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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知县与书院经费筹措

2017-08-02冯婷婷

神州·中旬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清代知县书院

摘要:书院经费是书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自书院产生以来,经费的筹措就是书院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到了清代,随着清廷放宽对书院发展的限制并逐步支持书院的发展之后,书院迎来了大发展局面,各级官员纷纷投身到书院的建设中去。作为基层官员的知县,为保证书院的发展,积极为书院筹集经费,以满足书院的各项支出。

关键词:清代;知县;书院;经费筹措

凡书院“必经费有余,而后事可经久。”而知县在统治者的支持下,在自己“立德、立言、立功”的三不朽人生价值观的驱动下,为保障书院的长久发展,纷纷采取措施为书院筹集经费,包括拨付学田、发商生息、捐俸捐廉等。

一、拨付学田

利用手中的权力,知县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为书院拨付土地以充当学田,靠收取地租来供书院日常支出。

海南陵水县的顺湖书院,为筹集经费,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道光六年(1826年),知县王柱、张钧分别将荒废官庄田一顷、城南三昧寺牛,栏庄等处田拨付书院,每年收取租息以充膏火和诸生赴科卷费所用。据载,“嘉庆二十二年,知县王柱、教谕俞钟岳又拨入荒废官庄田一顷。道光六年,因城南三昧寺僧人滋事,经知县张钧驱逐,将本寺牛,栏庄等处田拨入书院,尙有寺前等田仍留为本寺并关帝庙香火费,俱详明立案。每年租息除支师生膏火外,余存为诸生赴科卷费。”[1]

江西浮梁县的昌江书院,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亦得到知县黄绳先拨付的文昌庵田一百亩和赤岭庙下官洲一十八亩四分,收取田租用于师儒的膳膏所需。据载,“余下车之始,即解俸延师,邑人士咸踊跃乐就,陶成念此事终难以继,适浮旧有社学田,隶入文昌庵,为前明邑宰钱君中选创,历遭兵燹,僧遂认主于邑绅之家近复利其所有私相购售,会绅士首发之清查其业,得田一百三十余亩,山地竹木若干,详请拨田百亩归入书院,以复社学旧制。又赤岭庙下官洲一十八亩四分,垦艺之并详请收入。俾后此师儒膳膏有出而讲肄不辍也。”[2]

湖北黄安县的萃英书院,则在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得到知县李世瑞拨付的泉口寺庙田,以作岁修费之用,据载,“邑侯李父台自下车来,留心学校,顾此学堂讲舍,惧其日久就倾,艰于修葺,适泉口寺乏主构讼,爰将庙田印册立识判归书院,委绅士轮掌为岁修费,如学宫永垂不替焉。”使书院“自此经费有出,管修有人,度支无忧掣肘,会计无敢侵渔”,[3]保证了书院的长久发展。

二、捐廉捐俸,并倡导民间捐输

为筹集书院经费,知县不光自己捐廉捐俸,还倡导民间进行捐输,构成书院经费来源的一大途径。

山西太谷县的凤山书院,自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知县高继允莅临后,因“惜其不能招集生徒旦夕奖劝”,故“捐俸延师,诸生颇翕然趋就”,然终非长久之计,遂三年后,“延邑中绅士,谋给诸生膏火以示鼓励之意,一时众议佥同,踊跃捐者逾千金。自此诸生按月少有所给,于余怀藉慰焉。”[4]

广东广宁县的文治书院,自建成后,知县黄思藻“以不能增设膏火为憾。因先捐廉二百两以倡其始,复命首事周宜鲁、程倬熀、梁焕堂再三劝谕,而众君子亦遂大动其好义之志,或捐田,或捐银,通计得几千两之多,将斟酌经画,定立章程,永为书院长远之计。”[5]为增设膏火,知县黄思藻率先捐廉二百两以为之倡,并命首事进行劝谕,引得邑之众君子或捐田,或捐银,为书院筹得几千两之多,为书院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广西恭城县的凤岩书院,自建成后,因“向乏公费,膏火无资,遂使弦诵之声无闻”,遂道光十二年(1832年),知县颜尔枢到任后,捐俸以为之倡,“为诸绅士导以先路。诸绅士其各量力捐资,勿吝解囊,成此美举。”[6]使师长有修脯之资,生徒有讲求之地。

三、发商生息

书院往往将所筹钱款留出一部分供当前使用,大部分交给商铺或当铺用来做生意,从中收取一定的利息,作为经费用于书院的各项支出,是为发商生息。因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深受书院经营者的欢迎。

陕西米脂县的圁川书院,据知县焦云龙在《重修圁川书院记》中的记载,光绪二年(1876年),其“权篆兹邑,课士之余惜其规模虽具而俱隘甚,爰请上宪发银六百两换制钱九百余千,以书院旧款补足一千串发商生息”[7],以充书院经费。

山东昌乐县的营陵书院,在光绪九年(1883年),知县程丰厚到任时,由于经费不足,“无典籍馈寒畯,无良田饩生徒,考课遂因之作辍不时,”遂其筹谋于诸绅士,众亦皆慨然欲振兴,“各称其所蓄以输,三阅月,集钱都千二百万有奇,输典赋其息,延宿儒为之师,萃生徒课程序之文。”[8]使书院得以延续下去。

福建南安县的丰州书院,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知县伍炜莅临时,面临“教士有地,养士无资”的局面,深以为憾,认为于养士无益,随即召集诸绅士捐输,将所得一千八百锾白金,用以营息度支,满足养士所需。据载,“余力纵不逮,愿则殊殷,爰偕学长蔡君凤、邑绅吴君得元、施君寅亮、戴君时新、邑士傅生奏功、洪生永洲、叶生天达,咨询商榷,集诸绅士以勷输,计得白金一千八百锾,营息度支。”[9]

结语

知县作为基层官员,起着联结官方与民间桥梁的作用,他们既可以代表官方拨付学田,也可以代表自己捐俸捐廉,他们的行为,起到了表率作用,推动了民间捐输,而为保证书院经费有长期稳定的来源,他们又采用发商生息的方式,每年收取利息以充书院的日常开支。他们所采取的种种措施,为书院的长久发展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1] 张岳崧:(道光)《琼州府志》卷7《建置志三·书院》,清道光修光绪补刊本。

[2] 贺熙龄纂,游际盛增补:(道光)《浮梁县志》卷6《学校·书院》,清道光三年刻清道光十二年补刻本。

[3] 英启等:(光绪)《黄州府志》卷9下《学校志·书院》,清光绪十年刊本。

[4] 高继允:《捐置书院膏火碑记》,载管粤秀:(乾隆)《太谷县志》卷六《艺文志·记》,乾隆六十年刊本。

[5] 黄思藻:(道光)《广宁县志》卷15《艺文志·文治书院捐设膏火碑记》,清道光四年刻本。

[6] 颜尔枢:《募置凤岩书院膏火碑记》,载陆履中等纂:(光绪)《恭城县志》卷4《艺文》,清光绪十五年刊本。

[7] 焦云龍:《重修圁川书院记》,载高照煦:(光绪)《米脂县志》卷10《纪事志二》,清钞本。

[8] 程丰厚:《捐增营陵书院经费记》,载赵文琴、王景韩:(民国)《昌乐县续志》卷16《艺文志》,民国二十三年刊本。

[9] 怀荫布:(乾隆)《泉州府志》卷14《学校二》,清光绪八年补刻本。

作者简介:冯婷婷,1989年生,河南焦作人,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文化史。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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