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大数据的公安情报研究分析
2017-08-01张靖青
张靖青
摘 要:随着我国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人们生活及工作中逐渐普及并应用大数据开展各种活动,而公安机关也应用大数据建立信息化系统,不但可以提高公安情报分析的准确度,还可以丰富公安机关的数据信息,使得公安警务可以精准作出相应决策。基于此,本文基于大数据时代下,对公安情报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公安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大数据;公安情报;分析;信息化系统
公安机关在进行日常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信息,例如:网络通缉信息、宾馆住宿信息、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户籍管理个人信息等;Big Data也成为大数据,大数据主要是在标定时间内,通过软件工具对数据进行处理、捕捉、管理的集合过程,大数据具备数据传播速度快、价值稀疏、类型多、体量大的特点;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公安情报工作发生了方天腹地的变化,基于此,本文对公安情报部门如何利用大数据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进行分析。
一、公安情报工作现状
(一)公安情报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公安情报想要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在良好的情报分析能力基础上才能得以实现,而这就要求公安情报机构的人员需要专业的情报分析人才与完善的情报判研机构,从而有效提升情报研判的准确性。但是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严重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虽然公安机关通过外包服务、公司企业合作、合同聘用等方式可以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1],但是只能治标不治本,使得公安情报机构对外部人员的依赖程度过多,最终导致公安情报分析工作不能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公安情报机构难以整合及共享大数据
数据是公安情报分析的前提,但是现阶段我国公安情报机构因为技术及体制的约束,导致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无法完成数据信息,从而降低公安机关情报分析的准确性;县、市、省、部四级组织部门构成公安机关[2],而这四级组织部门不管是纵向数据传输、共享还是横向数据共享、传输都不具备合理的数据信息接口,导致不同区域、不同警钟之间的公安部门不能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另外,公安机关对社会其他机构或者内部其他部门采集信息数据时,需要相关部门的书面批示或者口头批准才可以开展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在采集工作过程中还要受到定期提出数据、提出部分数据的限制,使得公安情报机构在获取数据过程中出现不及时、不全面的的情况。
(三)公安情报机构运行机制不健全
公安部门开展情报运行机制不健全,从而导致公安部门情报获取效率较低,同时公安部门不具备完整的情报运行机制,从而使得公安情报出现不及时、不深入、不全面的情况[3],而情报的精准度和预警能力也不强;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公安机构对数据信息存储的技术及机制不够完善,如果想要统一及规范公安数据,就会消耗大量的人力、软硬件设施,最终造成公安部门需要承受巨大的财政压力。
(四)公安情报机构对大数据认识不足
警务人员与公安部门对情报及大数据意识不够,使得公安部门在情报分析方式及数据采集方式仍然时候传统的方式;一方面,公安部门与警务人员在采集源头数据过程中就出现一些问题[4],例如:数据获取范围有限、数据内容不规范、不完善、数据资源质量不全面、不高等;现阶段我国公安情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已发生的事件进行追踪、还原,根据事件还原情况得到相关线索,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公安情报工作仍然处于被动状态,同时公安情报处理剂理解不到位,会使得公安情报不能有效发挥管理、预警、防控的作用。
二、基于大数据的公安情报研究分析
(一)提高公安部门及警务人员大数据的认识
公安部门想要从根本上对公安情报工作进行改革就需要应用大数据,而开展改革工作最重要的环节的就是提高警务人员及公安部门对大数据价值的认知,惟有警务人员和公安部门在自身观念上提高大数据的认知,才能有效强化情报工作数据存储安全和数据维护工作。
公安部门想要实现精准打击犯罪活动及有效开展警务防控工作,就需要提升数据的可靠性与数据的丰富性,而大数据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公安情报的正确性,并自动对情报筛选,从而得出高质量的情报[5]。例如:公安部门在开展打击房犯罪活动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人员活动轨迹所产生的数据与犯罪活动所产生的数据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从而根据分析结果获得有效的情报数据。另外,因为大数据具备体量大的优势,所以即便数据存在质量差、数据错误的情况也会被巨大的正确的信息所抵消,从而有效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并消除数据措施带来的风险。
(二)公安部门应该健全大数据整合、采集、共享工作
首先,健全公安机关内部数据的共享与整合,从而打破各个部门、各个内部警务机构数据共享及整合的约束[6];公安机关可以建设全国统一或者全省的公安数据信息平台,通过先进的存储技术实现数据统一逻辑管理与应用以及分散存储数据的目标,使得跨警种、跨部门的访问可以有效落实,并实现数据纵向及横向数据查询计算、访问、统一调度,从而推动数据统一共享及整合工作。
其次,公安部门应该完善数据采集机制。影响公安情报分析结果的主要因素就是数据可靠性、完整性、丰富性、类型、来源,基于此,公安部门在进行数据采集工作过程中,应该提高数据采集内容的质量,还要对采集数据工作方式进行创新,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点:第一,公安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立法、购买等方式对社会数据进行采集,并将采集的数据通过串联对比方式进行分析,从而有效获得关于违法犯罪间接、直接的信息,从而获得完整的情报信息链。第二,大数据社会活动资源大致分为:刷卡、银行、机场、车站、宾馆、医院、网吧等个体活动的信息;政府特定部门信息化软件中存储的信息数据、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互联网中网络交易记录、通信软件交流记录、微信信息、微博、邮件信息、个人账户登录信息;通信公司中的信息数据分为短信、通话等。
(三)公安部门应该提高大数据公安情报分析能力
随着我国科技技术不断发展,虽然为我国现代社会发展带来了机遇,但是也使得社会中犯罪活动变得越来越先进及智能化,基于此,公安部门面临着高科技犯错的社会问题,应该有针对性的强化各个公安部门及各个警种对情报的研判能力。同时公安部门还要强化公安情报处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使得公安情报部门中人人成为处理情报的人才,还要对同安情报分析方法、技术进行完善及优化,从而有效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及作用。
三、总结
综上所述,公安情报在大数据时代下,应该对公安情报分析方法、技术进行优化,并对大数据存储机制与采集机制进行优化及完善并建设大数据管理平台,从而有效提高公安情报数据信息的质量,使得大数据在公安情报工作中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从而强化我国公安警务工作的进步与改革,使得公安警务管理服务、指导决策、打击防范的能力有所提高,最终推动我国公安警务事业稳定、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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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玺,卢晓妮,郭继荣等.基于数据挖掘的“丝路”视域下恐怖主义渗透力评估研究[C].//第十一屆(2016)中国管理学年会论文集.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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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彭知辉.公安情报学研究30年(上):研究内容及其分布状况[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7(1):52-65.