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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背景下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2017-08-03蒋满勤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互联网+

蒋满勤

(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 人秘科,广东 广州 510080)

摘 要: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2016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本文围绕“互联网+”发展的大环境,针对我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趋势,结合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理解,浅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水平的相关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互联网+;信息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249.27;TP39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18-0223-02

一、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体系

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环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爱国主义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①。

二、“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趋势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业态。近几年来,“互联网+”已经改造影响了多个行业,我国提出“互联网+”的概念,希望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进行有机渗透,从而推动各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公共文化服务是一种公益的供给系统,一种共享机制。互联网思维对于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具有重要影响,它的传播性,能够扩大信息传播的方式,能够促使大众公平地享受公共文化资源。

三、信息技术是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重要推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保障取得历史性突破,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基本文化需求实现了从行政性“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公共文化服务将实现从可多可少、可急可缓的随机状态到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发展的跨越。

《保障法》明确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推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这意味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科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地位,现代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作为良好推手对于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息化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新平台、新阵地,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途径②。

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水平的对策建议

如何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多方位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值得每一位文化战线工作者思考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构建发展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主体由主导主体、执行主体、参与主体三个部分构成。政府是主导主体,也是投资者、组织者和监督者。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是执行主体,是生产者、提供者和实施者。公众是参与主体。

主管部门要审视、规划当前的供给渠道和供给方式,有效提升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的协同、整合能力,确保“公共效能最大化”基本目标的实现。政府要提高采购公共文化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力度,借助多元化的服务供给者、供给模式,满足市民多样化的信息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加大文化志愿者的队伍,积极发展非营利性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政府对文化需求表达回应度要通过宣传、座谈、调查等形式,倾听民众真实的文化信息需求,做出积极正面的政策回应③。

(二)搭建统一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平台

在工作实践中,因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各文化部门早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普遍缺乏系统建设规划和统一数字标准,造成文化系统平台之间的数字化信息和资源无法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碎片化、同质化比较严重,文化资源及服务体系持续发展缺少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便民性亟待改进和提升,如何优化整合文化资源成为迫切解决的问题。

如今,大数据、云平台是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的支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服务已经取得长足进展,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覆盖网络不断完善,数字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服务基层单位也逐步树立起互联网思维。目前各级文化部门在传播公共文化服务的思路上,都使用频率高的互联网工具,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传播平台。

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网络终端设备就可以足不出户的在家选择喜爱的文艺表现形式,不仅方便快捷,也为传统文化培养了广大的潜在消费者,更加方便快捷的传播了我国的传统文化,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

广东作为文化强省,公共文化处在大发展大繁荣时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的发展。作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在做好常规服务的同时,也应当树立大数据意识、互联网思维,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国家发展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有利契机,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平台,更加积极主动地扩大服务范围,努力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以现代方式推送至更多网民,建好互联网文化阵地④。

1.建立全省多元化、信息化数字服务体系

(1)通過全省建立的数字文献、数字演艺、文化遗产、文化艺术继续教育培训等不同类别、数量庞大的资源库;

(2)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的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等三大工程;

(3)以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已覆盖省、市、县、镇、村五级;

(4)数字图书馆覆盖至市、县两级的资源数据。利用全省文化资源进行清晰分类,功能设定,进行数字化融合,集书籍阅读、艺术鉴赏、艺术教育、信息交流、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岭南文化宣传推广等于一体,探索建立统一面向公众服务的多元化、信息化数字公共文化云发布平台,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礎。

2.实现文化资源全覆盖,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岭南文化特色

近年来,广东省文化厅信息中心与全省多个文化单位强强联合,推出全国首家“网络文化馆”,以第一手鲜活岭南特色文化资源,将全省传统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非遗馆、展览馆、创意馆等场馆进行资源数字化,建立统一网络文化平台,力求让网民足不出户浏览各大场馆的信息资源。

进入“网上图书馆”,可以在线看书,也可以进入地方图书馆和特色图书馆;点击“网上博物馆”,开始3D动态虚拟博物馆游历旅程;浏览“网上美术馆”,就像现场进入展览大厅;打开“网上动漫馆”,可以看到经典动漫形象等。

3.建立文化场馆大数据出行指数,加强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基于文化场馆每日活动信息数据和民众出行相关数据,运用现代手段将地图+文化进行结合,建设广东重点文化场馆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传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享受到社会公共文化服务。

对省级重点文化场馆的藏品内容、活动展览、观众出行数据、周边交通配套,天气情况、今日活动、活动预告、进场人数、网上预约人数及相关场馆应用等信息数据向社会公众提供实时、准确、安全、可利用性高的数据资源浏览、查询和下载等服务,为公众出行提供数据参考,同时解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通过大数据的融合,不断加强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的工作。

建设广东文化场馆出行数据,为民众在文化场馆消费过程中带来便利,使得文化行业相关机构借助更加全面的数据,分析和感知文化出行和消费市场的状况,给行业以及政府决策机构提供借鉴参考作用,引导文化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结语

“三网融合"以及“互联网+”是我国信息化服务建设的发展趋势,这有助于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展望未来,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如何从大量的信息中迅速得到决策支撑数据,成为文化信息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因此文化系统的信息化部门必须紧密结合政策,发挥和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整合,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网络,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瓶颈,从以人为本的理念、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法治化建设、治理机制等视角努力寻求适合文化部门治理创新模式的路径机制,为文化的保护、传承作出更多便民利民的新举措。

注释:

①陈小敏.新时代下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思考[J].艺术科技,2014(01):109.

②陈珊珊.宁波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对策[J].政治文化,2015(08):31-35.

③周超.天津市信息化体系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信息化建设,2011(10):38-39.

④杨光.大数据时代公共文化服务需转换思路[J].计算机与网络,2015(15):05.

参考文献:

[1]赵春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视角下的政府信息化建设[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0(09).

[2]曾春梅.公共服务视角下提升地方政府信息化建设水平的路径[J].湖北档案,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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