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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

2017-08-03黄演宏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城镇化

黄演宏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馆,广东 广州 510000)

摘 要: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步与提高,但同时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如何更好地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当前政府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主要以某省的相关实践和探索为例,探讨一下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要求、新思路。

关键词:城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思考

中图分类号:G122;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18-0229-01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方式、 经济结构、娱乐活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作为代表着过去悠久历史、文化传统、民族精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也遭到了强烈的冲击。那么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为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哪些机遇和挑战?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如何才能够在此背景下更好地保持或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力?值得我们研究与探索。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李克强总理曾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建设要由曾经的“土地城镇化”转向“人的城镇化”。这个过程更强调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不仅让农村人口上楼,更应让他们一起享受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诸多地区拆房建楼、合村并居。广大农民在身体进城的同时,思想和文化上却未能真正“进城”。进城后的农民面对城市文明,一度出现了情感的空虚,思想的迷茫,以及价值观的混乱等问题。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要求

在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社会发展大环境下,面对诸多的机遇和挑战,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否如以前一样保护即可?答案是否定的。新型城镇化不同于传统城镇化的建设思路和发展理念,这也对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其一,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需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口市民化的其中一项内容是让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公共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文中指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是中国社会重构自己公共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性与公共性》一文中也强调:“非物质文化的‘遗产化,就是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泛的公共性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重建、塑造地方历史文化传统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我国公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二,新型城镇化强调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新型城镇化是信息化、工业化和现代化下的城镇化,是城乡一体发展的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曾经和城镇化一同极大改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方式和生存土壤,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他们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手段。一段时间以来,为了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急和重要程度,学者们往往特意突出了前者,而有意忽略或否定了后者。实际上,信息化有益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广泛传播;工业化可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现代化可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交流传播和创新发展。

其三,新型城镇化强调生态文明,绿色低碳。产生于农耕文明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具有低碳化、绿色环保的优势,非常契合生态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在建设生态城镇化的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有更大的应用和发展空间。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我们需要更加深入挖掘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生态环保价值,让先人的智慧助力我们当代的社会建设。

其四,新型城镇化建设强调文化传承,彰显特色,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具有地域特色的区域文化,是建设美丽城镇、体现区域特性、延续文化脉络的重要内容。有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建设文化城镇的重要内容,既是美丽城镇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重要体现。例如,春节是广州从化区非遗项目重要的展示期,非遗展示也成为了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参与人数最广、最多、最具本土文化特色的民俗活动。以“非遗项目专场展演”等节庆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从化本地传统民俗节庆,从正月初一到元宵十五,传统舞蹈《从化水族舞》《从化麒麟舞》《从化猫头狮》和《鳌头醒狮》,传统音乐《客家山歌》,春节民俗《掷彩门》和《添灯上灯习俗》等节目为从化的春节增添了不少欢乐喜庆的气氛。特别是从化春节习俗项目《掷彩门》,地处城乡结合地,掷彩門举办地的一些祠堂已经受到了城镇化的强烈冲击,一些有着历史底蕴的环境也会难免遭到破坏,在城镇化建设中如何保护我们的非遗资源是我们刻不容缓的要做的工作。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相关探索

面对挑战和机遇,该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应对,如针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广泛调研,进一步摸清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推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其一,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文化属性,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相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为民共享的公共性特征。只有为更多的人所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才愈强大。上文也提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也亟需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其“公共文化”属性和文化认同功能,实现与新型城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共建共享。该省作为东部经济大省,城镇化建设具有典型的本地化特征。该省跨省流动人口较少,全省1370万流动人口中,85%在省内流动,48%在县内转移,设区市市区和县(市)城区成为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空间。该省的这种本地城镇化特征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服务相融合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二,依托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机遇,做好群体传承培训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活。

例如,2016年,从化非遗项目分别在广州市举行的“国际旅游展”和在深圳市举行的“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文化博览交易会”上进行了重点推介和宣传,通过制作非遗项目展示牌,现场滚动播放从化非遗宣传片,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来宾展示我区极具地域特色的非遗项目,令从化区的传统文化影响力和知名度得到了提高。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互惠共赢的相关思考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编制时就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等问题,不仅可以有效减少城镇化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而且还能有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城镇化生产生活中,以此来增强其传承活力,实现良性发展。

从民众层面看,需要充分尊重民众的主体选择,挖掘民众的创造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一个根本宗旨是“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由广大民众创造、认定并传承。换言之,广大民众自己决定着什么是他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政府在编制相关规划、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民众在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主体性。民众也应明晰自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的主体责任,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新型城镇化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中来。

五、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一项艰巨、系统的工作,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加速推进下,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与机遇,也提出了许多新要求。面对这种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应积极面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满足新要求,同时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融入新型城镇化生产生活中,需要政府与民众的共同努力,讓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新型城镇的文化特色,真正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互惠共赢!

参考文献:

[1]钱永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J].中国名城,2015(05).

[2]骆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16.

[3]宗毅.城镇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探究[J].小作家选刊,20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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