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交易民主反思:民主异化与当代危机
2017-08-03吕普生
〔摘要〕当代西方交易民主的深刻危机主要体现在四个维度上:一是民主的运行前提因为经济社会的高度不平等而遭到严重破坏。二是民主的实现形式受到代议制和票决制民主的极大限制,其中代议制民主通过剔除直接民主和协商民主而限制了民主的实践形式,而简单票决制限制了多种选任机制的丰富组合模式。三是民主的人民自治本质被金钱民主和权贵政治所异化。经济社会不平等(两极分化)与票决选举(精英赋权)相互叠加的政治结果是将民主政治异化为权贵政治,这种异化本质上是通过经济主宰与政治交易完成的。四是民主的治理质量因政体失灵和政府低效而受到深度侵蚀,其中政府低效是指民选政府在治理能力、运行效率和治理效果等方面表现欠佳。西方交易民主的深刻危机集中体现为民主异化,其异化逻辑就是:从人民做主简化为代议制民主;从代议制民主被化约为选举民主,进而异化为票决民主;从选举民主和票决民主最终异化为金钱民主。金钱民主的本质就是权贵阶级控制下的交易民主。
〔关键词〕交易民主;选举民主;票决民主;民主异化;自治式民主
〔中图分类号〕D0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4-0007-1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欧债危机的政治学分析”(12CZZ009)
〔作者简介〕吕普生,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迄今为止,西方民主已经有2500多年历史,总体上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即古希腊时期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并且以小规模社会全体自由民直接参与城邦治理为特征的古典民主,17、18世纪启蒙运动以来以代议制和有限选举权为特征的近代民主,以及20世纪中叶以来延续了代议制特点且兼备全民普选特征的当代民主。20世纪70年代前后,当代西方民主曾因石油危机和左翼运动一度陷入困境,使得西方民主政府普遍面临着外部政治经济环境的挑战、文化价值变迁对于削弱民主社会基础所构成的挑战以及民主过程自身固有的运行方式所带来的内部挑战〔1〕,但这次民主危机并未动摇西方世界关于民主就是自由竞争性选举民主的信念。〔2〕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及紧随其后的欧债危机,折射出的不仅仅是西方经济失序问题,更重要的是西方国家的政治危机,尤其是交易民主或选举民主再度面临严峻挑战。那么,西方民主究竟面临着什么样的危机和挑战,它是如何从人民民主异化为交易民主,从人民做主异化为金钱民主的?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主要问题。围绕这些问题,本文将分别从民主前提、民主形式、民主实质(内容)以及民主效果(质量)四个维度反思当代西方民主的主要弊端和深刻危机。
一、经济与社会不平等破坏了民主前提
西方代议制民主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所有公民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这些平等权利在代议制民主中的真正实现有赖于公民行使各种权利的可行能力,而影响这种可行能力的,恰恰是公民在经济能力和社会处境方面的平等状况,因为经济能力和社会处境从根本上决定了公民在政治讨论和权利行使过程中的控制力与影响力。在此我们需要就欧美国家正在扩大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程度提供经验性证据,并分析这种不平等对代议制民主政治造成的冲击和挑战。
(一)平等的权利与可行能力是代议制民主的重要前提
什么样的共同体条件有利于民主政治的良好运行?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一方面取决于人们对不同性质的民主政治的界定,另一方面则取决于人们对民主政治运行前提的分析与判断。就当代西方多党竞争性选举民主而言,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发育成熟的市民社会和良好的公民素质是选举民主运转良好的前提基础。另一种观点主张,建立民主政治体制有赖于较为丰富的物质基础,只有先发展经济,才能建立民主政治体制。〔3〕除此之外,人们还从其他角度为西方民主政治的良好运行设定了多种多样的前提条件。且不论民主前提的多样性和既有论述是否合理,在笔者看来,无论何种性质的民主政治,其根本前提是人人平等,包括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平等和行使各种权利的可行能力的平等。实际上,西方国家也正是在平等和自由大旗下推动资产阶级革命、民族独立解放运动和建立选举民主政治体制的,他们一直视平等为民主运转的核心前提。
普选制和一人一票制就是政治平等的制度体现,也被视作现代代议制民主的前提基础。作为组成“国际人权宪章”的三大文书之一①,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政治权利)规定,每个公民都应享有直接或通过其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公共事务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在真正的、定期的选举中,每个公民都应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和机会,这种选举应是普遍的和平等的并且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公民都享有在一般的平等的条件下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和机会。这一条款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也确定了民主政治的平等前提。〔4〕截至2015年10月2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批准国)已增至168个,《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有164个。②绝大多数实行选举民主的西方国家都批准了“人权两公约”,从制度层面为本国公民规定了平等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
(二)欧美国家经济社会不平等的经验证据
然而,当前西方国家正在遭受侵蚀的,并非制度形式上的平等权利,而是公民行使这些权利的可行能力,这种可行能力的削弱直接体现为经济社会的不平等以及与此相关的绝大多数公民经济社会状况的恶化。衡量经济不平等和社会分化的指标有很多,在此我们选取最为直观和最具代表性的三个方面。
一是不平等的收入分配,包括不同群体在某个时点上收入分配的横断面差距和在某个时段上收入增长的历时性差距。家庭收入通常由工资收入和资本(财产)收入两大块构成,因此家庭收入差異与工资差异和资本收入差异紧密相关。据美国学者统计,1979年,美国社会最顶层01%群体的平均家庭收入“只是”社会底层90%群体的平均家庭收入的50多倍,但到了2007年,也就是美国次贷危机那年,最顶层01%家庭所拥有的平均收入是社会底层90%家庭平均收入的220倍,2010年仍高达164倍。如果将上层群体范围稍微扩大,那么,上层1%群体的平均家庭收入与底层90%群体的平均家庭收入之比从1979年的14∶1急剧扩大到2010年的42∶1。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尽管上层群体的很多投资是亏损的,但上层1%群体获取的总收入超过了国民收入的1/5,接近国民收入的1/4。跟总体家庭收入的不平等显著扩大一样,美国民众在工资方面的不平等也相当突出。1979到2006年间,美国低工资人群(底层90%群体)的工资仅仅涨了15%,而上层1%群体的工资却涨了将近150%,最顶层01%群体的工资涨幅却超过300%。另一组数据显示,1979-2007年间,上层1%群体从美国的经济扩张中攫取了大约60%的国民总收入(含工资收入和资本收入);2002-2007年间,上层1%群体所攫取的国民总收入超过65%。有关美国收入分配数据引自斯蒂格利茨所著《不平等的代价》,而斯蒂格利茨在收入不平等方面使用的数据主要依赖赛斯等的工作。参见〔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不平等的代价》,张子源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年。这一方面意味着,美国工资收入和资本收入的增长,绝大部分都为上层1%群体所攫取;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当上层1%群体坐拥巨额收入时,绝大多数美国人的实际境遇变得更糟了,收入分配方面的不平等急剧扩大了。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美国中产阶级的收入变化和实际境况。在1980到2010年的30年时间里,美国中产阶级的家庭收入几乎没有变化,处于中位数的家庭收入基本上是停滞不前的,年增长率只有036%。同样地,一个典型全职男工的收入在过去1/3个世纪里的收入也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上层群体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产阶级的收入却停滞不前,这不仅意味着中产阶级的实际境况恶化了,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滑落到或更接近于社会底层,中层和底层群体与上层群体的实际差距正在扩大。这也能解释为何中层阶级逐步被掏空,而且中产阶级的不满和怨气越来越大。
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并不局限于美国。托马斯·皮凯蒂通过研究1910-2010年间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工资收入(或劳动收入)不平等的变化情况发现,“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前1%人群的[工资]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显著提高……所有这些国家国民收入前1%人群的比重增长,至少2/3源自顶层收入的急剧增长这里指顶层群体的工资收入。,其余1/3源自资本收入的强劲增长。所有英语国家近几十年来[工资]收入不平等的首要原因是金融部门和非金融部门超级经理人的兴起”。〔5〕当然,这种“同族相似性”并不能掩盖各国劳动收入不平等的严重程度的差异。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美、英、加、澳四国上层1%群体劳动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差不大,均在6%-8%,但30年后,美国的比重达到近20%,收入不平等的恶化速度最快,英国和加拿大约为14-15%,而澳大利亚相比其他国家较低,为9%-10%,但依然呈现出较为严重的收入不平等。欧洲大陆和日本的情况既有不同之处也有相似特征。所谓不同之处,是指1980年以来,这些国家上层1%群体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的增长比盎格鲁-撒克逊英语国家慢得多,在过去30年间平均“只”增长了2-3个百分点。托马斯·皮凯蒂解释了导致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与欧洲大陆国家上层1%群体收入占比的增幅存在显著差异的原因。从直接成因看,导致上层1%群体收入占比提高的原因是“超级经理人”的崛起。对高管进行慷慨重赏尤其是高管可以决定或影响自己工资水平的设定,这是导致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强大力量。从深层原因看,之所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盎格鲁-撒克逊国家比欧洲大陆国家的工资不平等增长更快, 是因为前者的“保守主义运动”带来了对高管超高报酬的更高容忍度,而同样的社会接受度在欧洲大陆国家来得较晚。参见 〔法〕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巴曙松、陈剑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年。所谓相似特征,是指欧洲大陆和日本上层1%群体的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都处于增长状态,即便是2-3个百分点的增长也意味着收入不平等的显著扩大。在1990-2010年间,欧洲大陆和日本的平均收入出现停滞状态(或增速相比过去显著放缓),然而上层1%群体的收入水平却显著增长,而且收入层级越高的群体,收入增速越快。〔6〕
二是不平等的财富占有。这里所指的财富占有涉及到对所有物质资料的占有,包括国民财产和自然资源两大部分,它与家庭收入(工资收入加资本收入)尤其是工资收入(劳动收入)是有所不同的统计指标。在财富占有方面处于上层1%的群体与在家庭收入以及工资收入方面处于上层1%的群体并不完全重合。相比于收入分配,美国社会在财富占有方面的不平等问题显得更为严峻。2007年,美国最富有的1%群体控制着大约35%的国家财富。考虑到中层和底层群体的财富主要是房屋财产,如果房屋价值不算在内的话,上层1%群体控制着全美国40%的“非房屋财富”。〔7〕皮凯蒂也论证了欧美国家财富占有的高度集中问题,认为财富分配以及相应的资本收入的分配,总是要比劳动收入的分配更为集中。当前随着资本/收入比的提高以及经济增速的放缓,财富占有方面的差距可能不断拉大,在某些方面,上层群体与底层群体因资本所有权带来的财富占有的不平等比超级经理人与普通工薪阶层不断扩大的工资收入差距更加令人担忧。〔8〕
三是持续高涨的失业率与不平等的就业机会。与上层1%群体攫取巨额工资收入和控制大部分国家财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盎格魯-撒克逊国家和南欧国家的大量底层群体连就业机会都没有,长期处于失业状态。以2012年为例,西班牙和希腊失业率高达25%左右,其中西班牙有5769万人找不到工作,希腊作为一个人口小国也多达1204万人失业;美国、英国、法国失业率分别为81%、79%和103%,远远高于就业良好的北欧国家挪威(32%),美英法三国2012年失业人口分别为12506万人、2511万人和3015万人。年度失业率数据来源:Eurostat,http://appsso.eurostat.ec.europa.eu/nui/show.do?dataset=une_rt_a&lang=en; (检索日期:2013年8月10日);失业人口数据来源:Eurostat,http://epp.eurostat.ec.europa.eu/tgm/table.do?tab=table&init=1&plugin=1&language=en&pcode=tps00001(检索日期:2013年8月11日)。在2012年的总失业人口中,欧债五国欧债五国指希腊、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有高达40%-60%的失业群体属于长期失业人口,法国的长期失业人口也超过40%,美国和英国分别为293%和348%。数据来源:Eurostat,http://appsso.eurostat.ec.europa.eu/nui/show.do?dataset=une_ltu_a&lang=en (检索日期:2013年8月17日)。据此我们可以推算,仅美国就有大约419万人长期处于失业状态。
实际上,有关失业率的官方统计数据往往会低估一个国家真实的失业状况和就业机会的不平等程度,因为官方失业率难以反映无全职工作的兼职工作人群和间歇性、流动性工作人群。有些人曾经积极寻找工作而未如愿,处于待业状态,有些人因找不到全职工作而从事兼职工作,也有些人常年处于间歇、零散和流动就业状态,还有一些人因求职受挫而最终退出劳动力队伍。就美国而言,截至2012年1月,大约有2500万想找到全职工作的人不能如愿以偿〔9〕,这比官方统计的失业人口数据高出一倍。在其他国家,没有全职工作的人口估计也会比官方失业人口翻一番。持续高涨的失业率证实了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和南欧国家在就业方面的严重不平等,而且这种不平等程度还在继续扩大。如果说大规模底层人群缺乏就业机会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那么,比底层群体缺乏就业机会更为可怕的是,有限的就业机会在很多情况下却留给了具有政治权力背景的那些人,这是底层群体产生不公平感和愤懑情绪并最终演化为街头抗议甚至暴力运动的重要原因。
除上述三项指标之外,欧美民主国家经济和社会的不平等还体现在住房的两极分化和应对经济危机的能力差异方面。住房的两极分化可以算是财富占有的一个侧面。即便是在经济平稳发展时期,上层群体和底层群体在房屋数量、住房质量和房屋财富占有方面的差距也是相当显著的,在经济危机时期,这种两极分化就更令人叹为观止。据统计,2012年5月,受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美国有大约800万家庭失去住房,还有400万家庭面临失去家园的危险,其结果是,一边是大量闲置的住房,另一边是无家可归的危机受害者。就应对经济危机的能力差异而言,虽然富人群体在金融危机中也有所损失,但相比中底层群体,富人群体在危机之后反而变得更加富有,这一方面是因为许多中底层群体仅有的充满泡沫的房屋财富化为泡影,另一方面是因为富人群体有雄厚的资本用于更好地应对危机,在经济危机当中能够迅速恢复,而中底层群体在危机中显得更为脆弱,也更难以恢复。
(三)经济社会不平等对民主前提造成的冲击
欧美国家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究竟产生了或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从对西式民主政治运行造成的冲击与挑战来看,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的首要危害是加劇了社会两极分化程度,极大地削弱了代议制民主的中产阶级基础。最近30年来,随着上层1%群体工资收入的爆炸式增长(超级经理人现象)和对国家财富的大规模控制,上层阶级与中底层阶级的两极分化急剧扩大,而且中产阶级逐步被掏空,其规模渐次缩小,越来越多的人滑落到社会底层。如果说庞大而忠诚的中产阶级是代议制民主平稳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的话,当前欧美民主国家的两极分化对于代议制民主的民众基础将产生釜底抽薪的负面作用。
其次,经济和社会不平等对代议制民主前提的一个致命挑战是大大削弱和压制了中底层公民在平等行使政治权利方面的可行能力,使得政治权利的平等徒有形式而乏内容。上层阶级不仅攫取和控制着巨额国家财富,而且垄断着权贵地位,尤其是把持了包括国会议员和政府各部门首脑在内的重要政治职位,对于国家政策的制定发挥着决定性影响,这一点在随后讨论选举民主异化为金钱民主时还会展开论述。与此相反,中产阶级和底层阶级因为在财富占有和社会处境方面的劣势地位,通常难以成功获取重要政治职位,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和对政策执行的监督能力也微乎其微,除非采取街头抗议和暴力运动的政治方式。因此,经济能力和社会处境的不平等最终也将导致政治能力上的不平等,从而制约公民政治权利的真正平等实现,正如政治权利及其可行能力的不平等反过来也会扩大经济和社会不平等一样。
再者,高度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不仅会侵蚀基本的公正价值观,腐蚀代议制民主的价值基础,还会积累民众的愤懑情绪和对抗心理,破坏社会凝聚力,最终撕裂社会。持续扩大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使得民众在经济竞争中缺乏安全感,因为上层阶级无论如何掠夺国家财富、制造经济动荡,最终都是市场经济中的赢家,不必为经济衰退和社会动荡承担责任,而中底层阶级无论如何努力,都是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中的受害者,甚至在金融危机中变得一无所有、无家可归,而且还无法让上层阶级为此担责。这种对于市场经济的不安全感腐蚀了民众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信任感,从而质疑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公正性,对于市场竞争和民主政治的公平性丧失信心。更为严重的是,公平感的丧失还伴随着民众的社会不满和敌对情绪的积累。一方面,社会愤懑情绪的滋长将侵蚀民众的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破坏国家的共同目标和社会凝聚力,引发阶级分化和社会分裂。另一方面,愤懑和敌对情绪一旦突破社会心理门阀装置的峰值,就会演化为街头抗议甚至暴力斗争。
第四,经济和社会不平等对于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稳定的冲击也是至关重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根本性的。尽管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内在地具有不平等倾向,但目前欧美国家高度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绝非市场经济单因素造成的,不公正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以及它们所生产的缺乏公正性的公共政策,实际上是导致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后者不仅没有纠正市场失灵,还进一步扭曲了市场经济,最终破坏了市场效率,削弱了经济增长。不稳定、低效率和不公正的经济体制引发了金融危机(包括主权债务危机)和经济衰败,而后者反过来又对民主政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构成了挑战。在发生主权债务危机的欧洲国家,无一例外都产生了政治更迭和社会动荡。
二、代议制与票决民主限制了民主形式
西方代议制民主因为欧美国家持续扩大的经济和社会不平等而面临着诸多挑战,但上述挑战只是代议制民主的外部危机,是对代议制民主运行的一些前提条件的冲击与破坏。然而,西方代议制民主面临的更为深刻的挑战是其内生缺陷,以及由外部危机与内生缺陷共同导致的民主异化。所谓内生缺陷,是指西方代议制民主在其运行中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对民主自身的背离或限制,尤其是通过简化为选举民主而对民主实践形式的限制,以及依赖于票决制对民主选任机制的限制。
(一)西方代议制与选举民主限制了民主的实践形式
尽管人们对民主的实现形式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有关民主的中心核或规范含义还是存在一定的共识,那就是,民主从本质上讲是“人民的统治”或者说“人民当家作主”、“人民自我治理”。根据这种规范性含义,一个民主国家的公共权力不仅应当归属于全体公民,而且公民应当具备行使和控制公共权力的集体能力(可行能力)。至于民主的实践形式,只要能够适应现实条件并契合民主的规范性宗旨,就可以是多元化和多样性的:公民既可以通过直接民主来行使和运用公共权力,也可以通过间接民主来选任、控制和约束那些掌握公共权力的代理人。然而,西方国家将作为人民自治的民主简化为西方代议制民主并进一步化约为选举民主,极大地限制了民主的实践形式。
首先,西方代议制民主是对直接民主的公然排斥,不仅把直接民主从民主的实践形式当中彻底剔除,而且忽视了把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混合起来的多重可能性。雅典城邦民主所产生的问题使得直接民主长期背负着坏名声,然而,对直接民主运行问题和潜在风险的声讨已经远远超过对其可取价值的评估。直接民主在扩大政治参与、充分表达民意、实现民主决策、加强公民监督和社会问责等公共治理方面具备的可取价值,恰恰是当前代议制民主特别匮乏的地方。代议制民主有效克服了直接民主对于地理范围和人口规模的限制,使得在现代大规模民族国家中组建国家机构和中央政府变得更为可行,然而它并未真正摆脱所谓“多数暴政”的威胁。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西方代议制政府很大程度上已经蜕变为寡头制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最终归属者的人民仍然被排除在公共领域之外。与直接民主相比,西方代议制民主更可能假借多数之名行少数统治之实。如果说直接民主衍生多数暴政是一种潜在风险的话,西方代议制民主衍生寡头统治则是一种政治常态。民主意味着人民自治,然而,“我们称之为‘代议制民主的制度安排已经成为人民自治的替代,而非人民自治的实施”。〔10〕伯纳德·曼宁和纳迪亚·乌宾第甚至认为,西方“代议制从设立之初就是为了控制而非贯彻民主。”〔11〕就西方而言,为了使民主重回人民自治,公民就不仅要提防代议制民主的寡头统治倾向,更要重新发掘直接民主的可取价值,在作为间接民主的代议政体与作为直接民主的地方自治之间寻求混合与平衡,探讨用地方直接民主强化全国代议制民主的可能性。
其次,西方代议制民主难以避免的一个内生缺陷是“代表的困境”,代表与民主的联姻并不稳定,西方代议制民主常常通过代表而背离民主。代表这一概念意味着,“不在场的某人或某物,却在某种意义上又在场”。〔12〕作为一种制度元素,代表使得没有人民作为行动者的民主制度成为可能。然而,在西方代议制民主运行过程中,代表却面临多重困境。什么样的人适合当选代表?西方代议制民主能否真正选出这种人民需要的代表?如果说代表需要具备公共美德、社会责任感和治政能力的话,那么基于选票竞争而产生的民选代表是否满足这些资质要求,就值得怀疑。除非能够选出有足够自律要求的代表,否则代议制民主就将面临代理的困境,也就是说,代表的利益诉求并不会天然地与民众的利益诉求保持充分一致,民众与代表之间经常处于分离状态,而且民众还难以有效地监督和制约代表。实际上,以选票和金钱作支撑的当代西方代议制民主既没有真正解决优质代表的问题,也未曾有效解决代理困境的问题。由此导致的结果是,一方面,代表并非公众需要的优质代表,真正占据这种代表席位的是在选票竞争中具有优势的社会上层群体;另一方面,一旦成为民选代表,代表或许就不再是代理人民,而是代替人民,而且还有可能背叛人民。如此一来,通过竞争选举产生的代表就背离了民主的初衷,代表不再是为民主服务而是直接代替了民主。因此,代表与民主之间并不能直接划等号,二者的联姻并不稳定。
第三,将民主限定为竞争性选举民主,不仅排斥了对协商民主的运用,而且把民主的目标从致力于公共事务的良善治理异化为寻求政治领导权的选举竞争。自熊彼特给民主作出明确界定以来,民主就被视作通过自由争取人民选票来竞争政治领导权的一种方法或制度安排,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也以是否建立这种竞争性选举民主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唯一标准。这实际上从根本上异化了民主的目的。通过选举方法产生政治代理人并非民主的真正目的,而是达成良善治理目标的手段。为了实现对于公共事务的良善治理,人们不仅可以采取政治代理方式,还可以(有时甚至必须)采取自我治理方式,即便在实行政治代理方式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也需要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而协商民主就是实现公民自我治理和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有效的民主形式。作为两种民主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并非天然对立的,相反,二者的最终目标都应当是实现公共事务的良善治理,二者并非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把民主限定为选举民主,大大限制了民主的多元形式。
(二)西方票决制限制了民主的选任机制
西方代议制民主在被化约为选举民主之后,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又被进一步异化为票决制民主,仅以得票多少来选任政治代理人,这往往会以看似民主的选任机制违背政治代表的民主性和代表性。不可否认,现代大规模民族国家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都需要某种形式的政府机构,而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最终仍需要由特定的政治代理人(官员)来掌握和行使公共权力。可是,从民主治理的角度来讲,什么样的官员结构更符合民主意义上的代表性原则?票决民主是否足以确保符合民主代表性的官员结构?什么样的选任机制在产生并确保符合民主代表性的官员结构方面更为妥当?
首先,理想的政府执政官员必须具备积极从事公共事务、乐于服务社会民众的执政意愿和公正处理公共事务、有效应对社会问题的综合素养(包括德行、才能、知名度、影響力),尤其是较强的执政能力,因此,执政官员的代表性首先就是在意愿和能力方面的代表性,他们必须来自共同体成员中有意愿和能力执掌公共权力的那一群人。可是,如果执政官员都来自同一个阶级、民族或宗教群体,显然也不符合民主代表的广泛分布性原则,无法体现不同群体的意志和利益,所谓的民主政府将成为特定阶级、民族或宗教群体的政府。因此,执政官员的代表性还意味着在广泛的社会群体中的代表性。综合起来,对于民主政府来讲,理想的官员结构至少应当满足执政意愿要求、能力素养要求和广泛分布原则。
西方票决制民主声称要通过民主投票方式选出最优秀的人来担任政府官员。然而,在经济和社会高度不平等、阶级分化严重的情况下,如果不对票决制民主施加阶级界别限制(比如规定保民官之类的职位只能由中产阶级和劳工阶级参选)的话,最终赢得选举的通常都是有钱有势的权贵阶级,民主政府也将成为权贵阶级的政府,这将损害官员结构的广泛分布性,从而违背民主代表性原则。同样地,面对民族隔阂、宗教隔离或其他社会分化的情况,如果不对票决制民主施加民族界别限制、宗教界别限制以及其他群体界别限制的话,民主代表的广泛分布原则也很可能遭到破坏,政府官员将来自某一个特定的优势群体。此外,票决制民主并不能确保实现其初衷,即选任优秀官员,因为赢得票决制选举的政府官员,能够得以验证的能力只是他们更善于赢得选举,或者在弥漫着表演性政治文化的自由竞选中更具有表演能力,至于其执政能力是否真的强于其他参选者,仅仅通过票决是无从验证的。实际上,近30年来,在影响美国总统选举结果的诸种因素中,真正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并不是候选人的治国能力,而是其权势地位,尤其是背后的金钱支持。正因为如此,票决制民主同样也不能确保当选者是否真的执政为民。在实际的政治考量中,票决制下的当选者大都更倾向于制定或选择对自己的支持者而非全体选民有利的公共政策。
①也许还有其他可行的民主选任机制,这需要进一步探索。
既然如此,什么样的选任机制更有助于产生和确保符合民主代表性原则的官员结构呢?如果存在其他的民主选任机制可以有效地替代或补充票决选举机制,那就意味着,仅仅采用票决选举,将会限制对于其他民主选任机制的运用。尽管票决选举存在以上局限性,但要完全抛弃票决选举这一较为成熟的选任机制,显然会矫枉过正。这里的关键是如何在民主政治传统中重新发掘有用的选任机制,或者根据当代民主发展创造新的工具,进而考量票决选举与其他民主选任机制各自的优势与局限,并将它们有效地组合在一起,以弥补票决选举存在的缺陷。
根据对票决选举机制的反思,对票决制施加特定限制条件,如阶级界别、民族界别、宗教界别限制或其他限制方式,将有助于确保民主代表的广泛分布原则,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保留票决选举机制在那些有执政意愿的群体当中遴选优秀人才的优势。当然,这种有限制的票决制依然没有超越选举的手段,无论在哪个界别群体,通过票决产生的仍将是该群体中处于优势地位的人。
就西方而言,在当前可以设想的工具箱中,真正不同于选举手段的民主选任机制是抽签方式、轮流执政和保民官制度。①轮流执政在某种程度上与抽签相似。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三种工具并不能完全替代选举手段。完全用抽签方式来产生政府官员,就像完全采用轮流执政那样,并不能确保官员的执政意愿和执政能力。作为两种不同的官员选任机制,抽签和选举各有其积极特征与消极隐患。〔13〕抽签的积极特征在于,它通过随机方式可以更好地确保政府官员在全体成员中广泛分布,使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能够广泛吸纳不同的观点和意见,防止权势阶级对政府官职的垄断和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独裁。然而,抽签方式存在一个极其显著的缺陷,那就是通过抽签产生的政府官员很可能缺乏起码的执政素养,而且产生业余执政官的风险无法控制。与抽签相比,选举恰恰相反,它声称要遴选出有才能的政府官员,尽管纯粹的票决选举并不足以确保这一点,但比起抽签来讲,选举在遴选优秀人才方面具有内在的优势。然而,不受限制的票决选举的问题在于它偏好于权贵,导致权贵阶级在政府官职和政策制定中的垄断地位,从而损害民主代表的广泛分布原则。据此可以说,不受限制的票决选举本质上是一种精英赋权的贵族制工具。
既然抽签与选举各有利弊,那可否将二者有效地组合起来呢?一些学者对此作出了积极探索。针对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没有建立防止富人政治影响力过大的正式制度这一缺陷,约翰·P.麦考米克根据奎恰迪尼和马基雅维利的共和思想,提出了一种混合抽签与选举的政体类型模式,用以评估不同的官员选任方式在抑制富人方面的潜力。麦考米克将填补公共官职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挑选候选人,二是任命官员。在挑选候选人阶段,既可以用抽签方式在全体公民中随机挑选,也可以由特定的提名人进行推举,在提名人推举候选人之前,先要通过抽签、选举或小团体推举方式产生具有提名资格的人。在任命官员阶段,同样也可以采取抽签或选举方式。两个阶段共同组成官员选任程序,在此过程中,抽签或选举的不同组合将产生不同的政体类型。〔14〕
除了抽签以外,保民官或监察官制度也是一种降低选举的贵族效应的有效方式。所谓保民官制度,就是将某些享有特定职权的公共职位专门留给中下层阶级,一方面防止經济精英和政治精英对公共职位的垄断,另一方面借助保民官或监察官制度实现普通公民对政治精英的监督,使后者对前者负责。在缺乏保民官或监察官制度的情况下,不仅普通公民难以监督政治精英,而且政治精英还很可能假借“人民”之名,以匿名的方式支配普通公民,更毋庸说对人民负责。当然,正如抽签那样,保民官或监察官制度也并不能完全替代选举,它的核心功能还是弥补选举制度的局限性,使政治精英对大众政府负责。
上述抽签和保民官制度旨在降低选举的贵族效应,尽可能扩大民主代表或政府官员在全体成员中的分布范围。然而,广泛分布只是民主代表性原则的一个方面,该原则的另一个方面是确保民主代表或政府官员的执政意愿与执政能力。既然抽签和保民官制度的目标并非解决遴选优秀人才问题,而票决制选举也不足以确保遴选出优秀的当选者,那么,是否存在其他选拔优秀人才的民主机制呢?这是票决制民主面临的一个难题,对这一难题的解决必须超越简单的票决选举机制。将选举制与委任制有机结合起来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一种方案。总之,无论是从意愿和能力的代表性还是从广泛分布的代表性角度,简单票决制都有损民主的代表性原则,限制了多种多样的民主选任机制以及不同选任机制的丰富组合模式。
三、金钱民主和权贵政治异化了民主本质
经济和社会的高度不平等造成了欧美国家严重的两极分化,削弱了西方民主的运行前提,而代议制民主通过将西方民主的实现形式限制为票决制选举民主而成为了精英赋权的贵族制工具。经济社会不平等(两极分化)与票决选举(精英赋权)相互叠加的政治结果,是将人民自治式民主异化为金钱民主,将民主政治异化为权贵政治,这种异化过程本质上是通过经济主宰与政治交易完成的。具体来讲,西方民主的异化过程至少体现在(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金钱成为通往选举的必经之路,权贵阶级把持着重要的公共职位;二是权贵阶级左右着国家的政治过程;三是权贵阶级控制着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
(一)重要公共职位成为权贵阶级的专有资产
在实行多党自由竞争式选举民主的西方国家,尽管金钱未必是赢得竞选的充分条件,但金钱通常都是赢得竞选的必要条件,选举竞争被异化为金钱竞争,选举民主在制度上的“一人一票”原则也被实际中的“一元一票”原则所代替。
首先,在各党提名候选人的过程中,金钱就已经开始主导民主过程。那些缺乏财力支持的人,在本党提名环节就很可能会被吓跑或被忽视。为了获得本党的提名,试图成为本党候选人的党员,就不得不花费足够的费用获取本党的支持。可以说,在正式的“选举角逐”之前,实际上就已经展开了“金钱角逐”,这在西方国家也被称为“金钱选战”。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均有大量例子能够说明正式选举前的金钱选战。2000年,民主党人乔恩·科尔津在争取新泽西州参议员提名的环节就已经花费2500万美元,最后科尔津竞职成功,他为竞选参议员的选举费用累计高达6500万美元,他背后4亿美元的财产支持吓退了许多挑战者。同样是2000年,在争取共和党总统提名过程中,仅截止当年7月,小布什就已经花费9700万美元,而此时他与民主党候选人戈尔的选举大战才刚刚开始。〔15〕在金钱选战环节,富商巨贾们基本上圈定了他们的支持对象,在大多数情况下,最终的选举结果往往也不出他们所料。
其次,在正式的选举角逐环节,候选人更是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选战。无论是聘请公关顾问、民意测验专家、雇用选举工作人员,还是选举办公费用和最重要的竞选广告费用,都需要耗费大量资金。据统计,2004年美国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总共耗资40亿美元,而这些费用还不包括候选人花在各州和各地方的选举经费。在金钱政治下,所谓的民主选举竞争实际上就是金钱竞争,那些资金不够雄厚或没有资金支持的人,往往不得不望而却步。当然,“我们应该指出的是,钱花得最多的不一定每次都赢,但大部分时候都会赢。在过去15年里,超过80%的富人在国会议员选举和州长选举中如愿以偿。”〔16〕
由此可见,金钱在西方选举政治中已经产生并且正在发挥着一种背离民主初衷的过度影响。选举民主被异化为金钱民主之后,包括总统或首相、两院议员、各部部长、地方长官在内的重要公共职位也就成为权贵阶级的专有资产,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紧密结合并相互强化。迈尔卡·帕伦蒂尖锐地指出,美国国会是权钱交易的绝佳场所。“能否成为国会议员,关键看自己的钱袋子鼓不鼓。”一位美国联邦议员也曾指出,美国参议院代表着整个富有阶级,已经形成了寡头统治格局。众议院也未逃此厄运,它正从“国民代表的议政厅”演变为“地主家的后院”。〔17〕实际上,美国的情况只是交易式民主国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目前的代议制政府已经成为寡头统治或权贵统治的新形式,普通民众基本上都被排除在重要的公共职位甚至被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不仅如此,即便是来自普通工薪阶层的政治代表,一旦占据着公共职位和享用着由此带来的专属利益,最终也逐渐远离工薪阶层,成为把自己的官职视作代表财产的新兴陌生权贵。〔18〕
(二)经济和政治精英左右着国家政治过程
伴随着权贵阶级对重要公共职位的长期占有和世袭专有,整个国家的政治过程实际上也被经济和政治精英所把控。国家政治过程由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组成,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治选举过程和政策制定过程。
由于政治选举过程最终为金钱和权力所操控,经济和政治精英主导着政治选举,自由竞争实际上就成为权贵阶级中不同精英集团之间的竞争。正如列宁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样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不仅在议会制的立宪国内是这样,在其中最民主的共和国内也是这样。”〔19〕上述金钱选战实际上已经揭示了经济和政治精英在政治选举过程中的决定性影响,与之相映衬的是普通民众实际上已被或明或暗地排斥在选举过程之外。这种被动排斥首先体现在普通民众几乎无法成为重要公共职位的候选人,更无从参与政治竞争,因为他们不仅自己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无法获得富商和财团的资金支持。金钱选战所需要的巨额资金已经把政治选举过程异化为权贵阶级内部的政治游戏。
其次,最近几十年来西方选主国家越来越低的投票率也反映了普通民众在政治选举中的被动排斥。低投票率问题在美国尤其显著。有研究者把选主国家的低投票率解释为普通民众对政治事务缺乏兴趣或知之甚少,认为放弃投票基本上是出现在最无知的那部分选民当中,而增加参与会威胁到民主政治的运作。也有人主张,低投票率表明民众满足于当前现状,是选民对政治进展满意的证据。这实际上是主张低投票率是一件好事。李普塞特曾总结了这些论述。参阅〔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张绍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然而,从20世纪70年代的经济危机到当前的欧债危机中,普通民众所表达的愤懑情绪和采取的过激行动已经表明,这类解释与真实情况相去甚远,普通民众不仅关心和了解政治事务,而且对民主政府的运行现状极为不满。也有人认为,低投票率的高低无关紧要,因为投票者与非投票者的偏好结构基本一致,投票者数量的增加并不会改变投票者的偏好结构。然而,主动或被迫放弃投票的群体与投票群体存在显著的差异。李普塞特曾经描述了二者的社会特征。投票率低的群体一般收入低、教育程度低,在职业上主要是非熟练工人、服务行业工人和农民,在人种与族属特征上主要是黑人及少数族裔,投票率高的群体则具有相反的社会特征。这种参与投票的模式在欧美许多国家都有着惊人的相似。〔20〕如果底层阶层的投票率显著增加,所有投票者的偏好结构以及最终的投票结果很可能发生显著变化。实际上,在笔者看来,真正导致选主国家低投票率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的两极分化以及权贵阶级对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的有力控制。这种权贵政治使得普通民众对政治选举感到失望、愤懑甚至绝望,由此而滋生的政治无力感迫使普通民众把放弃投票当作是无奈的政治选择。
再者,普通民众在政治过程中的被动排斥还与权贵阶级对政治选举的技术性操控有关。当然,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普通民众的投票率。一方面,权贵阶级为工薪阶层设置了多种多样的政治障碍,如想尽一切办法阻挠工薪阶层选民的选举登记,在投票日前一天才将选票送到潜在的反对派选民手中,把投票日期定在工作日并大大缩短投票时间,减少工薪阶层聚居区的投票箱并将投票箱设在偏远之地,使得普通工薪阶层由于上班、交通堵塞或照顾家庭而错过投票。另一方面,權贵阶级更为恶劣的操纵手段是,搬离投票箱、封锁投票站、秘密丢弃或撕毁反对派的选票,制造“虚拟人口”使候选人的得票数远远多于当地登记选民的总数。对于权贵阶级来讲,控制政治选举过程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让普通工薪阶层放弃投票,而最糟糕但也惯用的办法,莫过于政治恐吓与选举作弊,这种情况在美国2000年和2004年总统大选中都存在。迈克尔·帕伦蒂列举了美国权贵阶级操纵选举投票的种种方式,尤其是给普通工薪阶层设置的政治障碍。参阅〔美〕迈克尔·帕伦蒂《少数人的民主》(第8版),张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在政策制定过程方面,尽管权贵阶级在选举竞争过程中会向普通民众作出一些政策承诺,但在进入实质性的政策制定之后,普通民众往往很难切实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往往成为经济寡头、政治精英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利益集团之间相互博弈的产物。在博弈过程中,经济寡头、利益集团与政府权势阶层之间的寻租腐败、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伴随着政策制定过程。经济社会精英和政治权贵在政策议案的提出、审议和最终决策方面几乎享有着绝对的控制权。
(三)媒体舆论服务于权贵阶级而非社会民众
以上论述表明,普通社会民众既无法进入重要的公共职位,更难以影响国家的政治过程,那么,他们能否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来监督和约束掌握国家统治权的政治精英呢?根据西方左翼思想家诺姆·乔姆斯基和罗伯特·麦克切斯尼对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新闻媒体制度的反民主本质的深入分析国内有学者引介和概括了诺姆·乔姆斯基和罗伯特·麦克切斯尼对美国新闻制度的批判。参阅曹荣湘《乔姆斯基对西方媒体的批判性分析》,《国外理论动态》,2001年第11期。,答案是相当悲观的。
罗伯特·麦克切斯尼认为,按照西方民主理论关于言论自由和民主监督的标准,一个民主社会中的新闻媒体制度,应当具备两项基本功能:一是民主监督功能,也就是说,新闻媒体应当能够对公私部门当权者及期望当权者的行为进行客观真实、严格可信的报道;二是信息传递功能,也就是说,新闻媒体应当能够对当今时代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提供真实可信、客观可靠的信息,并对其进行广泛客观的阐述。〔21〕尽管包括美國在内的西方选主国家声称建立了自主的、中立的、独立于政治的新闻媒体制度,但实际上,他们的新闻媒体制度大都已经背离了前述两项民主标准。选主国家的新闻媒体不仅对当权者的民主监督软弱无力,而且对当今时代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麻木不仁。对此,麦克切斯尼尖锐地指出,美国的新闻媒体制度“所显示的是一种反民主的力量”,因为美国的媒体“并不是为了服务于民主而存在的,而是为少数大公司和投资者们谋得最大利润而存在的”。美国的新闻媒体制度揭示出,“我们时代的核心矛盾,是多数人的民主权利被少数有权者的个人私利所破坏。”〔22〕
西方选主国家的新闻媒体制度究竟是如何异化民主本质的?根据乔姆斯基和麦克切斯尼的分析,媒体舆论的反民主特性根源于权贵阶级掌握了新闻媒体制度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是通过掌控新闻媒体的所有权和宣传模式来实现的,而新闻媒体的宣传模式主要由盈利模式、内容筛选模式和思想控制模式共同组成。据此,西方媒体舆论的反民主特性主要源于但不局限于以下四个层面的原因国内外一些文献曾经讨论了西方媒体舆论的反民主特性,参阅曹荣湘《乔姆斯基对西方媒体的批判性分析》;Robert W. McChesney. Journalism, Democracy … and Class Struggle,Monthly Review, Volume 52, 2000(6);陈学明《西方左翼思想家对当今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批评》,《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年第8期。:
一是权贵阶级掌控着对新闻媒体的所有权,使新闻媒体丧失了有限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新闻媒体业的市场化竞争所需要的大量投资把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排除在媒体行业之外。一方面,反映工薪阶层和社会底层声音的媒体机构由于缺乏足够的金钱投资和市场竞争力而不得不倒闭或退出竞争。另一方面,在许多西方国家,新闻媒体业的所有权都被少数几家媒体巨头所掌控。正是因为权贵阶级控制了新闻媒体的所有权,使得新闻媒体丧失了对当权者的民主监督能力。
二是新闻媒体独特的盈利模式,使其最终为权贵阶级所控制。由于大多数新闻媒体的生存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广告收入,因此对广告商的选择将影响到新闻媒体的繁荣发展甚至生死存亡,这就助长了那些能够吸引大批受众的媒体形式,使得新闻媒体重表现形式而轻实质内容。对于以广告收入为盈利手段的新闻媒体来讲,是否能够对当权者构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和能否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媒体形式能够吸引受众眼球并符合广告商和投资者的偏好。相反,那些无法赢得广告投资的所谓“真实信息”很可能被过滤掉。
三是权贵阶级控制着新闻媒体的内容筛选模式,使新闻媒体染上了阶级偏见性。新闻媒体的所有权归属和盈利模式,赋予了政府和大公司向新闻媒体施加压力的能力,迫使新闻媒体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按照政府和大公司的意愿行事,这种权属控制和利润导向已经决定了新闻媒体的内容筛选模式。此外,由于作为控制者的政府和大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足以满足新闻媒体发布可靠信息的需要,因此,只要连续地“客观”报道来自政府和大公司、广告商的所谓可靠信息,新闻媒体就既可以保持其对客观准则的诉求,又可以省去搜寻真正客观信息的大量成本。至于那些反映重大社会政治问题、事关底层利益的真实客观信息,一旦与政府、投资者、广告商等权贵阶级的政治利益或财产利益相左,在主流新闻媒体中就很可能会被置之度外。这种内容筛选模式从正反两个向度揭示了西方选主国家的新闻媒体所带有的强烈的阶级偏见性。
四是权贵阶级通过新闻媒体实行思想控制,使新闻媒体成为精英统治的意识形态工具。权贵阶级通过新闻媒体实行思想控制的一种策略是制造想象的共产主义威胁,塑造一种“反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也就是说,新闻媒体谙于把国内外任何威胁到权贵阶级财产利益和权势地位的政策都解释为“共产主义的”或“亲共产主义的”,并把它渲染为一种政治威胁而大肆传播。
根据上述分析,在西方选主国家,权贵阶级已经从所有权和宣传模式上牢牢掌握了对新闻媒体制度的控制权,使其从旨在实现民主监督的制度形式异化为服务于权贵阶级而非普通民众的“反民主”控制手段。政府、经济寡头和媒体巨头存在着某种一致的利益和复杂的裙带式关系,为了维系共同的权势地位和财产利益,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舆论监督权力统合在一起,相互强化,共同主导着新闻媒体支持现行权威,限制争论和讨论,服务于政府和大公司,共同对抗现存权威秩序和既成利益格局的挑战者。从本质上讲,西方选主国家的新闻媒体制度已经异化为权贵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阶级斗争的工具。
四、政体失灵与政府低效侵蚀了民主质量
民主政治的治理效果一方面体现在政治体制的运行质量上,尤其是政治体制的公共性、稳定性与合法性,另一方面体现在民主政府的治理能力、运行效率和治理效果上,这两方面构成了民主政治质量标准的核心。前文所述民主前提遭到的系列破坏、民主形式受到的诸多限制以及民主本质遭受的异化,共同导致了西方选举民主的恶果,那就是引发了政体失灵和政府低效,进而侵蚀了西方民主的治理质量。
(一)民主异化与政体失灵
西方选主国家民主异化的一大政治后果,是选举式民主政治体制的运转失灵。当然,政体失灵并不意味着西方国家的民主政体无法运行,而是说,在尚未有效解决民主异化问题的情况下,西方民主政体在很多方面并不能像其设计者所预想的那样运转,也难以实现民主政体的善治目标。政体失灵也不意味着所有西方选主国家面临着同样的运转困境,在不同国家政体失灵的表现形式有所差异。
其一,选主国家的政体失灵体现在民选代表的断裂性危机方面。尽管从民主形式上,公民普遍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实际上,缺乏政治背景和金钱支持的普通民众几乎不太可能作为民选代表占据重要的公共职位,更不可能进入到政治体制的核心决策层。即便是众议院议席,也很少留给普通民众,更不用说来自社会底层群体的成员。因此,民选代表的断裂性危机首先就是代表结构的单一性危机,或者说,普通民众难以成为民选代表的危机。代表结构危机意味着,民选代表主要不是来自民众,而是来自权贵,民众被选举权的形式平等为实质不平等所取代。如果说,作为民选代表的权贵能够忠实地代表选民,代表断裂的风险可能降低。然而,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民选代表不再代表选民利益,而是代表权贵阶级和特殊利益团体的利益,这才是代表断裂的深层危险,即代表立场的权贵性(或利益分化危机)。代表断裂的另一个表现是,一旦成为民选代表,就不再接受选民的监督和制约。除换届选举外,西方选主国家的政治体制并没有设计出能够让选民有效监督代表的制度形式。这种监督弱化和单一结构、权贵立场一起,构成了西方选主体制的委托-代理困境。
其二,选主国家的政体失灵表现为对公共利益的公然漠视,用利益分化机制取代了利益整合机制。西方民主政治体制的初衷,是通过民选代表和代议制政府形式来更有效地实现共同体成员的公共利益和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然而,代表结构的单一性和代表立场的权贵性,使得公共利益为权贵利益所取代,不再是或至少实际上不是民主政体致力于实现的政治目标。国会不再是汇聚民意、确定并实现公共利益的立法机构,而是异化为不同利益集团争权夺利、权钱交易的政治场所;政府也不再忠诚于公民权利和国家利益,而是服务于权势阶级、经济寡头和其他有施压能力的利益集团。西方选主体制鼓励这种利益争夺,并没有设计出导向公共利益的利益整合机制。
其三,选主国家的政体失灵还体现在政党之间的自由竞争演化为政党恶斗,甚至严重威胁到政治的稳定性。政党恶斗的一种方式是在政治竞选过程中公开诋毁、中伤对方,相互揭短,甚至不惜通过捏造事实、伪造罪名方式使对方出丑。比语言攻击更甚者,是选举作弊,为对手的支持者设置投票障碍。政党恶斗的另一种方式是政治不合作,包括在缺乏议会多数的情况下故意反对联合执政,也包括作为在野党无节制地抨击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并且采取不合作立场。此外,政党恶斗还可能采取政策阻挠策略,也就是在具体政策方面互不买账或有意刁难,出于党派立场和意识形态考虑而延误政策出台。
在英美和欧债危机国家,政党竞争演化为政党恶斗进而危及政治稳定的情况并不少见。2010-2013年间,意大利、希腊和葡萄牙等国都发生过政党之间相互抨击的现象和国家政局动荡危机,其中意大利多次出现政治僵局,不仅没有任何政党获得议会两院多数,而且政党之间分歧甚大,联合组阁困难重重,导致无法组建新政府,延误主权债务危机的治理时机。2013年10月,由于政党恶斗,美国时隔17年后再次发生了政府“停摆”事件。当年10月1日,由于联邦政府2013财年的政府预算已经耗尽,而国会尚未批准新财年的政府预算或临时拨款议案,导致联邦政府的非核心部门由于缺乏资金无法运转而被迫关门。参见《美国联邦政府非核心部门因预算案受阻被迫关门》,新华网,2013年10月1日,http://news.xinhuanet.com/finance/2013-10/01/c_125478530.htm .导致此次政府“停摆”事件的关键原因,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在是否为奥巴马全美医疗保险改革方案提供资金支持这一问题上产生的预算分歧。美国联邦政府停摆事件使得数十万文职政府雇员停工,所有国家公园关门,许多政府服务项目受限或关闭,引发了一系列来自联邦雇员和普通民众的街头抗议。参见《政府关门服务受限 美国多地发生抗议活动》,人民网,2013年10月15日,http://world.people.com.cn/n/2013/1015/c1002-23213827.html.在美国历史上,联邦政府因两党预算之争而停摆的情况屡有发生。根据美国国会研究所的统计数据,从1977到1996年间,美国联邦政府总共出现过17次或长或短的停摆事件。参见蒋旭峰,樊宇《背景资料:美国联邦政府停摆由来及影响》,新华网,2013年10月2日,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3-10/02/c_117586707.htm.
(二)民主异化与政府低效
西方选主国家民主异化的另一大政治后果,是民选政府治理效能偏低,或者说“政府低效”。此处所指政府低效是指民选政府在治理能力、运行效率和治理效果等方面表现欠佳。
就政府治理能力弱化而言,西方民选政府的首要问题是市场监管乏力。西方选主国家看似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秩序,但新保守主义的自由市场观念和多党之间为赢得经济寡头支持而展开的票选竞争,使得许多民选政府对于市场失序格局疏于监管。这种市场监管漏洞体现在:纵容金融行业过度地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从事经济投机行为,为获得企业支持而放纵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对大规模的低下经济视而不见或无计可施(比如意大利的低下经济和黑金政治),等等。美国2008年前后由次贷危机引起的经济泡沫以及2009年底以来欧债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很大程度上都是市场监管乏力的经济结果,而市场监管乏力的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政治泡沫,也就是由民主异化和政府弱化引发的一系列政策偏差。其次,西方民选政府治理能力的弱化体现在社会服务能力不足方面。尽管英美和南欧民选国家大都称得上经济发达国家,然而其民选政府在应对贫富分化和治理社会贫困方面却相当不得力。长期以来,这些国家大约60%以上的社会财富都被顶层1%的群体所控制。全球经济危机之后,这些国家的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一边是坐拥巨额财富的顶层社会,另一边则是大量无家可归和债务缠身的底层民众,而政府应对危机的措施更多的是偏爱富者而非穷人。民选政府社会服务能力的不足也体现在无法创造足够有效的就业机会上,希腊、西班牙等国在主权债务危机期间的失业率曾一度高达20%以上,美国、英国2010年失业率也分别达到96%和78%。數据来源:Eurostat,http://appsso.eurostat.ec.europa.eu/nui/show.do?dataset=une_rt_a&lang=en.此外,民选政府治理能力弱化的另一个表征是寻租腐败的滋长蔓延,这在美国、希腊、意大利、葡萄牙等国都普遍存在。寻租腐败的直接恶果是将有限的公共财政转入私人腰包,耗散大量社会资源从而提高了政府项目的社会成本,由此而损害了多数人的权益,其深远后果是制造了恶劣的政治环境,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可信度并对选举政治造成负面冲击。
就政府运行效率低下而言,西方民选政府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政策制定困境和政策执行难题。政策制定困境首先是政策难产问题,一个显著例证是南欧在福利政策改革方面的迟缓无力。即便在欧债危机期间,旨在控制福利支出的政策措施也受制于社会压力而屡被搁置。民选政府的另一个政策制定困境是,它们常常制定并维系低效率的公共政策,尤其在低效经济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方面更是如此。欧债危机国家实际上早就意识到它们在经济结构单一和经济竞争力脆弱方面的问题,也认识到高福利政策在鼓励就业、创新方面的瓶颈和削减福利对于控制开支、减少债务的好处,但一方面为了迎合经济寡头和普通民众,获取他们的选票支持,另一方面也迫于他们的压力,民选政府一直缺乏足够的魄力推动这两方面的政策改革,最终导致财政收入短缺和公共支出膨胀,进而引发了主权债务危机。
实际上,政府治理能力和运行效率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治理效果。民选政府治理效果欠佳也可以从反映政府治理能力弱化(市场监管乏力、社会服务能力不足、寻租腐败蔓延)和运行效率低下(政策制定困境与政策执行难题)的那几个维度上体现出来。当然,民选政府治理效果欠佳的最直观体现,在经济方面就是新近发生的金融危机和主权债务危机;在政治方面就是欧债国家的政治混局、美国的政府停摆事件及财政悬崖问题财政悬崖是指美国因2012年底减税政策、财政刺激政策到期和2013年初自动削减赤字机制的启动而可能导致的巨大财政缺口,用来特指2013年1月1日美国增税和减支同时启动、政府财政骤然紧缩这一时间节点。参阅姜华东、乔晓楠《美国“财政悬崖”的形成机制与经济弱复苏》,《亚太经济》,2013年第1期。,以及难以遏制的族群冲突和恐怖主义袭击;在社会方面就是长期停滞不前的工资收入、得不到改善的民生状况、大规模的社会失业以及巨大的贫富差距和社会经济的不平等。这些糟糕的治理效果最终体现在民选政府面临的信任危机,反过来又进一步损害了民主政治的运行前提。
五、结论:交易民主的异化逻辑
本文结合西方国家民主实践,从理论和制度层面反思了西方交易式民主所面临的深刻危机和严峻挑战,这种深刻危机集中体现为民主异化问题,其异化逻辑就是,从“人民做主”简化为“代议制民主”,从“代议制民主”化约为“选举民主”,进而異化为“票决民主”,从选举民主和票决民主最终异化为“金钱民主”。具体来讲,当代西方交易民主的异化逻辑及其面临的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维度上:
一是民主的运行前提因为经济社会的高度不平等而遭到严重破坏。平等的政治权利与可行能力是代议制民主的重要前提,然而,欧美国家经济社会的不平等以及与此相关的绝大多数公民生存状况的恶化,正在侵蚀民主的运行前提,削弱了中底层公民在平等行使政治权利方面的可行能力,侵蚀了基本的公正价值观并且正在通过积累民众的愤懑情绪和对抗心理而破坏社会凝聚力,此外也对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和政治稳定构成了强有力冲击。
二是民主的实现形式受到代议制和票决制民主的极大限制。一方面,西方代议制民主不仅剔除了直接民主,而且忽视了把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混合起来的多重可能性。西方代议制民主难以避免的一个内生缺陷是“代表的困境”。此外,将民主限定为竞争性选举民主,不仅排斥了对协商民主的运用,而且把民主的目标从致力于公共事务的良善治理异化为寻求政治领导权的选举竞争。另一方面,票决制限制了民主的选任机制。票决制民主既不能确保遴选出最优秀的人来担任政府官员,更无法确保官员结构符合广泛分布的代表性原则,因为在阶级分化严重且缺乏阶级界别限制的情况下,最终赢得选举的通常都是权贵阶级。此外,简单票决制还限制了包括选举、抽签、委任等在内的多种选任机制的丰富组合模式。
三是民主的人民自治本质被金钱民主和权贵政治所异化。经济社会不平等(两极分化)与票决选举(精英赋权)相互叠加的政治结果,是将人民自治式民主异化为金钱民主,将民主政治异化为权贵政治,这种异化过程本质上是通过经济主宰与政治交易完成的。
四是民主的治理质量因政体失灵和政府低效而受到深度侵蚀。西方选主国家民主异化的首要政治后果是政体失灵,如民选代表的断裂性危机、对公共利益的公然漠视、政党竞争演化为政党恶斗、政治稳定性受到威胁,等等。民主异化的另一大政治后果是政府低效,也就是民选政府在治理能力、运行效率和治理效果等方面表现欠佳。民选政府治理能力弱化表现为市场监管乏力、社会服务能力不足、寻租腐败的滋长蔓延;运行效率低下的突出表现是政策制定困境和政策执行难题。这些糟糕的治理效果最终体现在民选政府面临的信任危机,反过来又进一步损害了民主政治的运行前提。
总体来讲,当代西方民主制度已经险象环生,正在走向空心化。无论是票决民主还是金钱民主,其本质都是交易民主,是权贵阶级控制下的民主。要想重新恢复民主的活力,就必须彻底扭转民主的空心化趋势,将民主重塑为自治式民主和治理型民主,而不仅仅是代议制或选举式民主,更不能是交易式民主。
〔参考文献〕
〔1〕〔法〕米歇尔·克罗齐,〔美〕塞缪尔·P·亨廷顿,〔日〕绵贯让治.民主的危机〔M〕.马殿军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9:1-8.
〔2〕〔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M〕.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359.
〔3〕〔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M〕.刘军宁,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序4.
〔4〕〔奥〕曼弗雷德·诺瓦克.民权公约评注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上册〔M〕.毕小青,孙世彦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429.
〔5〕〔6〕〔8〕〔法〕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M〕.巴曙松,陈剑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322-323,322-328,345-386.
〔7〕〔9〕〔美〕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不平等的代价〔M〕.张子源,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265,261.
〔10〕〔美〕汉娜·费尼切尔·皮特金.代表与民主:不稳定的联姻〔M〕//王绍光主编.选主批判:对当代西方民主的反思.欧树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83.
〔11〕〔美〕海伦·兰德摩尔.代议制民主真的民主吗?——伯纳德·曼宁、纳迪亚·乌宾第访谈〔M〕//王绍光主编.选主批判:对当代西方民主的反思.欧树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283.
〔12〕Hanna Fenichel Pitkin. Repersentation and Democracy: Uneasy Alliance 〔J〕.Scandinavian Political Studies, 2004,27(3).
〔13〕〔14〕John P. McCormick. Contain the Wealthy and Patrol the Magistrates: Restoring Elite Accountability to Popular Government 〔J〕.American Political Review,2006,100(2).
〔15〕〔16〕〔17〕〔美〕迈克尔·帕伦蒂.少数人的民主〔M〕.第8版.张萌,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220,219,236-237.
〔18〕Lani Guinier. Beyond Electocracy: Rethinking the Political Representative as Powerful Stranger 〔J〕.The Modern Law Review, 2008,71(4).
〔19〕列宁.列宁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3.
〔20〕〔美〕西摩·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M〕.张绍宗,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165-166.
〔21〕〔22〕Robert W. McChesney. Journalism, Democracy … and Class Struggle〔J〕.Monthly Review, 2000,52(6).
(责任编辑:周中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