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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命线 做真正智行者

2017-08-0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孙逊

汽车与安全 2017年7期
关键词:人行横道信号灯斑马线

文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孙逊

守护生命线 做真正智行者

文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孙逊

作为一名交警,我见过的交通事故确实远远多于常人。有的朋友说,偶尔看到交通事故现场,觉得心惊胆颤,晚上会做噩梦,可你们交通警察经常处理交通事故,应该已经司空见惯,变得麻木了?其实不然,至今还印刻在我脑海里的一起交通事故,是我从警以来最不愿意回忆的一件事。

在2005年7月的一天,天气非常炎热,我在路口执勤,快到晚高峰时,有几个群众匆忙向我跑来,急促地说:“快!快!交警同志,那边有辆车把一个小孩撞了。”我一边迅速用电台向大队值班室报告,一边向事发地冲去。出事的地方是个没有信号灯控制的小路口,肇事的银灰色面包车斜停在斑马线上,被撞的孩子倒在斑马线五米外。被撞的是一个小女孩,大概5、6岁,她梳着羊角辫,眼睛是睁开的,很空洞,小小的身子不停地抽搐着,孩子右手还攥着一个咬过一口的馒头,馒头上还有血。那场景深深地刺痛了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心里特别难受。

在抱着孩子焦急等待救护车的过程中,孩子慢慢不抽搐了,也慢慢没了喘息声,世界仿佛也随之凝固。救护车到达后,医生确认孩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就这样,我眼睁睁地看着这个还没有体验到多彩世界的可爱的小女孩,在我怀中离开了人世,这种痛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事故调查认定,肇事面包车由西向东行经此路口时,驾驶人没有注意地面菱形的斑马线提示标线,也没有减速,当他发现斑马线上的孩子后,虽然采取了急刹车,但为时已晚。孩子的爸妈是附近市场卖菜的,平时顾不上照看孩子,晚上找不到孩子了才辗转来到交警队,得知孩子的消息后,孩子的妈妈当场就哭晕过去。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二年,但这个扎着羊角辫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手中攥着刚吃了一口的馒头的小女孩的定格影像却深深烙在我的脑海中,成了我心中不可名状的痛。不知在哪个深夜里,在哪个瞬间,这场景就会跳到我眼前,像梦魇般挥之不去。

这个在斑马线上被车撞死的小女孩也不是个案,就全国范围来说,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

斑马线是生命线、安全线,它源于古罗马时代的跳石,20世纪50年代初,英国人在街道上设计出了一种横格状的人行横道线,这些横线像斑马身上的白斑纹,因而人们称它为斑马线。可以说,斑马线从诞生之日起,就是要保护行人在这个区域内的安全,它彰显了“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可现实中斑马线远远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新闻报道过许多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案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了,真的令人惋惜不已。据分析,造成斑马线上的事故原因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全国事故的90%。

我们常说,机动车要礼让行人,其实礼让行人是“礼”更是“法”。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这里分两种情形,一种是有交通信号灯的,一种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如果斑马线是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那么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都要按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也就是说,当驾驶人驾车行经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没有行人通行也要减速,有行人时则必须停车,行驶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遇到行人横过时,也应当做出避让。

那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提到的“应当减速行驶”,应该减速到多少,才能从容应对突发情况呢?尽管每个人反应时间不同,但根据相关试验,“30/ 30”是安全行车的保障,也就是驾驶人在驶近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斑马线时,要将车速控制在30公里每小时以内。同时,驾驶人还要掌握“备刹”技能,也就是在距离斑马线30米,不要再加速,而是将右脚从油门位置换到刹车踏板上方,如斑马线上没有行人通过,靠留速平稳通过斑马线,万一出现情况,立即踩刹车。在道路通行上,行人与机动车的钢铁结构相比,不过是血肉之躯,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最易受到人身伤害甚至失去宝贵生命,可以说在这种意义上,机动车驾驶人是强者,行人是弱者,强者对弱者应保持礼让的态度,这在文明社会应该达成共识。生命的价值高于一般的权利,若没有对弱者的保护,对生命的尊重,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会令人堪忧。目前,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亿,汽车已走进寻常百姓家,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懂得守法礼让,这就是一个恐怖的数字。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汽车文明的重要指针,反映的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折射的更是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

当然,斑马线上的安全,不仅要靠驾驶人遵守法规,也需要行人的共同维护。行人不乱穿马路,自觉走斑马线并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这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更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负责之举!斑马线上行人虽享有优先路权,但并不代表不需要任何规则约束。正如一位媒体人评论:“抢黄灯、闯红灯、看手机等行为无异于把自己的安危完全交给了机动车驾驶人”。一些车辆为了躲闪突然冒出的行人而导致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对斑马线和交通法规,行人理应同样保持十分的敬畏。在此要给大家提个醒,行人过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在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往后退,以免发生危险,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通过。“安全不安全”,自己要上心,真别指望着别人。

还有的朋友会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一味要求机动车礼让,如果行人违反法律规定通行,还要求机动车礼让,这不是间接助长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吗?让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当你驾车途经十字路口时,前方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闯红灯通行,此时你有两种选择,一是继续行驶,鸣笛警示,迫使行人停下来;二是停车让行,让行人先通行。两种选择不同的后果是,如继续行驶,就可能发生险情甚至导致事故发生;如停车让行,虽然会使自己及后方车辆通行暂缓和失序,但行人却可安全通过。如你继续行驶,一旦发生事故,必定要承担一定责任。两害相权取其轻,相信你并不难做出正确选择。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同样是违法行为,可是别人的错误,不是我们犯错的理由。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犯了错误,自己就跟着犯更大的错误。道德的践行需要内心有坚定信念的先行者,我们应该不在乎别人是否比自己更道德,而应在乎自己是否坚持了内心的道德标准,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不能成为我们先做到更文明的阻力。其实,人生不需要大道理,有时只需要小哲学就会让人释然!

其实,我们参与交通时的角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我们是驾驶人,有时我们是行人。行人不一定都是驾驶人,但驾驶人一定都是行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要求我们在作为驾驶人时,要时刻提醒自己在斑马线上行走的可能就是自己和家人,要想到你应该用正确的“车姿”来对待作为行人的自己或是家人。只有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路上的矛盾才会减少,才更有利于形成车让人、人礼车的氛围,从而逐步形成更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当然,要看到这一幕的早日实现,让斑马线真正成为安心的行人之道,不仅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律,还需要管理部门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公安交管部门责无旁贷,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问题,日前公安部交管局鲜明提出了“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并已部署全国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亮剑。今年以来,全国共查处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上升了3.4倍,因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8%和9.3%。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也积极会同城建、交通等部门,优化行人过街设施,科学调整信号配时,加强路面监控装备和信号设施。

全国的集中整治工作虽初见成效,但我们还要看到,斑马线管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稍有懈怠,就会反弹甚至前功尽弃,必须锲而不舍,善作善成。杭州、宿迁等城市因礼让斑马线做得特别突出,被市民称之为“暖城”。杭州从2007年起从公交车带头开展斑马线礼让行人;宿迁在市区人流、车流大的路口、路段加装监控摄像头进行视频取证;天津、无锡、深圳、大连、南宁等城市应用了斑马线不让行行人自动抓拍系统。的确,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城市之所以做得好,就在于他们常年如一日的坚守,久久为功的决心,最终把小小斑马线做成了“大文章”,做成了党委政府重视的一件民心工程,做成了部门联动的重要举措,做成了提倡礼让新风的文明之举。

交通安全如同一个生态系统,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只有驾驶人和行人都能对斑马线心存敬畏,斑马线才能真正成为安全线、生命线。文明的习惯是可以相互感染和促进的,让我们共同努力,敬畏斑马线,守护生命线,做一名真正的智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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