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的论的角度评析大雁塔景点简介翻译
2017-08-02王勋
王勋
摘要:本文是针对大雁塔简介的英文翻译的一篇翻译评论。笔者选取 “目的论”作为全文的理论框架。该理论讲翻译的目的作为任何翻译行动的最高准则,突破了直译与意译的牢笼。其主要原则有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笔者就以上三大法则对译文进行评析。
关键词:目的论;大雁塔;简介翻译
一、大雁塔简介
大雁塔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南郊的慈恩寺内,是全国著名的古代建筑,被视为古都西安的象征。大雁塔是我国早期进行翻译活动的场所之一,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佛学家,翻译家玄奘就是在此潜心翻译,共翻译了六百五十七部梵文经典。随着国外游客數量的不断增加,大雁塔景点介绍的翻译就成为了国外游客了解该景点的重要途径。但是,作为直接向外国游客介绍大雁塔的英文简介却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本文拟从目的论的角度对大雁塔简介的英文译本进行评析。
二、目的论简介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出现了一派新的翻译理论,即功能派翻译理论。威密尔提出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以目的为总则,把翻译放在行为和跨文化交际中进行研究,为世界翻译理论界包括中国译学界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仲伟合,钟钰,1999:47)。目的论主要有三个法则,即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
1.目的法则
目的论首要关注的就是译作的目的,这个目的决定了译者需要采用何种翻译方法和策略才能产生功能上可满足需要的结果(Jeremy Munday, 2010:79)。目的法则认为,一项具体翻译任务的目的决定了翻译一个文本需要用哪种方法:直译,意译或是二者的中和。这样就解决了千百年来人们关于直译和意译的争论(Nord, 1997:29)。目的论的创始人之一雷斯认为,文本类型决定翻译方法。对文本功能进行划分有助于分析原文,进而有助于翻译。
2.连贯法则
连贯法则是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
3.忠实法则
目的论中,忠实法则,是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目的论中的忠实,并不是要求原文与译文在内容上一字不差,而是说其程度和形式是由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的(Nord, 1997:32-33)。尽管语际连贯并不是要求原文与译文绝对一致,但是也不是说译者就能肆意篡改原文。译者采用什么样的策略来实现这种对应关系,取决于译者对于原文目的的理解。(陈建军,2004(5):71)。
应特别指出的是,翻译的目的论优于其他理论主要有以下两点: 1) 摆脱了等值翻译或对等翻译的束缚; 2) 强调了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廖晟 瞿贞,2006(2):54-57)。
三、大雁塔英文简介评析
本文主要从目的论的三大法则评析大雁塔英文简介。
3.1 从目的法则看译文
此篇大雁塔的简介是张贴在旅游景内的,是用于介绍旅游景点的铭牌。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大雁塔的相关信息介绍给游客。基于这个目的,译文应该尽可能完整地重现原文的信息。由于旅游景点介绍对于信息的准确度要求很高,因此,译者不宜在翻译过程中做太大的发挥,应以直译为主,以求准确地重现原文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篇大雁塔简介的英文译本遵循了目的法则,完整准确地再现了原文的信息,符合把大雁塔的相关信息介绍给游客的目的。雷斯认为,对文本功能进行划分有助于分析原文,进而有助于翻译。文本功能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信息功能——语言本身传达的信息;表达功能——语言表达情感的功能;祈使功能——语言作用于接受者所产生的效果。此篇大雁塔旅游景点介绍的功能主要是信息功能,旨在传递信息,向国内游客展示大雁塔,并帮助他们了解中国相关的历史文化。在这一点上,此篇大雁塔简介的英文还做的不够。
例1:
原文:大慈恩寺建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
译文:The DaCiEn Temple was built in 648 AD.
简析:原文中明确写出了“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而在译文中这个信息点并没有体现出来,译文中只是把贞观二十二年换算成了公元纪年法,即公元648年。笔者认为把贞观二十二年翻译出来是必要的,因为这也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一部分,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在翻译过程中不能省去。
除此之外,原文中涉及到朝代,即唐朝。考虑到外国读者可能对中国历史不太熟悉,因此,根据目的法则,笔者认为,在把唐朝翻译成英文的Tang Dynasty时,最好在后面加个注释,表明唐朝的起止年间,即Tang Dynasty (618AD-907AD),这样方便外国读者明白具体是哪一时间段发生的事。
3.2 从连贯法则看译文
根据目的论的连贯发则,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正如著名学者钱钟书所说:“译文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像译本,因为作品在原文里绝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钱钟书,1994:79)。
原文中有许多富有中国特色的词汇,例如“重楼复殿,云阁洞房”,“追福”等等,若选择直译过去,则会使外国读者困惑,不能让外国读者所理解。此篇译文在这个方面都处理得当。
例2:
原文:寺院重楼复殿,云阁洞房,共十三院一千八百九十
七间。
译文:the temple with 13 yards and 1,897 rooms was broad in scale.
简析:原文中用了“重楼复殿,云阁洞房”来表示寺院的雄伟壮阔,若在译文中直接把“重楼”,“复殿”,“云阁”,“洞房”翻译出来,则违背了连贯法则,因为在英语文化背景中,这四个词并不能在交际环境中产生意义。因此在此篇译文中,用了 “broad in scale”, 把原文中想要表达的“寺院很大”的意思就表达出来了。但美中不足的是,此篇译文并没有把寺院的这种雄伟壮阔的气势表现出来。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加上一些形容词来体现这种气势。endprint
例3:
原文:大雁塔……是阁楼式佛塔的优秀典型。
译文:It is a model piece of Buddhist architecture.
简析:笔者认为,“piece” 不符合英语行文习惯,给外国读者以翻译的痕迹,
因此可省。用 “a model” 就已经完整地表达出了“是一个优秀典型”的意义。
3.3 从忠实法则看译文
目的论中的忠实,并不是要求原文与译文在内容上一字不差,而是说其程度和形式是由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的。尽管语际连贯并不是要求原文与译文绝对一致,但是也不是说译者就能肆意篡改原文。译者采用什么样的策略来实现这种对应关系,取决于译者。
例4:
原文:大雁塔初建时为五层。
译文:The original Pagoda was constructed with five storeys in India style.
简析:译文中 “in Indian style” 是原文中没有的信息。根据目的论的忠实法则,尽管这一法则并不是要求原文与译文绝对一致,但是也不是说译者就能肆意篡改原文。因此,笔者认为这里的 “in Indian style”还是去掉为好。
四、结语
综上所述,这篇大雁塔简介的英文译本有其值得学习的地方,也有其需要改进的地方。笔者建议在翻译时,应以目的论为指导,仔细分析原文,在翻译过程中遵循目的法则,连贯法则和忠实法则。
参考文献:
[1] Jeremy Munday.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10.
[2] Nord Christiane.Translation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3] Reiss, Katherina (1981/2000) Type, kind and individuality of text: decision making in translation[A], translated by S.Kitron, in Lawrence Venuti (ed.) (2000).
[4] 陳建军.从 “目的论”的角度看《布波族: 一个社会新阶层的崛起》之中文译本[J].中国翻译, 2004(5).
[5] 刘季春.实用翻译教程[M].广州: 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7.
[6] 廖晟, 瞿贞.从目的论视角解析吉祥物 “福娃”的英译[J].上海翻译, 2006(2).
[7] 钱钟书.七缀集(第二版)[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4.
[8] 张美芳.功能加忠诚—介评克里斯汀诺德的功能翻译理论[J].外国语, 2005(1).
[9] 仲伟合, 钟钰.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J].中国翻译, 1999(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