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发来转账指令:当心这是骗局
2017-08-01罗新祥
罗新祥
QQ发来转账指令:当心这是骗局
罗新祥
老板主动加QQ,旋即发来转账指令,公司会计按照指示转账之后,巨款不翼而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2017年2月23日,一起诈骗案在湖南省浏阳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神秘“老板”现身法庭被告人席,其个子不算高,气宇与轩昂无缘,神情更有些木讷,他怎么会是公司“老板”?又怎么让会计乖乖地转出巨款?法槌敲响,庭审深入,法庭抽丝剥茧,将“老板”的诈骗之术清晰地展现在人们眼前……
“老板”发来QQ指令:转账86.5万元
2015年6月26日,浏阳市某公司QQ群里,一个不速之客突然申请并顺利加入该群。其实,单从其QQ名来说,他是不应该被称为不速之客的,因为,QQ实名“杜正大”,而杜正大可是这家公司的老板,注册登记的法人代表。“老板”实名入群,名称前面冠以公司名称,QQ头像是本人照片,完全是一副生怕别人不知道其身份的姿态。好在,群里还算寂静,“杜正大”的突然加入,没有在群里掀起多少波澜。
然而,入群姗姗来迟,这“杜正大”进群后倒是十分活跃,只不过不在群公共空间里,而是打开小窗找群员私聊。这不,没多久,他就申请添加公司财务总监朱某为好友。这天上午10时15分,朱某登录QQ,发现未读信息,点开一看,竟然是老板发来的申请,不敢怠慢,马上点击同意。“将公司通讯录发送给我。”成为好友后,“杜正大”的第一条QQ指令发来。正好电脑里有,朱某未及细想,将电子版传送过去。收到通讯录没多久,“杜正大”的第二条指令发来:“你让会计赵某加我的好友。”似乎没有什么不妥,朱某照办,跟会计打了个招呼,赵某马上加了“杜正大”为好友。
随后,“杜正大”撇开财务总监,与会计赵某QQ连线,向其发出一系列指示。“你现在查一下公司账上还有多少可用余额?查好报我。”待赵某汇报后,“杜正大”紧接着发来指令:转账86.5万元,并发来建设银行谢某某623668××××账户截图。这是老板的指示,QQ名很清楚地标明“杜正大”,头像也货真价实,赵某不疑有假……
巨款转出,没有安静地躺在谢某某的账户,而是被迅速转走。随即,“杜正大”又继续与会计赵某联系,发出QQ指令,要求赵某转账40多万元到指定账户,意图故伎重施。只不过,这次,已有警觉的赵某没有执行指示。这边,浏阳某公司工作人员回过了神,匆匆赶到当地公安局报案并希望追回钱款,然而为时已晚。
那86.5万元转出后,马上开始了在不同账户之间的快速旅行。先是被按照每张卡20 150元或20 200元分别转到43张银行卡中,随后有几人马不停蹄地奔波于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甘棠镇及横县石塘镇、青铜镇等地农村信用社,将钱全部取走。
“车手”落网“操盘手”在哪儿
QQ群里来了假“李逵”,虚晃一斧,竟然骗得巨款。诈骗案发生,公安机关迅速拉开侦查序幕。根据银行交易记录,巨款分拆成43个账户后,最终支取地为广西宾阳县及其邻近县乡,办案民警遂赶赴宾阳。宾阳县,如果你要了解而百度搜索的话,“广西宾阳年轻人扎堆QQ诈骗”“广西宾阳QQ诈骗成为大规模产业”等条目会立刻跃入眼帘。添加关键词,进一步搜索“宾阳县诈骗”的话,“揭密QQ诈骗第一县广西宾阳:遍地电脑城木马程序只租不卖”的内容赫然而出。看来,QQ诈骗在这个不为大多数中国人熟知的县里面,不算陌生。
来到宾阳,真找对了地方。浏阳市公安局民警在宾阳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从取款视频入手,案件侦破工作很快获得重大进展。2015年8月5日,覃某光、覃某通、覃某泉、覃某杰四人被抓获归案。其中覃某光、覃某通、覃某泉三人,都在浏阳某公司被骗案中充当取钱的“车手”。“车手”是对诈骗犯罪中取款人的叫法,他们负责诈骗取现,风险最大,通常会分到诈骗款10%~30%不等。在这起诈骗案中,覃某光他们分到了30万元。而同时被抓获的覃某杰,则是因为另一起诈骗案——
2015年6月24日,通过一个留学生交流网站,覃某杰以购买商品为由添加了在英国留学的朱某的QQ,以观看购买商品实物为由与朱某视频聊天,录取了一段与朱某视频聊天的录像。通过发送木马链接方式盗取朱某的QQ密码后,覃某杰登录朱某的QQ冒充朱某给朱某的父亲发送消息,谎称朱某的导师回国前将5万英镑放在了朱某处。现导师回到国内急需用钱,因银行系统问题无法在国外立即完成汇款,要求朱父帮忙先转款到“纪某”账户。在聊天过程中,覃某杰将事先录制好的朱某的聊天视频播放给朱父以获取信任。朱父随后转账10万元到覃某杰指定的账户,覃某杰立即打电话给覃某通要求取款……当覃某杰试图再次骗取朱父钱款时,被识破。
2016年3月,浏阳市法院对覃某光等四人诈骗案一审宣判,分别判处四人11年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人均不服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负责取款的“车手”锒铛入狱,纯属咎由自取。可“车手”背后,诈骗的始作俑者“操盘手”呢?抓不到“操盘手”,侦查活动难言结束。在浏阳市法院一审判决中,认定“覃某光、覃某通、覃某泉、覃某杰与朋友‘九哥’、黄某、谢某等人利用即时通信工具QQ实施诈骗”,这“九哥”就是混入浏阳某公司QQ群的“杜正大”。此时,连“九哥”真实姓名尚是一团迷雾,他又究竟躲藏在哪里?
假“老板”如此克隆QQ诈骗如此防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与“车手”之间是一对一联系,尽管反侦查意识极强,但又怎能不留下蛛丝马迹。2016年9月,“操盘手”孙海明连同他的同伙周青峰被抓获归案。而随着讯问进行,孙海明冒充浏阳某公司老板实施诈骗的谜底终于揭开。
QQ诈骗在广西宾阳不是新鲜事,耳濡目染,36岁的宾阳县新桥镇农民孙海明盯上了这一行当。2015年6月26日,孙海明事先备好手提电脑、无线网卡、QQ号、银行卡、U盾等作案工具,在宾阳县租住房屋内,上网查询企业信息。浏阳市某公司的企业信息和公司法人代表杜正大的相关照片及信息映入眼帘,他锁定目标。接着,孙海明登录QQ,利用找群功能搜索到浏阳某公司的QQ群,并将自己用于作案用的QQ更名为“浏阳某公司杜正大”,同时将QQ头像更换为杜正大的照片,假“老板”就这样克隆诞生。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QQ上,有时真不知道操纵者是谁。QQ发出转账指令,诈骗令人防不胜防,此后发生的,便是前文所述的一幕……
2017年2月23日,浏阳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海明、周青峰诈骗案,并通过“掌上浏阳”APP视频直播。法院认为,孙海明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主犯;周青峰明知是诈骗而来赃款情况下,仍提供取款帮助,并从中获取不当利益,同样应以诈骗罪论处。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孙海明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判处周青峰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
假“老板”现了原形,等待他的是漫漫刑期。然而,惩一并不一定儆百,巨大利益面前,意图不劳而获的骗子,一时还难以根除。打击十分重要,防范不可或缺,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后者更为紧迫。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QQ诈骗告诉我们,在网络时代,耳听固然可能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骗子们之所以施骗得逞,正是利用了人的这一心理,以“眼见为实”骗取了他人的信任,消释了他人的警惕性。那么,如何在防骗宝典上再加上重要一环呢?
前段时间,一个防诈骗“六个一律”传遍大江南北。“不管是谁,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电话;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的,一律挂掉;所有短信,但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所有170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不难看出,“六个一律”并不能安上QQ诈骗防护墙,要防范QQ诈骗,看来还得加上一句“不管是谁,只要QQ要求转账,一律不转。”“六个一律”升级为“七个一律”,可防住了QQ诈骗,难保骗子诈骗之术一成不变,将来或许“七个一律”还得升级为“八个一律”……防骗,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