道这些家伙也精得很,时间一长它们蹦蹦跳跳地逐渐靠近,对我远远的竹响把声毫无顾忌,肆意海吃海喝,甚至狂妄地发出幸福的叫声。当我晃过神来,急忙跑上前去“啊呜”“啊呜”地吆喝着驱赶。可等我转过身来,它们又呼啦拉地落到我的身后,又啄起几粒谷子或者恶作剧般拉下一团团稀稀的鸟粪。我气愤得朝它们不停扔响把,响把一落地,麻雀又飞拢来。我从这头撵,它们跑到那头,我跑到那头,它们又飞到这头,时常弄得我非常狼狈。
中午的阳光毒辣辣的,针一样刺我幼嫩的皮肤,我跑得满头大汗,心里窝火得很,可又无可奈何。最可恨的是这拨鸟儿吃饱了,我费劲力气,它们也刚被撵走,那拨鸟儿又来了,始终和我较量着战斗着,而我一个人孤单无援,最后落得一身疲惫,还要换来父母的呵斥。在驱赶麻雀这点上,我这个麻雀的爪下败将倒是很佩服读书一塌糊涂但很会调皮捣蛋的狗伢子。这家伙自制了一副牛皮筋弹弓,平时见到什么打什么。为此,他没少挨大人的揍。但他不改劣習,一段时间下来练就了一把好手艺、好准头,虽然不是百步穿杨,也能打个八九不离十。他看守家门口的谷子时,藏在门后,瞄准它们打。当一群麻雀看到自己的同伴悄无声息地倒在满是谷子的地上,惊惶不已,逃命要紧,纷纷飞离。于是,狗伢子看守稻子一刻也不要离开屋檐,尽享清凉。只是,年少的我一个劲儿佩服他,却从没想过我晒谷坪上的麻雀之所以那么多,有很多就是他这个邻居用弹弓打过来的。
在我那乡下,麻雀除了营巢在树洞中、松柏树的枝桠间、废弃的烟筒内、废弃的喜鹊巢外,特别喜欢营巢在农家的土墙洞穴里和楼层的木梁上。我没有狗伢子的射击本领,但这并不说明我就没有对付麻雀的办法。白天的劳累没有消减我对麻雀的仇恨,夜晚我精神抖擞地叫上几个死党,抬着楼梯,挨家挨户掏麻雀窝。夜晚,麻雀都安详地呆在窝里,满足地彼此依偎着,做着甜蜜的梦。站在楼梯上,我屏住呼吸,轻轻地把手快速地伸进鸟窝。掏多了次数,经验丰富的我凭手感我就知道每一回抓住的是什么。滑滑的,一定是成年的麻雀;肉肉的;就是羽毛未丰的雏鸟,圆圆的,当然是尚未孵化的鸟蛋。抓住老麻雀,我们用一根根钓鱼线系住脚,它飞起来想逃跑时,毫不客气地拉下来,再飞再拉,反复折腾,直到麻雀疲劳不动或死掉。对雏鸟,出于对它们父母的仇恨,我们也毫不留情,不管死活随手丢到地上。它们往往成为猫或狗的美味。
鸟蛋,我们就格外珍惜,一般是作为战利品均匀分配。拿回家,叫奶奶煮给我们吃。我们会像吃鸡蛋一样吃的滋滋有味。鸟蛋滋补了我们营养不良的童年。对于我掏鸟窝的行为,父亲从来不加以阻拦。父亲也极其厌恶麻雀。每年清明时节,早稻谷种刚刚播散在平整后的秧畦上,就被饿了一冬的麻雀疯狂般地侵袭,就连半裸于泥土里已发芽的稻种也被无情地啄成了空壳,害得父亲再次或多次“补缺”。
尽管麻雀不讨人喜欢,但它把村庄当作自己的家园,并没有因为曾经纳入“四害”遭到致命的打击而离开村庄,依旧在我的身前身后雀跃,依旧在我的童年时光里和我对峙。我就在这唧唧喳喳的叫声中长大,在这唧唧喳喳的叫声中背着书包上学,在这唧唧喳喳的叫声中如麻雀一般蹦蹦跳跳唧唧喳喳的回家。上学,我明白了麻雀主要吃的是害虫,它是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从此,不再掏鸟窝,只是在晒谷坪上照例驱赶。在一些明朗的月夜里,闲下来的母亲教我唱民谣。村庄的民谣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也多如村西的茅草地。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麻雀子》:麻雀子,尾巴长,打起鼓,嫁姑娘,去时梅花飘,归时梅子黄。眼泪汪汪念着娘。麻雀子,尾巴长,讨了婆娘忘了娘。麻雀子,跳呀跳,跳到姐姐屋门口,姐姐你莫笑,如今老弟当了皱(贫困),没有钱呀米也要,没有米呀谷也要。教会我后,母亲抚摩我的头问我:“崽啊,长大以后,你讨了婆娘会不会忘了娘啊!”望着整日忙碌的母亲,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母亲:“我不会像麻雀子的,我会时刻记得娘。”母亲对我的回答,很满意,笑容美丽得像地上漫漶的月光。
从母亲的歌谣里,我感觉出麻雀在乡下人的地位是极其低下的,简直就是负恩忘义的化身。而庄子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牢牢奠定了麻雀之流的胸无大志和安于现状的形象。那时候,心比天高的我,也固执地以为乡下的麻雀是那么的没出息,打心眼瞧不起它们,而自以为是地认为我的梦想在远方,在那摩天大楼高耸的城市,那里才是我栖息的高地。高三那年的九月,我端坐在村庄的田塍上,看着麻雀一群群从我眼前的稻田掠过,那模样很满足,那神态很安逸,那姿态好像它们是一只只海鸥,身下翻滚的是金黄色的海浪。我依旧不屑眼前翻飞的麻雀,我知道,我所有的乡村岁月在这一瞬间被麻雀带走了。我将背起简单的行囊,离开村庄,离开我乡下的双亲。后来,我还满怀激情地写下一首题为《麻雀》的诗歌,幼稚地嘲笑麻雀。
在我刚蜗居城市的那几年,依稀听老父亲提起,麻雀少了,早晨难以听到麻雀的叫声了。我不以为然,城市的五彩灯光使我晕眩。慢慢地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久了,我渐渐有了城市过客的感觉,才发现与人相比,麻雀似乎更懂得恋旧。麻雀习惯于守护而不习惯于远飞。麻雀一旦选择了一座村庄或一座小山之后,就会安天乐命地繁衍生息。麻雀其实也是村庄的土著居民,它们总是和我的乡亲一起执著守护着这片朴素的乡土。其它候鸟在深秋时就扔下这里的家,飞去温暖的南方避寒。只有麻雀,坚持在老家的严寒里过冬。不禁开始想念村庄,想念守护村庄的一些人和物,包括麻雀。突然觉得,时时刻刻呆在生育自己的地方,静静地过上一生,最后,回归在村庄的泥土深处,原来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和满足。难怪,我的父亲在我城里的家呆上几天,就水土不服,迫不及待地回到乡下。于是,格外怀念麻雀。
在秋天回了趟家,乡村空气依旧清新,村落变得漂亮起来,眉宇间多了几分现代气息。然而,乡村的麻雀却踪影难寻了,乡村因缺少麻雀的吵声变得寂寞了,失去了一种天籁之音。 在家门口坐了很久很久,静默,后来,抬起头,不经意间发现,光秃秃的椿树枝桠上有一片叶子,浅褐色的,还未落。可一会功夫,那片叶子落到了另一根枝桠上,就是没落下来。仔细一看,居然发现是一只小小的久违了的麻雀。心里有一些老友重逢的喜悦,目光久久就锁定在它身上。同时,一些愧疚剧烈地涌上心头。也许,多年前的一天,是我伤害了它的曾曾祖父或祖母。
第二天,早早地醒来,不是麻雀的唧唧喳喳声吵醒的,是为了赶上早班车。这时候,突然觉得,每个早晨,能在麻雀的叫声中醒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